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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3 天前
I⬛昨天看到一則馬前總統家人的聲明,很短,但很沉重。
我想起已故失智的公公。

沒有影射誰,但顧過失智患者的人都知道,失智患者通常不會承認自己失智。

⬛當時,幫公公安排多項課程,希望能延緩失智,都被公公不承認自己生病,給否決掉。

甚至,當長照工作人員來家裡時,公公還會提早躲藏起來,讓人找不到。

⬛所以有人說,身體健康、具備行為能力的失智患者最難照料。因為會有自我主張,會有自我行動。

更重要的是,他們通常不認為自己生病。

⬛若是不熟的人,一開始也都無法察覺對方失智。失智的人時好時壞。

幾乎只有長時間相處的家人,才能知道詳細的狀況。

⬛馬前總統家人說:
「希望他安享晚年,不受外界干擾。」應該已經過深思熟慮才會發的聲明。

很多人看到這句話,會覺得只是家人之間的情感表達。

但如果以法律來講,會知道——這句話背後,其實是在「防一件事」:

⬛防止一個判斷能力正在退化的人,被利用、被欺騙,甚至被奪走一生的財產。

台灣正在快速老化,
而「失智」,正在變成每個家庭都可能遇到的現實。

但真正可怕的,從來不是失智本身,
而是——有人會利用它。

⬛有人趁長輩記憶混亂,哄騙簽下贈與契約。

⬛有人假借照顧之名,轉走存款

⬛有人甚至用「結婚」,合法拿走全部遺產。這個最可怕。

之前100多歲的老人和看護結婚的案例,就是類似這樣。

⬛上述有很多真實故事可講,篇幅的關係以後再慢慢說。

而最殘酷的是——以上這些行為,如果沒有事先的法律預防,幾乎通通有法律效果,很難翻盤。

———

所以,如果家裡有人已經出現失智徵兆,我們要做的不是「多陪伴」而已,
而是立刻啟動這三件法律防護:

⬛【第一步: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

當一個人已經影響判斷能力,法律上可以向法院申請:

👉「監護宣告」: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輔助宣告」:部分需要他人同意

一旦成立:

✔ 重要財產處分必須經監護人或法院同意
✔ 可防止被騙簽契約、轉帳、賣房

這是最核心、也是最有效的防線。

———

⬛【第二步:提早做「意定監護」】

如果還沒嚴重失智,請立刻做這件事:

👉 指定「未來誰可以幫我做決定」

這叫做「意定監護契約」。

好處是:

✔ 由本人清醒時決定信任的人
✔ 避免之後由陌生人或不適合的親人接手
✔ 法院會尊重這份安排

說白了就是:
在你還清醒時,決定誰可以替你做主。

———

⬛【第三步:單身者一定要注意「假結婚詐財」】

這是近年越來越多的案件。

一個失智、獨居、有資產的人,
最容易成為目標。

套路很簡單:

👉 陪伴 → 建立信任 → 提出結婚 → 合法繼承

一旦婚姻成立:

✔ 配偶直接成為法定繼承人

✔ 甚至可主張財產分配

家人如果沒有即時介入,
等人走了,財產也走了。

———

⬛【那家人發「聲明」有用嗎?】

很多人以為發聲明就能阻止事情發生。

但我要很直接說:

單純聲明,幾乎沒有法律效力

它最多只是「警示」與「輿論壓力」

真正有法律效果的,必須具備:

1️⃣ 當事人是否已有失智診斷(醫療證明)
2️⃣ 是否已進入監護或輔助程序
3️⃣ 是否有正式法律文件(契約、法院裁定)

沒有這些,聲明再漂亮,
也擋不住一紙結婚登記或一份簽名。

———

⬛【最後,請記住一件事】

失智者最需要的,
不是同情,而是制度。

你現在幫他做的每一個法律安排,
都是在替未來的他,
擋下一次可能毀掉人生的騙局。

⬛如果您家中有長輩開始出現:

✔ 記憶混亂

✔ 判斷力下降

✔ 容易相信陌生人

不要再等。

因為在法律上,
「來不及」,通常就真的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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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務必仔細閱讀 在合乎法律流程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請仔細閱讀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人生該上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 20 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重點來了“「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我沒有在 20 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 (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 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 20 天內跟地院提「異議」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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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地院黃檢察官善心薦函~ 親人往生,請辦”限定繼承” 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碰到才知死 最近相驗一個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他的遺書上還寫到:「當我離開後,.......,只須草蓆捲起即可,火化後,骨灰入海,不必供奉,我選擇這條路,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才不連累你們,不必為我流淚,我沒資格為人父,為人夫,不可原諒的人絕筆。」但是死者是否知道,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太太、兒女,父母,祖父母,甚至是由「兄弟姐妹」來承擔? 最近2年值外勤時,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相驗9件,6件是自殺,尤其是小年夜那天,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單我這一班外勤(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就報驗7件,4件是自殺,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很多人都被銀行、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但是他們自殺後,發生繼承的效力,往生者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概括承受」,反而讓他們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 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非但不務正業、積欠大量債務,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還常常對親人施暴;他死後,家人本來以為『終於解脫了』,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 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分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在短期內一一刷爆、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直到2、3個月後,自己的房子、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但為時已晚!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 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但是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尤其是,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弟還錢?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而老一輩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往往以為「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不以為意,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姐妹扛債的情形。 就像我以前辦過ㄧ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童養媳」,從3歲被送到養家後,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爸爸死後,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只有她沒辦,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她是直到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都查封後,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一夕之間,突然負債上千萬,全家財產都沒了,情何以堪,怎會不想自殺! 所以驗屍時,我實在看了很不忍,常常提醒死者家屬: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例如不久前,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先後跳河自殺。 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有人提醒家屬去辦限定繼承,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或許幾個月後,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 尤其是,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怕親人知道,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且「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去法院辦限定繼承,比較保險。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提醒一次,救一家人!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將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修正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 因此懇請各位立法諸公,儘快修法,以解救苦難蒼生!在此之前,也懇請各位,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往生者的家屬,或許您的一念善心,可以解救一家人,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感恩您! 親人往生,請辦”限定繼承” 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 以免遭死者拖累!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檢察官 也許你知道,也許你不知道. 無論如何,無知與貧窮一樣可怕, 讓自己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並保護家人, 再告知週遭的親朋好友也是好事一樁. 各位 請將這個訊息傳播出去 希望能降低自殺率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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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完這段影片,大家要了解,如果你是直行車,你開在最內側車道,然後你準備左轉,因為你覺得你一直在直走,可是如果你看到地上有一條白色的斜線,你一定要打方向燈,那條斜線就是你要跨越車道。 你是直走為什麼要跨越車道呢?現在就是這樣搞,就是要讓你犯無心之過,然後由檢舉達人專門檢舉你,因為之前不是廢除一千二了嗎?廢除一千二錢就少收啦,趕快從這個地方補回來,所以你看到這個縣市,只要左轉彎道前面多劃的那條虛線,我不知道那條虛線的作用是什麼,人家就是這樣幹,就想辦法從人民身上榨錢。 另外我們在公共網路傳語平台提案,目前人數不多,但是沒關係,我們多入並進。 自從我開始貼這個交通檢舉魔人,有一個影片有47萬人看過,後來那個影片突然不見了,但是還好我們有留底那個47萬人次的,也因此這兩個月有很多人都有跟我們聯絡。 都有跟我們聯絡就談到這件事情,包括大新竹地區的各行各業各階層都有,有職業駕駛人,有送貨的,有宅配的,有一些上班族的,還有新竹風飛的。 我們現在總共有26部車,每天在新竹繞,只要被他檢舉立馬提告,提告什麼? 我們會主張,你知道主張這件事情很重要,你在法庭你要主張,我們就主張他違憲,第一個他違憲,因為憲法有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 你這樣人人在檢舉,讓大家開車心裡很害怕,一定會有壓力,這個法官檢察官一定會認同。 但是之前為什麼沒有人提出?因為人家不知道,沒有人主張這件事情,在法律上你可以主張你是被害人,你可以主張,你要主張他侵犯你的隱私權。 為什麼?我舉一個例子,你今天拿一個手機站在人家家庭的門口,對著人家窗戶拍,會被侵犯隱私權,人家馬上報警就把你帶走了,你就違法了。 那換句話說,你今天你開車,車子裝了行車密路器,一路跟拍別人的車子,別人車子上面有沒有車窗,前擋後擋,然後旁邊有的各兩片玻璃還有一個三角玻璃,總共一部車子大概有1,2,3,4,5,6,8片玻璃,至少8片玻璃。 我請問你,你有沒有拍到裡面,我就主張你侵犯我的隱私權,在法庭上你要主張,主張,你就有效,你就有法律的效力。很多人不主張,很多人怕麻煩,不想跑法院,但是這26部車,他們有這個意願。 因為這種社會的敗類,他太惡劣了,他不但檢舉別人,還把檢舉別人被罰多少錢,還公賢家洗題3612000,然後還連續一路檢舉,然後還唱歌,還幸災樂禍,好像說他被檢舉了還嘲諷別人,還嘲笑別人,各位去看看他的影片,還嘲諷嘲笑別人,這樣子冷嘲熱諷別人受不了了,所以才有這麼多人。 但是真的願意跟他提告的,只要被他檢舉立馬提告,有26部車,現在每天都在大新竹地區繞,大概是有這樣的一個情形,立馬就對他提告,主張他違憲,主張他侵犯隱私權,這個會成立,我們都研究過,也跟律師研究過,會成立。 你拍人家的車子或拍人家騎機車的人,你有沒有拍到他本人?你拍機車駕駛從背後認不出他是誰嗎?誰說的?因為你沒有主張,被害人沒有主張,你要主張,主張檢察官、法官就會辦,你不主張檢察官、法官不理。他不知道你一直說侵犯隱私權,你要主張他違憲又侵犯隱私權,就照我們講的。 現在大概有這樣的情形,基本上很快就會讓這個人現行了,因為從我今天講出來,我們已經一個多禮拜了,好像已經有12天了,應該有被他檢舉到,被他檢舉到立馬就告他,立馬就對他提告,這種社會的人渣敗類,惡劣到一個無以復加,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還拍影片出來,還把人家車子拍出來,還拍警察局回函給他說別人罰多少錢,然後他還唱歌哼歌, 一副很得意洋洋的樣子,這種反社會人格的這個人渣敗類,政府視若無睹啊,所以大家人民受不了了,26部車每天給你繞,只要被你檢舉就會告你,一定把你告到底為止。 我們的主張就是你違憲侵犯個人隱私權,你只要檢舉任何汽車,汽車全部都告你,主張侵犯隱私權,誰給你這個權利的?你看看交通法規,所有法規有規定說人民可以拿行車密錄器去拍別人檢舉嗎?有規定這條你找出來,交通法規沒有這一條,之前還有一些不要臉的一些人,在下面留言說交通法規有,交通法規有寫,那條是寫給警察,是講警車就有一些不要臉的人,一些下三濫,一些雜碎東西。 就在那邊留言啊。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看完這段影片,大家要了解,如果你是直行車,你開在最內側車道,然後你準備左轉,因為你覺得你一直在直走,可是如果你看到地上有一條白色的虛線,斜的,你一定要打方向燈,那條虛線就是你要跨越車道。 你是直走為什麼要跨越車道呢?現在就是這樣搞,就是要讓你犯無心之過,然後由檢舉達人專門檢舉你,因為之前不是廢除一千二了嗎?廢除一千二錢就少收啦,趕快從這個地方補回來,所以你看到這個縣市,只要左轉右倒,前面都多畫了那條虛線,我不知道那條虛線的作用是什麼,人家就是這樣幹,就想辦法從人民身上榨錢。 另外我們在公共網路傳語平台提案,目前人數不多,但是沒關係,我們多入並進。 自從我開始貼這個交通檢舉魔人,有一個影片有47萬人看過,後來那個影片突然不見了,但是還好我們有留底那個47萬人次的,也因此這兩個月有很多人都有跟我們聯絡。 都有跟我們聯絡就談到這件事情,包括大新竹地區的各行各業各階層都有,有職業駕駛人,有送貨的,有宅配的,有一些上班族的,還有新竹風飛的。 我們現在總共有26部車,每天在新竹繞,只要被他檢舉立馬提告,提告什麼?我們會主張,你知道主張這件事情很重要,你在法庭你要主張,我們就主張他違憲。 第一個他違憲,因為憲法有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你這樣人人在檢舉,讓大家開車心裡很害怕,一定會有壓力,這個法官檢察官一定會認同。 但是之前為什麼沒有人提出,因為人家不知道,沒有人主張這件事情,在法律上你可以主張你是被害人,你可以主張,你要主張他侵犯你的隱私權,為什麼? 我舉一個例子,你今天拿一個手機站在人家家庭的門口,對著人家窗戶拍,會被侵犯隱私權,人家馬上報警就把你帶走了,你就違法了。 那換句話說,你今天你開車,車子裝了行車密路器,一路跟拍別人的車子,別人車子上面有沒有車窗,前擋後擋,然後旁邊有的各兩片玻璃還有一個三角玻璃,總共一部車子大概有1,2,3,4,5,6,8片玻璃,至少8片玻璃。 我請問你,你有沒有拍到裡面,我就主張你侵犯我的隱私權,在法庭上你要主張,主張,你就有效,你就有法律的效力,很多人不主張,很多人怕麻煩,不想跑法院,但是這26部車,他們有這個意願。 因為這種社會的敗類,他太惡劣了,他不但檢舉別人,還把檢舉別人被罰多少錢,還公賢家洗題3612000,然後還連續一路檢舉,然後還唱歌,還幸災樂禍,好像說他被檢舉了還嘲諷別人,還嘲笑別人喔,各位去看看他的影片,還嘲諷嘲笑別人,這樣子冷嘲熱諷,別人受不了了,所以才有這麼多人。 但是呢,真的願意跟他提告的,只要被他檢舉,立馬提告,有26部車,現在每天都在大新竹地區繞,大概是有這樣的一個情形,立馬就對他提告,主張他違憲,主張他侵犯隱私權,這個會成立,我們都研究過,也跟律師研究過,會成立。 你拍人家的車子,或拍人家騎機車的人,你有沒有拍到他本人?你拍機車駕駛從背後認不出他是誰嗎?誰說的?因為你沒有主張,被害人沒有主張,你要主張,主張檢察官法官就會辦,你不主張檢察官法官,不理啊,他不知道你一直說侵犯隱私權,你要主張他違憲又侵犯隱私權,就照我們講的。 現在大概有這樣的情形,基本上很快就會讓這個人現行了,因為從我今天講出來,我們已經一個多禮拜了,一個好像已經有12天了,應該有被他檢舉到,被他檢舉到立馬就告他,立馬就對他提告,這種社會的人渣敗類,惡劣到一個無以復加,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還拍影片出來,還把人家車子拍出來,還拍警察局回函給他說別人罰多少錢,然後他還唱歌哼歌, 一副很得意洋洋的樣子,這種反社會人格的這個人渣敗類,政府視若無睹啊,所以大家人民受不了了,26部車每天給你繞,只要被你檢舉就會告你,一定把你告到底為止。 我們的主張就是你違憲侵犯個人隱私權,你只要檢舉,任何汽車機車全部都告你,主張侵犯隱私權,誰給你這個權利的?你看看交通法規,所有法規有規定說人民可以拿行車密錄器去拍別人檢舉嗎?有規定這條你找出來,交通法規沒有這一條,之前還有一些不要臉的一些人啊,在下面留言說交通法規有,交通法規有寫,那條是寫給警察,是講警車就有一些不要臉的人啊,一些下三濫啊,一些雜碎東西啊。 就在那邊留言啊。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剛剛視訊出庭 讓瞬間的公義成為 永恆的典範 (2021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彭文正告張詠慧法官侵權損害賠償視訊開庭陳述) 洪法官您好: 我是本案的原告彭文正。 我現在所在的地區是美國的加州,首先謝謝您讓我能夠在美國視訊出庭,這是您的一小步,卻是我人生的一大步。也是台灣司法改革劃世紀的一步。 您可能已經知道,就在十月二十日,我因為涉及蔡英文女士告我妨害名譽案,無法即時趕回台灣出庭,而遭到通緝至2035年。 這個史無前例的案例,就是因為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姚念慈以及您的長官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不准許我視訊出庭,所做成的裁定。 您今天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告訴所有人,視訊出庭不是一件難事;我知道您做這個決定一定背負了極大的壓力,因為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明白的和您的上司和同事唱反調;此外,我要感謝您的是現在系爭的這個案子,我是原告,被告是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慧,您不像其他的檢察官法官一樣,選擇不開庭,或者選擇半途退庭發佈通緝,或者選擇不調查而直接審判,您還依法調查了證據,這樣的審判態度讓我們對司法有了不一樣的觀感。 回到主題,今天之所以會開這個庭,是因為一本號稱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神秘博士論文。這本號稱論文的書,一直到2019年的六月份才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這本書的電子目錄也是在2015年六月份才出現網路索引中,但是仍然沒有實體內容。 我為了要證明這本論文是不存在的,親自造訪英國倫敦查遍圖書館,得到的答案是各圖書館從來沒有收錄過這本論文。我本於知識分子的良知說出真話,卻成了史上第一位現任元首的刑事被告,因此我除了告上法庭找尋真相之外別無他途。 因為蔡英文女士的所有資料都被封存到2049年12月31號,遠超過了國家檔案法中的極機密30年的期限,我們在英國端要求了解這本論文跟學歷的真相,也都紛紛被以個人隱私為由回絕。 我為什麼要淌這趟渾水呢? 因為我曾經是在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20年的教授,我告訴學生要以良知做見證、對歷史負責任,要不黨不私不賣不盲,要打破沙鍋問到底還要問沙鍋在哪裡;我曾經擔任過第一屆檢察官評鑒委員兼發言人,我也曾經主辦過司法酷斯拉獎的選拔活動。我對司法改革有著無比的熱情跟信念,在台大法學論叢和東吳法律學報上刊登的研究論文,可以看到我長期對於司法改革的關注及努力。 因為我無法用其他的方法窺見系爭論文的真相,所以我在2019年12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一個確認論文不存在之訴,結果完全沒有開庭,也完全沒有盡到闡明權或者曉喻權,連問清楚我們到底要告什麼都沒有問;在論文門的案子中,我和我的律師非常認真的寫書狀,結果張詠慧法官沒有仔細看,就在2020年1月15號總統選舉完後四天,直接判我們敗訴;張詠慧法官的判決理由更是變造了我的訴之聲明,將我主張的「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變成調查「博士學位存在之訴」;而且媒體的報導時間比張詠慧和司法院撰寫的新聞稿完稿儲存的時間早了19分鐘。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判決背後有上級長官介入以及配合媒體洩密來達成特殊目的的操作。 因為這個不公平的審判過程,讓我們嚐到了所有論文門相關訴訟的第一敗,也使得我們經歷了媒體放大標題鋪天蓋地的羞辱,也因為這個第一敗,使得後面我們在刑事庭跟其他的民事庭的訴訟過程,多走了非常辛苦的路。因為證據的無法調查,再加上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方法院在程序準備都還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直接以我無法到庭發佈通緝,造成了我的名譽以及財產上的巨大損失,特別是精神上的折磨。 在過去820個日子以來,我因為找不到這本論文而被告,我鍥而不捨的追蹤,網路上因而出現各種各樣詆毁我的言論甚至死亡的威脅,連我人到了美國都被跟監,我分別在6月和7月連續在美國收到了三通手機被定位和鎖定侵入的警告訊息。 論文門案件的枉法裁判,影響的不只是一個人的人生,更是一家人難以承受之重。 您可能很難想像,我在美國唸書的14歲女兒,剛看到網路上蔡英文總統告我的新聞,在電話的另外一端放聲大哭了5分鐘;當我被黃國忠院長、姚念慈法官、林邦樑檢察長和劉承武檢察官聯手發佈通緝13年的時候,我94歲高齡的母親幾乎昏厥。 「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的不開庭不審理,對我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但是如果我勝訴,我願意只收取新台幣1450元的賠償,其他賠償金額捐給司法改革的社團。 希望大家永遠記得1450這個數字,每次想到這裡,就勉勵自己抗拒政治財團的干預,遠離升官發財的誘惑。 司法改革的第一哩路,就是要讓政治的黑手離開司法,還給認真專業的司法官配得的尊嚴。從此以後,司法人員不必再動輒得咎,不必揣摩上意,不需要逢迎拍馬,也不需要趨利避害,更不需要動不動接長官的關切電話,能抬頭挺胸地找回當年考上司法官時心中的那份悸動。 司法改革看似千絲萬縷,其實存乎一心,與其詛咒四週黑暗,何不燃亮一支蠟燭?今天此刻,我們在歷史時空中偶然相遇,讓我們用良知寫一頁擲地有聲的司法史,讓瞬間的公義成為永恆的典範! 彭文正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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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 是要搞疫苗文革? 請給我一個強制疫苗的理由   種種數據都証明,即使全民都打疫苗,仍然防護不了病毒的傳播,接種不接種疫苗是個人的選擇,支持者與反對者各有堅持的理由和立場,每個人因體質和健康情況的差異,導致對疫苗的反應也不一樣,也許疫苗對某些人是有效的且無副作用的也可此種可能性,但疫苗對某些人可能是有害且致命的更是證證據確鑿。 在防疫上,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所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遵守社交距離等,有了政府的努力與全民的配合,是臺灣疫情趨緩的重要關鍵,但現在卻轉移目標,把防疫全部聚焦在打疫苗身上,沒打疫苗者,政府以工作權和生存權的方式,正一步一步逼迫所有人就範,實屬不妥。 一、孤立分化、變相霸凌: 現在Delta變異株以「一統江湖」的態勢在全球蔓延且變異不斷,美國雖已有70%的成年人接種疫苗,但是,隨著病毒的變種,美國確診人數再次升高;疫苗最多加拿大,疫苗覆蓋率至少都比台灣高,但疫情也仍在燃燒,而疫苗覆蓋率施打都遠高於台灣的英國,因為信了高覆蓋率的神話,認為可以有群體免疫的能力,但在歐國盃舉辦之後,迅速增加了近萬名的確診者。再以疫苗接種模範生以色列為例,80%的成年人都施打了疫苗且有的不至1針,但自7月初以來,COVID病例和重症住院人數依然瘋漲了20倍,超過80%的新病例都在接種疫苗的人群中。美國麻州巴恩斯特布爾縣的一城鎮在舉辦多個夏季活動和大型公眾集會後,爆發了疫情,出現469例確診案例,當地的疫苗接種覆蓋率為 69%。可見用疫苗接種率覆蓋率來防疫,是失效的,反而可能引起下一波疫情的反撲。 但是不懂,為什麼現在政府一再的強調疫苗,阿中部長也說,覆蓋率夠了,就不用每週快篩,把防疫的責任全部推到這一些不打疫苗的人身上。甚至讓大眾普遍認為,沒有施打疫苗是防疫破口,讓大家把防疫的焦點關注在未接種疫苗的人,這是一種孤立和分化,是變相的操弄集體意識來覇凌不適合接種疫苗或不想接種疫苗的老百姓。 二、刻意刁難,層層逼迫: 治療新冠有很多方法,雖然我不是專業,但是疫苗不是唯一方法,而且目前疫苗只能防武漢病毒,所有變種病毒都沒辦法預防不得到,且保護力目前也僅剩幾個月而已,對於不想接種疫苗、或身體對疫苗過敏不適合接種者,政府卻不斷的透過許多的方式來逼迫與刁難這群教師,意圖強迫他們乖乖就範。 1.政策及媒體的施壓: 政府及媒體不斷的有意或無意的強調有打疫苗的才能進、健身房、部分公司、工廠,如果沒有打疫苗的怕成為防疫的破口,想要用群體意識來強迫未打的勞工或老師去打疫苗。 這樣的理念灌輸及洗腦群眾意識大有問題,如果沒打疫苗就成為破口,打了疫苗就沒有破口,那我們就不需要防疫指揮中心了,只要靠一根針就搞定了,世界各國就平靜了,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建議將快篩對象調整成有符合防疫指揮中心對快篩對象指示的人: 察覺身體狀況有異的民眾, 例如:發燒≧38℃、有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 建議將不准入規定調整為: 察覺身體狀況有異的老百姓,例如:發燒≧38℃、有呼吸道症狀、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 另國際都開始與疫情共存了,難道台灣能夠不跟國際做貿易, 不跟國際一起與疫情共存,有些縣市首長,反而要學中國共產黨玩所謂的封城嗎? 且好的不學,台灣也要推這個台灣社交距離 app,這APP到底準不準,如果定位不准不是擾民嗎,國際都與疫情共存了,目前不與疫情共存的就只剩少部分國家,包含中國以及台灣了,台灣不往國際方向與疫情共存走,難道要學中國共產黨把老百姓當豬狗一樣關者,為了所謂的動態清零嗎。 莫用錯誤政策愚民、欺民與擾民; 莫用錯誤政策違天、逆天和遮天! 中央指揮中心明明沒有強制規定!! 請政府不要放任各地搞這種疫苗文革!! 另外請問病毒從哪裡來的,在沒有調查好病毒真相以前, 你如何確保相信疫苗是有用的,病毒一直突變,問題來了, 到底是真的突變還是另外的一種病毒呢,以色列都要打第三到第四針了, 還有別聽我在這說請自己去查,現在因為疫苗而死的人已經超過因為病毒而死的了,現在只打三針而已,如果病毒一直變異然後我們繼續打針嗎?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這病毒有問題,但是就是沒有人追究到底哪裡來的,還有現在這個病毒誰都沒碰過,只聽單一專家的這樣可以嗎? 如果這個專家錯了呢? 國外很多使用老藥挺過來的,台灣為什麼不去參考看看呢 這是網站請去FLCCC上面看 https://reurl.cc/QL92bb 我相信台灣醫生不輸國外醫生, 希望更多醫生或護士能花些時間去看一下,這個病毒一直突變,你如何知道目前的醫生就是對的, 如果他錯了呢? 這些強制推疫苗的人大家要記住,到底是誰在強推疫苗的,老百姓因該有選擇自療方案的權力, 如因強制受到傷害或死亡的老百姓以及家人, 會找你們使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 來蓋特 https://himalayataiwan.org/author/admin/ 裡面有病毒真相 國外開始有人,追究強制疫苗人員相關責任 在台灣,還繼續強制打疫苗官員, 下面網址,國外開始追究責任, 你們強推,跑的了嗎? https://gettr.com/post/p18ggj8245d 已有老百姓開始告這些強推的官員了,打不打疫苗, 治療方案是自主選擇,你們強推, 是會上法院的審判台的, 下列網址 https://reurl.cc/Gxmaxd 有老百姓使用法律捍衛不篩檢、不強制疫苗的權利 下面連結 https://reurl.cc/55r35y 勿忘香港 香港人用血與肉告訴世界,共產黨是騙人的, 還要走共產黨那一套嗎? 連結 https://reurl.cc/QL92g5 美國前線醫生明確表達 小孩是不需要 新冠實驗性疫苗的 連結 https://reurl.cc/x9l12b 美國成年人 打完疫苗的副作用 連結 https://reurl.cc/yrkm0q 接种Covid-19疫苗使死亡风险至少增加4800% 連結 https://reurl.cc/41QXev 疫苗災難 三思 連結 https://reurl.cc/A7dyvY 美國的獨立戰爭口號 連結 https://reurl.cc/M0RyEk 印度高院都不強制 連結 https://reurl.cc/9GVW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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