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從今天起、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安全月開跑了、警察將加強取締酒駕、行人違規、闖紅燈、紅燈右轉、超速、車輛併排及臨時併排停車。為了大家荷包、請一定要導守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受罰喔。

現有回應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為改善桃園市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程度,桃園警察局特與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合作,將11月份訂為「交通安全月」,並由教育、工程、執法等項目著手,期能建立「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

    出處

    https://tyenews.com/2020/10/90939/
    6 年前
    1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2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將於109年11月1日起至30日止,規劃「交通安全月」執法專案🧑‍✈,取締重點如下: 一、 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二、 酒後駕車 三、 超速 四、 併排臨時停車 五、 併排停車 六、 行人違規 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科技執法取締違規,遵守交通規則保安全】 本局於今(111)年爭取經費規劃於本縣10處易肇事、易違規之指標性路口,建置 #路口科技執法設備 ,透過AI偵測及車牌辨識等系統,自動偵測違規車輛資料,再由員警審核後舉發,將於年底前逐漸啟用執法。 📢本局以本縣重要幹道、事故熱點及違規熱點等因素評估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地點,包含宜蘭市3處、羅東鎮2處、頭城鎮2處、礁溪鄉1處、蘇澳鎮1處、三星鄉1處,其中1處(宜蘭市舊城南路、神農路、中山路口)預計6月底建置完成,8月開始執法;另外9處則預計9月底建置完成,年底前開始執法。 ⚠️依各路口交通特性不同,分別針對闖紅燈、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快車道右轉彎、跨越雙白(黃)線、車輛未禮讓行人、占用機車停等區、違規停車、闖磅、路(時)段禁行大貨車(聯結車)、超速等各類違規行為,進行採證取締。    科技執法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執法手段遏止交通違規,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本局亦將持續利用各項勤務加強取締交通違規👮🏻‍♂️,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路口科技執法 #遵守交通規則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關心您
    10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