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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forbidden)(forbidden)(forbidden) (forbidden) (forbidden) (forbidden) (forbidden)(forbidden)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

按下分享只需3秒鐘,
歡迎分享給朋友!
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關心您(記得分享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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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肇事逃逸罪成立與否在理論與實務上存在各種不同狀況之考量,並非僅以「有無通話」為標準。如果肇事者光是留下聯絡方式,卻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例如打電話叫救護車)就離開現場,在某些狀況下,仍可能被認定為「逃逸」。

    出處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418
    7 年前
    132(Why?)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向台北地方法院查過記錄,從民國85年到99年6月,發生疑似假車禍的案件只有8件,其中只有2件確定是假車禍,但是製造假車禍的主角都不是計程車,我們也詢問過三重交通隊以及國泰人壽的保險專員,也都回覆沒有印象有處理過這類的事故。

    三重交通隊的員警表示,通常發生這類事故,雙方都會各執一詞,

    出處

    http://blog.webgolds.com/view/171
    假車禍的發生
    9 年前
    179(Why?)
  • MrOrz使用 CY Wang 的回應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提及,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

    出處

    http://police.gov.taipei/fp.asp?fpage=cp&xItem=1922887&ctNode=45340&mp=108001
    8 年前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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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面的內容是別的群組媽媽在5/10發生的事情,我希望媽媽們能花點時間看看。 (sparkle)(sparkle)外出請看緊自己的寶貝(sparkle)(sparkle) (do not enter)不要讓您的小孩離開你的視線 之 我們沒有僥倖的本錢 !!(do not enter) 2020/5/10 這個母親節的下午去了高雄某百貨的書局,讓孩子隨意的看看書打發時間,這時後女兒和一個落單的姐姐一起看書聊天,我們所在的區域 是要拖鞋才能上來的區域,這時候有一個年輕的男生沒拖鞋直接穿鞋走了上來,我看到了馬上 叫了他 提醒他這裡要拖鞋喔! 那個男生看了我一眼後緩慢的移動離開。沒一會兒他就拖鞋返回案發地,這時後我女兒和那位小姐姐走到書架前,正準備要換書時 那個男生也緩慢的往我女兒所在的位置移動,這時候那個男生的移動 我已經看在眼理了,女兒離我也就一公尺左右的距離而已 我盯女兒盯得很緊 就在我準備起身的煞那 那個男生迅速的拖下褲子 拿出已經勃起的生殖器 往我女兒的 背上磨蹭,下一秒 我已經整個人像隻發狂的母獅子一樣的 撲到那個男生身邊一把抓住他的領子 開始狂垂他的 [身體及頭 使出了吃奶的力氣 像發瘋似的 狂打他 並大叫幫我報警。 我先生在旁邊 聽到一陣騷動後 也馬上衝過來 看我 狂打那個男的 他也衝上前 第一時間壓制加害人, 店員一聽到我大喊報警 對方也馬上通知了主管及通報警方 大約二十分鐘左右警察就到場接手整個現場了 等待警察的過程中,那個加害人一直站在原地低頭不語 這時候我發現他應該是有問題的人,只是說不出來哪理有問題 不到一二分鐘 有另一個大約六十幾歲的阿伯 走向我,要我接他手中的電話, 此時還在抖的我 鎮定了一下 問了他 你是誰? 我為何要接你手中的電話 他才緩緩說出 我是那個加害人的父親,他的媽媽 在電話中 他示意 要把電話塞給我,我馬上拒絕 立刻表示沒有必要接你太太的電話 果斷拒絕了他。這時候他的父親只能悻悻然的離開我的面前 和該店管理人待在一旁 該店管理人也來安慰了我 也轉述對方父親的話 他父親說 他的孩子是因為生病了才會這樣之類的 話!! 當我緩和了一下我的情緒後 鼓起勇氣到櫃台要求再次檢閱案發當時錄影帶畫面時 再次見到那個瞬間的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淚 本以為女兒並不知情她被猥褻了的情況下,其實畫面中的 女兒是有感覺的! 且也回頭看了加害人撞她的那個部位一眼,那個瞬間 我心碎了 !她才五歲呀 !我乞求上天 讓她忘記這個瞬間 的這一刻的畫面 請不要停留在她的腦子裡。 真的 真的心碎了 ……………………. 警察到後就把那個加害人 帶回派出所 也要我們移駕到 該區所屬的的 派出所 後來又因為這是兒少性騷擾的範疇又再次移到 另一個偵察隊 就這樣 折騰從六點多到 晚上11點才離開派出所 。 我們到派出所後 對方的媽媽已經在那裡等我們了 她試圖和我說話,我示意員警 請她不要靠近我們 這時候的我們同為父母 我無法和她 做任何對話 即使後續我再做筆錄時也看到了那個加害人的 身心障礙證明 確定他是有病的 我還是無法原諒他 所做出的行為。 在派出所告一個段落後,空檔間女兒問我 媽媽 妳為什末打那位叔叔 我緩慢且堅定的告訴她 當有人 不管陌生還是 熟識的人沒有尊重妳 觸碰你的身體時 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 妳要知道 不管是誰 都不可以摸妳的身體 絕不能妥協,媽媽今天會有這樣的行為是為妳挺身而出 是為了保護妳才會有那樣的局面 ! 我們在警局 待了 將近五個小時 也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處理這個事件,這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 不對的行為 不該被姑息!! (不馬上教育小孩的話 孩子會覺得 家長都隱忍了 以後她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也不會向家長求救 甚至會覺得 這樣被欺負了也沒關西 因為家長的反應並沒有很大 應該沒什末大不了之類的 陰影) 加害人的父親看起來就是一個非常老實的人 感覺很像公務員體系的人 溫文儒雅說話輕聲細語,他一直示意要我知道 他的孩子從來沒有這樣過 但當我出手反擊打他孩子的同時 他就站在旁邊看著我出手 (事後從監視器畫面中看到的) 也沒出面制止中斷我們的衝突這是有違常理, 如果有人打我們的小孩 一定會衝過去 馬上 推開對方 怎末可能看這孩子被其他人駕住而默不出聲 (所以我認為他父親是知道ˋ加害人有性需求性騷擾等..這個問題的 ) 他說孩子有病 其實大概是示意我不要追究, 我只告訴那個父親 我們都有小孩 你的小孩有問題你是知道的 他必須要就醫,不能這樣在外面逛大街 他今天的武器是生X器 敢挑這末多人的場所隨機找一個小女孩下手, 如果他今天是受了更大的刺激而拿的武器是刀子勒? 這就不是一句對不起的事情了 ! 又如果他今天不是自閉症 站在那裡讓我打不還手, 而是我打他時 他拿出預藏刀子捅向我勒? 我不就是另一個枉死的鐵路警察 或 我女兒就是另一個小燈泡了嗎?當然這些話我放在心理 沒說出口(我知道 天下父母心 沒有人願意小孩子生這樣的病 !不忍苛責 但事情就是遇上了 就要去面對並想辦法 尋求醫療幫助,不能漠視這個問題 進而演變成 下一個遺憾的社會事件!)不然下次不知道那個小女孩會背加害人再次鎖定目標,又剛好沒有父母在她身邊時而被加害人拖到暗處猥褻 或性侵了 那就是另一個悲劇了 ! 到現在事隔二日了,我的心情依然無法平復, 慶幸的是:女兒是乎沒有留下陰影。 慶幸的是:女兒當時是背對加害人, 而不是正面迎向 生X器。 慶幸的是:我沒有只顧自己滑手機 而沒去注意到女兒被人侵犯了 甚或只顧滑手機 女兒很有機會被帶到暗處 而沒發覺! 慶幸的是:我有上過相關防身的課,有記下出手揮拳的感覺 能為女兒挺身而出。 慶幸的是:平常偶而會練習大聲 ”你幹什末””請幫我報案’"搶劫”"住手”殺人”等辭彙練習 才能在事發的瞬間無所懼的大聲喝斥對方 並大聲的請求店員協助報警 等 而不是嚇的說不出話來 或選擇噤聲隱忍.等! 一切一切真的很感恩, 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沒有付出慘痛的 代價 這次的事件讓我留下了陰影,以後會盯著女兒更寸步不離了。 (年輕時搭電梯時也遇到一次露鳥俠 那時 沒像案發當天一樣的勇猛,只有發抖及嚇掉。 也還好對方只是露鳥 沒上前碰我 )但今天的我,促使我衝上前一把抓住他的領子 一頓反擊,是為母則強的天生母性。因為我已經當媽了!得像母獅子一樣的保護小獅子, 這是當媽的本能反應 !! 選擇記錄下這個過程轉化為文字來警示各位家長,我要表達的是:請不要讓您的小孩離開你的視線,我們沒有僥倖的本錢。原來我們離”危險”這樣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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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某君2025/11/29(六)被詐騙真實情節 前言:我以為我絕不會被騙 「我不可能被詐騙,我這麼聰明,怎麼可能騙得了我?」 這是我,也是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我們看著新聞上的受害者,總覺得那是離自己很遙遠的故事。然而,就在一個平凡的週六下午,這份自信差點讓我付出慘痛的代價。接下來我要分享的,是一段從下午3點40分持續到晚上6點多,令人心驚膽顫的真實經歷。它不僅是一場騙局,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心理戰。 -------------------------------------------------------------------------------- 1. 初始的圈套: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緊急來電 那天下午3點40分,我接到一通自稱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電話。對方語氣嚴肅地告訴我,有一位名叫「林俊男」的陌生男子,正拿著我的偽造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一份雙和醫院的身心科診斷證明以及委託書,試圖在他們醫院代我領取安眠藥——這是一種管制藥品。 我立刻否認認識此人。對方聽完後,反應極快,馬上對著電話另一頭喊話,似乎是在通知藥劑師阻止發藥。幾秒後,他告訴我,「林俊男」一聽到醫院聯繫了我,立刻就逃跑了。接著,他用一種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李小姐你確定不認識這位先生?」 「最近我們醫院經常發生這樣的案例,我們必須要通報警察。」 他解釋說,由於這類案件頻發,他們必須通報位於醫院對面的「自強派出所」。他還告知我,稍後會有員警與我聯繫,並請我耐心等候。這個流程聽起來合情合理,每一個步驟都像真實的行政程序,讓我完全卸下了心防。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利用具體的、可查證的機構名稱(花蓮慈濟醫院、自強派出所),並搭配逼真的突發情節,巧妙地設下第一個讓人難以懷疑的圈套。掛上電話後,我還心有餘悸,完全沒想到,這只是風暴的開端。 -------------------------------------------------------------------------------- 2. 信任的升級:「警方」的介入與視訊筆錄 大約20分鐘後,一通自稱是「自強派出所」員警嚴家紅的電話打了進來。他不僅準確說出了我的個資,還若無其事地問我,最近是否有辦理過需要雙證件的業務。這是一個致命的提問,因為我上個禮拜才剛為了客戶的案子,親自跑了台灣大哥大和遠傳兩家電信業者,全程都使用了我的雙證件。這個過於精準的「巧合」,瞬間擊潰了我內心僅存的一點防線,讓我對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對方以「跨縣市管轄制度」和案件的「時效性」為由,強調我必須盡快處理,但考慮到我人在台北,無法立刻到花蓮,他提出了一個看似體貼的解決方案:「先用視訊做一個簡單的備案」。但在開啟視訊前,他給了我一個關鍵指令: 「因為這個錄影不能錄到其他人的雜音,所以請確保你旁邊沒有別人。」 當時我沒多想,但事後才明白,這個指令的真實目的,是將受害者與外界徹底隔離,斬斷所有求助的可能。 我加了他的LINE,開啟了視訊。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警察,他做足了全套功夫: • 環繞拍攝: 他拿著手機帶我「環視」了整個「派出所」的環境,有辦公桌、有檔案櫃,看起來跟真的一模一樣。 • 個人展示: 他刻意拍攝了自己的臉、全身的警察制服,甚至特寫了肩膀上的警徽。 這些精心安排的視覺證據,徹底粉碎了我心中僅存的一絲懷疑。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已經進化到利用視訊和偽造場景來博取信任。這種手法極具威力,因為它利用了人類大腦「眼見為憑」的直覺偏誤,讓視覺證據輕易凌駕於抽象的懷疑之上。在看似正規的程序下,我完全配合,卻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更深的陷阱。 -------------------------------------------------------------------------------- 3. 風暴來襲:從被害人到洗錢案主嫌 在完成了關於藥品案的「備案」後,這位「員警」假意說要幫我查詢165反詐騙系統,看看冒用我身份的人是否還有做其他壞事。幾秒鐘後,他的語氣突然大變,充滿了震驚與嚴厲: 「李小姐,我們查到說你涉及了一起洗錢案。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因為你牽扯到17個人700萬的詐騙。」 他表示自己只是個小警員,處理不了這麼大的案子,必須立刻通報「主任」。電話隨後被轉給了一位語氣更為兇惡的「主任」。從頭到尾,這位「主任」都用恐嚇、威脅、極不友善的語氣,把我當成真正的犯人來審問。他鉅細靡遺地核對我的姓名、身分證號、住址,然後指控我的「新光銀行」帳戶是一個洗錢用的警示帳戶,對我進行高強度的心理施壓。我緊張到身體不由自主地開始發抖。 無論我如何解釋我沒有做過、不認識那些人,他都粗暴地打斷我,用言語將我逼入絕境,讓我百口莫辯。 「你沒有犯罪,不是你嘴巴說沒有,人家就要相信你沒有。」 「你現在不講話是不是?旁邊有人在教你嗎?」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清白?你去跟檢察官說,你去跟法官說。」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透過「身份轉換」(從協助者變為指控者)和高強度的心理壓迫,迅速擊潰受害者的心理防線,使其陷入極度的恐懼與認知混亂之中。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在連珠炮般的指控下,我幾乎失去了思考能力,直到他拿出那份「致命」的證據。 -------------------------------------------------------------------------------- 4. 一線生機:一張露出破綻的傳票 為了讓我徹底崩潰,「主任」聲稱法院已經寄了兩次傳票到一個我從未聽過的桃園地址,並透過視訊向我展示了一張偽造的「桃園地檢署」傳票。那張傳票做得非常逼真,上面清楚列著: • 我的全名和個資 • 案由:「洗錢」 • 檢察官的印章 • 地檢署的官印 這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在他不斷的威嚇下,我被迫逐字閱讀傳票上的內容。就在我心神俱疲、瀕臨絕望之際,我的眼睛掃到了一個極不協調的細節。 我看到傳票上的日期是「11月29號 晚上8點」—— 而當時的時間,根本還沒到晚上8點! 這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了我的恐懼。我鼓起勇氣,第一次提出了質疑:「為什麼上面的時間是今天晚上8點?」對方愣了一下,支吾其詞地說:「這是檢察官打的,我怎麼知道?」 看他反應心虛,我立刻反守為攻,要求他出示他的員警證。這下他徹底惱羞成怒,對著鏡頭咆哮: 「你現在是犯人!你憑什麼叫我出示警察證給你?」 眼看騙局即將被揭穿,他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他威脅說檢察官馬上就要來抓我,我可能會被「羈押」長達一年。為了增加恐嚇效果,他甚至用上了時事新聞:「你有看柯文哲吧,你知 道為什麼柯文哲被押吧?」同時,他還用我家人的安危來威脅我,企圖用親情來徹底孤立我:「你的家人可能會因為你,連累到他們有生命...安全的疑慮。」 學習重點與過渡: 在極度高壓的環境下,保持一絲冷靜並留意細節,是識破騙局的唯一機會。那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我的恐懼,我做了一個決定——我不能再被他牽著鼻子走。 -------------------------------------------------------------------------------- 5. 終局:我決定親自走進警察局 當他要求我發送定位,好讓「檢察官」來抓我時,我拒絕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現在直接去警察局等你。」騙子聽到後非但沒有退縮,反而順水推舟,問我要去哪個派出所,並假裝要先幫我「聯絡」該派出所,同時不斷強調**「這段時間都不能掛斷電話」**。 編者註:這正是「假警埋伏」的詐騙手法。他們企圖將受害者引導至一個指定地點,再派出假冒的警察現身,將受害者徹底掌控,完成最後的詐騙步驟。 我告訴他我要去「光明派出所」,但在前往的路上,我陰錯陽差地走進了另一間派出所。我拿著還在通話中的手機,一進門就對著值班台的警察說:「我來投案,有人說我涉及洗錢案。」 真正的警察一聽,立刻就明白了,他對我說:「你被詐騙了!」他接過我的手機,對著裡面的騙子一陣痛罵,然後果斷地幫我掛斷電話、封鎖對方。為了讓我徹底安心,警察當場幫我致電花蓮的「自強派出所」,查證確認根本沒有一位叫做「嚴家紅」的員警。 至此,這場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騙局才真正畫下句點。但事情還沒完,當時警察問我:「你有沒有被騙錢?」我說沒有,他說那案件就不成立,所以當下沒有做筆錄。 我回家和家人討論後,越想越不對勁,為了確保萬無一失,當天晚上我又回到了警局,堅持要為這整件事情做一個正式的紀錄(record)。在警察的建議下,我立刻採取了自保措施: • 聯絡所有親友: 告知整件事情的經過,提醒大家提防冒名借錢的電話。 • 註銷重要證件: 我立刻前往戶政事務所和健保局,將身分證與健保卡報廢註銷,防止被盜用。 學習重點與過渡: 直接前往「最近的」警察局查證,而不是對方指定的任何地點,是終結騙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那位警察告訴我,上個禮拜才有一位年輕女生,在幾乎一模一樣的騙局中,被騙走了200萬。好險我神明保佑,沒有金錢損失。這次經歷讓我學到了血淋淋的教訓,也希望能成為每一個人的警惕。 -------------------------------------------------------------------------------- 結語:劫後餘生,給你的三個保命提醒 這次的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詐騙集團的劇本、道具和心理戰術都在不斷進化。請千萬不要自以為比他們聰明,因為他們是整個團隊在每日精進騙術。 我想把這次的經歷分享給大家,根據真實警察的建議和我的親身教訓,請務必記住以下三個最關鍵的保命提醒: 1. 【警方辦案,絕不視訊】 警察或檢察官絕對不會透過LINE、FaceTime或任何視訊軟體製作筆錄或進行偵辦。所有正式的司法程序,都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並在文件上親筆簽名。 2. 【檢察官不會親自抓人】 檢察官獨自一人拿著傳票或拘票就上門抓你,這是電影情節,不是現實生活。司法逮捕有嚴謹的程序,絕不會如此草率。 3. 【立刻掛斷,主動查證】 任何讓你感到奇怪、被威脅,或不斷要求你「不能掛斷電話」的來電,都應該立刻掛斷。然後,自己主動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直接走進最近的警察局查證,絕對不要相信對方提供的任何聯絡方式或說詞。 好險我真的神明有保佑,沒有被騙錢,所以我想把這件事情分享給大家。 希望我的故事,能讓大家告訴身邊的親人朋友,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請將這些提醒告訴你所愛的每一個人,保護自己,也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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