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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霖

#電業法下週三要三讀了

#如果不要電價每度由2.#5元漲到7.#5元,#請轉寄

陳夢榮(台電員工自救會會長)的投書
台電員工自發性的南北串連,從9月5日到19日以苦行僧行腳的方式全省接力表達反對電業法修法的現行版本,他們是傻了還是瘋了?
電業法修法後他們一樣有工作,薪水也不會少,唯一的福利-員工用電優待早就已經取消了,還走什麼走?仔細了解之後,原來真相是這樣的;
新政府執政之後因為選舉背負了很多債,口債、信債、情債和錢債等等,要還債當然要搞一些名堂出來才名正言順。再看看電業法修的是什麼?
政府聲稱要開放電業自由化,上網去查了一下,原來就是將「國有」的電業轉變成「私有」,誰有錢買得起?當然是有錢人!有人稱之為「財團」,你我是沒辦法的!要轉變當然就要將台電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才會有人買的起。
另外,當然要搞些好處給這些買家,才能提高他們的興趣,首先當然是要會賺錢,還要賺的越多越好,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
利潤超過25%欸(台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難怪郝明義集團成員也要自行開電業公司了!因為太好賺了!
經濟部長李世光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電業自由化後電價不會漲,但是,台塑麥寮電廠的總經理接受媒體訪問時卻表示,自由化後電業的支出增加,電價一定會向上調整,奇怪的對話,誰說了算?
總之你我說了絕對不算!李世光又說,開放市場提升競爭力和經營績效,說的好!人民愛聽!那麼台電現在的成績一定是爛到必須要轉變的時候了!
根據世界的評比,台灣的供電品質全球第一、台灣用電取得的便利性全球第二(第一名是我們的鄰─-韓國國營的韓電)、台灣住宅用電的價格全球第三低、台灣工業用電價格全球第四低,這樣的成績你說有多爛,任人都不會相信吧!這些在修法後都將變成歷史,還要再提升?是誰在唬弄台灣人民?
再來看看全球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來說,最終無一不是由財團壟斷,趨勢造成後迫使政府調漲電價,即使有電業管制機構也無法抵擋,英、美、德、法、西班牙……等所有推動電業自由化的國家都不能倖免於此一結果,有的國家在經歷了苦難不再推動自由化了,有的國家又將「私有」的電業回購但卻花了更多的錢。
有的國家人民因為沒錢支付飆漲的電價而成為「能源貧民」,英國能源部在2012年3月公佈的一項調查,英國每年約有3000名的「能源貧民」因無力支付電費而喪生。
日本做到一半就取消了。我們的鄰居韓國一向是台灣最強的競爭對手,西元2000年韓國也傾向推動電業自由化,就是現在台灣要玩的這套,所幸韓國人民普遍關心公共事務,韓電要切割成六塊,但是韓國人民警覺性高,民間團體和韓電工會一起站出來強力抗爭阻擋,最終韓國政府只有停止這場遊戲,韓國人保住了韓電,也保住了韓國人民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
反觀台灣,電業法修法似乎與社會大眾無關,媒體的第三權也沒有適時的發揮監督的力量,大家的電價會從2.5元/度飆漲到7.5元/度也都無關痛癢,只有台電的員工以專業的知識瞭解到事態影響的重大,自發性的出錢、請假從南到北苦行向人民宣告,現在你還認為他們真的傻了、瘋了嗎?
他們是在捍衛大家擁有合理電價的權益啊! 修法後用電大戶有優先權選購便宜的電,剩下高價的電分配給全民承接,不是電價要漲而是便宜的電輪不到你。你知道嗎?
修法後台電被切割,剩下輸配電,承擔供電業務的責任和電網的維護,高價的電通通要由台電概括承受,最終的結果就是全民買單、掏空國產。你知道嗎?
修法後過去台電賺錢要繳國庫全民享用的情況不再,修法後賺的錢全歸財團私有,25%欸!你知道嗎?
「台灣高鐵政府零出資的騙局」相信大家應該還是記憶猶新吧,政客的話能聽狗屎都能吃,最後付錢的還是人民啊。電業法修法後你將怎麼辦?
15年前韓國的前車之鑑就在我們的隔壁,你現在知道了,為什麼不向我們的鄰居韓國學學?現在就走出來向政府說「不」!拒絕政府將人民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作者為前台電員工自救會會長
January 9 at 10:52pm •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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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電業法三讀通過,經濟部承諾保證民生基本用電上半年不會漲價。
    為了達到非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台電的能源配比必須要有2成的再生能源,因為綠能比較貴,未來民眾浮動電價會上漲,不過執政黨立委表示,電價費率還是會有政府負責把關。
    立法院已完成「電業法修正草案」三讀程序,此次共有4大修法重點

    出處

    http://news.tvbs.com.tw/life/699642
    電業法三讀通過! 經部:上半年不漲電價
    http://www.nownews.com/n/2017/01/11/2369596
    電業法三讀 修法4重點 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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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放是電業法改革唯一的道路》 在台電員工於連續三個颱風來襲期間拼命搶修之際,蔡英文總統卻召開府院黨黨團協調會議,指示在本會期力拼電業法修法過關。隔日,台電員工集結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電業法修法不公不義。 蔡英文總統執意通過電業法的「黨意」,坐實了外界的質疑:新版電業法是一部向財團傾斜的法案,也因為背後牽涉的利益實在太龐大,所以蔡英文總統才會甘冒民調持續探底的風險,堅持通過電業法修正法案。 這次的電業法修正,已經有能源局長、經濟部長、行政院長、總統接連出面背書,但為何在八月初的公聽會之後,就匆匆將草案文件從官網上撤除,一個多月以來完全是黑箱作業,連公開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大眾檢視的勇氣都沒有? 電力與能源,是至少以十年為單位來規劃的國家重大戰略。電業法改革的最好方法,就是透過不同領域的交流與探討,讓社會各界瞭解電業法將對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而非以意識形態的私心,先射箭再畫靶。 核能流言終結者與臺灣能資源永續與低碳經濟學會,將於9月25日假臺灣大學社科院103階梯教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會口)舉辦「大師開講:電業法改革講座」,邀請王京明研究員與高銘志副教授,由不同的觀點解讀電業法改革與電業自由化。 王京明研究員將從經濟學的觀點出發,說明市場制度設計與電力產業結構、在開放電業管制的不同階段,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及世界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讓社會大眾瞭解政府應有的政策思考。 高銘志副教授將從法律觀點切入,分析蔡英文政府提出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內,許多嚴重的問題。例如從形式面上顯而易見的重大瑕疵:草案錯字連篇、違背行政組織法與公法原理、大量有違憲疑慮的空白授權等。 為此,高銘志副教授也成立了「台灣電業法修正草案一百問」平台,希望能透過被找出來的這一百個問題激發各界討論,也讓社會大眾瞭解目前的電業法修法有多麼荒謬,實在很難想像這是由一個法學博士總統親自下令必須通過的法案。 這次的講座只是個開始,核能流言終結者未來將於全台各地持續舉辦活動,並邀請如台電公司與台電工會的成員、能源智庫與產業的學者專家、再生能源業者與環保團體等各界人士,以各種觀點探討適合臺灣的電業法制度。 我們相信,開放是電業法改革的唯一道路。在國外電業自由化的相對成功案例中,開放、透明絕對是關鍵要素。若蔡英文政府在研擬過程都採取如此的黑箱作法,社會大眾又怎能期待這部電業法通過之後,政府不會進一步黑箱圖利財團呢? 我們呼籲,蔡英文政府切勿為了私人利益,急就章推動修法。既然都找了唐鳳擔任政務委員,何不透過vTaiwan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收集各界意見,並以開放政府的精神來推動電業法修法? 這條正路不走,執意向財團傾斜,若再不懸崖勒馬,蔡英文總統最終將成為臺灣電力短缺、價格飆漲的歷史罪人。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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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PO一位台電員工眷屬的敘述: 我老公在台電服務他最近一直在跟我聊蔡政府要把電業自由化的事情,聽了之後真的很氣憤!這個政府為了一黨之私,不惜出賣百姓的利益。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在前總統李及扁時簽定的Ipp 民間電廠約期快到了,以前台電是賺錢的,但是李及扁以扶植民間企業之名,和幾家財團電廠簽約,內容是民間發多少電,台電都要吸收,而且他們只負責發電,送出去的管線全部都用台電的,這就像現在的電信公司可以賣網路給消費者,但不必自己架設基地台一樣,根本就是成本很少的生意,更可惡的在後面,台電一度電賣給百姓是2.5元,可是卻要用6點多元跟Ipp電廠買,這種血本無歸的生意是當時的李及扁政府逼台電幹的,從那之後台電就開始賠錢了,以至現在負債百億。 但現在換這個政府還不放過台電,又想從他身上榨取些油水。因為財團的民間電廠20年契約快到期了,現在就搞個電業自由化,逼台電把賣給大用户的電(如機場,大型工廠用電)讓出給民間企業,台電把大餅讓出來後,您說還能生存嗎? 財團得到利益後不感恩圖報嗎? 政黨選舉要用錢,現在這個政府一上任就在為往後的選舉籌錢了,至於電費漲價的事,……這個政府三緘其口,已經通令下去無論如何立法院一定要以強大的優勢通過電業法。 看了這個訊息,我有感而發寫出這些真相,因為一般百姓那知道電是怎麼來的?台電基層員工看不下去了才跳出來發聲引起民眾注意,但媒體好像被收買了,很少報導這新聞,各位,這個政府不是有病,而是在為他們以後世世代代能在台灣掌權著想。您說,誰最愛台灣呢?是愛錢和權吧! 請轉發,讓全民知道真相,一起反漲價式電業法,不要讓徒步健走的台電員工,孤軍奮鬥!!
    5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原來也有不被報導的新聞 你知道鐵飯碗的 台電,在徒步遊行嗎? 【大家來幫忙台電工會加油打氣唷】 他們自墾丁核三廠開始以【徒步苦行】北上行政院抗議政府要修改電業法。 現在媒體都不報導這件事喔!!!我們大家努力轉發,讓全國民眾意識到這問題的嚴重性。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這個訊息是前台電經理轉傳,特別呼籲請大家卓參並重視,政府這個政策是有嚴重的問題。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新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 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 令人憂心忡忡的電業法修訂將独立經營的電力事業予拆解後変成分產制的電力經營,三頭六臂導致分崩離析,台湾最重要的能源供应大柱將因而倒下 ,台湾將不待他人的解放而跨掉。 願天佑吾民,天佑台電!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台電公司爾後電業自由化後,錢就沒得賺了啦 !會賺錢的金雞母是發電業與售電業,但依據修訂後新的「電業法」所訂定的條文規定,是將部份會賺錢的都要切割出去而無條件的拱手讓給財團經營並產生競爭的態勢,留下來的只是賠錢的與投入更多資金的輸、配電業的建設性及維護性的工程而已⋯,在颱風天 下雨天或一般性事故停電的維修工作全部都是台電的份了⋯,你說建設性與維護性的工作可以賺錢嗎?簡直是天方夜譚⋯⋯,試問一個企業的永續發展與永續生存,是一定要反映他的經營成本與投資報酬率,以謀求它的存在價值;因此,屆時人民百姓勢必要承受高電價的一切苦果呀!這樣的政策與作法是世界僅存而獨一無二的鳥國家政策⋯,全部盡是圖利財團和只為自己的政黨、自身利益既得者的作為 如此而已!唉!可悲、可恨、可惡的執政當局,可憐的台灣郎啊!!!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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