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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將於109年11月1日起至30日止,規劃「交通安全月」執法專案🧑‍✈,取締重點如下:
一、 闖紅燈及紅燈右轉
二、 酒後駕車
三、 超速
四、 併排臨時停車
五、 併排停車
六、 行人違規

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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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為改善桃園市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程度,桃園警察局特與桃園市政府各局處合作,將11月份訂為「交通安全月」,並由教育、工程、執法等項目著手,期能建立「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

    出處

    https://tyenews.com/2020/10/90939/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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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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