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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各位敬愛的大哥大姐午安:
本(3)月份「同步交通大執法」執行「日期」及「取締項目」如下:
一、日期:
(一)第一期:109年3月9、10、11日。
(二)第二期:109年3月16、17、18日。
二、取締項目:(第一、二期均相同)
(一)超速。
(二)未禮讓行人。
(三)逆向行駛。
(四)未依規定轉彎。
(五)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六)違規停車項目:
1.併排停車、
2.交叉路口10公尺內停車、
3.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
4.顯有妨礙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請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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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鄉親大哥大姐晚安: 本(11)月份「同步大執法」執行「日期」及「取締項目」如下: 一、日期、時段: (一)第一期:108年11月11、12、13日。 (二)第二期:108年11月18、19、20日。 二、取締項目:(第一、二期均相同) (一)闖紅燈。 (二)未優先禮讓行人。 (三)轉彎未依規定。 (四)超速。 (五)逆向。 請提醒里民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將於109年11月1日起至30日止,規劃「交通安全月」執法專案🧑‍✈,取締重點如下: 一、 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二、 酒後駕車 三、 超速 四、 併排臨時停車 五、 併排停車 六、 行人違規 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109年6月1日起~9日止【交通大執法】 請 三民里,新峰里請注意! 一. 行人不依規定穿越馬路[第78條第1項第3款罰金300元] 二. 車輛併排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臨時併排停車罰金300元或第56條第2項發金2.400元] 三. 交叉路口、公車招呼站牌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學校、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及消防栓處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罰金600元] 四. 行經台七線及台七乙線全日開啟車前燈! 以上等等交通法規敬請遵守! 🍑🍑🍑來山上要自意唷🍑🍑🍑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2020交通大執法 #重點違規項目大公開 內政部警政署將於本(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 興國派出所特別為此創作一首交通安全宣導歌曲,使民眾更能熟記交通安全規則,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交通,為彼此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 加強執法期:109年9月1日至30日 重點取締項目: 1、汽機車不停讓行人 2、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3、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4、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3iN3wkj2FI https://www.facebook.com/110208374048951/posts/156945042708617/?extid=ruB9DqxsnxuyvIYB&d=n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 溫馨提醒請注意 *** 109年6月1日起桃園連續九天大執法。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易肇事路段分別有桃園區的中山、中正及春日路,中壢區的環中東、中正及中華路,楊梅區的中山北、楊湖及楊新路,大園區的中正東、三民路、觀音區的中山路,大溪區的介壽、員林及康莊路,平鎮區的中豐路全段、延平及金陵路,龜山區的萬壽、忠義及振興路,八德區的介壽、興豐及中華路,龍潭區的中豐路全段、中正及中興路,蘆竹區的南崁路全段、南竹及南山路等路段。 自109年6月1日起連續九天大執法。 12項加強稽查取締項目包括; 1、闖紅燈。 2、酒駕。 3、超速。 4、機車不依規定二段式左轉或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5、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6、逆向行駛。 7、轉彎未依規定。 8、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9、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10、年滿75歲高齡者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11、併排停車。 12、交岔路口、消防栓5公尺及路口10公尺停車。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桃園市易肇事路段分別有桃園區的中山、中正及春日路,中壢區的環中東、中正及中華路,楊梅區的中山北、楊湖及楊新路,大園區的中正東、三民路、觀音區的中山路,大溪區的介壽、員林及康莊路,平鎮區的中豐路全段、延平及金陵路,龜山區的萬壽、忠義及振興路,八德區的介壽、興豐及中華路,龍潭區的中豐路全段、中正及中興路,蘆竹區的南崁路全段、南竹及南山路等路段。 自109年6月1日起連續九天大執法。 12項加強稽查取締項目包括; 1、闖紅燈。 2、酒駕。 3、超速。 4、機車不依規定二段式左轉或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5、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6、逆向行駛。 7、轉彎未依規定。 8、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 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9、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10、年滿75歲高齡者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11、併排停車。 12、交岔路口、消防栓5公尺及路口10公尺停車。
    4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項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臺南市既有已建置啟用科技執法設備 取締項目 「闖紅燈、直行車占用左(右)轉專用車道、左(右) 轉車占用直行車道等 地點 中西區 中華西路與府前路口 永康區 中華路與中山南路口 臺南火車站前北門路段 (圓環至青年路) 東區 中華東路與凱旋路口 中西區 中山路與西華南街口 龍崎區 市道 182 線 22至28K 北區臺南轉運站前 公園路周邊路段 永康區 中華路與中正南路口 永康區 中華路與中華一路口 周邊路段(近兵仔市場) 永康區 中華路與中央路口 違規停車 轉彎未依規定 闖紅燈、紅燈越線、機車逆向、行駛行穿線等 超速(區間平均速率) 違規停車 闖紅燈、超速、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等 違規停車 闖紅燈、超速、機車未兩段式左轉等 啟用執法日期 110年 2月17日起 111 年 2月1日起 111 年 9月5日起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高市「保護行人路權」專案: 未禮讓行人罰1800。 (一)執行期:106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01月27日 (二)取締項目: (1)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 1、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 2、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二)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 1、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3款) 2、汽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標題: 受今年第26號鳳凰颱風影響,桃園市交通資訊調整說明。 內文: 一、桃園市市區公車路線於114年11月11日(二)凌晨0時起至恢復上班日當天凌晨0時為止,以保留幹線及其他支線,以及部分往來新北市等路線減班營運之外,其餘路線採停駛方式,但客運業者將視風雨狀況縮駛、減班或停駛,營運情形詳見本市公車動態資訊網所公布之班次時刻表;各區免費公車、幸福巴士及觀光巴士路線則停駛。公車營運狀況至本市公車動態網https://ebus.tycg.gov.tw/ebus/ 查詢,另有關公路局國道客運路線可至 https://www.taiwanbus.tw/eBUSPage/Default.aspx?lan=C 查詢。 二、為避免民眾車輛於颱風期間有淹水疑慮,本市自11月11日7時起暫停路邊停車收費,並於11月11日0時起開放紅、黃線停車,惟交叉路口10公尺內、公車站牌10公尺內、消防栓前及消防通道兩側、橋樑等有妨害公共利益及交通秩序之虞者不開放停車,請注意安全。恢復路邊停車收費與停止開放紅、黃線停車時間,以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宣布為準。 三、為維護民眾騎乘安全,桃園YouBike各場站將於114年11月11日1時起全面暫停營運,服務中心也將停止營運,如有問題可洽詢桃園微笑單車客服專線03-286-8222;共享機車將於11月11日0時起全面停止營運,共享汽車維持營運,如有問題請洽詢下列業者網站https://www.event.ridegoshare.com/2025comay 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43-0695)。以上租借服務恢復營運時間將視風雨狀況另行公告,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