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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提議編列里長年終,哇咧,砍公務員退休金卻給里長年終五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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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已召開公聽會,徵詢村、里長代表及學者專家意見,並在5日邀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就村、里長定位與權益問題廣泛討論,其中有關是否發年終獎金及發給數額等事宜,因多數直轄市、縣(市)政府表示,涉及各鄉(鎮、市、區)公所財政支出,需要更審慎評估,所以內政部已發文請直轄市、縣(市)政

    出處

    http://www.rti.org.tw/m/news/detail/?recordId=320754
    發給村里長年終獎金? 內政部澄清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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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綠委提議編列里長年終,哇咧。 狂砍勞農軍公教退撫金,卻另編預算給里長年終五億!!!這款政府。。。不是說國家財政拮据困冏沒錢快破產了嗎?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綠委提議編列里長年終,哇咧。 狂砍勞農軍公教退撫金,卻另編預算給里長年終五億!!!這款政府。。。不是說國家財政拮据困冏沒錢快破產了嗎? (佈樁 買票) http://nr.news-republic.com/Web/ArticleWeb.aspx?regionid=11&articleid=81302451&source=facebook
    7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今周刊】面對年金 一位退休老師的沉痛告白 http://goo.gl/Mf9Vwz (女人)一個退休老師對年金改革的看法。 (女人)我叫陳彩仁,今年七十歲了。我就是別人眼中吃國家、喝國家的公務員。我以前在台北市介壽國中教童軍課,五十五歲退休,現在我拿的退休金,月俸加上一八%優存,每月七萬塊,年領八十四萬元,比退休前的薪水還多。除了已倒閉的希臘,冰島外,全世界國家,沒有公職退休者,週休七天,每天睡到自然醒,所領的錢比退休前還多? 這豈不成為台灣的另類奇蹟嗎? (女人)先前另有一個半月的年終慰問金,還有三節獎金,請問,全球哪個國家,或哪家私人公司的職員,既然已經退休了,根本沒在工作,怎麼會有年終獎金,慰問金呢? 或許兩蔣時期,為了討好、綁住鐵票的公務員, 而精心設計的肥咖條款,我們每年拿了這十多萬的 『獎金』,真的走在路上看到揮汗如雨下的清潔工,送貨員, 及普羅大眾,不會覺得汗顏嗎? (女人)我要說,我拿這個超高的月退金,真的一點尊嚴也沒有。現在政府財政枯竭,居然還有政黨動員其黨員 ,退休公務員上街頭抗爭,反對年金改革,還要用選票來懲罰、威脅政府,這對公務員的形象很不好,我與老同事們都不敢洩露身份。 (女人)國家如果有錢,不會虧待我們。更何況,公務員從來就沒有被虧待過。我家八個兄弟姊妹,加上親戚有十個軍公教人員,退休後每個人每年拿八十四萬元來算,一年就拿國家八百萬元。十年,算一算,國家就給我們家八千萬元,快一億元了。 一個學校的退休金就好幾億 財政怎麼不會倒 (女人)我們介壽國中的老師大概一百四十幾位,我前一陣子參加學校的退休聯誼會,退休的就兩百多人,退休的比學校裡面的還多!光我們學校老師的退休金,一年就要花幾億元?所以,年金一定要改革,我之前就跳出來講,公務員退休金對國家財政絕對是一個很大的包袱。 (女人)去年,光退休軍公教的年終慰問金就要兩百億元,軍公教的退撫金也要九百億元,結果今年基礎建設預算卻越來越少。公務員領這麼多,很多都出國去玩,錢也沒有花在台灣,沒有效嘛!看不出對台灣的就業有幫助,對經濟成長也沒有幫助。這件事去年已經很嚴重了,總統馬英九說要改革,結果遇到選舉,碰上選票,又停下來,真的是讓人很失望。軍公教的年金,本來就應該要改,你看先進國家,公務人員退休都沒有領那麼多,都是五成左右,頂多領薪水的六、七成。台灣這樣,財政怎麼不會倒? (女人)而且,最重要的,這樣對社會也不好,對年輕人更不好。這些錢,不都是年輕人在扛嗎?我退休了領那麼多錢,結果我以前的學生剛大學畢業,出去領兩萬二,這像話嗎?我都沒有臉面對他,台灣的社會是靠他,靠年輕的一代,結果上一代卻吃乾抹淨下一代,年輕人怎麼服你? (女人)軍公教是知識分子,應該要讓社會和諧,你應該第一個跳出來,說支持改革;結果沒有,還緊抓著退休金、年慰金不放,說是自己的權益。你有沒有想過,你那幾萬元,讓台灣整個社會衝突,讓年輕人充滿了恨。你逼到年輕人,就變成世代衝突,這個社會就沒有互信,蕩然無存! (女人)我跳出來講,還上電視,也受到很大的壓力。有些人就指責我,還有人說年慰金會砍掉都是因為我,罵我混蛋、說我沽名釣譽,各式各樣的都有。但是我覺得,就算被罵還是要出來講,也許會讓一些人再多想想。 (女人)其實,像我這樣想的人不少。我身邊的朋友與以前的同事都是公務員,都很支持年金改革,也很佩服我敢出來講,不怕「晚節不保」。主要是,我也想讓年輕人覺得,這社會上還是有一點正義,大多數人還是關心這個國家、關心下一代。我已經七十歲了,這些事情,老實講都快與我無關了,這我看得很開;但是我就是看不過去,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麻木不仁,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女人)我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年金改革真的實現,不要再為選票,犧牲下一代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18趴是第一條高速公路興建,向沙烏地阿拉伯貸款,因國家無錢償還利息,由當時主計處提議,按月由每位公務人員薪水扣款墊繳,並決定於領退休金時做補償,當時有人提25趴及10趴,最後折衷為18趴(當時銀行年利率約10-12%,二年期利率為18% ),並以民國84年為終止年,之前年資有扣到薪資的才有算,這是非常清楚明確的。85年以後,並無18%。且計算方式並非全薪,而是只有本薪部分,並以不超過85%同儕薪資為準,也就是84年以前的年資,以本薪的85%為計算依據。 真正不公不義的是陳水扁執政時,創立的政務官,立委的18%,不但是全薪計算,只要有四年年資,即可領取,所以蔡英文每月領6萬元的18%利息,對當年十大建設,未如公務人員,按月扣墊,還可全額計算,公平嗎? 年輕人及勞工朋友,被民進黨欺騙,仇恨軍公教,卻不知當年公務員每月都被扣錢去墊國家建設,是愛國的表現,可挺起胸膛,告訴所有人,軍公教是真正犧牲愛國的。 至於年終慰問金則是畫蛇添足,本來就是退休金,而政府為膨脹自己,硬拆開這部分於每年年終來發,讓有心人誤以為那是多領的,甚至質疑無法源依據,而遭到刪除。當時要扣公教薪水時,也是一紙行政命令就扣款,協助十大建設,也沒立法啊。現在既然弄清楚,就應當要求政府重新編列預算補發才合理。 作者:Chen SC,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2018,6,24,)
    1 人回報2 則回應6 年前
  • 4/13 天啊! 原來上自歷朝歷代總統副總統,立委,名嘴,這一向以來都 不知道18%及年終慰問金是內含在退休金裡面,而不是外加外掛的...! 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啊! 今天新聞面對面經過來賓吳萬固代表拿出來的銓敘部退休函示的退休金組合內容的三大部分就是包含: 新舊制度之退休金+年終慰問金+18%=應有之替代率算出來的金額 原來真理就是要越辯才會越明白! 向來我就一直說各位理事長前輩...等等學有專長的人,在電視上都把制度說的太複雜了,莫說一般百姓聽不懂,就算當事人的我們也不見得了解! 其實吳前輩已經上該節目及其他政論節目多次,每次都拿出該函解釋,他應該得到6萬餘元,希望政府就直接付我們全額,不要有18%及年終慰問金...這些誣衊的名義。講的真好!也說出所有退休軍公教的心聲。 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重複的解釋,今天我看到他們包括謝震武,立委及名嘴終於聽懂了! 名嘴陳敏鳳說~她今天才知道原來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的年終慰問金,及18%是內含在應該有的退休金裡面,而不是外掛的... 從主持人到在座各位竟然說,如果真的是內含,應該從長計議... 大家聽了會不會昏倒啊! 天啊!吵了11個月,架在脖子上的刀子即將落下時,他們才聽到我們呼喊的~ "大人冤枉啊" ! 在在顯示一切都是蔡政府假改革,真鬥爭的陰謀詭計! 想來不由得令人背脊發涼! Re: 18趴是第一條高速公路興建,向沙烏地阿拉伯貸款,因無錢償還利息,由當時主計處提議,按月由每位公務人員薪水扣款墊繳,並決定於領退休金時做補償,當時有人提25趴及10趴,最後折衷為18趴,並以民國84年為終止年,之前年資有扣到薪資的才有算,這是非常清楚明確的。 至於年終慰問金則是畫蛇添足,本來就是退休金,而政府為膨脹自己,硬拆開這部分於每年年終來發,讓有心人誤以為那是多領的,甚至質疑無法源依據,而遭到刪除,現在既然弄清楚,就應當要求政府重新編列預算補發才合理。實施假民主簽賭只會詐騙,政黨輪替一點治國能力都沒有,個個血口大開,只想坑老百姓的錢,這個國家遲早會完蛋,應該立即揚棄。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銓敍部有原始公文可查 一、18%優存之真相: 銓敍部有原始公文可查 18%優惠存款由來,是第一條高速公路興建, 向沙烏地阿拉伯貸款,因無錢償還利息,由當時主計處提議, 按月由每位公務人員薪水扣款墊繳,並決定於領退休金時做補償, 當時有人提25趴及10趴,最後折衷為18趴, 並以民國84年為終止年,之前年資有扣到薪資的才有算, 這是非常清楚明確的。 註:18%優存利息,是退休軍公教的錢,是政府欠退休人的錢, 不是政府給的利息。 二、退休人年終獎金真相 銓敍部有原始公文可查 至於年終慰問金,則是畫蛇添足,本來就是退休金內含, 而政府為膨脹自己,硬拆開這部分於每年年終來發, 讓有心人誤以為那是多領的,甚至質疑無法源依據,而遭到刪除。 註:年終獎金,原本是退休人依法的退休金,是退休人的錢, 政府是在還錢,不是給錢。 三、新制退休金也是退休人的錢 新制退休金,是退休人在職時,所繳的退休準備金, 退休人依法退休時,這個保險契約已完成,退休之後, 這筆退休準備金,已成為退休人的錢,是政府欠退休人的, 政府本來就要還的,政府不可賴帳不還。 四、舊制退休金也是退休人的錢 民國八十四年以前的退休年資,退休人依法退休時, 這部份的退休金,是政府依法應給的退休金,這些退休金當退休人, 依法屆時退休當時,這些錢就是退休人的錢,是政府欠退休人的錢, 政府付這些錢,是在還錢,不是給錢,政府和人們,要搞清礎。 五、法律不得溯及既往 政府欠軍公教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依法就要還退休人員,退休人員, 已經依據退撫法退休並簽字選擇全領或部分全領加上部分月退,這個契約事實簽字已完成,政府依法要付退休金,「 退還」退休人,不能另立新的「惡法」刪減剝奪。 刪減剝奪退休俸的惡法,更不可違反法律的大原則「不溯既往」, 對於已完成契約的退休人,這個法律是無效的, 政府制訂這個刪減軍公教退休俸的「惡法」,是違法憲的。 六、期待大法官釋憲推翻惡法 當今政府,通過立法院,制訂了刪減軍公教退休俸的「惡法」, 對已退休的人員,是不可違反法律的大原則「不溯及既往」。 當今政府,用此惡法,一律溯及既往,扣減已退休人員的退休俸, 明顯「違法違憲」,期盼大法官,拿出正義良知, 做合法合理的釋憲,判定刪減退休俸的「惡法」無效。 七、政府不可當土匪 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是退休人的錢,不是政府給的, 是政府欠退休人的,政府欠錢就要還,怎麽可以當土匪, 不還所有退休人。 八、政府要立即還錢給退休人 現在既然弄清楚,退休金就是政府欠所有退休人的錢,欠錢還錢, 天經地義,政府不可賴帳不還,政府應立即廢除刪減退休俸的「 惡法」,並重新編列預算補發還錢,才合法合理。 九、政府不還錢就是土匪 現在政府當土匪,刪減軍公教退休人的退休金,違法違憲, 擺明就是欠錢不還,豈有公理,無法無天,人神共憤,天誅地滅, 國家怎麽不滅亡。 十、人人誤解公教退休金 天啊! 原來上自歷朝歷代總統副總統,立委,名嘴,這一向以來都 不知道18%及年終慰問金是內含在退休金裡面, 而不是外加外掛的...! 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啊! 十一、賢達之士來說明 賢達之士吳萬固説 註:吳萬固,彰化縣軍公教聯盟召集人 吳萬固在電視政論節目, 拿出來的銓敘部退休函示的退休金組合內容的三大部分就是包含: 新舊制度之退休金+年終慰問金+18%= 應有之替代率算出來的金額 十二、公教退休金沒那麽複雜 賢達之士吳萬固説 向來我就一直說各位理事長前輩...等等學有專長的人, 在電視上都把制度說的太複雜了,莫說一般百姓聽不懂, 就算當事人的我們也不見得了解! 十三、政府應直接還錢給退休人 賢達之士吳萬固的見証 吳前輩已經上該節目及其他政論節目多次,每次都拿出該函解釋, 他應該得到6萬餘元,希望政府就直接付我們全額,不要有18% 及年終慰問金...這些誣衊的名義。 講的真好!也說出所有退休軍公教的心聲。 十四、電視名嘴請閉嘴 賢達之士吳萬固又説 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重複的解釋,今天我看到他們包括謝震武, 立委及名嘴終於聽懂了! 名嘴陳敏鳳說~ 她今天才知道原來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的年終慰問金,以及18% 是內含在應該有的退休金裡面,而不是外掛的... 從主持人到在座各位竟然說,如果真的是內含,應該從長計議... 十五、退休軍公教被冤枉了 !
    5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時力要立「離婚俸」制度?呂秋遠: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2017-04-23 11:47 聯合報 記者管婺媛╱即時報導 WhatsApp 時代力量立委。 記者曾吉松/攝影 時代力量立委。 記者曾吉松/攝影 對於時代力量黨團擬在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規範公務員已離異、未工作的配偶可申請最高1/2月退俸,銓敘部官員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也有官員私下透露,目前確實在德國、美國有這樣的制度,但我國國情與德、美未必相同,若直接將制度引進台灣,並訂定在公務員退休制度中,恐怕會引發很大爭議,需要更多社會討論。 律師呂秋遠指出,這種立法思維有點怪,假設兩造雙方已離異,其中一人又再婚,甚至不只一次,配偶要如何申請?難道退休金要分成好幾份來分?他指出,民法規定,兩造雙方有撫養義務,若已離異就沒有,一旦這樣立法,不僅可能侵害人民財產自由,又欠缺客觀標準,法院要如何判定?且當離異配偶一方已經有新的家庭,舊的配偶卻有權利跟新的配偶分配財產,如此是否真的適當?「這簡直是不知如何談起的立法,根本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真是個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律師郭怡青說,目前銀髮族離婚案例確實常見,很多沒有工作的配偶因年事已高,缺乏保晚年生活保障,因此很多婦女團體也支持這樣的方向;但她認為,既然是要將退休金納入,就不該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做規範,畢竟如果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郭也說,根據目前法律,夫妻離異時,就是結清現有財產,而月退俸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基本上不可能分配給離異的配偶;因此若立委要將月退俸也納入,這是期待權的問題,未來要如何與剩餘財產分配制度做結合,都是問題。她也說,根據時力的條文,若是由主管機關先把公務員月退俸扣下來,則被扣押者不服時,是要走公務員救濟程序或是其他管道? 她也指出,時力的條文又分成婚姻存續期間有工作與無工作的情況,在台灣很多外配是「打黑工」的情況下,工作未必會留下報稅清單或其他工作證據,一旦分配義務人主張配偶在某段期間有工作,卻又提不出證明,這又該如何處理?此外,若兩造雙方離婚時已經在法院達成和解,而分配義務人並未告知原主管機關,則後續處理執行會相當複雜且混亂,反而衍生更多爭議。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年金改革欠缺財政紀律思考|王有康 英國《經濟學人》出版的《2017全球趨勢》,介紹蔡英文選前曾保證,將帶領台灣再次成為龍虎(Turning Taiwan into a tiger again),但蔡政府上任後推動的年金改革方案,不僅欠缺財政紀律思考,也得罪了所有的公教軍警。 520以後的總統府年金改革小組有人提議,公教軍警延至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政府原意是希望改善國家財政入不敷出的情形,但強迫所有人一律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這些工作年資數十年以上的高齡在職公教軍警,每月薪水平均是20多歲剛當軍公教的年輕人薪水的兩倍,從財政角度分析,強迫軍公教延退,雖然退休人數會變少,可暫時減緩軍公教退撫基金入不敷出的現象,但政府支付未退休資深高齡軍公教的薪資卻大幅增加。 每人的行業都由自己決定 換言之,政府總支出長期而言可能不減反增,使財政赤字更加惡化,說穿了,這只是零和的財政賽局而已,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各級政府財政支出浮濫,以及錢沒有花在刀口上的無效率問題。此外,試想20歲就擔任公職的軍警公教要跟可能60歲以前經商,60歲以後才考取高普考轉行擔任政府公務員的人,兩者一樣必須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這對20歲即擔任公職的軍警公教的人來說,不盡公平合理,更何況有少數軍公教人員根本活不到65歲,那原本可以領取的月退金變成家屬代領的撫恤金。 台灣的年金制度種類複雜,包括國民年金,勞工、農漁民及軍公教等,政府年金改革必須考慮制度設計之初的社會情境與條件,不能忽略歷史時空背景,否則會陷入昨是今非的盲點與失敗中,勞工與軍公教所適用的法令規定與當初立法提撥設計制度迥然不同,如今驟然拿勞工與軍公教退休制度直接比較,如何讓人心服? 放眼全球各國,企業薪資都是由業主根據受雇者專業能力來決定薪資多寡,只給得起香蕉,當然就只能請到猴子,獅子是不肯來的,這也是近年來有能力的人才多數外流,或被挖角到新加坡等高薪資地區任職的主因。再說,台灣的軍警公教人員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權與公權力,性質屬於公法人,這與私人企業以利潤優先,賺錢為主的導向完全不同,有些企業像台積電、鴻海或具規模的民營銀行,員工月薪加年終獎金,甚至超過政府部會首長,這又如何比較呢?事實上,在台灣,想從事任何行業或想擔任軍公教,都是自己選擇的,沒有人限制或強迫你不當警察、軍人或考當公務人員,因此,各行業與軍公教職業根本沒有衝突可言。 改革前需先檢討財政紀律 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近年來軍公教退撫支出只占當年度政府總支出的7.2%,政府應該檢討的是其他92.8%的支出是不是用在刀口上。坦白說,新政府上任後把「軍公教」族群視作為一整個群體來攻擊,卻模糊了這個群體內有高中低階級,高層的政務官與退將等高級軍公教享有高額月退金,但絕大多數中下階層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其實並不優渥。 當然的確有坐享高官厚祿的高級軍公教,退休後轉任財團擔任重要職務,替其雇主拿取政府標案,擔任財團的「門神」。但這僅是少數官僚的惡行,並非大多數基層軍公教所為。有心人士不應該挑動社會對於軍公教的非理性仇視。何況,擔任哪一種行業都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有何理由要這樣挑起社會對於軍公教的仇視? 稍有財經基礎的人都知道,面對政府舉債連年增加,國庫稅收赤字成長,當前的綠巨人政府刪減軍公教的退休保障,只是杯水車薪,並非治本之道;台灣財政真正的病因在於,數年前由25%降至17%的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降幅太大,加上租稅法規漏洞,富人們賺的錢很多,但可海外逃稅或以高額保險金方式避稅,有些企業獲利頗豐竟可以退稅,再加上稅捐機關查緝逃漏稅人力不足,導致整體稅收大多由中低收入的受薪階層負擔,如此一來,國家財政當然寅吃卯糧。 換言之,不檢討國家財政紀律缺失,不修改不合時宜的稅法陋規,不防堵政府退休高官轉任國營事業,繼續當肥貓爽領雙倍高薪,黨職併公職領高額退休金,以及早年擔任兩年政務官或縣市長就可以每月坐領數十萬退休金等,卻對退休小學老師、國稅局或區公所基層公務員,退休中低階士官開刀,他們並不是肥貓,這樣的年金改革有何意義? 現政府一直想將大多數中下階層軍公教人員拉到跟低收入戶的待遇接近,跟難民一樣,難道大家要一起共貧嗎?如果只是減法而不是加法,任何人都可以勝任這個改革者的角色,不是嗎?如果政治人物對中低階層的現任與退休軍公教待遇與福利,輜銖必較,把退休金當作施捨的恩典,請問數十萬軍公教誰還會真心為政府賣命效勞呢? (作者係台北商業大學應用商學系副教授)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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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改10問— 兼為年金改革致現職人員的公開信 台東縣東河國小退休教師楊文耀 親愛的軍警消公教現職同仁: 首先要說明,這篇文章很長,懇請您耐心看完。 不論您贊成全部觀點或部分觀點,都歡迎轉載。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您先耐心地看完一段背景資料。 民國71年,我考入台東師專就讀,當時一位周姓地理老師在課堂上老是譏諷我們是「5397個笨蛋裡面精選出來的大笨蛋!」當時台灣9個師專是單獨招生的,我們那一屆報考台東師專的人數是5397人,總共錄取180人,率取率約3.3%。周老師的言下之意是:你們這些人既然那麼會讀書考試,何苦來當國小老師? 忘了是哪位老師還告訴我們一個笑話,說是在民國5、6零年代,報紙上的徵婚廣告常見對徵婚對象的學歷要求是「專科以上,師專除外」。我後來並未去查考此事是否為真,但由此可見當時國小老師的收入確實是令人望之卻步的。 此一狀況反映在國小教師的性別比例上最為明顯。當時9所師專招收的學生在性別比例上是1:1的,可是在國小教育現場的男女教師比率通常落在2:8到3:7之間,顯示很多由師專培育出來的男老師不願意留在教育現場,因為待遇實在太低了。 民國75年暑假,我在台北縣新莊市塔寮坑溪工地打工,當時小工1天的工資800元;民國76年我師專畢業,分發至台北縣三峽鎮成福國小擔任教職,每月薪水1萬5千多元,當時還沒實施休2日,每月工作日數約24天,換算日薪約6百多元,略低於小工一日所得。 民國79年我退伍回到教師的工作崗位,當時薪水約2萬出頭,換算日薪約9百元,而一位泥水匠師傅的日薪大約3千元。那是台灣進入「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但我們不在其中。 我們遵守政府的規定,不兼差,安貧樂道,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可領;我們也信賴政府的承諾,指望未來安穩的退休生活。 把時間再往前拉,民國60年,我的一位父執也是國小教師,每月薪水約2千元,九口之家全仗這份薪水養活,因為當時還有配給白米,扣除水、電、柴、油、鹽、醬、醋、茶,每天只有不到30元的菜錢。他的太太為了撙節開支,每天天沒亮就到果菜批發市場撿拾人家拋棄的殘菜,還要遭人白眼! 那個年代,教師不必繳所得稅,不必自己提撥退撫基金,因為沒錢可繳。 民國85年,我的薪水大4萬多元,政府認為我們應該有錢可以自己提撥退休金了,於是進入了退撫新制的時代。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背景,時空的錯亂只會引發巨大的憂懼和不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主題。 首先,就其服務年資多數甚至在是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就已退休的人員而言,我想幫他們問一問: 第一問:這些人的退休金主要是或全部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給付,與退撫基金較少、甚至絕無關係。今天政府以避免基金破產為理由,把他們納入改革的對象,是不是有時空錯置之嫌?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二問:如果說把這些人列入改革對象是因為政府財政困難,如果是你,你要不要問一下財政是否真有困難?事實顯示財政並無困難,稅捐年年超徵。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三問:退一萬步說,即使財政真有困難,政府可不可以只犧牲退休人員的權益?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其次,對於像我這樣有部分舊制年資,多數是由退撫基金給付的人來說,我也有許多的疑問。 第四問:就舊制年資部分,既非由退撫基金給付,為什麼要一體納入年金改革?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五問:資料顯示,四大基金破產時間依序為軍人(2020年)、 勞保(2027年)、 教育人員(2030年)、 公務人員(2031年)。 (以上資料引自商業週刊記者田習如2017年1月19日於端傳媒發表的文章,該文極力鼓吹年金改革的必要性,並且不乏對軍公教不友善的論點)那麼,我們希望所有基金依照同樣安全年限的標準,次第修法,同步實施的要求,豈非僅是一個卑微的要求?7月1日實施在即,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勞保的改革呢?你要我們相信這跟選票無關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六問:根據自由時報記者吳柏緯2017年9月1日報導: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表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平均年投資報酬率為3.16%,李逸洋同時提到,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1988年到2016年的平均報酬率高達8.3%!我曾精算過,如果以年平均投資報酬率5%複利滾存,1萬元在35年後會增加為5萬多元,但如果只有2%的投資報酬率,35年後只有2萬多元!我想問一問:如果我們退撫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有5%,那我們可以有多高的所得替代率呢?很遺憾的是我們只看到新退撫條例第 11 條規定:「退撫基金之運用及委託經營,應由專責單位進行專業投資,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我們沒有看到檢討,也沒有看到基金主人參與的機制,這難道不是身為基金主人應有的權利嗎?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第七問:現行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所以2011年起申請勞保給付的7.2萬人,自2017年5月起平均每人可以多領776元。但是7月1日起要實施的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37條僅敘明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薪之調整重新計算。」我們可不可以再卑微地問一下:我們的物價指數條款呢?如果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是不是等於逐年降低我們的退休所得呢?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在以上問題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之前,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最後,對於各位敬愛的在職人員來說,前面還沒有幫各位問到的,在這裡再幫大家問一問。 我想請大家先看一下以下的對照表1。應當說明的是,我並無意挑起與勞工的對立,只是要檢視政府年改的動機與合理性。 根據此表的規定,我們實際試算一下(參看對照表2),且讓我接著問: 第八問:親愛的現職同仁,看完對照表,你還會覺得自己繳很少,領很多,退休後是個米蟲嗎? 第九問:對於勞工所謂的「低」退休金,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你還會有愧疚感嗎? 第十問:你覺得改革後勞保條例的空格內,該填入多少才是合理的呢? 如果最後空格內填入的答案不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你要不要起來抵抗? 我建議: 你們最好現在就開始起來抵抗! 和我們站在一起抵抗! 抵抗沒有太早,只有太遲,因為我壓根不相信空格內填入的答案會符合公平原則和比例原則。 107年6月16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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