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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益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FDA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於108年3月13日至該轄醫療院所抽驗「“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醫療器材產品(批號T122B04320130630),經該署108年12月16日FDA研字第1089008938號函附檢驗報告書,檢驗項目「細菌過濾效率」檢驗結果〈95%,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性能規格要(≧95%),故啟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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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 2 則查證表示這是真的 -------------- 一則關於這是真的的查證 🔎 有關益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FDA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於108年3月13日至該轄醫療院所抽驗「“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醫療器材產品(批號T122B04320130630),經該署108年12月16日FDA研字第1089008938號函附檢驗報告書,檢驗項目「細菌過濾效率」檢驗結果〈95%,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性能規格要(≧95%),故啟動回收。 📖 http://tcpa.taiwan-pharma.org.tw/node/33427 https://tpa-epaper.org.tw/index.php?sn=2104&get_type1=17&get_type2=118&srh=Search http://www.pharmacist.org.tw/taoyuan/images/109.01.06-005.pdf https://tpa-epaper.org.tw/index.php?sn=2104&get_type1=17&get_type2=118&srh=Search -------------- 一則關於這是真的的查證 🔎 這種口罩是2011年以前就已經發現的問題,民眾不妨挑選許可證在九十七年之後的產品,因為當時國家標準已經公告一段時間,送審的產品合格機率會比較高。衛福部也發文提醒「不同口罩的正確使用時機」,並提供查詢網站,民眾可藉此知道自己是否買到合格的醫療口罩。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民眾選購時要認明商品是否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號」,樣式包含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號、衛部(署)醫器陸輸字第XXXXXX號、衛部(署)醫器製字第XXXXXX號、衛部(署)醫器輸壹字第XXXXXX號、衛部(署)醫器陸輸壹字第XXXXXX號、衛部(署)醫器製壹字第XXXXXX號 📖 https://www.health.ntpc.gov.tw/archive/health_ntpc/6/file/%E9%86%AB%E7%94%A8%E5%8F%A3%E7%BD%A9%E7%AE%A1%E7%90%86%E5%88%B6%E5%BA%A6.pdf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29/1633751.htm http://ns2.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4&t=54485 -------------- 你也查到了其他的論點嗎?歡迎回應在 https://cofacts.g0v.tw/article/2crm71jjueue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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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遠傳電信 令 發文方式:郵寄 kcpa.taiwan-pharma.org.tw 12:2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83048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458號9樓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受文者: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衛藥字第10850884601號 速別:普通件 地址: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之1號 承辦單位:衛生局懒政科醫粧股 承辦人:曾淑萍 保存年限社团法人到市第一藥師公會 函收日期年月日 文 字號弟 號 @73% 07-7134000#6256 107-722997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一、文擬存查 二、擬PO文公告週知 主旨:有關貴公司「販售「“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 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1498號)之醫療器材產品回收乙案, 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8年12月18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080220054號函辦理。 二、案係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 年FDA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於108年3月13日至「衛生福利部 新營醫院」抽驗「“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醫療 器材產品(批號T122B04320130630),經該署108年12月16日 FDA研字第1089008938號函附檢驗報告書,檢驗項目「細菌 過濾效率」檢驗結果<95%,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性能規 格要求(≥95%),涉違反藥事法規定。 三、依據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3款本案係屬第二級回收,基於民 眾健康安全,請貴公司依據「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第二級 回收相關規定辦理下列事宜: (一)依運銷紀錄通知直接銷貨對象,並於文到3日內,將回收 計畫書相關資料(含產品運銷紀錄清冊)函送至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局。 (二)依所擬定之回收計畫書及回收通知函,通知醫療機構、藥 局及藥商等配合下架回收,並告知相關經銷藥商協助轉知 下游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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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遠傳電信 令 副本 發文方式:郵寄 kcpa.taiwan-pharma.org.tw 12:20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83048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458號9樓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受文者: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 發文字號:高市衛藥字第10850884601號 速別:普通件 地址: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之1號 承辦單位:衛生局藥政科醫桩股 承辦人:曾淑萍 @73% 保存年度社團法人到市第一藥師公會 函收日期年月日 文 字號 號 電話:07-7134000#6256 107-722997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一、文擬存查 二、擬PO文公告週知 主旨:有關貴公司「販售「“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 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1498號)之醫療器材產品回收乙案, 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8年12月18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080220054號函辦理。 二、案係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 年FDA產品後市場監測計畫於108年3月13日至「衛生福利部 新營醫院」抽驗「“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醫療 器材產品(批號T122B04320130630),經該署108年12月16日 FDA研字第1089008938號函附檢驗報告書,檢驗項目「細菌 過濾效率」檢驗結果<95%,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性能規 格要求(≥95%),涉違反藥事法規定。 三、依據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3款本案係屬第二級回收,基於民 眾健康安全,請貴公司依據「藥物回收處理辦法」之第二級 回收相關規定辦理下列事宜: (一)依運銷紀錄通知直接銷貨對象,並於文到3日內,將回收 計畫書相關資料(含產品運銷紀錄清冊)函送至衛生福利 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局。 (二)依所擬定之回收計畫書及回收通知函,通知醫療機構、藥 局及藥商等配合下架回收,並告知相關經銷藥商協助轉知 下游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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