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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疫苗接種須知暨意願書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21年3月10日一版
| COVID-19 疫苗概述(目前我國已預採購之疫苗種類)
AstraZeneca 之 COVID-19 疫苗是含有 SARS-CoV-2病毒棘蛋白(S protein) 之非複製型腺病毒載體
疫苗,用於預防COVID-19。本疫苗已通過 WHO、歐盟等先進國家及我國緊急授權使用,適用18歲以上,
採2
兩劑接種間隔至少8週。
63%有症狀感染之風險。另依臨床試驗資料分析,當接種間隔 12週以上且完
劑肌肉注射,可預防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是含有 SARS-CoV-2病毒棘蛋白之mRNA疫苗, 本疫苗已通過
WHO、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及我國緊急授權使用,適用 16歲以上,採2劑肌肉注射,可預防 95% 有
症狀感染之風險。我國 ACIP 建議兩劑接種間隔至少28天。
药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建議
Moderna 之 COVID-19 疫苗是SARS-CoV-2 病毒棘蛋白之
等先進國家緊急授權使用,適用於18歲以上,接種2劑,可預防
兩劑接種間隔至少 28 天。
已通過
| COVID-19 疫苗接種禁忌與注意事項
、禁忌:對於疫苗成分有嚴重過敏反應史,或對於先前接程。
二、注意事項:
1.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座
【國、歐盟
ICIP 建議
我國緊急
授權使用
2. 本疫苗不得與其他廠牌交替使用。若不慎接種了兩劑不同廠牌疫苗時,不建議再接種任何一種產品。
本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並應間隔至少14天,若接種活性減毒 COVID-19疫苗(如腺病
毒載體疫苗等),應與其他活性減毒疫苗間隔至少28 天。如小於前述間隔,各該疫苗無需再補種。
3.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的人,對疫苗的免疫反應可能減弱。(尚無免疫低下者
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者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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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有關COVID-19疫苗AZ及Moderna第2劑資訊(]) (*)預約接種時間說明: (one)第1劑接種Moderna疫苗之市民: (A)第1至第3類對象、孕婦或是機組人員,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4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Moderna疫苗。 (B)非上述類別之市民,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10至12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Moderna疫苗。 (two)第1劑接種AZ疫苗之市民: 不論類別或對象,於接種第1劑後,間隔10至12週可預約接種第2劑AZ疫苗。 (*)登記與預約接種第二劑疫苗的途徑(()尚未開放混打()) (one)直接進入「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網站 (1922.gov.tw),進行「意願登記」,等候簡訊通知再進入同網站進行「預約接種」。 (two)AZ第二劑、第一到三類對象Moderna第二劑,臺北市25家醫院開放網路預約,名單如下: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C0D1BC0D3785D7&sms=0D388DBECC3579AE&s=BC0E65E961B7C6F0 (three)孕婦Moderna第一、二劑特別門診名單: https://health.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BBC0D1BC0D3785D7&sms=0D388DBECC3579AE&s=9DDA2D898CD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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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髮族10月有好康!爽賺4千元還能順便顧健康 這補貼錯過太可惜 秋冬將至,衛福部祭好康!原限71歲以上長者施打的免費肺炎鏈球菌疫苗,除年齡下修至65歲,提供每人2劑公費接種,現更確定10/2起3階段開打,估約262萬人受惠,且可與流感、新冠疫苗同時接種,以自費1劑得花3800~4000元,荷包君大回血。 疾管署昨(8)日表示,1958年(含)前出生的65歲民眾,可公費接種1劑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及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疫苗,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惠表示,我國65歲以上人口數約420萬人,根據過往PPV23接種情形,預估262萬人受惠。 由於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好發於老人與嬰幼兒,一旦免疫力下降,細菌可能經由呼吸道或血液侵襲器官,症狀因感染部位不同而異,可能引起敗血症、肺炎、腦膜炎等多種侵襲性疾病,嚴重甚至可能致死。 統計今年至9/6止,國內累計共有194例IPD確定病例,其中65歲以上達86例,占比44.3%最多,衛福部呼籲,長者應盡量降低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風險,及衍生醫療負擔。 65歲以上公費接種3階段開打期程如下: 第1階段(10/2起):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1年者,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周,可公費接種1劑PPV23 第2階段(11/27起):從未曾接種過PCV13、PCV15及PPV23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8周)再公費接種1劑PPV23 第3階段(12/25起):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 疾管署表示,由於秋冬同時提供流感疫苗及新冠XBB.1.5疫苗,提醒3種疫苗雖可同時接種,但得分開不同部位,同手臂2針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 此外,已打過肺炎鏈球菌疫苗,但未有接種紀錄者(如曾自費接種),可先至原接種院所補登記,再依循上述已打過方式接種;如已無法取得接種證明,間隔1年後,先打PCV13,間隔至少1年後再打PPV23,而忘記是否接種過者,接種前請先向接種單位查詢紀錄,再依循接種建議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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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端COVID-19疫苗完成解盲 將申請緊急授權EUA 高端研發的COVID-19疫苗10日進行二期臨床試驗解盲記者會,結果顯示安全性與耐受性良好,所有受試者未出現疫苗相關嚴重不良反應。 高端研發的COVID-19疫苗今天進行二期臨床試驗解盲記者會,公告二期臨床數據,結果顯示安全性與耐受性良好,所有受試者未出現疫苗相關嚴重不良反應。 高端將盡快將期間分析報告、以及研發相關文件,送交至食藥署進行EUA緊急授權使用審查,並盡速向歐盟EMA及其他國際藥證主管機關諮詢及申請第三期臨床試驗。 同時,在免疫生成性部分,不區分年齡組情況下,疫苗組在施打第二劑後28天的血清陽轉率(seroconversion rate)達99.8%。中和抗體之幾何平均效價(GMT titer)為662,GMT倍率比值為163倍增加。 其中20~64歲之疫苗組,血清陽轉率則為99.9%,中和抗體幾何平均效價(GMT titer)為733,GMT倍率比值為180倍增加,期間分析數據合於預期。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105006.aspx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一、所謂「惡性腫瘤史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無論是穩定追蹤,或者正在做治療的癌症病人,大多可去打新冠肺炎疫苗。唯獨「正在做化學治療、剛做完化學治療的癌症病人」,醫師不建議接種[見出處1]。台北市振興醫院也證實,前副總統連戰夫婦已完成疫苗接種,連戰是因罹患惡性腫瘤且年事已高,必須經常進出醫院,容易受到感染,基於人道立場,為連戰夫婦兩人施打疫苗[見出處2]。 二、有高血壓、糖尿病、氣喘、肥胖、心肌梗塞、心臟衰竭、腎臟病等疾病可以接種疫苗嗎?這些疾病是可以接種疫苗的,而且由於這類患者的重症風險較高,還會被列為優先施打的對象[見出處3]。但指揮中心也提醒,對於近期身體具狀況或慢性病情不穩定者,建議可以等身體狀況較穩定後再接種[見出處4]。 三、所謂「精神類疾病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相反地,專家呼籲精神病患者應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見出處5]。 四、所謂「長期服用免疫抑制者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有使用免疫抑制劑的人,會讓免疫反應變弱,如果施打疫苗,可能反而減弱疫苗的免疫效果。因此,有在服用這類免疫抑制劑的患者,如要施打AZ疫苗,應該要跟主治醫生討論,把吃藥和打疫苗的時間錯開即可[見出處6]。 五、懷孕婦女可以打疫苗嗎?若無特殊禁忌症,孕婦也能打新冠疫苗。目前美國CDC和WHO的建議是,孕婦如果感染到新冠,變成重症的機會也很高,若沒有特殊禁忌症,可以先打疫苗來得到保護[見出處6]。 六、所謂「哺乳期婦女,不予接種」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根據衛福部建議,雖然目前對哺乳中的婦女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的安全性,或是疫苗對母乳或嬰兒的影響未有完整的研究報告,但一般認為並不會造成相關風險。因此,如果是從事高風險的工作,也應儘早完成接種,接種後也可以持續哺乳。[見出處7]。 七、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前後,都必須與其他疫苗(不限流感疫苗)接種間隔至少14天;若是施打牛津AZ疫苗者,則需間隔水痘疫苗等活性減毒疫苗28天[見出處8]。 八、打疫苗前最重要的是放鬆心情,民眾要施打疫苗前,如果吃飯、喝溫水能緩解心情,可以依照一般的生活習慣,但不需要過度飲食、喝水,反而造成身體不適。打完疫苗後,則保持健康生活與均衡飲食即可。打疫苗前後,可以補充維生素,但沒有證據顯示補充維生素對打疫苗的效果有幫助[見出處6]。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下面這個是我在大陸的網站上擷取的,再簡體字轉換繁體字,可以參考看看⋯ 哪些人不能打新冠疫苗?這42種情況說全了! 為落實新冠病毒疫苗「應接盡接」 的接種策略,解決受種人員和接種人員在禁忌症把握方面的一些模糊認識,減少因禁忌症把握不當造成的受眾人員流失和醫患矛盾,按照國家衛健委發佈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技術指南(第一版)》及知情同意書和疫苗說明書的內容,對新冠疫苗接種的禁忌症及相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梳理和明確,快跟著一起看看吧! 1 既往接種疫苗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不能接種。 2 對疫苗成分及輔料過敏者不能接種,滅活新冠疫苗輔料主要包括:磷酸氫二鈉、氯化鈉、磷酸二氫鈉、氫氧化鋁。 3 對塵蟎、食物(雞蛋、花生、海鮮、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頭孢或者其他藥物過敏,可以接種。 4 任何原因(感冒、傷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發熱(腋下體溫≥37.3℃),暫緩接種。 5 痛風發作、重感冒、心梗、腦梗等疾病急性發作期,暫緩接種。 6 心臟病、冠心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發作期,可以接種。 7 健康狀況穩定,藥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為新冠疫苗接種禁忌人群,建議接種。 8 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種。 9 高血壓藥物控制穩定,血壓低於160/100mmHg,可以接種。 10 糖尿病藥物控制穩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種。 11 甲減患者服用穩定劑量左甲狀腺素(優甲樂),甲功正常,可以接種。 12 慢性濕疹沒有明顯發作,可以接種。 13 慢性蕁麻疹當前症狀不明顯,可以接種。 14 慢性鼻炎症狀不明顯,可以接種。 15 慢性肝炎不用吃藥治療,肝功正常,可以接種。 16 肺結核不是活動期,可以接種。 17 銀屑病非膿皰型等急性類型,可以接種。 18 慢阻肺非急性發作期,無明顯咳喘,可以接種。 19 強直性脊柱炎無急性疼痛表現,可以接種。 20 抑鬱症藥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種。 21 用於治療糖尿病的各種藥物(包括注射胰島素),均不作為疫苗接種的禁忌。 22 惡性腫瘤患者手術前後,正在進行化療、放療期間,暫緩接種。 23 免疫系統疾病(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乾燥綜合徵等等)總體原則是謹慎接種,一般來說, 在病情穩定時可以接種新冠滅活疫苗和重組亞單位疫苗。 24 惡性腫瘤術後超過三年,不再進行放化療;腎病綜合徵;腎移植後吃免疫抑制藥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議接種滅活疫苗和重組亞單位疫苗。 25 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暫緩接種。 26 月經期、備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種,並且繼續哺乳。 27 妊娠期不能接種。 28 接種後發現懷孕不需要終止妊娠,建議做好孕期檢查和隨訪。 29 男性不存在因備孕不能接種新冠疫苗的問題。 30 新冠疫苗不推薦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其他疫苗與新冠疫苗的接種間隔應大於 14 天 31 任何情況下,當因動物致傷、外傷等原因需接種狂犬病疫苗、破傷風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傷風免疫球蛋白時, 不考慮間隔,優先接種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 如果先接種了狂犬疫苗、破傷風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傷風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後一針接種,間隔 14 天後可以接種新冠疫苗。 33 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應至少間隔1個月以上接種本疫苗, 以免影響免疫效果。 34 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無症狀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礎上,可在6個月後接種1劑新冠疫苗。 35 在疫苗接種前無需開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體檢測。 36 接種後也不建議常規檢測抗體作為免疫成功與否的依據。 37 現階段建議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 38 如遇本市疫苗無法繼續供應、或者異地接種等特殊情況, 無法用同一個疫苗產品完成接種時,可採用相同種類的其他生產企業的疫苗產品完成接種(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漢所、科興中維替換)。 39 滅活疫苗需要接種2劑,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議盡早補種。免疫程序無需重新開始,補種完成2劑即可。 40 滅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劑接種的,無需補種。 41 現階段暫不推薦加強免疫。滅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兩針,不再加強。 42 其他情況請垂詢接種點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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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中和林靜儀不告訴你的真相:AZ和莫德納疫苗都沒有藥證!》 今天下午,15萬劑的莫德納疫苗就會抵達台灣,好像是被台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柯文哲罵來的一樣。 但15萬劑的莫德納就像前幾天下在北部的一場大雨,晚來而且遠遠不足。 對付英國變種病毒的肆虐,必須要有一半以上人口接種疫苗,疫情才會緩和下來。請注意,只是緩和下來,而不是回到本土零確診,各行各業可以回到今年四月以前的狀況。 要回到本土零確診,我們至少要有90%的50歲以上人口都完成接種疫苗。而15萬劑的莫德納只夠7.5萬人接種,只占全人口的0.33%。因此台灣需要快速獲得更多高品質的疫苗。 但是阿中指揮官卻說,蔡英文總統口中國際上最好的疫苗之一,輝瑞的BNT疫苗因為沒有人來申請藥證(藥品許可證),所以不是他不願意買。執政黨前立委林靜儀更說,不論哪一家,原廠或代理,藥品疫苗輸入就是必須申請藥證,輝瑞BNT疫苗至今未申請。 阿中和林靜儀不告訴你的真相是,你現在正在打的AZ疫苗和即將要打的莫德納疫苗,都沒有來台灣「申請藥證」。 AZ疫苗是由疾管局申請緊急授權,今年2月20日趕在AZ疫苗來台之前由食藥署通過緊急授權。 莫德納疫苗一樣是由疾管局提出申請,在衛福部要求必須在疫苗來台之前通過的指示下,在4月22日由食藥署通過緊急授權。 任何藥品(疫苗也是藥品)都一樣,要在台灣合法上市只有兩條路,一是根據藥事法第39條申請藥品許可證,程序繁複,可能會不斷補件,不知何年何月才會通過。 另一條是捷徑,根據藥事法第48-2條,以「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申請專案核准,這就是所謂的「緊急授權(EUA」。緊急授權在審查上只是形式,所以通常只要在先進國家上市的疫苗,沒有不准的道理。現在國際上的COVID-19疫苗大都也都是走各國的緊急授權管道,否則如果申請一般的藥品許可證,不知道要等幾年呢? 事實上,莫德納和輝瑞BNT疫苗也是去年12月才向美國聯邦FDA申請緊急授權獲准,不是走一般的藥品許可證申請程序。 在輝瑞BNT疫苗通過美國FDA的緊急授權後,美國總統拜登就在去年的12月22日公開在德拉瓦州紐瓦克(Newark)克里絲提娜醫院(Christiana Hospital)接種輝瑞BNT疫苗,有中央社報導為證。 這就是阿中和林靜儀不告訴你的真相,還騙你不買BNT疫苗是因為原廠或代理商沒有來申請「藥證」。 政治應該是高明的騙術,這種級數騙術不是政治。 我在此呼籲,全體立法委員應該「強烈建議」疾管署立即依照原有的任務計畫,依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3條,向食藥署提出輝瑞BNT疫苗的緊急授權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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