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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電業法修的是什麼?政府聲稱要開放電業自由化,上網去查了一下,原來就是將「國有」的電業轉變成「私有」,誰有錢買得起?當然是有錢人!有人稱之為「財團」,你我是沒辦法的!要轉變當然就要將台電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才會有人買的起,另外,當然要搞些好處給這些買家,才能提高他們的興趣,首先當然是要會賺錢,還要賺的越多越好,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利潤超過25%欸(台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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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uang-Che Liu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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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是來自風傳媒讀者投書: http://www.storm.mg/article/165749

    不同意見

    電業法修正 八大重點總整理: http://e-info.org.tw/node/202313
    ptt 鄉民討論:https://www.pttdata.com/ResponesPage.php⋯u=/bbs/Gossiping/M.1492316415.A.391.html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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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ew Edit History 蔡佳霖 #電業法下週三要三讀了 #如果不要電價每度由2.#5元漲到7.#5元,#請轉寄 陳夢榮(台電員工自救會會長)的投書 台電員工自發性的南北串連,從9月5日到19日以苦行僧行腳的方式全省接力表達反對電業法修法的現行版本,他們是傻了還是瘋了? 電業法修法後他們一樣有工作,薪水也不會少,唯一的福利-員工用電優待早就已經取消了,還走什麼走?仔細了解之後,原來真相是這樣的; 新政府執政之後因為選舉背負了很多債,口債、信債、情債和錢債等等,要還債當然要搞一些名堂出來才名正言順。再看看電業法修的是什麼? 政府聲稱要開放電業自由化,上網去查了一下,原來就是將「國有」的電業轉變成「私有」,誰有錢買得起?當然是有錢人!有人稱之為「財團」,你我是沒辦法的!要轉變當然就要將台電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才會有人買的起。 另外,當然要搞些好處給這些買家,才能提高他們的興趣,首先當然是要會賺錢,還要賺的越多越好,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 利潤超過25%欸(台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難怪郝明義集團成員也要自行開電業公司了!因為太好賺了! 經濟部長李世光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電業自由化後電價不會漲,但是,台塑麥寮電廠的總經理接受媒體訪問時卻表示,自由化後電業的支出增加,電價一定會向上調整,奇怪的對話,誰說了算? 總之你我說了絕對不算!李世光又說,開放市場提升競爭力和經營績效,說的好!人民愛聽!那麼台電現在的成績一定是爛到必須要轉變的時候了! 根據世界的評比,台灣的供電品質全球第一、台灣用電取得的便利性全球第二(第一名是我們的鄰─-韓國國營的韓電)、台灣住宅用電的價格全球第三低、台灣工業用電價格全球第四低,這樣的成績你說有多爛,任人都不會相信吧!這些在修法後都將變成歷史,還要再提升?是誰在唬弄台灣人民? 再來看看全球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來說,最終無一不是由財團壟斷,趨勢造成後迫使政府調漲電價,即使有電業管制機構也無法抵擋,英、美、德、法、西班牙……等所有推動電業自由化的國家都不能倖免於此一結果,有的國家在經歷了苦難不再推動自由化了,有的國家又將「私有」的電業回購但卻花了更多的錢。 有的國家人民因為沒錢支付飆漲的電價而成為「能源貧民」,英國能源部在2012年3月公佈的一項調查,英國每年約有3000名的「能源貧民」因無力支付電費而喪生。 日本做到一半就取消了。我們的鄰居韓國一向是台灣最強的競爭對手,西元2000年韓國也傾向推動電業自由化,就是現在台灣要玩的這套,所幸韓國人民普遍關心公共事務,韓電要切割成六塊,但是韓國人民警覺性高,民間團體和韓電工會一起站出來強力抗爭阻擋,最終韓國政府只有停止這場遊戲,韓國人保住了韓電,也保住了韓國人民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 反觀台灣,電業法修法似乎與社會大眾無關,媒體的第三權也沒有適時的發揮監督的力量,大家的電價會從2.5元/度飆漲到7.5元/度也都無關痛癢,只有台電的員工以專業的知識瞭解到事態影響的重大,自發性的出錢、請假從南到北苦行向人民宣告,現在你還認為他們真的傻了、瘋了嗎? 他們是在捍衛大家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啊! 修法後用電大戶有優先權選購便宜的電,剩下高價的電分配給全民承接,不是電價要漲而是便宜的電輪不到你。你知道嗎? 修法後台電被切割,剩下輸配電,承擔供電業務的責任和電網的維護,高價的電通通要由台電概括承受,最終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掏空國產。你知道嗎? 修法後過去台電賺錢要繳國庫全民享用的情況不再,修法後賺的錢全歸財團私有,25%欸!你知道嗎? 「台灣高鐵政府零出資的騙局」相信大家應該還是記憶猶新吧,政客的話能聽狗屎都能吃,最後付錢的還是人民啊。電業法修法後你將怎麼辦? 15年前韓國的前車之鑑就在我們的隔壁,你現在知道了,為什麼不向我們的鄰居韓國學學?現在就走出來向政府說「不」!拒絕政府將人民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作者為前台電員工自救會會長 January 9 at 10:52pm • Public Save • More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開放是電業法改革唯一的道路》 在台電員工於連續三個颱風來襲期間拼命搶修之際,蔡英文總統卻召開府院黨黨團協調會議,指示在本會期力拼電業法修法過關。隔日,台電員工集結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電業法修法不公不義。 蔡英文總統執意通過電業法的「黨意」,坐實了外界的質疑:新版電業法是一部向財團傾斜的法案,也因為背後牽涉的利益實在太龐大,所以蔡英文總統才會甘冒民調持續探底的風險,堅持通過電業法修正法案。 這次的電業法修正,已經有能源局長、經濟部長、行政院長、總統接連出面背書,但為何在八月初的公聽會之後,就匆匆將草案文件從官網上撤除,一個多月以來完全是黑箱作業,連公開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大眾檢視的勇氣都沒有? 電力與能源,是至少以十年為單位來規劃的國家重大戰略。電業法改革的最好方法,就是透過不同領域的交流與探討,讓社會各界瞭解電業法將對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而非以意識形態的私心,先射箭再畫靶。 核能流言終結者與臺灣能資源永續與低碳經濟學會,將於9月25日假臺灣大學社科院103階梯教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會口)舉辦「大師開講:電業法改革講座」,邀請王京明研究員與高銘志副教授,由不同的觀點解讀電業法改革與電業自由化。 王京明研究員將從經濟學的觀點出發,說明市場制度設計與電力產業結構、在開放電業管制的不同階段,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及世界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讓社會大眾瞭解政府應有的政策思考。 高銘志副教授將從法律觀點切入,分析蔡英文政府提出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內,許多嚴重的問題。例如從形式面上顯而易見的重大瑕疵:草案錯字連篇、違背行政組織法與公法原理、大量有違憲疑慮的空白授權等。 為此,高銘志副教授也成立了「台灣電業法修正草案一百問」平台,希望能透過被找出來的這一百個問題激發各界討論,也讓社會大眾瞭解目前的電業法修法有多麼荒謬,實在很難想像這是由一個法學博士總統親自下令必須通過的法案。 這次的講座只是個開始,核能流言終結者未來將於全台各地持續舉辦活動,並邀請如台電公司與台電工會的成員、能源智庫與產業的學者專家、再生能源業者與環保團體等各界人士,以各種觀點探討適合臺灣的電業法制度。 我們相信,開放是電業法改革的唯一道路。在國外電業自由化的相對成功案例中,開放、透明絕對是關鍵要素。若蔡英文政府在研擬過程都採取如此的黑箱作法,社會大眾又怎能期待這部電業法通過之後,政府不會進一步黑箱圖利財團呢? 我們呼籲,蔡英文政府切勿為了私人利益,急就章推動修法。既然都找了唐鳳擔任政務委員,何不透過vTaiwan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收集各界意見,並以開放政府的精神來推動電業法修法? 這條正路不走,執意向財團傾斜,若再不懸崖勒馬,蔡英文總統最終將成為臺灣電力短缺、價格飆漲的歷史罪人。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社論/從賴勁麟十八家綠能廠,一窺台電虧損奧祕 2023-08-15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7369378 最近有兩則能源新聞受到熱議。其一,台電今年虧損將達四千億元,可能超過資本額而破產;其二,館長陳之漢與綠委賴品妤互槓,扯出賴品妤之父賴勁麟掛名十八家綠能公司代表人,館長痛批「整個民進黨團都在吃綠能」;雲豹能源則澄清賴勁麟持股僅占一%,絕非家族事業。看似不相干的兩件事,但綠營旗下大開十八家綠能公司,恰能洞穿台電虧損的祕密。 賴勁麟在這十八家綠能公司擔任董事長,並非虛構故事。這十八家公司,均設在台北市內湖基湖路一號的四樓與六樓,與他任董事長的雲豹能源同棟大樓。賴勁麟曾任民進黨立委、勞委會副主委,又是新潮流系大老,他趁著蔡政府力推風電及光電等綠能,在短短三、四年內連續成立十八家綠能公司。這除了眼光獨到,恐怕也是他掌握了獨特的發財巧門,否則何以要如此密集開設綠能公司? 這十八家公司,資本額從一百萬到十二億元不等,顯然被設定扮演不同的參與功能。在全球疫情嚴重蔓延的三年,這些綠能公司悄悄地以一年五、六家的速度布展,速度驚人。最耐人尋味的是,雲豹總公司原為張建偉所創辦,二○一七年賴勁麟加入後,張建偉讓出董事長一職給賴勁麟,自己轉任發言人。這樣的安排,顯然有意借助賴勁麟的政治人脈拓展公司利基。 綠能開發當然是必要的,但若缺乏合理的制度,卻可能導致生態環境的破壞或土地的濫用,乃至引發官商勾結、貪腐等弊端。這點,從苗栗、彰化、雲林、台南等地的弊案頻傳,綠蟑螂橫行,已一目了然。但另一個受到外界忽略的因素,則是綠電價格制度的不合理:台電被迫高價收購綠電,卻只能以低價售出,加上政府動輒凍漲電價,使得台電背負虧損的包袱越來越大。 簡言之,民間綠能廠商開發的風電和光電,台電必須以保證價格收購;這保證了綠能廠商的收益,對台電卻是虧本生意。根據台電的資料,到今年六月底止,台電購買的風電價格為每度七.○三元,太陽能光電平均為每度四・八四元,地熱為六.二二元,整體外購綠電成本為五.一元。然而,台電的售電價格,民生用電僅每度二.六三元,工業用電為二.五八元。換言之,台電購買的每一度綠電,都只能以一半的成本價賣出;所謂綠電「賣一度、虧一度」就是這樣來的,台電的鉅額虧損也是這樣來的。 由此,人們即能看出蔡政府能源轉型政策的破洞與矛盾,除了大家擔心的供電日益不穩,更是利用一手遮天的方式來「瘦台電、肥民營廠」。在能源走向多元化的時代,各國電業都已自由化,唯獨台灣仍由國營事業的台電扮演供電總舵手,不僅要吸收所有民營電廠的成本,還要保證它們的合理利潤。最後,當台電債務累累,只好由政府拿預算補貼助其苟延殘喘。試問,這像是一個理性政府管理國家供電的聰明模式嗎? 賴勁麟一口氣開十八家綠能公司,當然是看準綠能「穩賺不賠」的奧祕,綠電是一門好生意。不僅如此,除了賣電給台電,以其良好的政商關係,雲豹還能輕易取得政府的公共工程。且看,雲豹僅這兩年取得的三個儲能場案,工程款合計便超過百億元,為該公司今年上半年業績貢獻了十五億多元。蔡總統的能源轉型政策,藏著這麼多綠營自己人可分享的利多,堪稱「風光無限」! 蔡政府的能源轉型政策,不惜讓台電虧損消瘦,卻藏著綠營關係企業套取國營事業利益的巧門,這是福國利民之政嗎?
    2 人回報2 則回應9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