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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 | 中央通訊社 | LINE TODAY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8nZXk0Z?utm_source=lineshare(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4日電)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加重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6000元;若因不禮讓行人導致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 另外,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也放寬,若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等違規行為,可向警政機關檢舉。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雖有汽車不禮讓行人處罰條文,但僅處1200元以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