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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7 個月前
賴清德今天11月21日前往彰化縣参加了彰化縣公地放領。
賴清德上台致詞表示:勞保保證一定不會倒,中央政府每年撥款補助勞保就是勞保改革,勞保資金虧損多少,保證中央政府就一定會撥款補助多少,勞保保證不用改革,中央政府會負起支付的責任,而且一定會送立法院審議,成為法律案。
賴清德:退休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將堅持砍殺到底,絕對不會手軟,退休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只能剩下60%,這是民進黨一貫主張的立場,絕對不會更改。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政府不會撥款補助,退休公教人員必須再繼續逐年再砍殺掉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砍殺掉的部份用來彌補退休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的不足額。
民進黨仇恨公教人員,連退休金都是鬥爭退休公教人員的最好的工具。砍!砍!砍!民進黨堅持繼續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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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黨在立法院提案修法三讀通過,並且已經經過賴清德總統公佈實施的:退休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從60%直接提高到最高80%,經過考試院銓敘部精算師的精算:民進黨的中央政府每年只需要撥款補助21.5億元就完全足夠了,結果民進黨透過媒體造謠說成是:每年要撥款補助高達1080億元,完全是詐騙,因為所謂的要撥款補助1080億元是未來總共50年的總額補助款,民進黨故意要引起族群對立,把50年的總額補助款故意說成是一年的補助款。同樣的:退休公教人員自115年1月1日起停止砍殺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經過精算師詳細的精算結果是:中央政府每年只需要撥款補助54億元就完全足夠了,結果民進黨也是透過親綠營媒體,故意說成是2700億元,其實2700億元也是總共50年的補助總額,民進黨為了抹黑退休公教人員,不惜公開造謠,把50年的總額補助款故意說謊說成是一年的補助款。民進黨造謠黨,明年的選舉,請用選票教訓民進黨!
    5 人回報1 則回應7 個月前
  • 侯友宜昨天星期日到南部高雄舉辦造勢活動,他參觀了鳳山陸軍官校,侯友宜在陸軍官校發表簡短談話時親口保證:明年113年1月13日如果有幸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將立即成立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二次改革研究小組,會邀請退休軍公教警消代表性人物參與研究小組,將會適度的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將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天花板定在只有60%,實在是太低,台灣目前的各種職業年金制度中以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制度待遇最差,繳多領少。農民只需每個月繳交78元,年滿65歲即可領取老農年金8000元+農民退休金每月只需繳交基本工資的1/10(2525元),年資滿30年,即可領取45000元=53000元,在台灣當農夫,月退休金可以領到53000元,而勞工的勞保更是優惠,勞工只需每個月繳交962元,年資滿25年,即可領取勞保退休金每月24846元,勞工還有勞退舊制(94年以前的年資)、勞退新制(94年以後的年資),都是由顧主來替勞工繳交費用的。勞保是台灣各種職業年金中財務最差、最早會破產的職業年金,可是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宣佈:勞保不必改革,政府將會每年至少編列預算台幣1000億元以上來彌補勞保的虧損,保證勞保不會破產,保證每個勞工都領得到。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對台灣所有的職業年金都是採取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的方式來彌補虧損,唯獨對軍公教人員卻是痛下殺手,一口氣狠狠砍掉4成的退休金,讓退休公教警消人員的家庭淪為中低收入戶,下手之狠,令人怵目驚心,國民黨已經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了,所以 今天侯友宜開口了,如果能夠當選下屆的總統,一定會適度地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所以請各位先進同仁要全力支持國民黨籍的候選人,要為侯友宜拉票,這也是為自己晚年的生活爭一口氣,我們經由國家考試及格,為國家、社會服務一輩子,並且完全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每個月自行繳納退撫自行負擔金額,退休後領取合法的退休金來養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何況軍公教人員所繳交的自行負擔金額是所有職業年金中最高、最多的,所以我們不是米蟲,陳建仁才是米蟲,陳建仁利用特權,將自己聘為中央研究院終身制特聘研究員,每一年領走國庫公帑1700萬元(陳建仁月薪53萬+年終獎金75萬+研究獎勵金每年1000萬元以上),林萬億才是米蟲,林萬億領取二份退休金(台大教授月退休金天花板63690元+政務官月退休金74000元),負責砍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的「年金改革委員會總召陳建仁」和「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副總召兼執行長林萬億」都食言而肥,口口聲聲說要和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共體時艱,說一定會以身作則,說自已二人退休後一定會比照退休公教警消人員,每月最高只會領取公教人員月退休金的天花板條款每月最高63690元,結果二人全部都是食言而肥,這二人都是詐騙高手。民進黨蔡英文政府把台灣人繳納的稅收,拿到國際間亂花錢買外交關係,買立陶宛到台灣設立非正式的外交關係「立陶宛經貿辦事處」竟然要花美金12億元(台幣360億元),買密克羅尼西亞短短不到二個月的外交關係竟然也要花費15億元,宏都拉斯竟然要求台灣民進黨政府要經援美金25億元(台幣750億元),民進黨到處亂花錢,卻在國內壓榨退休公教警消人員。
    21 人回報4 則回應3 年前
  • 失格的銓敍部! 好報新聞網 | 專欄 發布時間:2025/01/07 | 09:17 昨天在立法院為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政黨協商「警察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案」,會中銓敍部長施能傑,可謂做了政治正確的最佳典範,不但未能本於職責為警消人員爭取最大的的權益,反而為反對而反對,極力挑撥、分化警消人員與其他公教人員,甚至尚與軍人退休金作不當類比,實不知伊於胡底! 他說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但坦承警消人員工作的危勞,卻一昧反對提高警消人員替代率,只堅持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身為銓敘部長不思解決警消人員諸多立足點的不平等,反用一些情緒語言,挑撥、分化,製造對立,實在有失銓敍部的立場,可謂失格! 施能傑部長與蘇震榮人事總處長會中皆似是而非的夸言:「警消乃現職才危勞,退休後即不危勞」,故應與退休公教人員一視同仁,孰不知正因警消人員在職時過於危勞,才嚴重影響到退職後的健康,甚至造成其餘命較短,因此不正是該給予較優遇的退休金,以為補償方為公平嗎? 施部長反對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提高到80%,認為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然從年改實施至今,與警消人員同質性接近的軍人一直在90%以上,他卻矇眼、遮耳,裝瞎裝聾,避而不談;尤有甚者,尚且為軍人抱不平,稱軍人退役較早,年資不長故底薪較低,所以退休金會領得比警消人員少,此實以偏概全,公然說謊;首先,年資短領得少本是天經地義,與從事任何職業無關;其次,軍人服務滿20年即可領終身俸(退休金),警消卻不能,且此類軍人因退役時年齡仍輕,尚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為之安排工作,等同領雙薪,警消人員有此好康嗎?此外,軍人服務年資若是夠長,90%以上的所得替代率又豈可能比警消人員領得少?猶記得年改之初當時的桃園市長鄭文燦即曾說:「海巡署一個士官長每月退休金(73000元)領的比警職的海巡署長(68000元)還要多」如此的同工不同酬、權責又顯不相當,施部長你為何不說?鄭文𤌴市長都能看出的問題,專業的施施部長卻說不出來或是不敢說?其實亦等同被鄭文燦市長重重的打臉,彼此的格調、格局還真是高下立判昵! 此外,猶出言恐嚇,表示如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退撫基金」將很快提早用罄,對其他公教人員也不公平,「退撫基金」之運作盈虧的乃是政府,不該如蘇貞昌前院長說的「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嗎?最起碼施部長也該像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對已瀕臨破產的「勞保年金」豪邁地說「撥補也是改革!」兩人相較施部長能不羞愧? 明知警消人員退休金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對危勞的警消人極不公平,卻不思依據職責主動積極研究解決方案,甚至在野黨立委提出修正案時,仍公然恐嚇、挑撥、分化,製造對立,更出以偏言詖辭,如此地尸位素餐,不僅銓敘部失格、失能,施部長更該下台了! 作者 周威廷 (前國道公路警察局長)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118年所得替代率只剩62.5%,批政府對公教人員與僱員「非常苛刻、沒有情義」,而目前的公教退休金也低於OECD所得替代率平均的53%。她表示,據學者分析,最高的前3名為印度的99.3%、新加坡的89.9%和中國的79.9%。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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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公教人員的公保(少數勞保),民進黨政府要錢制改為年金制,並併入退休金屋頂計算,等於公保跟勞保都沒有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民進黨到底多痛恨 退休軍公教人員? 請看最底下一行小 已有例行性領取政府津貼或年金者 6,000元直接匯入現有撥款帳戶免登記! 特定對象 勞保年金(含勞保老年年金、勞保失能年金、勞保遺屬年金) 職保年金(含職保失能年金、職保遺屬年金) 國民年金(含國保老年年金、國保遺屬年金、國保身障年金、 身障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 老農津貼 農民退休儲金 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曲 財政部 ● 安置兒少 •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 人員及其具我國國籍眷屬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預算三讀公布生效後5個工作日入帳 如未收到款項,請循其他管道(登記入帳、ATM或郵局領現) 全民共享 普發現金 「直接入帳」的對象不包含退休軍公教人員。 (圖/行政院提供)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年改上路 經濟成長恐熄火(中時) 軍公教年金改革新制7月上路,據中央政府估算,第1年調降公教人員18%優惠存款利率,國庫即可省下310億元利息,加上第2年18%歸零、所得替代率分10年調降至60%,國庫共可省下約1兆4000億元,但也等同這些錢無法進入消費市場。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604000524-260110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現任大法官陳碧玉在釋字717號解釋協同意見書明確指出:『確定給付合乎提撥比例計算之退休金(vested)應為政府之責任,而不得成為調降之對象』,軍人86年以前的退撫舊制(恩給制),國家(雇主)是完全責任制;86年以後的退撫新制(儲金制),國家(雇主)是部分責任制,它強制軍公教人員每月繳納35%退撫基金,則退休時所領退休金之35%是本屬軍公教人員自己的,不是政府給付的,新法第四條卻將他列入退休所得替代率,當成政府的恩惠,明顯違反憲法15條。退撫新舊制,都是「確定給付制」,且以兩部國家法律明定政府應負退休金給付之保證責任,等於以國庫作擔保,所以政府當然不可違法違憲片面作不利益之改變。 前銓敘部部長張哲琛認為:「退撫基金並不會真的按照精算報告所預告的時程破產,它不一定會實現。」精算結果對於決策單位來說應該是一個「警訊」。因為可變因素太多,怎可用未經驗證的預警模式,將他規範成法律(第8條),誰來驗證?任由民粹操控,主管機關不聞不問?據此立法,就是明顯重大的瑕疵。例如國防部推精實案政策,當發現本金於民國100年度起入不敷出,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國防部自民國101年度起編列預算挹注。農委會為照顧農民,老農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勞委會為推勞保政策,勞保基金不足,為擔負最後保證責任,編預算支應。都是為政策編列預算,為何年改會只預估軍人退撫基金預估在二○二○年宣告用罄,年改勢在必行,相關勞保與農保為何不提?這種具有明顯針對性的改革不符平等原則(憲法第七條)。如果他真能夠做為政策規劃使用,當提出的軍官延兩年制度,他就應該提出預估對退撫基金的影響。當軍職人員招不到足夠的員額時,他也應該提出退撫基金可能的預估與影響。 依退撫舊法已取得之「權利」,受憲法第15條財產權及生存權之保障,遠優於一般公共利益。軍公教退休人員已盡義務應得之權利,政府不得濫用情勢變更之理由予以侵害減損。銓敘部雖一再強調基於「情勢變遷及國家公益」、「事涉對於公務人員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之實質損害」,企圖以「利益」一詞,取代退休人員之退休所得之「權利」,混淆權利(right)與利益(interest),性質不同,焉得混為一談,法律不容擅改,更不允曲解。(釋字第280號)銓敘部與教育部將退撫制度由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時,在恩給制時代為何沒有世代連結的問題?到了儲金制時代,一方面要強迫扣繳軍公教基金,說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另方面卻要連結年金制度與世代間的問題,去推出嚴重違法剝奪人民財產的立法呢?同樣是以公資源為確定給付的責任,差異為何這麼大?難道這就是全體軍公教無法迴避的權益問題嗎?還是政府無法迴避的責任問題呢? 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退休金、俸給等保障,不純粹視為國家的恩惠,而是國家的義務,國家必須合理照顧退休公務人員的生活,退休金及相關福利的給付,即屬國家照顧義務之一環(釋字第658號)。但是公務人員資遣退休撫卹條例,卻運用未經驗證的精算報告模式(第8條),將政府要負責擔負的最後支付責任(第7條)、恩給制改成儲金制政策規劃錯誤、退撫金操作不當的虧損……等,全推給已退休人員去承擔(第36、37、39、40、67條)。這種不是因為人民自己的過錯行為,導致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損害。而是立法委員故意或過失怠於執行職務的立法,牴觸憲法第十五條財產權之保障,同時違反憲法第22及23條人權保障之規定,導致特定人之權利遭受損害,就是違法的運作,退休軍公教人員是否符合請求國家損害賠償的權利?請年改會深思!!(轉貼好文) 轉傳的
    1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
  • 年金改革應遵守信賴利益保護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相關見解。對此論點,年金改革辦公室已多次說明,依據大法官針對優惠存款制度所作的第717 號解釋意旨,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並非全然禁止新法規的溯及與適用,立法者仍可在舊法有瑕疵及破裂、新法規修正的預見可能性、為了公益保留或輕微保留等情形下,例外溯及既往,因此,當客觀情勢發生變更,基於強烈公益要求,仍得使法律溯及既往。 國家年金改革係基於世代正義與國家整體利益的考量,不得不在充分衡酌現職及退休軍公教人員的信賴利益下,基於公益比重與變革迫切性,以微調現職及退休人員法律地位的方式,進行制度調整。 且考量年金改革對被改革者的衝擊、經濟弱勢者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以及社會公平正義,已規劃合理的過渡規定,將軍公教人員因信賴而減損的利益降到最低,以兼顧公益及信賴利益之衡平。也就是在所得替代率調降、優惠存款調整等改革同時,訂定「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門檻,以保障其老年經濟生活無虞。 我國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公務員在民國84年7月以前、教育人員在85年2月以前、軍人在86年1月以前屬恩給制(退撫舊制),是由國家負擔軍公教人員退休後的月退休金或一次金的財務責任,軍公教人員不需於在職時提撥或繳費。之後,改為提撥制(退撫新制),軍公教人員於在職時提撥一定費率的35%,政府(雇主)配合提撥另65%。不論是新、舊制,都是廣義的退休(或老年)年金,目的是保障軍公教人員退休後的適足收入,只是財源或分攤比率不同。 因此,退休金的額度受薪資、年資、費率等的影響;也會隨社會經濟條件而調整其所得替代率(保障水準)。故各國的年金制度並非恆定不變,當人口老化、經濟條件等改變時,年金改革是常見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