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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 年前
轉傳自前美國白宮總統御醫高資敏醫師:
看完了,這集有關台灣選舉,感受良深。對您據實的陳述及見解,我很敬佩。
台灣選舉已經逾半世紀,但選舉仍在作票。屏東縣的作票太露骨了!連國小同學都看得出來。國小同學選舉班代表,也不可能容忍如此粗魯作票。然而,法院竟連受理此作票案都不肯。司法不公正處分作票,是台灣續有作票主因之一。
台灣作票能持續如此長久,原因很多。分明有下列:
1. 中央選委會不是中立的。現在主委李進勇是民進黨。民主國家的選委會,有那一國家選委會不是由中立公正人士所組成?世上有那種體育比賽,裁判不是公正人士?
2.世界上民主選舉己有130年,為什麼只有台灣選票不印連號?目的何在?是方便計算選票嗎?台灣印鈔票、入場券都知道印連號。
3.台灣盜印钞票是重刑罪,盜印入場券,也是相當重罪。
然盗印選票,要到使用時才有處理。依據選罷法的處理是那麼張選票「無效」,別無任何處分。又選票是不是中選會印的?並沒有鑑定方法。多印的選票應都是同一印刷廠。
4.在各投開票所捉到作票都是小數,都會被認為不足影響結果,其實,作票一定是有整體的計劃,分在各投開票所作票。若非如此,沒有人會想要冒險去作幾張票。
5.政府、政黨人員大事灌輸人民思想,台灣已經沒有作票了。其中很多黨政人員本身就是作票的受惠者。因而一般人民也相信沒有作票,而對作票的事實,表現很冷漠。
6.民主「導師」美國,在國內嚴格執行公正選畢。在海外則相反,因為作票當選的政客當然較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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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ghtbulb)11/24公職選舉及公投投票日,台中市選委會提醒您: ➊投票動線:先領選舉票→完成圈票投票後→再領公投票→進行圈票投票。 ➋公投: ►一次發給10案公投票,可選擇全領、全不領、領取部分。 ►請「事先」詳閱內容及編號,選務人員依法選務中立,投開票所內不提供任何投票選擇諮詢,由投票人自行決定。 ►若帶小抄參考,只要不被誤認為公投票可攜入,但不可留置於圈票處或投票所內。 ➌投票動線已適當區隔,進入投開票所領票投票離開後,不得再進入要求領票投票。 ➍ 11/24零時起,停止任何競選活動,包括各媒體廣告、LINE、簡訊、臉書FB、APP、IG、各社群平台等管道,均不得揭露相關資訊。候選人投票日禁止公職選舉與公投任何宣傳活動,非候選人可於各投開票所30公尺外宣傳公投,但不能夾帶任何公職候選人相關資訊。 ➎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前往指定投票處所投票,圈選選票時,請使用圈選工具! (loveletter)珍惜您的一票,請踴躍投票! http://bit.ly/2Q5v57A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台灣人民看到了吧!這個菜症腐為何要落選的民進黨本黨籍李進勇強渡關山進中央選委會? 司馬昭之心?預謀的隱形髒手出招了! 還好同黨內還具有良心的林立委揭露出來!厲聲質疑? 什麼是護民主?顧主權? 國家每次的公職改選無論任何黨派!人民才是最大黨! 人民的主權?投完票不是了事了!各投開票所,還必需站出來全民監測錄所有開票過程,並做開票統計結果記錄!防範民主敗類舞弊! 守護中華民國民主,全體公民加油!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民進黨立委所提最新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禁止在投開票所任何範圍內監票的「紀錄」,是開民主倒車。 從卡特夫人看民進黨立委蘊釀的選罷法修正案 (朱雲鵬)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1206005383-262104 剛病世不久的卡特夫人,是鼓勵卡特從政的關鍵人物。1962年她鼓勵卡特參加民主黨喬治亞州州議員初選,公布結果是他落敗。但她早就懷疑那次選舉會作票,所以事先安排表弟在投票所外計算多少人來投票;投票結束後,開票的結果顯示,投開票所公布的「領票人數」遠超過她表弟所統計者。 他們採取法律途徑提起訴訟,法院後來判定該次選舉無效,重新舉行,結果卡特獲選,成為民主黨的州議員候選人,最後並當選。就這樣,卡特走向政治長路,十多年當中自州議員開始,選上州長,最後獲選成為美國第39屆總統。 在台灣,有一件事卻正在立法院發生,就是有民進黨立法委員提案,要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8條文,增定:「無故於投票所外,拍攝、紀錄或以他法標定他人進出投票所,經警衛或警察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而且這個修正草案已經在5月時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初審,之後如果通過院會三讀,就會成為法律。 這個法律若成立,卡特夫人當年要她表弟在投開票所外紀錄前往投票人數的事,在台灣做的話,就會成為非法,而需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請問立法院確定要這樣做嗎? 提出這個修正案的背景,依據提案委員所召開記者會的說明,是因為在上次九合一選舉時「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在幾個投開票所外架設攝影機,計算領票人數,「干擾選民投票」。 但據了解,現行選罷法對此已經有規範,依據選罷法的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現在的修法,是要把30公尺擴充到任何距離。 據報導,「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理事長事後被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但是日前一審宣判,理事長獲判長無罪。判決理由為,該理事長架設攝影機的位置在投開票所外,沒有具體而積極之干預擾亂他人投票意志的行為。看來,一審法官相信此聯盟之行為目的在於統計人數,而非干擾投票。 民主制度建立不易,需要許多基礎。其中最要的,應該就是一人一票,人人平等。選舉的公正,以及各種有助於公正的措施或運動,對於民主的發展都是必要的且正面的。套用前卡特夫人醫療顧問、前立委高資敏的話,他們認為作票就是假民主,就會造成竊賊當政,人民必受危害。卡特卸任總統後與夫人成立卡特中心,在非洲、拉丁美洲、亞洲就成立選舉觀察團,推動公正選舉、防止作票,就是在為世界的民主開路。 其實,立法院真正該做的事是設定程序,讓人民團體可以正式申請在定點,於不涉及選民人臉辨識的前提下,就排隊投票的人數進行統計。這種事,應該公開、大方的做,有何不可?讓所有有興趣做這種統計的人民團體或政黨,都可以事先申請,一如在公共場所遊行和集會一樣。 相信台灣的民主,在這樣的設計下,會獲得更多的保障。最新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禁止在投開票所任何範圍內的「紀錄」,其實是開民主的倒車。如果選務公正,不會灌票,有什麼理由要阻止排隊投票人數被統計?反過來說,選委會既然公正執行選務,應該歡迎各界人士來查核其開票結果,增進其誠信才對。我們希望立法院不要通過這個開民主倒車的修正案。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 ...重要資訊.. *選票是各地方選委會以召標方式給廠商印.如高雄的選票由高雄市選委會印,高雄市的選委會主委與總幹事都是高雄市政府推出人選,中選會任命,*選票不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印的。要以所說的方式「特製」選票,在召標公開的文件就要寫清楚,單價會增加很多,*沒有公務員敢這麼做,亮這個訊息叫人用手去摸選票,看似好心提醒不要弄髒選票,實際上弄髒了就是廢票,根本就是有心人的陰謀! 選務講習時已澄清,並說明是用利百代速乾油墨, 注意⚠️選票不得污損,否則變廢票!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看票作票的漏洞之所在 作票漏洞在這裡 是你們事先放水 造成制度面漏洞 讓有心作票的人有漏洞 可以再繼續這樣子蠻幹嗎?惡搞嗎? 中選會所辦的選舉 人民失去了信任 社會失去了互信 國家失去了民主 你要負起這個責任嗎? 執政黨的立委痛心疾首 21世紀 勇武法院認定出來的作票在這裡 這絕對不是選務疏失 萬華票軌被發現有作票的弊端 投開票的報表所登記的發出的票數 比發出的真正票數多了99張 而這些位領票99張都灌給某位候選人 所以從法制面 從中選會 就故意蓄意 不知道為什麼 變更了投票的慣例 違反投票慣例 我們比照2016年 所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們把應立即向開票所的群眾宣布 投票完畢 應清點 經清點結果 領票多少人 這一點拿掉了 選舉程序上的變更 你們都不用報到上面來嗎 所以你們都不知道嗎 有沒有報到上面來 要不要開會 要不要開會決定 你們中選會和一致要不要開會決定 這個有簽報讓我們機關首長這個了解 那沒有提委員會這個討論 簽報的時候機關首長是哪個機關首長 我是現在的這個機關首長 沒有 當時 這是地方 我們在開會的時候 地方選務人員建議應該做這樣的一個 哪一個地方選務人員 他們為什麼做這樣的建議 他們做了這個建議 你們憑什麼認為合理 合情 合法 你們憑什麼認為省略了這個程序 可以交代的過去 人民可以信任你的投票 不會發生今天幽靈選票灌票的疑慮 憑什麼 你們提報的時候 中選會的委員有沒有開會 中選會委員報告 這個是屬於技術性細節性的這個事項 這個沒有提會這個討論 那在這個開會的時候 是許多的這個地方選委會 誰決策的啦 人家反應上來誰決定這樣改的 誰 為什麼 時間暫停 我補充一下 他剛剛回答錯了 那個林委員此論的這一項 是你們中選會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必須經那個委員會決議的事項 因為法規命令的修正一定要經它 這個不是 這個是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這不是法規命令 這個是准法規囉 准法規囉 跟委員報告一下 就是行政命令分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 這個不是屬於法規命令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的意思是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 可以不必遵循嗎 他是屬於一個行政規則 他要不要遵守 如果不遵守違規的話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這個不遵守這個規定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我們選務人員就要依照新的107年的工作所冊 來這個進行處理 對 但你們107年工作所冊 是嚴重的違反多年慣例 而且嚴重的造成制度面 有這個斷票錯票的漏洞之所在 所以造成選務重大疏失的原因 就是在於你們107年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那誰把多年的慣例改掉的 你這麼怎麼回答不出來 那如果不遵守這個慣例 誰改掉了 我們要問責於誰 那我現在問你第二個問題 不遵守這個慣例 要怎麼處分 我想我應該要負責 你負不了責 人民失去了信任 社會失去了互信 國家失去了民主 這樣子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你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執政黨的立委 抗爭極少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個月前
  • 【天令聖旨】傳給所有人 上天聖主曾春公告 全民監視開票避免灌票舞弊 把壓克力票櫃改成紙箱可以在底部設夾層,底部放入已經蓋好給某人的選票。過去,灌票大舞弊已經用過了。 天地神明聖主曾春已經知道今日重施灌票奧步,在一些投票所紙箱已經藏著蓋好給某候選人的選票。 開票是公開的,等開票完畢,投票所選務人員英粉部隊就會取出底層的選票,加入某候選人的得票數。 所以,全民監票:開票完畢還是要留在投票所,等選務人員把開票數送選務中心(注意各候選人得票數是不是正確,如公告的傳輸)。 尤其是台北市與澎湖縣等要特別監視,避免上面的灌票成功。 這次的灌票舞弊,在投票所受令灌票的英粉部隊,最好打消灌票奧步。如果灌票未遂,上天聖主曾春就原諒你們,無罪處理。 中央選委會李進勇與縣市選務中心涉案者,全部以最重極刑之二分之一處決處置。(灌票成功就承擔最重極刑全部罪罰) 李進勇當中央選委會主任後,過去已經多次選舉舞弊,所以李進勇無法贖罪,並且禍及祖先子孫。其餘鷹眼部隊以後可以以功德金(捐給二大基金)。 上天聖主曾春警告數位部唐鳳等,依據實際得票數公告,敢利用數位科技做票,一律以現在神靈敗類受極刑(比所有人累積的疼痛總數還要乘上天文倍數的痛苦,無期徒刑。不是誰能承擔承受的) 註:天地神明也啟動監視開票神力法力,所有弊端都無所遁隱。 大天令聖令上帝大教主令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是真是假?可能? 轉傳... 有如南軻一夢!?奧步造假慣犯會誠實選舉開票? 選前誰都沒猜中,『邱義仁 加 李進勇』,史上最大奧步,比阿扁的兩顆子彈更高明,這奧步從2019年二月李進勇被安排退出民進黨,並被強行通過出任2020中選會主委開始進行綠化中選會,所以這次大選結果在2019年二月就已成定局了。 史上最大作票疑案4大步驟如下: 1) 中選會早在年前就更改選舉章程,不公布空白票印多少及用多少!? 2) 中選會也對選前的印刷選票工廠及印好的空白票貯存多天的監督機制不夠透明,交待不清!? 3) 選前民進黨政府在各地招兵買馬,取代傳統的有經驗守規矩的票務工作人員!? 4) 以上三點相加起來不排除 全台總統立委政黨全部大作票的可能性!? 4A) 選前數天先籌劃決定要誰贏且得多少票,然後先蓋好且裝好在各所屬投票地的投票箱(不透明),姑稱為[作票黑箱], 4B)選舉當天再送到各開票所! 4C) 選舉當天最後半小時再按實投人數,[微調]作票黑箱的正確票數, 4D)然後在開票前,[狸貓換太子]把[作票黑箱]取代[真正投票箱]來開票。 4E) 再配合故意唱錯票,不監票,記錯票⋯ 如此方有完美的開票結果: 1) 菜不只破紀錄高,且超過800萬,符合她好大喜功((不只弄個博士,且要1.5個博士) 及 誇大說謊的個性!? 2) 立委剛好過半, 3) 韓國瑜的立委全部中槍落榜, 4) 凡是年輕或第一次選立委均當選, 5)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剛好13位,阻止第14名吳敦義當選。 Vvvvvvvvvvvv vvvvvvvvvvvv 另有其他方式的可能作票法如下: 一,中選會敢不敢讓各政黨代表在全臺各投票所抽樣調查,投票人數(有簽章為證)與喊出的票數是否有異? 二,為何不肯用透明的投票箱? 全臺有17,226個投票所,只要在每個密封的投票所的投票箱裡先放進200張蔡英文票(與實板箱子比起來,200張紙條不會感覺重很多)全國加起來就有三百四十四萬五千兩百票(投票率增加二成,合理解釋成『綠營選票是被藍營成功的大造勢所激出來的』。 不只總統票,就連立委票和不分區票,誰上誰下全掌握在他們手中,全都安排好了。 再加上在一萬七千多個投票所各僱用幾名深綠人士來,在唱票和劃票時犯一點小錯誤,再加幾十萬票根本是輕而易舉。 一個假博士,加上一個詐騙集團民進黨,慶富案、私煙案、三百萬、二顆子彈 ⋯⋯,而在2020大選卻無辜的誠實了一次?你相信嗎?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不要擔心我們就告,請25位跟我聯絡,我義務幫大家打這一場 謝謝方菁師,我義務為25位人民來告李智勇 昨天啊,中選會李智勇移送了25件,25件到檢調 他想用提告來恫嚇人民的權利,這是非常可恥的行為 這是開民主的倒車,這個是心虛的表現 我今天直接向李智勇喊話,你也可以來告我啊,你也可以把我移送啊 難道人民沒有質疑的權利嗎?台灣號稱民主的聖地 我請問你,到了2024年,我們的選舉大選還發生這麼多明顯的疏失 我用疏失兩個字,是很客氣的喔 如果這個疏失被發現是連續性的,組織性的,系統性的 我們質疑他做不到,當然這是人民的權利嘛 你憑什麼把這些質疑的人去移送檢調,用提告來恫嚇 這是一個民主的行為嗎? 這樣的一個中選會的主委,沒有什麼叫經過的 他只有一條路,就是下台不得了 在這一次被指證歷歷班班可考,有那麼多選舉選務上的缺陷 而且在場監票的人民,提出質疑的時候 不更正,不理睬,甚至高姿態的去錄製 直接呵斥監票的人民干擾選務的進行 你不認為這些行為,充滿了反民主的威權的霸道行為嗎? 我具體的談幾件事情 很多動哥剛才都提到,依照中選會的規定 依照選罷法,在檢票、唱票、開票、計票之前 你能不能關閉門窗? 當然不可以吧 你關閉門窗就會被懷疑,你可能要在裡面搞鬼吧 這明顯違反了規定 好,可是有沒有發生? 有發生啊 好,第二個 你在開票、唱票、計票之前 你能不能把所有的選票都倒在桌上 號稱幹選票,可以嗎? 可以 你這個動作,明顯的就會被質疑 可能在作弊吧 這個不是一句話說,選務人員很辛苦 要體諒他,不能懷疑他,就可以一筆帶過的 作票也可以很清楚 當然啦 第三個,你要不要宣布今天有多少人領票 17000個投開票所 你在開票之前,當然要告訴大家有多少人領的票嘛 我們明顯的從影片上看到 有投開票所,沒有向大家報告有多少領票的人數 而且被發現以後,還問過是非告訴你沒有這個規定 想要忽悠民眾 你不覺得這個行為非常的可恥嗎? 可恥 我接著再說 你們在整個開票的過程裡面 有沒有發現,其中有個投開票所 還有個票箱,裡面被懷疑有個白色的夾層 而從白色的夾層裡面 掏出了許多非常新,沒有摺痕的選票 對吧 你不覺得要給人民一個交代嗎? 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在投票的時候 我們通常都是蓋好了章,吹乾了以後 我們會摺,然後放進投票箱 對不對 怎麼可能從白色夾層後面 拿出來的一堆,都是沒有摺痕的選票呢? 太離譜了 這事實上是離譜,非常的離譜 大家不要把它視為小事喔 一萬七千個投票所 一個投票所,若發生了十張票有問題 那就是多少? 那就將近二十萬喔 就將近二十萬喔 好,再扯 你們明顯的看到 在唱票跟計票的過程裡面 有唱票的說 一號柯文哲 登記的是二號賴清德 有人說三號侯友宜 登記的是什麼? 也是二號賴清德 有人唱二號賴清德 那還是賴清德 永遠都是賴清德 這個是我們看到的 不是一個開票所 好幾個開票所 都出現這個問題 好,昨天 有一位民眾黨 基隆市黨部的執行長 叫李家豪 李家豪沒來 李家豪昨天 很認真的查出了許多據點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個月前
  • 你的民眾宣佈投票結束 經清點結果 領票人數多少人 在一個宣告的程序拿掉 為什麼 這是地方我們在開會的時候 地方選務人員建議應該做這樣的 哪一個地方選務人員 他們為什麼做這樣的建議 他們做了這個建議 你們憑什麼認為合理 合情 合法 你們憑什麼認為省略了這個程序 可以交代的過去 人民可以信任你的投票 不會發生今天幽靈選票灌票的疑慮 憑什麼 你們提報的時候 中選會的委員有沒有開會 跟委員報告 這個是屬於技術性細節性的這個事項 這個沒有提會這個討論 那在這個開會的時候 是許多的這個地方選委會 誰決策的啦 人家反應上來 誰決定這樣改的 誰 為什麼 時間暫停 我補充一下 他剛剛回答錯了 那個林委員問的這一項 是你們中選會組織法第六條 第一項第一款 必須經那個委員會決議的事項 因為法規命令的修正 一定要經它 這個不是 這個是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這不是法規命令 這個是準法規囉 準法規喔 跟委員報告一下 就是行政命令 分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 這個不是屬於法規命令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你的意思是 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 可以不必遵循嗎 他是屬於下位階的一個行政規則 他要不要遵守 如果不遵守 違規的話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這個不遵守這個規定 責任要問責於誰 你回答我 我們選務人員 就要依照新的107年的工作所冊 來這個進行處理 對 跟你們107年工作所冊 是嚴重的違反多年慣例 而且嚴重的造成制度面 有這個灌票作票的漏洞之所在 所以造成選務重大疏失的原因 就是在於你們107年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 那誰把多年的慣例改掉的 你這麼怎麼回答不出來 那如果不遵守這個慣例 誰改掉了 我們要問責於誰 那我現在要問你第二個問題 不遵守這個慣例 要怎麼處分 這是制度面可以作票的地方 不用說多少人來投票 不用說領幾張票 因為不知道多少人領票 所以就不會知道 有多少張廢票 多少張空白票 不是 廢票沒有 不知道多少人領票 所以不知道未領票數有多少 都不會有人知道嘛 沒有宣告 你不就回答我 就選務人員而言 他必須依據右邊 就是107年的工作人員 我知道 但107年制度面的作票漏洞在這裡 這不是你們事先規劃未競周詳 是你們事先放水 造成制度面漏洞 讓有心作票的人有漏洞 哪一個地方的選務人員建議的 這樣子我質詢的時間就到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個月前
  • 1. 內監須確認印章兩頭是否都正確 2. 內監須檢查印尼印章兩小時後是否會消失 3. 內監須檢查領票手冊是否乾淨未使用過 4. 開票時不要讓大包小包背包客進入投開票所,裡面可能藏票 5. 學校有抽屜的桌子,需全數朝外可看見,因為裡面可以藏票 6. 要求選務一次只開一種選票,不要同時開兩種以上 7. 請選務人員互遮擋票箱,全程須在鏡頭下 8. 前半小時需要特別注意挑票,把對手票拿起來,先開自己要的票 看到沒有,他們一直在挑票,後面才有時間把對手的票藏起來 如此換票比例才不會太誇張,遇到此情形應提醒與喝止,全程在鏡頭下無所遁形 9. 票不可以提前拿出來放桌上,需要從票箱拿一張上一張 10. 票箱不可以先拿走,開完最後要讓監票看裡面是空的 11. 不演了,直接在桌上評計一一自己寫 以上都是真實發生過的大規模作票 台灣的民主需要你我來守護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