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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大停電,台電電費賠償每戶初估3到8元 #LINE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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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緊急限電AB組用戶別哀嚎 明年換這2組當爐主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16/1183237/?utm_source=Line&utm_medium=MWeb_Share&utm_campaign=http%3A%2F%2Fwww.appledaily.com.tw%2Frealtimenews%2Farticle%2Fnew%2F20170816%2F1183237%2F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根據回報,全台灣多處目前大停電中,由於台電電力不足,今晚停電跳電狀況可能頻繁,提醒特別注意,此期間盡量不要乘坐升降梯以免發生危險,容易因電力波動而損壞的電器,也請預先關閉電源。
    3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全台大停電原因找到了!台電表示,由於高雄市路竹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匯流排故障,導致興達電廠共四部機組跳脫,造成系統頻率驟降,台電立即啟動低頻卸載,並採取分區輪流供電機制,同時緊急搶修設備,將會陸續恢復供電。
    1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全台大停電後,派有偽造文書記錄的人代理台電董事長,請鬼開藥單? 作者:季節 3月3日全台大停電,台電董事長及總經理請辭,蘇貞昌予以照准,台電董事長職務指派由經濟部曾文生政務次長代理。。 然而這曾文生何許人也?2010年他擔任高雄市長陳菊辦公室主任,負責安排市長行程,該年9月19日凡那比颱風襲台,為了回應外界對陳菊當天下午是否曾前往高雄縣跑選舉行程之質疑,曾文生竟提供不實的19日下午陳菊行程內容給觀光局讓該局對外發布,因此2012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將曾文生判處拘役50日,緩刑二年。 恩,讓一個有偽造文書記錄的人當台電董事長,未來台電發布的資訊有公信力嗎?民進黨到底是多缺乏人才,才要在這種節骨眼上,派這種人代理,增加民眾對台電的不信任度?酒駕的當總統府發言人、偽造文書的當台電董事長、反對入境普篩的人當衛福部長,聽起來像笑話,卻是在我們的國度上演的真實事件,也難怪這個政府會持續在各方面出包。 https://www.facebook.com/507267163013329/posts/1191189784621060/
    1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南市角超過3000多戶在6號下午突然大停電,同一時間台電的官網被抓包,其用已經被除役的核二廠的汽渦輪機組。 監察院調查513大停電時發現台電竟然使用黑電超過了18個月,偷偷把這個核電廠的緊急備用電源當成是主力電源,專家痛批根本就是缺電,才會搞黑電。 政府高喊廢電,各地停電,政府總說絕對不是因為缺電。但監察院調查513全台大停電時意外發現,核二、核三廠原本屬於緊急備用的四組汽渦輪機,在2020年到2022年10月間有18個月,竟然被拿來當作尖峰時段的電力,甚至當作大型機組調度電源。緊急備用不但變成了供電主力,更誇張的是,這發電量,台電還不敢列入發電年報,網友痛批這難道是偷用核電搞黑電嗎? 本來的用途不是用來做一般的供電,核電廠緊急用的供電,就是因為它現在面臨嚴重缺電的問題,所以就算它的裝置容量只有4到5萬千瓦,台電能夠用上的,通通把它盡量用上。 只是台電否認黑電說,強調符合使用規範,但專家打臉,過去只有符合這條件,才能緊急啟用汽渦輪機組。 你如果是供電的備轉容量率低於6%,橘燈出現的時候,那你被允許可以去啟動這個汽渦輪發電,過去18個月,台電在官網上面公佈的燈號都是綠燈。 離譜的是,6號下午,板橋3000多戶大停電,燈號照樣大綠燈,台電也說這不是缺電,但板橋停完電,馬上就換南視角停電,被民進黨廚藝的核二廠兩部汽渦輪機組又重新啟動。 專家說,如果習慣把備用電力當主電力,如果真的發生跳電,恐怕沒轉環余地。 台電說光明正大的用電,但使用緊急備用電力,為何年度報告書不敢寫。 蔡總統說不用核電,綠電絕對夠,但民眾遇到的,監察院查到的,通通和總統說的不一樣。 記者楊潔、王志衡、台北採訪報導。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一個民營電廠跳機差點導致全台大停電! 9月19日下午5點多,位於花蓮的和平電廠輸出線路遭受雷擊,兩部運轉中的機組同時跳機,北部瞬間喪失約120萬瓩的供電,占同天3248.6萬瓩尖峰負載的3.7%;供電頻率也降到59.43赫茲,接近低頻卸載的狀態。 當天的備轉容量率實績值達10.2%,來自和平電廠的短少發電量根本不及備轉容量的一半,理應不足以影響全國整體供電。 然而,機組跳機後,台電卻立即啟動多項緊急因應作為,除了供電系統降壓3%、降頻0.1赫茲運轉,同時啟動3座核電廠的6部氣渦輪發電機,並將平時僅有4至6部機組運轉的抽蓄式水力發電,改為10部機組全數啟動的模式,台電甚至要求民間的氣電共生出力協助。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00924004792-262105?fbclid=IwAR3OAZGPny0n6Nbewq5YlpDMYUyHh_Mjesx4_MDvayIJ6M-77iCtXgVI7KQ
    1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
  • ●A、B:今年為緊急限電編組,當系統因突發事件致電源緊急嚴重不足,會以A、B順序輪流緊急限電,每次50分鐘 ●C、D、E、F:今年為計劃性限電編組,各組用戶均分布全台,計劃限電時,由C組開始分區限電,每輪50分鐘,C組用戶均輪完後,再開始輪D組,依此類推 ●H:國防、交通及其他重要用戶,不會列入限電對象 ●I:特高壓用戶,民生限電前,台電已優先依工業用戶限電措施,減供其電力,因此不再重複列民生限電措施內 ●J:台電電廠配電線路的變壓器饋線,不列入限電規劃 註:電費單上列有各戶的輪流停電組別,分組依台電供電饋線來分;外島用戶不在編組範圍內;若今年實施緊急限電,編組明年會更換,若未實施,明年續用原編組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C、D組下午3時起各停50分鐘 何時停電看電費單 最新更新:2021/05/18 09:50 (中央社台北13日電)興達電廠因事故全廠停機,導致全台分區停電,為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在緊急狀況必須限電時,台電公司將供電饋線分為A~F組,今年緊急輪流分區停電組別為C、D組,將自今天下午3時起兩組別輪流停電50分鐘,直至修復為止。 第一輪限電時間1500-1550,限電量300萬瓩,限電同時200萬戶;第二輪限電時間1550-1640,限電量300萬瓩,限電同時193萬戶。 第三輪限電時間1640-1730,限電量350萬瓩,限電戶數約224萬戶。 至於是否會進行第四輪限電,要視恢復供電情況而定。
    11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這就是詐騙集團的能源效率; 台灣不缺電;缺的是? 到處停電; 台電大虧~ 連續二年大漲電費 台電員工還能年年領4.4個月獎金! 4月26日 新北三芝區 泰山區 停電 4月25日 台北中山區 苗栗通霄鎮 屏東恆春鎮 停電 4月24日 台北信義區 桃園桃園區 停電 4月23日 高雄左營區 屏東高樹鄉 停電 4月21日 台中南屯區 太平區 新北樹林區 三重區 高雄六龜區 桃源區停電 4月20日 高雄阿蓮 鳳山區 屏東南州 新竹竹北區 停電 4月19日 高雄楠梓區 新園區 新北三重區 台中大雅區 雲林斗南鎮 新竹竹北市 基隆中正區 停電 4月18日 金門縣停電 4月 17日 新北五股工業區 台中梨山區 停電 4月15日 桃園中壢區 台中東區 停電 4月14日 雲林斗南鎮 北港鎮 台中大里區 停電 4月12日 台北中正區 基隆暖暖區 安樂區 八堵區 停電 4月11日 台南東區 停電 4月9日 台中西屯 停電 4月8日 台中大里 桃園中壢 雲林元長 停電 4月7日 新北樹林 停電 4月6日 台北天母 台東志航基地 停電 4月5日 桃園市桃園區 雲林口湖鄉 高雄仁武區 停電 4月3日 新竹竹北停電 3月27日 台北松山區信義區 雲林褒忠鄉 台南永康區停電 3月25日 新竹竹北區停電 3月24日 桃園大園區停電 3月23日 台北士林區 北投區 停電~ https://ynews.page.link/CefpV?soc_src=social-sh&soc_trk=li
    3 人回報2 則回應1 年前
  • 這個出賣台灣人的《台電電業法》問題在哪裡呢?是哪裡倒行逆施呢?96條修正條條在吸血剝削,至少有10大弊端如下: 1.《台電電業法》第2條就把電業變成是「非公用事業」,這是萬國空前未見的;水電等攸關民生,怎可去除公共責任,而變成普通的公營事業;日本對於水、電、電信等都稱為生活線、生命線的life line,是公用事業,不管是否民營化,只要是公用,就要受法律、政府的監督、束縛,不能隨意訂價、分紅或胡亂增設新電廠等,但《台電電業法》讓台電或投資財團,今後更不用聽中央或地方任何一方的監管,盈餘分配也不受監管,而成為投資財團或權勢分贓之處。 2.老法發電業是公用事業,除非中央特准,否則不得有外股或抵借外債介入;但《台電電業法》不受此限,外股、外債投資、控股,台灣人完全淪為奴隸、拉圾場,繳高額電費給外資,或甚至被中資控制我們的生命線。 3.電業自由化最基本的是把台電切割為發電與輸配售電兩家公司,但《台電電業法》卻把這核心部份,要延後6至9年,再生能源要使用既有輸配電網等,要遭台電刁難、阻擾。 4.電業法法案第6條,堂堂明文寫著此法是「為保留台電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之整體性,並達成穩定供電目標」等等,擺明了這就是《台電電業法》,跟台電工會要求一模一樣;但立院長年被台電敦睦費收買,已成台電的橡皮章幫台電急著處理電業法。 5.電業自由化基本是就要將包山包海的的綜合電業的台電,拆解為公營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3大塊,但《台電電業法》不但把拆解延後多年,還讓台電蛻變為無限巨大的控股公司,哪裡還有切割發輸電系統的可能呢?即使拆解,也能重新合體,拆解本身也成騙局。 急於通過沒必要的電業法修正案,到底背後藏了多少利益。 6.《台電電業法》跟台電過去長年作法一樣,打著「扶植綠電」旗幟,但實質坑殺綠電,強迫綠電去搞燃煤等來當備用電力,成本增加又違反再生能源宗旨,然後輕鬆地「證明綠電還是不行」,然後又回去走有採購等利益可圖的核電、火電等;現在的4%,將永遠是4%,不可能達成20%,因此廢核也不可能。 《台電電業法》裡要求後起的小型的綠電業者也必須有高比率的備用容量;像日本的電力自由化,雖然也對業者要求備用電力,但並不高,關鍵是最後供電責任則還是原來的區域電力公司(亦即類似台電的舊有半公營的10大電力公司)來負責,這樣保守的訂戶才敢改買新電力,輸電網必須讓新電力使用,否則新電力根本沒希望。像日本便利商店、瓦斯公司、加油站或社區市民組織等都紛紛加入,至今已有368家小型售電業者,都不用核電。 7.《台電電業法》加強不斷蓋新電廠卻永遠缺電的台電固有體質,台電今後也將會續蓋燃煤電廠等,永遠用最昂貴代價採購最有問題的設備及原料,背後又可圖利多少人、收買多少人,藍綠一致支持。 原本期待非核政府早日撤換台電舊體制,停止拿缺電謊言來欺騙、恐嚇國民,但《台電電業法》則鞏固台電缺電詐欺體制,原本早該廢核,台電今後更是可以隨便端個理由就不管國民及政策方向而不廢核。 8.《台電電業法》規定賺的錢超過實收資本總額25%時,過額之半數,變成經濟部的「電價穩定基金」,變成能上下其手的小金庫,而非原法的半數改善設備以求環保,半數的回饋用戶減少收費的「用戶公積金」,每一條都在改惡,給當政者及官僚權貴便宜。 9.《台電電業法》89條,列入核電廠「後端營運基金」規提撥只在「核電廠營運期間」,目前3千多億的後端基金,不要說早被台電當小金庫花用9成,跟實際需要的核廢及拆爐幾兆元差很遠,核廢及廢爐也成全民買單,台電及財團只顧分紅就好。 10.因為發電業已非公用事業,核電也無須受束縛,也不必理會國民意旨繼續搞,坐等大核災毀滅台灣才能終止用老朽核電持續蹂躪台灣人吧! 。 《台電電業法》就是讓台電跟權貴肆意屠宰台灣人的法案,千萬要去阻擋,但要擋住利益一致的藍綠或許非常困難,讓這法輕易過關的立委是誰,台灣人都得牢牢記住!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