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劉黎兒:「台電《電業法》」讓怪獸超級巨無霸化

現有回應

  • Rosalind標記此篇為:⚠️️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文字長度太短,疑似為使用者手動輸入之查詢語句,不像轉傳文章。
    7 年前
    01(Why?)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使用相關回應 10
  • 搜尋

你可能也會對這些類似文章有興趣

  • 111這個「台電《電業法》」作祟,台電不斷蓋新電廠、電費不斷漲,卻還每天叫缺電,就是111。因為111的這項「台電《電業法》」讓原本連總統府、行政院都控管不了的台電大怪獸,更加超級巨無霸化了,全民不能忘記這個被掏空而將繼續遭核電核廢威脅的111! 更不能忘記讓全民被台電綁架的張景森、林全、小英及113位立委;執政團隊沒有撤換掉台電舊體制,全遭台電及台電工會綁票、被台電綁架,不僅夏天喊缺電,秋冬也喊缺電;這次是連長年讓台電每年用30幾億元敦親睦鄰費豢養的立院也遭台電綁架,都在幫台電,大家不能忘記! 《電業法》只是為了讓台電變成超級巨無霸的控股大集團而訂的,甚至第6條,堂堂寫著「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天下有法律是為了一家公司訂的嗎? 《電業法》的核心,原本是在拆解台電怪獸的發電、輸配電、售電三大肢體,但現在要等6-9年,屆時民進黨是否在執政?而即使被拆解的台電,也可藉控股又重新合體,拆解不了,倒是控股可增加無數董事長、總經理來大分贓;歷代政權藉著分配電力權益及採購外快來自肥或鞏固地盤或,民進黨也要如此嗎? 拆解台電是玩假的,說穿了,就是執政團隊根本不敢動台電分毫,據護航綠委在跟環團協調時說,張景森是為了拉攏台電工會親綠人士而不得不如此做等;但這是什麼拉攏伎倆?張景森跟林全倒過去,立法讓台電越來越大!現在小英都管不動的台電,難道新設的二級或三級的電業管制機構能管的動? 台電已是失控的怪獸了,怎能立法讓它超級巨無霸化呢?像在立院可以看到台電小課長把原能會處長喊來喊去;甚至連經濟部長也不敢對台電如何,像去年夏天缺電元凶是有80萬瓩發電能力的大林電廠一號機,台電花565億元卻買了重大瑕疵貨,到秋天才動,經濟部只要台電自行調查,不敢追究採購舞弊;每次缺電都是台電管理不善引起,但台電卻永遠無須負責,不斷蓋新電廠,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卻還好意思每次都拿缺電來恐嚇國民! 「台電《電業法》」第2條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萬國空前未見;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基本的公共、公益、公平呢?電力是普通商品嗎?為了便宜台電及財團分贓嗎?日本把水、電、電信稱為life line,是生活線、生命線,不論民營或公營,都是公用,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卻特意將電業變成「非公用事業」;經濟部強辯說「非公用事業」才不會強行徵收土地等,藉口奇妙;護航綠委還說這樣國民才能收到電業賺的錢,顛倒是非,莫此為甚。 「台電《電業法》」經修正而暫免小型綠電業者必須有備用容量,但電網並未公共化,售電還是台電包攬,綠電又沒得到最後供電穩定撐持,結果再生能源不是自生死自滅,就只好賣給台電,綠能業者根本不敢得罪台電或執政團隊;日本電力自由化,關鍵是舊有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依法得負起最後供電責任,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否則根本沒希望。綠電到成熟為止,需要合理躉購補貼制度扶植,但說多重視綠能的政府,也只想讓台電或財團來做綠能就好。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能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掉已經開始釀災的老朽核電,台電今後更可隨意就不顧國民死活及政策方針而不廢核,像現在台電還在編列2017核四封存預算,沒放棄拆封,反核名額出身綠委還護航。台電還不斷發放預算在許多媒體刊登擁核業配文,網路擁核打手預算也沒刪除呀! 「台電《電業法》」89條,規定核電「後端營運基金」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3千多億核後端基金,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需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這史上最大不良債權由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台電《電業法》」當然沒明訂廢核時間表,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不受束縛繼續亂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111就是這樣的「台電《電業法》」三讀的日子,大家不能忘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劉黎兒 旅居日本的資深媒體人與知名作家。台大歷史系,後進入台大歷史所,1982年赴日,曾擔任《中國時報》駐日特派員、東京支局長,現為專職作家,書寫對於日本都會情愛和生活文化的觀察與解析。 無知懶惰及長年遭台電收買的立法院就來扮演摧毀的丑角! 小英團隊及立院都被台電綁架了,張景森搞到整個政府都被利益集團把持了! 電業法是只為了台灣電力這家公司而定法, 台電變成「非公用事業」不受政府及法律的束縛與管制 打著「扶植綠電」旗幟,坑殺綠電 發電跟輸配電、賣電永遠無指望拆解,電力越來越不自m。由 只有怪獸台電越來越自由,越來越巨大, 台電跟過去卅年來一樣,不斷新蓋電廠,卻每天都在叫缺電! 走上復辟核電及最爛燃煤之路,廢核沒希望,核廢全民買單! 台灣不僅資源被掏空,身家性命健康也被掏空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電業法》每度2.5元飆漲至7.5元,超級冷涼卡賀咧~賊仔政府!!😠😠把「屎缺」丟給台電 http://www.cocomy.net/post/178508?from=app_line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http://www.peoplenews.tw/news/af63fb46-9f7e-4cde-a9a1-f04aa32a81eb 立院打算三天就搞垮台灣,讓《台電電業法》通過!
    3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開放是電業法改革唯一的道路》 在台電員工於連續三個颱風來襲期間拼命搶修之際,蔡英文總統卻召開府院黨黨團協調會議,指示在本會期力拼電業法修法過關。隔日,台電員工集結前往監察院陳情,抗議電業法修法不公不義。 蔡英文總統執意通過電業法的「黨意」,坐實了外界的質疑:新版電業法是一部向財團傾斜的法案,也因為背後牽涉的利益實在太龐大,所以蔡英文總統才會甘冒民調持續探底的風險,堅持通過電業法修正法案。 這次的電業法修正,已經有能源局長、經濟部長、行政院長、總統接連出面背書,但為何在八月初的公聽會之後,就匆匆將草案文件從官網上撤除,一個多月以來完全是黑箱作業,連公開在陽光下接受社會大眾檢視的勇氣都沒有? 電力與能源,是至少以十年為單位來規劃的國家重大戰略。電業法改革的最好方法,就是透過不同領域的交流與探討,讓社會各界瞭解電業法將對社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而非以意識形態的私心,先射箭再畫靶。 核能流言終結者與臺灣能資源永續與低碳經濟學會,將於9月25日假臺灣大學社科院103階梯教室(辛亥路與復興南路交會口)舉辦「大師開講:電業法改革講座」,邀請王京明研究員與高銘志副教授,由不同的觀點解讀電業法改革與電業自由化。 王京明研究員將從經濟學的觀點出發,說明市場制度設計與電力產業結構、在開放電業管制的不同階段,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及世界各國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經驗,讓社會大眾瞭解政府應有的政策思考。 高銘志副教授將從法律觀點切入,分析蔡英文政府提出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內,許多嚴重的問題。例如從形式面上顯而易見的重大瑕疵:草案錯字連篇、違背行政組織法與公法原理、大量有違憲疑慮的空白授權等。 為此,高銘志副教授也成立了「台灣電業法修正草案一百問」平台,希望能透過被找出來的這一百個問題激發各界討論,也讓社會大眾瞭解目前的電業法修法有多麼荒謬,實在很難想像這是由一個法學博士總統親自下令必須通過的法案。 這次的講座只是個開始,核能流言終結者未來將於全台各地持續舉辦活動,並邀請如台電公司與台電工會的成員、能源智庫與產業的學者專家、再生能源業者與環保團體等各界人士,以各種觀點探討適合臺灣的電業法制度。 我們相信,開放是電業法改革的唯一道路。在國外電業自由化的相對成功案例中,開放、透明絕對是關鍵要素。若蔡英文政府在研擬過程都採取如此的黑箱作法,社會大眾又怎能期待這部電業法通過之後,政府不會進一步黑箱圖利財團呢? 我們呼籲,蔡英文政府切勿為了私人利益,急就章推動修法。既然都找了唐鳳擔任政務委員,何不透過vTaiwan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收集各界意見,並以開放政府的精神來推動電業法修法? 這條正路不走,執意向財團傾斜,若再不懸崖勒馬,蔡英文總統最終將成為臺灣電力短缺、價格飆漲的歷史罪人。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原來也有不被報導的新聞 你知道鐵飯碗的 台電,在徒步遊行嗎? 【大家來幫忙台電工會加油打氣唷】 他們自墾丁核三廠開始以【徒步苦行】北上行政院抗議政府要修改電業法。 現在媒體都不報導這件事喔!!!我們大家努力轉發,讓全國民眾意識到這問題的嚴重性。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這個訊息是前台電經理轉傳,特別呼籲請大家卓參並重視,政府這個政策是有嚴重的問題。 ~~~~~~ 政府賣掉台電,就是賣掉台灣! 新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 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 令人憂心忡忡的電業法修訂將独立經營的電力事業予拆解後変成分產制的電力經營,三頭六臂導致分崩離析,台湾最重要的能源供应大柱將因而倒下 ,台湾將不待他人的解放而跨掉。 願天佑吾民,天佑台電!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再看看電業法修的是什麼?政府聲稱要開放電業自由化,上網去查了一下,原來就是將「國有」的電業轉變成「私有」,誰有錢買得起?當然是有錢人!有人稱之為「財團」,你我是沒辦法的!要轉變當然就要將台電切成一小塊一小塊的才會有人買的起,另外,當然要搞些好處給這些買家,才能提高他們的興趣,首先當然是要會賺錢,還要賺的越多越好,新版電業法規範業者的利潤超過百分之二十五就要提撥基金投資綠能,但是在能源局的說明會上遭到業者的反對,認為是妨礙投資意願、阻擋市場自由發展,利潤超過25%欸(台電現在的利潤是維持在3%左右)!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政府強硬推行電業法修正案,未來台電將被拆成發電、電力網及售電業三部分。台電負責輸配電與維護電力網,發電廠將開放民營業者進入市場競爭。換句話說發電業將被財團壟斷,台灣電價也將由財團控制。 明明就是比黨產、服貿都還更嚴重的事,卻發現周圍的人沒幾個在關注這個議題,電視新聞報章雜誌好像也被「噤聲」一樣,幾乎沒有新聞報導這麼嚴重的問題。 但是這件事情值得每個台灣人花3分鐘仔細去思考,如果你也發現問題的嚴重性請不吝嗇將新聞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新政府推行的電業法案不僅是圖利財團,更是變相賣台! 以下轉自PTT: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9863243.A.9C8.html 若是認同的,歡迎轉載。讓更多人了解政府與財團勾結。
    9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台電員工自發性的南北串連,從9月5日到19日以苦行僧行腳的方式全省接力表達反對電業法修法的現行版本,他們是傻了還是瘋了?電業法修法後他們一樣有工作,薪水也不會少,唯一的福利-員工用電優待早就已經取消了,還走什麼走?仔細了解之後,原來真相是這樣的,新政府執政之後因為選舉背負了很多債,口債、信債、情債和錢債等等,要還債當然要搞一些名堂出來才名正言順。
    1 人回報2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