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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7 天前
你是不是有一種感覺啊?這幾年台灣的測速攝影機越來越多,越來越密集,到處都是科技執法,甚至連你後方的行車記錄器都可能變成監控你的眼睛。根據統計啊,光是交通罰款收入今年預估就要突破驚人的350億,是的,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但是摸著良心想一想,台灣的交通真的變安全了嗎?如果罰款真的是解藥,那麼為什麼台灣依然擺脫不了行人地獄的國際惡名呢?今天我們不聊情緒,只聊邏輯啊。告訴你為什麼民眾檢舉制度根本沒辦法改善台灣的交通危機啊。因為現在的檢舉制度呢,存在著三個致命的邏輯漏洞。第一,假改善交通之名,行商業模式之實。你知道嗎?我們每年繳了幾百億的罰款啊,但是法規規定真正拿去改善交通工程的比例居然只有12%而已,那其他的去哪裡了?更荒謬的是,政府甚至會把明年的罰款預先編列當作是預算目標,你人都還沒有出門呢,政府都已經算好明年要對你罰多少錢了。這到底是再管理交通,還是在依賴罰款當作財政來源呢?

第二,單一視角的影像過於偏頗。行車記錄器通常只能拍到後方或者是前方的片段。很多的時候,機車通勤族為了閃避忽然間衝出來的行人,或者是前方可能有一個坑洞啦,或者是有一些什麼突發的狀況,基於防禦駕駛,不得不稍微偏移車道,哎,不好意思囉,後方的鏡頭看過去就會變成是一個違規行為。那像這一種缺乏整體路況脈絡的片段裁罰,只是在逼基層百姓在保命跟罰款之間二選一而已。

第三,完全失去了即時教育的功能。警察攔停呢能夠立刻糾正危險駕駛,而且可以順便教導你,哎,你到底哪裡出了問題。但是民眾檢舉的罰單啊,通常都是在把違規之後呢,一到兩個月才會寄到你家。收到的時候你也會很納悶,哎,我到底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發生這件事情。這段時間呢,駕駛人可能天天都在同一個設計不良的路段重複著同樣的問題。這種嚴重滯後的懲罰,除了剝奪人民的財產之外,還引發了社會的猜忌跟對立,對當下的交通安全啊,坦白講完全沒有任何的幫助。

一個法治國家的交通治理,正確的順序應該是工程優先、教育並行,最後才是執法輔助。今天大家會違規,很多的時候都是因為我們道路設計太弱智了,標線混亂啊,沒有合理的臨停區,機車待轉區變成待撞區,然後路線規劃的不是很完善。政府應該是要把道路規劃好,把動線理順,而不是把這些公權力的責任雙手一攤,然後就丟給老百姓互相監視,無差別偷拍,這到底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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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對檢舉魔人提出告訴,這篇請務必收藏及轉發,以下影片內的訴訟文字可以自由擷取使用,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開放一般民眾對於他人交通違規,提出搜證與檢舉,交通檢舉魔人之所以違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使用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也就是秘錄器一路跟拍別人,在法律上這是一種搜證的行為,因為他是將搜證的影片交給有公權力的警察, 可是別人並沒有犯罪,也沒有跟你有利害關係,你也沒有公權力你是不可以任意向他人進行搜證的,就如同馬路上有一個人問你,車牌是幾號你會告訴他嗎?你肯定是不會的,除非是有公權力的警察,並且這個員警還要先出示證件,國家如果將公權力賦予老百姓,就是違憲就是違法的行為,任何一個老百姓都不可以任意和你沒有。 利害關係的事物進行搜證,大家都被警察騙了,以為自行對其他車輛一路跟拍,並搜證是合理合法的,在講求人權至上的民主國家,你不可以對任何人進行搜證,因此當你在車上裝設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一路跟拍的這個過程就是在搜證,請問你憑什麼可以對別人進行搜證?這就是法律的爭議點。 當你一路拍攝他人的車子,拍到別人有違規的時候,你將影片交給警察,這整個過程從你一路拍攝到別人違規,這整個過程在法律上就稱之為搜證,因為這是不合法的,因此接下來所有的程序都是不合法的,也就是在法律的專有名詞,讀述國理論,你並沒有國家賦予你的公權力,交通部從未也不敢講人民,可以用行車記錄器跟拍檢舉, 因為交通部不敢講出違法違憲的言語,只能用模棱兩可的話術,告知民眾可以檢舉交通違規,之後許多無知低劣的下作之人,就真以為自己擁有公權力,再加上自己心裡的變態,所以淪為檢舉魔人,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拍攝的影片,也只能在與別人發生車禍時,在交通法庭或是法院提示出來,供法官參考而已。 之所以能夠在法院提示出來,是因為發生車禍造成你生命或財物上的損失,否則以行車記錄器以及秘錄器偷拍的影片,在法律上是不能作為證據的,很多時候道路駕駛人的違規,在馬路上執勤的交通警察,看見了都不認為有違規,可是在檢舉魔人見縫插針,雞蛋裡挑骨頭的心態之下,那就是違規就要罰錢,就讓你荷包大失血。 魔人才會感到滿足與快樂,全世界的民主國家之所以不開放民眾交通檢舉,就是因為考量到交通警察是經過國家考試且受過專業訓練,而且是國家賦予其公權力,這個國家的惡劣政府開放民眾以行車記錄器,也就是所謂的秘錄器,並以偷拍的手法,相互蒐證並執行公權力,本以違憲違法,這種事在國際人權組織早已經是備受唾棄, 並早已禁止之事,國家需要法律,社會需要和諧,人民需要公理與正義,當國家不擇手段地用惡法來壓榨人民,又被社會底層的變態下作之人拿來行一己之私的滿足,因此本篇文章若是有人要對檢舉魔人提告的,都可以自由下載當作訴訟狀使用,糾舉國家惡法,遏制檢舉魔人,是我們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這個國家早在二十年前,就以鄰里為單位,在各縣市以天羅地網專案,裝設數百萬台監視器,從馬路十字路口巷弄,騎樓全部裝到滿裝到飽,之後很多縣市長一上台,又繼續地追加預算,不斷地繼續裝設監視器與錄影機,之後由嫌不足,繼續推出科技執法,每一個人民都活在監控之下,如此由嫌不足,再讓人民以自己車上的秘錄器, 彼此互相監視相互檢舉,造成人民相互仇視,社會對立人民每每開車,心中總會提心吊膽,喊特不安,有人突然經過某個路段,下起大雨他沒有立即開大燈,也被罰六千元,下午四點天空不是很亮,有民眾未開大燈,被檢舉罰了六千元,有很多人切換車道時打方向燈,早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 罰三千元,晚一點打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方向燈早一點熄滅,也被檢舉罰三千元,晚一點熄滅也被檢舉,每年六百萬件大事。
    35 人回報3 則回應2 年前
  • 假民主真搶錢! 中華民國萬萬歲在台灣每兩秒就有一件的交通檢舉 一年稅收是增加兩百億 你如果也是檢舉歪風下的受害者 跟你有關的你一定要看下去! 檢舉了哪些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 第一,有駕駛人在突然進入隧道時只是延遲了十秒開頭燈 也被檢舉罰了四千五百元上的新聞 第二,有駕駛人在高速公路開到某個路段的時候突然下起大雨 他只是延遲了幾秒才開大燈 但是影像被摩人截取的是 他的車輛在下雨中行駛沒有開大燈 也罰了四千五百元 之後駕駛人深處遭駁回也上了新聞 三,高速公路下夾道的時候車輛已經進入夾道了 卻沒有打右邊的方向燈 罰了三千六百元也上了新聞 第四,很多機車駕駛人停在路邊接手機 也被摩人不斷的檢舉 因為機車沒有熄火被認定是行駛中 那請問熱車算不算行駛? 多的說不完 將駕駛人無心自過硬凹成是違規 你知道那個檢舉摩人不敢說明道姓 假借正義為所欲為 政府還縱容這是什麼心態 民怨舉發的違規罰款的數量已經背離當初檢舉的用意了 交通違規自然不就是由交通警察監視器 測速器科技執法來開罰 這些都是花人民數百萬的納稅錢 為什麼人民可以用行程密錄器來偷拍互相檢舉 造成人民的恐懼 人民管理人民這根本是違憲啊 憲法的精神書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這是全世界國家對憲法的基本的共識 這種不公不義的政策造成互相陷害對立 現今全世界195個國家都沒有開放民眾偷拍檢舉 二次大戰的時候 德國實行的秘密警察制度讓人民互相去檢舉 這是違反人權的政治迫害 所以戰後歐美的國家包含社會主義的國家 都沒有這種檢舉的人杖 因為缺乏專業的判斷 政府縱容民眾將他人的無性之過硬拗成是違規 這個是對人民的斂財耶 你如果也認同Eddie姐的觀點 請支持廢除違憲違法的交通檢舉提案 破兩百萬人的連署 來改革平息民怨
    2 人回報2 則回應2 年前
  • 跟檢舉魔人說掰掰囉 航看要做什麼啊 交通制度大變革 全台灣的紅線都是停車場 只要沒看到警察 因為一千兩百塊以下的違規 不開放檢舉魔人檢舉啦 行政院今天正式的拍板定案 現在一千兩百塊以下的罰款 全部都不計點了 也不開放民眾來做檢舉了 現在中小東路上紅線全部都在停車了 為什麼呢? 因為現在廢除民眾來做檢舉 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 全台灣所有的紅線 只要你沒有被警察抓到 都可以隨便停 因為也不開放民眾來做檢舉 歡迎轉發此視頻給你所有有在開車的好朋友 還有另外一點非常重要的是 現在科技執法也不計點了 之前科技執法都會計點 現在也不計點了 可以說是還台灣一個祥和的社會 我也要跟檢舉魔人說 掰掰囉
    39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白天下雨要開大燈,你知道嗎? 不然你的荷包就要大失血啦! 如果是太陽雨或者是毛毛雨呢? 一樣要開大燈! 車燈也不是有開就好! 開小燈?不行! 開霧燈?不行! 那開日行燈呢?也不行! 在非農務路段開霧燈一樣會吃上罰單耶! 一定有很多人不知道! 趕快轉發給你的朋友 救救大家的荷包吧! 下雨天路上汽機車來來往往 因為天色較暗不少駕駛打開車燈 但仔細看還是有人只開小燈或甚至沒開燈 日語威規定開頭燈遭罰1200元 日前有民眾開車行經國道1號 當天有點毛毛雨但視線不錯 駕駛也久久才刷一次雨刷 就是這一刷遭檢舉達人拍下照片檢舉 但民眾質疑的是 難道開罰沒有雨時大小或是天色、昏暗之分嗎? 它的雨就是很小,天就是很亮 那這樣的情況下還是要求用路人要開大燈 我覺得比較沒辦法去認同 下雨天大家要小心 因為爭議魔人一定又會出動 而國道警方表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不管是國道或是一般平面道路 下雨天沒開頭燈就是違規 車輛行駛時遇濃霧、雨、雪 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 應開亮頭燈 而可別以為車燈有開就好 若是您只開小燈 智行燈 霧燈 都不行 尤其開霧燈 不是下雪、濃霧 恐怕還會吃上罰單 因為霧燈它的亮度比較強 視線良好的情況下開啟霧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不宜規定使用燈光 可處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 今日很常下雨 很多人不知道雨天要開頭燈 即使天色晴朗、視線清楚的情況下 如果遇到太陽雨或者是飄細雨 警方依然可以依據衛衣規定開大燈開罰 開車要不要開大燈是許多人爭議的焦點 而大燈的開啟 並不一定是為了照亮道路 有時候是為了讓其他用路人 可以注意到你的存在 這也是為什麼在下雨天的時候 要開啟大燈 又或者是在路燈非常明亮的狀況下 我們依舊要開啟頭燈的原因 近日就有網友上網分享 自己被檢舉 雨天未開大燈的心得 表示千萬不要過度依賴自動頭燈 而且被檢舉還真的會被開罰單 請記得開啟大燈 除了可以減少罰單 也增加了安全性 點亮你我 行車安全
    6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如果你有汽車機車的駕照 但是你平常又沒有在開車騎車的好朋友 小心一年六萬六躺在家裡就可以領 現在因為檢舉制度的腐爛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對立 那有沒有什麼好處呢? 現在你一年被記滿十二點 你的駕照就會被吊扣 再違規的話就會被吊銷 所以很多人記到十一點以後 那你這個時候特別小心了 紅單不要拿去便利商店去做繳納 反而你應該去監理站 現在黃牛已經開始在找人頭了 如果你本來有汽車機車駕照 那你就是一年十二點可以使用 你不能被記到十二點 所以你有十一點可以賣給黃牛 汽車十一點機車十一點一點三千塊 加起來二十二點就是新台幣六萬六千塊錢 我不是鼓勵各位去賣這些你用不到的點數喔 而是這種畸形的檢舉制度之下造成畸形的現象 所以如果有汽車機車駕照 但是你平常又沒有在開車的 也沒有在騎車的好朋友 可以自己去搜尋一下 有可能一年六萬六躺在家裡就可以領 因為一年之後他的點數還會重置一次 如果你現在已經被記到十一點的好朋友 不要傻傻的拿著紅單去便利商店繳納 你就會被認定為駕駛人 你的駕照就會被吊扣 請轉發給所有平常騎車開車容易違規 或者是有駕照但是沒有在騎車開車的好朋友 堂哥財經報讓你先知道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文長謹入 ~ 今天早上看到一張讓人心酸的照片。 一名外送員,在大馬路旁跪地,向一名交警求情,相信他不只是為了一張罰單下跪求情,更是為了生活壓力下跪求情。 違規,本來就該開罰,這是維持秩序的基本。但當看到這樣的畫面,是不是也該反問一句: 交通管理,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及安全? 還是背後,藏著一套驚人的「創收機制」? #數據揭露的真相 #罰單已成地方財政工具 近幾年,台灣交通罰單的成長速度讓人驚訝: 2020 年:交通罰鍰約 200 億元 2023 年:正式突破 300 億元大關 平均每年成長超過 15% 其中最誇張的例子是台中市: 2018 年交通罰鍰僅 4 億 8 千萬 2023 年暴增至將近 29 億 增幅高達 625%,整整六倍 你沒看錯,不是 30%、不是 100%,是 六倍的暴增。 為什麼這麼誇張?因為地方政府有錢賺 根據現行法規: 地方政府可分得 75~99% 的罰鍰收益 執法單位(如警察局)可額外領取約 24% 的績效獎金 也就是說,一張罰單,對用路人來說是負擔, 但對地方政府與執法機關來說,卻是「收入」與「績效目標」。 這背後的動力,已經不是單單的「安全」,而是還有「現金流」。 執法的初衷,正在失焦 據多方報導,有些縣市的交警單位仍存在所謂的「罰單 KPI」、「月度件數指標」。 也就是說: 執法的目的是績效,而非預防,人民的錯誤,變成了他們的「業績機會」。 而且隨著科技執法大量擴張,這樣的傾向越來越嚴重: 全台科技執法設點已超過 700 處 舉發件數從三年前的 19 萬件,暴增至 84 萬件 年增率超過 330% 問題是,這些攝影機都真的設在事故熱區嗎?交通狀況有改善嗎? 還是只是找「最容易犯錯」、「最好開單」的地方? #罰單倍增 #地方政府收入倍增 #但大家有感受到交通改善嗎 違規開罰是合理的,但制度不能失衡 我要再次強調:違規開罰是合理的,這是維持秩序的基本手段。 沒有人在為違規者辯護。 但我們無法接受的,是這樣的制度邏輯: 規則突然變動、標示不清、沒有緩衝期; 違規不是提醒你,而是馬上處罰你; 一些設計根本就像陷阱,等你犯錯。 而這些錯誤,最常發生在誰身上? 正是那些收入最低、時間最緊、生活壓力最大的人—— 外送員、工人、勞動者、小老百姓。 當他們因為一張 1800 元的罰單,情急之下跪在地上, 那已經不是維護秩序,而是在壓榨人民。 我從來不是反對規則,而是反對制度的變形。 我們要的制度,其實很簡單: 政策以「提醒與教育」為優先,不是以「懲罰與創收」為導向 執法應該「公平與透明」,而非「績效競賽」 地方政府應把罰鍰收入用來改善交通,而不是拿去補預算黑洞 照相機應設在事故熱區,而不是躲在巷口當陷阱 當人民跪下,不是因為敬畏法律,而是求生 一張罰單,應該教會人守法,而不是逼人下跪; 公權力,應該守護人民,而不是用來「對付」人民。 我不是在批評基層警察——我知道他們也有壓力、也在被制度逼迫。 我質疑的,是這套讓地方政府無法放下嘴邊這塊「肥肉」的制度。 交通法規應該是為了保護生命、維護秩序, 而不是成為穩定財源的工具。 我相信不是每一張罰單背後都是惡意, 但我也相信——那個「為了績效與稅收」而開罰的比例,已經嚴重失衡了。 這才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真正原因。 說實話~ 要期待地方政府放棄這塊穩定收益的肥肉, 我個人是悲觀的。 但至少,我們該說出來。 #再次強調罰單收入不是中央政府收走 #是地方政府收走
    6 人回報1 則回應9 個月前
  • 我收到紅單。 紅單。 紅單上面附一張照片,就是我的車子,我的車子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 那個寄來的時間都已經過了半個月一個月了。 對對對。 誰記得有打還是沒有打? OK,好,那我就拿了紅單,它上面寫可以超商繳款,我就下去超商繳款。 那我家正好我家樓下的超商,我們大家都是鄰居。 我在繳款的時候,他就說,哎,洪毛哥,你要不要去多媒體機台按一下?我說不用啊,這裡就有紅單,上面有條碼掃一掃。 結果這張紅單是詐騙。 啊,怎麼樣?為什麼?它怎麼做到的? 厲害了。 它這個紅單是詐騙集團做的,而且呢,詐騙集團它每一天開著車,在外面去拍別人的車子, 不管你有沒有違規,它就說你違規。 因為你說你變換車道,你是沒有閃燈,但是我們有閃燈,它是會有間歇性的。 它就抓這個時間點,把這個照片寄給我。 好。 那我去繳,他說你先不要繳,你去iBon按按看,看那個iBon裡面都有紅單嘛,就按了,按自己的車號跟身份證字號, 沒有罰單。 欸。 可是上面這個條碼,你只要繳出去,就進了詐騙集團的戶頭。 因為那個條碼是詐騙集團的條碼。 現在已經搞不清楚到底誰是真的警察。 我上個月才繳兩張欸。 我該不會是冤大頭吧。 馬哥。 就是變換車道沒有沒有打方向燈。 你講就是這個。 語無倫次。 他說你待在右。 另外一個,他說你待在右。 另外一個。 因為我們。 比如說有,有要右轉,它有個箭頭是這邊是直走。 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了,對不對? 他說你 我想說奇怪,我怎麼會一次 一次兩張紅單。 馬哥。 你繳完之後, 我爸爸已經在高雄繳掉了。 你繳了就追不回來了,因為iBon上面也不會有。 對對對。 你到底有沒有? 對對對。 你就是完全沒有記錄了。 找不到。 所以下次還是要再確認一下。 這個就是 哇。 怕。 我會不會被詐騙集團抓走? 沒有,不會。 不是。 我想說我這麼衰被開兩張啊,而且是民眾舉發。 我也是。 對。 毛哥,謝謝你講。 你知道我前陣子才繳了一張,讓我覺得莫名的罰單。 也是被舉發哦,它是從我後面車子這樣拍,那我車停著,因為前面有行人,我被舉發未禮讓行人。 我把那一張照片很認真看,我說我都停下來了,怎麼會沒有禮讓行人? 下次要按多媒體機台。 要。 下次一定要再確認。 好可怕。 詐騙集團會不會抓我? 恭喜洪毛哥答對,得到100分。 可以進入我們的醫學百科。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這次賴清德政府大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引起各縣市怒火民怨,且會影響到你我的福利與權益,關於一般性補助款,你我應該知道的幾件事: 一、今年行政院編列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共2501億1279萬,藍白一毛未凍刪,完全可動支,而且這2501億元被列為「中央法定支出」,代表依法不能刪除。年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後,民進黨中央及各立委的製圖說帖中,都明確將一般性補助款列為「中央法定支出」。 二、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共刪減2075億,其中「通案刪減部分」為939億元,分為指定項目303億元、沒指定項目636億元。賴清德政府竟要將「通案刪減部分」中沒指定項目的636億元都砍在一般性補助款,各縣市統刪27.3%,嚴重影響各縣市社福、基本建設,甚至學生的營養午餐費用。 三、藍白對預算用「通刪」方式,就是希望行政院在必要預算外,想辦法撙節,刪除浮編浪費的預算,不過賴政府卻帶頭違法,未與地方政府溝通,直接刪除關乎民眾福利的重要財源。賴清德政府完全不思撙節、不管地方死活,懲罰人民、欺負弱勢。 《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在114年3月21號正式通過,就算賴政府未來要釋憲,結果出來前也應該遵守三讀通過的法律,這才叫做依法行政。 《財劃法》第30條清楚的規定:「中央政府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數。」。目前賴政府所刪除的一般性補助款,事實上都已經編列在地方政府今年的預算中,中央早已承諾地方,現在卻耍賴皮、耍無賴。 賴清德政府公然違法,用報復性的方式,刪減地方的社會福利、交通改善等民生預算。立法院針對地方補助,一毛錢都沒有刪減,「統刪的部分是針對中央政府的一般維持費,並非地方政府補助款,不要明知違法卻打迷糊仗」。 賴政府不思考如何撙節,只拿地方政府以及一般普通的市民當成出氣筒,何其荒謬? 賴清德總統的520談話還多次強調團結,將開啟朝野對話,結果才沒幾天,就開始清算各縣市,在沒有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刪除27%的地方補助款,未來各縣市政府其實都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而且這次各縣市的不滿是不分黨派的。 過去賴清德政府常用所謂的「凍刪」預算造謠,目前大多數的預算凍結案,也都迅速解凍中,政府可以正常運作,且賴政府今年所拿到的預算數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高,將近3兆元,不需要把責任推給立法院合法的預算刪減。賴清德在拿到史上最高預算後,未來還想要立院通過4100億元的特別預算,政府不是沒有錢,我們的政府是很有錢啊!但竟然在這個時間點,還要去苛扣地方縣市政府對於基層民眾的社會福利,只能說是完全沒有良心。 最後,我要告訴各位台北市民,台北市這次共被賴清德政府砍了37.9億元,三峽車禍事件後,大家最關心的交通問題,賴政府更是毫不留情刪了將近7億元,說好要檢討改進,讓交通悲劇不再發生呢? 黃仁勳要落腳到士北科,其中的交通改善相關計劃全部都被賴清德政府砍掉了。好不容易邀請到黃仁勳來台灣設廠深耕,中央政府卻砍掉市府協助輝達的配套交通計劃,這讓外界怎麼看呢?賴清德政府有沒有想過,台灣的產業應該要如何提升呢?政府為什麼要來扯自己國家的後腿呢?難道賣了台積電還不夠,還要再砍士北科,對黃仁勳在台灣的投資設下障礙嗎?不讓產業成長,阻礙國家發展,這根本就是賣台的行為! 此外,台北市的教育預算補助被砍了12.41億元,兒少、婦女及身障等社會福利補助款也被砍了14.66億元,僅剩下9.5億元。社會福利包含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的醫療費用補助、急難救助及其他社會救助支出,以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砍了將近40%,對台北市的弱勢民眾衝擊相當大,民眾今年若是領不到補貼,應該去找賴政府算帳要錢。 而這些受影響的都是與一般民眾息息相關的福利補助,賴政府騙了老半天,到最後全民才知道,這些民生預算根本不是立委刪除,而是賴清德政府以報復的心態違法刪減,要將責任推給藍白刪預算,而結果就是人民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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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陷阱» 作者 談及台灣友達、威盛、HTC 相繼被美國搞垮的往事。 > 不知道 台灣人 是不是還記得, 當年 台灣友達液晶面板, 在和 韓國三星 日本夏新 爭奪世界第一的時候, 被美國 以 反壟斷 名義調查 高管 在 韓國 被抓 (事後證明充當了污點證人 指控了 友達), 副董事長鄭泫彬 在美國被判六年, 直到放出來 也不承認 友達 存在低價傾銷 和壟斷市場行為。 > 儘管 我看台灣的一些網站 總喜歡噴HTC, 但是 你們要清楚, HTC是智能手機的開創者 蘋果 根本居其後, 但是 2011年 蘋果對HTC 發起了 32個月的知識產權訴訟 美國市場被禁, 歐洲市場也跟隨 美國 起舞。 > 威盛 是台灣的集成電路公司 曾經是 世界最大的 獨立芯片設計公司, 2000年 挑戰英特爾成功, 拿下全球市場的50% 2008年 美國司法部 查到 威盛 協助大陸政府 開後門 監控法輪功,發起訴訟 罰款,處罰, 市場被英特爾佔領, 人才盡失。 > 很多台灣人 把台灣的經濟問題 歸咎於大陸, 還很高興 華為 被美國修理, 事實上, 台灣 曾經不是 僅僅做代工, 無論 威盛, 還是 友達, 還是 HTC 都證明 是有能力 研發出頂尖科技的 可惜........責任 你們還是去找美國吧! > 至於 威盛 似乎和大陸政府 監控法輪功有關, 但是 大陸沒承認過, 威盛 高管 卻認罪了, 可是 認罪 代表一定存在嗎? 給你們讀一本 法國阿爾斯通 前高管 皮耶魯齊 最近出的書《美國陷阱》 他在 2013年 去美國出差的時候 被抓, 美國司法部 指控他 在印尼的一起投資案 行賄當地政府, 逼他認罪, 皮耶魯齊 被和死刑犯關在一起, 200多天 沒見太陽, 據他說折騰得受不了了 認罪了, 但是 他搞不懂 就算真的 在 印尼 行賄當地政府 和美國 有什麼關係? > 後來才發現, 其實是 阿爾斯通 和 美國通用電氣 是最大的競爭對手 在埃及、沙特、台灣、 印尼、大陸等地 搶走了 美國通用電氣的訂單 通用 暗中僱了龐大的律師團 包含 大量司法部前官員 (書裡列出了名單) 最終 美國調查 認為 阿爾斯通 在印尼、台灣、巴哈馬、 沙特 賄賂當地政府 7500萬 而拿到了 40億美金的訂單 (請注意: 判 阿爾斯通 罪名 是行賄罪, 而不是 不正當競爭) 皮耶魯齊 至今 還搞不懂, 就算我 真的在台灣等地 行賄當地政府 而拿到訂單, 那也應該 是 台灣等政府 起訴我們 讓我們賠償, 這又和你 美國 有什麼關係啊? > 後來 他發現了, 在美國 有一大堆的律師 和 司法部 勾結, 而這些律師之中 有很多人 根本 就是 司法部 的前官員 專門 幫助美國的公司 打擊競爭對手, 然後 賺取巨額的律師費 美國的很多法律 並沒有詳細的條款, 而法律條文都很籠統 一個條文 能做出很多的解讀, 曠日持久的官司, 阿爾斯通 總共 花掉了十多億美金, 現金流 都拿去打官司了 正常業務 也停止, 最終 不得不出售, 其中 德國西門子,日本三菱 在收購意向的前兩名, 美國司法部 又開出了 巨額的罰款, 且 罰款 必須以 阿爾斯通 法國公司的資產 繳納, 導致了 日本和德國 放棄收購, 而 通用電器 在收購 阿爾斯通 之後 和 美國司法部 達成和解 罰款 竟然可以不存在了。 > 法國總統 馬克龍 在2015年 當 經濟部長 時 就認為這件事情 是一個陰謀, 議員 也在國會裡 多次質詢, 2015年的秋天, 皮耶魯齊 被放出來, 據 皮耶魯齊 就在書中說, 其實 他並沒有具體的罪名, 而 美國 也知道這個事情 做的不厚道, 因此 沒有公開這個案子, 法國人民 是直到看到他的書之後 才知道 這個事情, 馬克龍 要在國會舉行 阿爾斯通 被收購 聽證會 的前幾天 黃背心之亂 爆發了, 皮耶魯齊 認為 黃背心 根本是美國唆使的, 一個是 轉移 大家對 阿爾斯通的注意力,一個是 給馬克龍和後任的總統 一點顏色看看, 如果 法國 深入調查 此事 就要讓他們好看。 > 除了 阿爾斯通, 皮耶魯齊 在接受采訪時 還說 華為 事件, 其實 和 當年搞 阿爾斯通 的方法 差不多, 之前 日本東芝、松下富士通、 台灣 友達、威盛、HTC 包括 弄走 台積電和三星 股權, 採取的 都是類似的方法, 其中 很多 證據 都站不住腳 即便是 站得住腳 也不在美國的管轄範圍 譬如 他說 美國處罰 阿爾斯通 在 埃及 沙烏地阿拉伯 台灣,巴哈爾 行賄, 即便是真的, 也應該是 由 埃及 沙烏地阿拉伯 和 台灣政府 來處理, 罰款 也要分給這些國家才對, 但是 美國 起訴 阿爾斯通的時候 根本 沒和上述各國 打過招呼, 上述的 國家和地區 也可能 完全不知道 這件事情的存在。 > 「法國華為」前高管, 《美國陷阱》作者 皮耶魯齊 就含淚控訴: 我們是 怎樣從全球第一 而到 被 美國 收購! 今天 他們又盯上了 中國華為, 希望 你們不要 重蹈覆轍。 > 阿爾斯通, 曾經是 法國工業上 最璀璨的一顆明珠 在輝煌的時候, 阿爾斯通 做到了, 水電設備 世界第一, 核電站 世界第一, 環境控制系統 世界第一, 超高速列車 和 高速列車 世界第一。 在能源方面 阿爾斯通 提供了 佔世界裝機 總容量15%的設備 共460兆瓦,為世界第二 阿爾斯通 和 美國的巨頭 通用電氣 在全球 長久以來 有著非常激烈的競爭。 > 2013年4月14日, 在美國 甘迺迪國際機場, 我(皮耶魯齊) 作為 阿爾斯通 國際銷售部門 副總裁, 剛下飛機 就被 美國聯邦調查局 逮捕 我 無論如何 都沒有想到, 我 會因為 一起十年前 遠在 印度尼西亞 的案件, 在 美國 被捕 並且 遭到起訴 鎯鐺入獄 更令人震驚的是, 當我 身陷囹圄之際 我的老東家 阿爾斯通 竟然 慘遭「肢解」。 > 阿爾斯通 這家 曾橫跨全球 電力能源 與 軌道交通行業的商業巨頭 不僅 被 美國司法部 處以 高達 7.72億美元 巨額罰款 其 核心業務 也被主要競爭對手 美國通用電氣 「強制」收購, 由此 美國 獲取了 法國 大多數核電站 部分控制權。 > 剛剛 被美國逮捕的時候, 我自己也沒有搞清楚狀況 我心裡 依舊是抱著幻想, 認為自己 可以安然無恙 但是 最後我卻被告知 違反了美國 《反海外腐敗法》 和 密謀洗錢 等十項罪名 如果 這些 訴訟 成立, 我將面臨 共計 125年 的監禁 就是 在那個時候 我才忽然明白 其實 美國的目標 不是我 而是 阿爾斯通 美國人 之所以敢這樣做 就是為了 可以 肢解 阿爾斯通, 並在最後 達到 收購 的目的。 > 在 被美國監禁 的那段日子里 我 時刻關注著 局勢的發展 心想 商業競爭 應該是 有底線的 無論是誰 也不能 肆意踐踏規則 更何況 美國 他們可 是世界的領導者! 但 隨後的事情發展, 徹底地 打碎了我的幻想。 為了 迫使 阿爾斯通 屈服, 2014年4月23日, 阿爾斯通 亞洲區 副總裁 勞倫斯霍金斯 也被美國逮捕。 第二天, 阿爾斯通 總裁 柏柯龍 頂不住壓力 竟然宣佈 準備將 阿爾斯通 的「掌上明珠」 能源業務(70%的業務量) 以130億美元, 出售給 美國通用電氣。 > 這場收購案 雖然 阿爾斯通 拿到 100多億美元入賬 但是 扣除 交稅,合資企業,注資 股東分紅,還債..... 以後, 公司的收益 幾乎為零 憑借著強勢的美元 和 技術力量, 美國 在共同關注的許多議題上 已經 成功的 向其他同盟國 以及他們的企業 施加了一套 美國準則。 也就是 通過司法手段 逮捕競爭對手的高管 最後 迫使 競爭對手高管 屈服 直至 將對手的公司 收購 美國人 將這種方法 運用得爐火純青, 十年內 通用電氣 通過這種方法 收購了 全世界 至少四家企業, 阿爾斯通 只是 第五個 而已。 > 阿爾斯通 就是我們法國的 華為, 但 慘遭美國打壓 最後 被 收購 最近這幾年, 你們 中國 華為 面臨了 和我們當年同樣的境遇 根本 都是同樣的手段 只是 中國的華為 是 5G 領域的頂級企業 阿爾斯通 是 法國工業上的明珠! 當年 阿爾斯通 有至少4名高管 被 美國 逮捕, 今天 你們被逮捕的是 華為 創始人 任正非先生的女兒, 華為 CFO 孟晚舟女士。 > 美國的司法部 並不是獨立的, 而是 處於強大的 美國跨國公司的控制之下 相關美國的法律 堪稱 敲詐利器, 2010年以來, 僅法國企業 和 銀行 就已向美國 繳納了 約140億美元的罰金 從 通信行業的阿爾卡特 到 石油行業 以至 興業銀行....... 遭到 美國處罰的法國企業 無一不是 各業界之巨頭。 > 當聽到 你們 華為 孟晚舟女士, 在 加拿大 被逮捕後, 我 立刻決定 應該 把我所知道的事實真相 大聲地說出來 告訴全世界, 尤其 要特別提醒 中國 華為, 希望你們 千萬不要重蹈 阿爾斯通 的覆轍 2019年初, 我和一名法國記者 合著的《美國陷阱》一書 在 法國 出版, 曾引起了巨大的反響 這本書 正是 我 皮耶魯齊 的親身經歷 詳細地 揭露 美國政府 打擊 美國企業競爭對手 之內幕 我 真心的希望 各位 中國 朋友們 能夠看一看, 以做好防範準備, 也祝願 孟晚舟 女士 可以 早日歸國, 更盼 華為 能 渡過難關。 請注意 「這分明是 一場 徹頭徹尾的 敲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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