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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視訊出庭

讓瞬間的公義成為
永恆的典範

(2021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彭文正告張詠慧法官侵權損害賠償視訊開庭陳述)

洪法官您好:
我是本案的原告彭文正。
我現在所在的地區是美國的加州,首先謝謝您讓我能夠在美國視訊出庭,這是您的一小步,卻是我人生的一大步。也是台灣司法改革劃世紀的一步。
您可能已經知道,就在十月二十日,我因為涉及蔡英文女士告我妨害名譽案,無法即時趕回台灣出庭,而遭到通緝至2035年。
這個史無前例的案例,就是因為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姚念慈以及您的長官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不准許我視訊出庭,所做成的裁定。
您今天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告訴所有人,視訊出庭不是一件難事;我知道您做這個決定一定背負了極大的壓力,因為准許我視訊出庭等同明白的和您的上司和同事唱反調;此外,我要感謝您的是現在系爭的這個案子,我是原告,被告是您的同事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慧,您不像其他的檢察官法官一樣,選擇不開庭,或者選擇半途退庭發佈通緝,或者選擇不調查而直接審判,您還依法調查了證據,這樣的審判態度讓我們對司法有了不一樣的觀感。
回到主題,今天之所以會開這個庭,是因為一本號稱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神秘博士論文。這本號稱論文的書,一直到2019年的六月份才出現在這個世界上;這本書的電子目錄也是在2015年六月份才出現網路索引中,但是仍然沒有實體內容。
我為了要證明這本論文是不存在的,親自造訪英國倫敦查遍圖書館,得到的答案是各圖書館從來沒有收錄過這本論文。我本於知識分子的良知說出真話,卻成了史上第一位現任元首的刑事被告,因此我除了告上法庭找尋真相之外別無他途。
因為蔡英文女士的所有資料都被封存到2049年12月31號,遠超過了國家檔案法中的極機密30年的期限,我們在英國端要求了解這本論文跟學歷的真相,也都紛紛被以個人隱私為由回絕。
我為什麼要淌這趟渾水呢?
因為我曾經是在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20年的教授,我告訴學生要以良知做見證、對歷史負責任,要不黨不私不賣不盲,要打破沙鍋問到底還要問沙鍋在哪裡;我曾經擔任過第一屆檢察官評鑒委員兼發言人,我也曾經主辦過司法酷斯拉獎的選拔活動。我對司法改革有著無比的熱情跟信念,在台大法學論叢和東吳法律學報上刊登的研究論文,可以看到我長期對於司法改革的關注及努力。
因為我無法用其他的方法窺見系爭論文的真相,所以我在2019年12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一個確認論文不存在之訴,結果完全沒有開庭,也完全沒有盡到闡明權或者曉喻權,連問清楚我們到底要告什麼都沒有問;在論文門的案子中,我和我的律師非常認真的寫書狀,結果張詠慧法官沒有仔細看,就在2020年1月15號總統選舉完後四天,直接判我們敗訴;張詠慧法官的判決理由更是變造了我的訴之聲明,將我主張的「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變成調查「博士學位存在之訴」;而且媒體的報導時間比張詠慧和司法院撰寫的新聞稿完稿儲存的時間早了19分鐘。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判決背後有上級長官介入以及配合媒體洩密來達成特殊目的的操作。
因為這個不公平的審判過程,讓我們嚐到了所有論文門相關訴訟的第一敗,也使得我們經歷了媒體放大標題鋪天蓋地的羞辱,也因為這個第一敗,使得後面我們在刑事庭跟其他的民事庭的訴訟過程,多走了非常辛苦的路。因為證據的無法調查,再加上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方法院在程序準備都還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直接以我無法到庭發佈通緝,造成了我的名譽以及財產上的巨大損失,特別是精神上的折磨。
在過去820個日子以來,我因為找不到這本論文而被告,我鍥而不捨的追蹤,網路上因而出現各種各樣詆毁我的言論甚至死亡的威脅,連我人到了美國都被跟監,我分別在6月和7月連續在美國收到了三通手機被定位和鎖定侵入的警告訊息。
論文門案件的枉法裁判,影響的不只是一個人的人生,更是一家人難以承受之重。
您可能很難想像,我在美國唸書的14歲女兒,剛看到網路上蔡英文總統告我的新聞,在電話的另外一端放聲大哭了5分鐘;當我被黃國忠院長、姚念慈法官、林邦樑檢察長和劉承武檢察官聯手發佈通緝13年的時候,我94歲高齡的母親幾乎昏厥。
「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的不開庭不審理,對我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但是如果我勝訴,我願意只收取新台幣1450元的賠償,其他賠償金額捐給司法改革的社團。
希望大家永遠記得1450這個數字,每次想到這裡,就勉勵自己抗拒政治財團的干預,遠離升官發財的誘惑。
司法改革的第一哩路,就是要讓政治的黑手離開司法,還給認真專業的司法官配得的尊嚴。從此以後,司法人員不必再動輒得咎,不必揣摩上意,不需要逢迎拍馬,也不需要趨利避害,更不需要動不動接長官的關切電話,能抬頭挺胸地找回當年考上司法官時心中的那份悸動。
司法改革看似千絲萬縷,其實存乎一心,與其詛咒四週黑暗,何不燃亮一支蠟燭?今天此刻,我們在歷史時空中偶然相遇,讓我們用良知寫一頁擲地有聲的司法史,讓瞬間的公義成為永恆的典範!

彭文正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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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度開庭:一位工程師將文件傳到雲端,竟讓美國跨國告聯電? 首度開庭:一位工程師將文件傳到雲端,竟讓美國跨國告聯電? Web Only  文 陳良榕  2018-11-19 調整字體尺寸 美國告聯電案於19日開庭,《天下》獨家取得美國司法部、美光與台中地檢署的起訴書與訴狀,剖析本次訴訟諸多不為人知的內情。例如,一個小工程師將機密文件傳到Google Cloud,竟成為美國可以越境起訴聯電的重要關鍵⋯⋯ 美西時間11月19日,有「矽谷首都」稱號的加州聖荷西市,市中心的Robert F. Pecknan美國法院與聯邦大樓4樓的聖荷西法院第六法庭,3名美國對聯電案的台灣被告,包括55歲、因熱愛運動而黝黑結實的晉華總經理、前聯電資深副總經理陳正坤、聯電經理王永銘跟何建廷,以及聯華電子、中國的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兩家被告公司的代表,依法都將出庭應訊,由去年才就任的助理聯邦法官Susan van Keulen負責。 她轉任法官之前,是個28年經驗的資深智財律師,美國著名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在矽谷的合夥人。 這是這宗轟動世界,台灣、美國、中國都涉入的經濟間諜案第一次開庭。 美國司法部在11月初宣布,以經濟間諜罪起訴台灣、中國兩家公司以及3位聯電主管,司法部指出,上述被告「涉嫌共謀竊取總部位於愛達荷州的美光半導體公司的營業祕密。」 這是台灣科技業首次面臨美國經濟間諜罪起訴。該法與一般的商業間諜罪的不同點,在於主要針對「外國政府、外國法人」介入,一旦罪名成立,後果極為嚴重,陳正坤等人將面臨最重15年徒刑和500萬美元罰款,聯電則將面臨最重超過200億美元的罰款。 複雜、耗時,這是多數美國科技訴訟的宿命,這次的美國聯電案很可能也不例外。「大家要有心理準備,在美國這種官司都會打很久,」現居矽谷的前聯發科法務長許維夫說。 其實,美國政府本次起訴,已是過去一年多以來,台美兩地針對聯電等人的第三次訴訟。包括美光去年12月在美國對聯電、晉華提起的民事訴訟,以及去年9月,台中地檢署以違反營業祕密法,起訴聯電及三名聯電主管。 《天下》獨家取得美國司法部、美光與台中地檢署的起訴書與訴狀。並訪問相關學者與業者,深入剖析本次訴訟可能的四大攻防重點(延伸閱讀:六個專利證據 讓美國大膽告聯電、晉華)。 攻防一:為什麼美國可以告聯電? 或者,換個方式問。「如果有台灣遊客在義大利被搶劫,台灣警察有執法權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在11月一場法學研討會,對台下聽眾問。 當然沒有,因為犯罪地點不在台灣。 如果這樣,「為什麼美國司法部可以起訴台灣的企業和發生在台灣的案件?」林志潔接著問。這個對於「司法管轄權」的質疑,不少律師、學者都認為,將是聯電案未來在美國開庭的最主要攻防點之一。美國司法部起訴書、美光的訴狀,都花上不少篇幅解釋,為何美國對聯電案有「司法管轄權」? 首先,司法部認為,該案的「犯行以及伴隨行為」出現在北加州。怎麼說? 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國首次對聯電以及晉華兩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Shutterstock)原來美光和美國司法部掌握了一段行程資訊,時任晉華總經理的陳正坤於2016年10月下旬,帶領聯電、晉華主管,以及包括晉江、泉州市長在內的一干中國官員,到北加州的一段招聘、參訪。 期間,他們參加華美半導體協會在Santa Clara舉辦的企業徵才會。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指出,陳正坤還在徵才會上宣布,聯電已經技轉25奈米製程技術給晉華,之後一干人還前往拜訪應用材料、科林研發、KLA Tencor等位在北加州的美國三大半導體設備廠,為未來進一步採購DRAM生產設備做準備。 美國司法部在起訴書強調,在這段期間「陳正坤以及聯電、晉華,已取得並且持續控制美光失竊的營業祕密。」 另外,在台灣美光擔任品質工程處副理的王永銘,在離職到聯電報到的前幾個星期,從美光的伺服器下載超過900個美光的機密檔案,然後上傳到他個人帳號的Google Cloud。而他上傳的Google雲端伺服器,地點在美國。這也被美國司法部列為美方擁有管轄權的重要證據。 因為,根據美國法律,「(存犯罪資料的)伺服器在哪裡,哪裡就有管轄權,」林志潔解釋。 詳情請參閱: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Login.action?id=5092982 ---------------------------------------------------------------------------------------------------------------- 根據以上報導,資訊工程處資安小組溫馨提醒您,有關公司文件所有機敏性資料,請勿使用個人雲端帳號存放資料(例如:Google Cloud、微軟One Drive......),以免引起個人、公司不必要的法律訴訟問題,當您將資料一旦放入雲端儲放時,就會進入當地政府法律上的管轄權,敬請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個人與公司的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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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炭能熔融黑金──霹靂女檢座俞秀端 須文蔚 撰寫 ❤️請分享俞秀端的故事❤️ [前言]這幾日看見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堅毅的身影,拖著傷痛的腳處理太魯閣列車事故。特別是堅持抗告,讓花蓮高分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重裁,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李義祥羈押禁見。這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我們要真相!請大家支持俞秀端檢察長! ▎崩塌的青春礦坑 一九九二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大醫院十二樓的病房看著窗外,夜色像散戲時舞台大幕匆匆遮蔽一切,不遠處的汽車、路樹、建築一瞬間都塌陷在黑暗中。才二十六歲的她,罹患紅斑性狼瘡已經十六年,數不清的急診、住院、化療,別人的青春是充盈著戀愛、事業與歡笑的礦藏,而她的青春礦坑裡不但空空如也,更不斷發生災變,把她埋進了暗無天日的地層深處。 她剛剛做完關節固定術,把關節裡損壞的組織切除。骨科醫生安慰她:「手術後,走路會較不方便,以後能站就不要走,能坐就不要站,能躺就不要坐。」她完全不知道還有什麼幸福可言?化療讓她掉光了頭髮,長期服用類固醇,使得一張臉臃腫不堪。動過手術後可以拄著柺杖走路,但是免疫力過低,無法癒合的傷口,彷彿呲裂的大嘴,嘲笑著她。 十歲發病後,生活裡總是充斥著血色。她因為血小板過低,經常流鼻血,鮮紅的鼻血繼續淌著,一、兩個小時都停不下來。好幾次,老師只能匆匆忙忙去叫媽媽,要媽媽趕快送她到大醫院。 病房從此成為看守所。她沒有犯錯,循規蹈矩過日子,但每隔一陣子總是會「再犯」。有位醫生看過驗血報告後,憂心忡忡地告誡:「要小心,如果自發性出血在腦部,那就是中風。」在沒有全民健保的年代,要維護她懸絲般的性命,父母只能舉債來付醫藥費。雪上加霜的是,一九七八年礦場倒閉了,十三歲就當礦工的父親讓老闆倒了好幾個月薪水,母親為了生活只得去找親戚借錢,父親覺得沒面子,於是經常爭吵。國一的她決定休學,早上跟父親去市場賣菜,下午到工廠做工,裁縫、平車、高周波……什麼工作都不拒絕。到國中補校復學,考上北一女夜補校,從中興法商法律系前五名畢業,卻完全沒有體力考高考。她咀嚼苦澀到二十六歲,從樂天知命,到全然絕望。 俞秀端望著已經黑暗下來的街景,窗戶上、病房裡,慘白的燈光映照出她憎恨的自己──乾枯的假髮,浮腫的臉龐,沒有表情的面孔。她問影中人:「如果是這種毫無品質、看不見未來的生活周而復始,那麼生命該不該繼續?」無助的她,接連好幾天都想著:「該不該打開窗,往下跳?」 ▎溫情打開心內的門窗 妹妹俞秀美調皮的笑容突然出現在鏡子一樣的窗上,這個也想當律師的妹妹,始終陪伴在身邊,在她不良於行的時候,當她的雙腳。 俞秀端望著妹妹北一女的制服,想起自己也穿過一樣的綠衣黑裙,只是學號不是金黃色,而是白色的。日間部早上八點上課,下午四點下課。她則是準時結束工讀,下午五點上課,晚上九點半下課。就在北一女夜補校,她遇見了簡易老師。 高三的三民主義,本以為是一門八股的課程,沒想到簡易卻火力四射,又有深刻的內涵。不管是民主、憲政制度的講解,或是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差異,簡易把政治哲學的精要條陳縷析;舉的例子,多半都是時事的、批判的政治衝突事件,尤其是民主戰車朱高正。 對乖乖牌俞秀端而言,實在很難忍受有人可以搶麥克風,拉扯其他的民意代表,但是簡易總愛質問她們:「如果有一個人,他打了你一巴掌,又踹了你好幾下;結果盛怒之下的你回了一巴掌。可是媒體偏偏只報導你打人,你們覺得公平嗎?」 「公平嗎?」這句話好像一巴掌,敲在她不經世事的心靈,讓她隱隱作疼的覺得:正義不是那麼單純,事情不能夠只看片面。簡易更經常鼓勵選擇社會組的學生讀法律和政治,因為台灣要民主,要多一些青年去投身新秩序的建立,本來就想當律師的她,自然更認同了這條道路。 秀美要離開病房前,從帆布書包裡,拿出一張卡片,晃啊晃在她眼前:「誰寄來的?是情書嗎?」 她一把搶過來,從方正而陽剛的字跡上,判斷應當是簡易老師。其實同學們並不知道,簡老師和她同病相憐,私底下總不斷為她打氣。知道她住院,特別叮嚀:「秀端,你一定要讓自己覺得,你會跟別人不一樣。不要覺得別人生病了會衰弱、癱瘓或死亡,你就一定也會步上同樣的路。記得,你、我都是獨一無二的。」 俞秀端望著妹妹離開病房的背影,突然好想和她一起闖進司法界。父母、家人和老師們的關愛,就是治癒她絕望的藥方。 她決定從坍塌的礦坑中打開一個出口,讓陽光照進來。 ▎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 二○○一年冬天,俞秀端在台北地檢署的辦公室裡,斟酌一個竊盜案件,究竟還要不要調查下去,還是乾脆起訴算了呢? 案情很簡單,一個有竊盜前科的嫌疑人,偷了一台速利車的車牌,遭到逮捕後,辯稱是車主要他去拆解的,可是車主卻向警方表示,並不認識嫌疑犯。像這樣的案子,對任何一個檢察官來說,不過是一個月上百件新收案件中的其中一件,辦大案讓人亢奮,小案件總難獲得關注。這個案子已經開很多次庭,嫌疑犯沒有錢和解,沒有錢繳交罰金,但又找不到他口中的車主「阿雪」。或許是嫌疑犯很誠懇,讓她覺得事有蹊蹺,讓案件淹沒的心告訴她:「應該趕快起訴結案,這樣的證據一定會判有罪!」但她不打算聽話。 她也沒有聽爸爸、媽媽的話去當律師,賺大錢,改善家計,而是選擇了累人的司法官。一九九五年她切除了脾臟,從此讓脾臟不再去破壞血球。病情穩定後,定下心準備考試,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隨後接受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究竟一個竊盜前科犯偷了一張車牌的小案子,為什麼會讓她斟酌這麼久? 辦公室裡同事走動著,成堆的卷宗上面傳來彷彿市集的喧囂聲。她想起國中休學後和爸爸在板橋賣菜,有一個地痞流氓經過攤子,順手拿起一把菠菜問道:「一把多少錢?」 「一斤三十塊。」 「拜託,怎麼會這麼貴!」 「你看!」秀端爸爸得意拿起新鮮的菠菜:「尚青的!一點也不貴。」 「幹,你賣菜為什麼要幹譙人?」他拿起攤位上用來切冬瓜用的長刀,作勢要砍父親。 「冤枉啊!我沒講啊……」父親忙著解釋,旁邊的鄰居也趕緊過來阻止這個挑釁者。俞秀端躲在父親的身後,用手貼著他的背,由於緊張,可以感受到平日堅毅的父親在刀光下,還是忍不住顫抖著。 流氓看到父女倆蒼白著臉,看看四周趕來助陣的攤販,冷笑一下,放下刀,就揚長而去。俞秀端心裡感覺莫名的屈辱,她吶喊著:「為什麼善良的人,竟然要無端接受挑釁與欺負?難道只能束手無策,就因為我們只是個小老百姓?窮人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啊!」 回過神,她重新分析速利車牌失竊的案子。 速利是裕隆汽車在一九七四年推出的國民車,到了九○年代末早就在道路上絕跡了。嫌疑人一再強調,是一位快搬家的女性車主阿雪,要報廢汽車,於是交給他一把起子,要他在三重市的某個街角取下車牌。當他拔起車牌,卻讓一個男性車主扭送警局,警察完全不採信嫌犯的供詞。開了很多次偵查庭,就是沒有定論。俞秀端靈機一動,從嫌犯的供詞中整理出幾條線索:那個區域有沒有一位叫阿雪的中年婦人剛搬走?阿雪的名下有沒有一台速利轎車? 三重管區的警察並沒有因為這件案子小,就怠忽職守。經過挨家挨戶的訪查,真的找到阿雪,也證明嫌犯所說的都是真的,一切都是誤會。在偵查庭上,俞秀端看著阿雪,心裡想著:「好險,檢察官真的是人,不是神。」隨即做成不起訴處分書,避免了一場冤獄。 她把速利車牌竊盜案的不起訴處分書寫好,蓋了章,掩起卷宗。走出地檢署時,打算快步回家,抱抱孩子,講一個醜小鴨變天鵝的故事給他聽。 ▎焦炭也能熔融黑金 三十五歲的俞秀端並沒有料到,還有更多的重大案件與風暴等著她。在司法改革的風潮下,她成為最先實踐交互詰問制度的檢察官,幫司法院拍過交互詰問的示範影片。她在北投纜車案,成為第一個偵訊馬英九的檢察官。她也沒有想到,日後會起訴內政部次長,甚至當選十大傑出青年,備受媒體注目。 二○○七年初爆發震撼社會的力霸案,當時在台北地檢署忠組的俞秀端專辦黑金貪瀆。她很快就發現王又曾的兒子王令麟不但是力霸案共犯,同時也有掏空東森集團的嫌疑,於是積極展開偵辦。 一個女子擔任檢察官,除了要有福爾摩斯的精明,更需要有不畏強權的勇氣。六月十四日,俞秀端和其他幾位檢察官合作,一共發出二十九張搜索票,上午八點帶領檢察事務官、調查員兩百人同時分頭進擊,在東森集團的關係企業辦公室、王令麟的住家等地進行搜索。 俞秀端很快從複雜的企業會計資料中抽絲剝繭,認定這位擔任過立委的富商確實涉嫌掏空企業,於是連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歷一個晚上的辯論,王令麟幾度落淚,爭取法官的同情,沒想到在十六號的清晨八點,地院做出准許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保釋金交保的裁定。既失望又憤怒的俞秀端回家簡單梳洗一下,急忙又進了辦公室,在不知裁定書內容的狀況下,寫抗告書。 抗告書在十六日中午前就寫好,送進高等法院,她繼續找證據、傳證人。沒多久,收到地方法院的裁定書,於是繼續寫抗告補充理由。寫到一半,已經擔任法官的俞秀美很貼心地送晚餐來,給姊姊打氣。一路加班到晚上十點鐘,疲倦不堪的俞秀端在卷堆中接到先生打來的電話:「弟弟發燒,快要三十九度了。」 忙著手邊案件的她無神地問:「那怎麼辦?」 先生淡淡說:「我已經帶他去看醫生了,你去忙吧。」 掛下電話,俞秀端的眼淚止不住掉下來。 十七日一早傳來好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地院准予交保的裁定。俞秀端創下司法史上「即時抗告」的紀錄,在二十四小時內逆轉了法院的裁定,讓台北地院必須再開庭審理,把已經步出看守所的王令麟,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諭令羈押禁見。 由於能夠順利收押王令麟,東森案的偵辦就勢如破竹,最後證實王令麟、王又曾、其親屬與集團幹部涉嫌重大,共同掏空力霸集團與東森國際資產新台幣四一二億元。 在八月十三日下午台北地檢署的記者會上,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面對閃個不停的照相機,和十幾台即時轉播的攝影機,向全國關心本案的民眾朗朗宣讀起訴書的重點,痛批王又曾父子是一丘之貉,視國家法律如敝屣,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具體求刑二十八年,併科罰金十億元。 林錦村對記者說,承辦這個案子的俞秀端檢察官嫉惡如仇、辦案嚴謹,聲押被告的獲准率很高。他指了指堆滿記者會現場卷宗的資料,提醒大家,別忘了俞檢座是一個孩子的母親,從一月到八月,從力霸案到東森案,她帶領的團隊一直沒有休息過。為了趕辦東森案,俞秀端曾經五天睡不到二十個小時,三歲的兒子有次凌晨醒來,看見突然回家的媽媽就撒嬌說:「媽媽都不陪我,是不是不疼我了?」 坐在一旁的俞秀端彎下腰,不想讓攝影機和照相機拍到她的眼淚。現場的記者受到感動,紛紛放下手中的筆和相機,報以熱烈的掌聲,向這位從沒落的煤礦山區走向台北的「霹靂女檢座」致敬。 在掌聲中低調躲開鏡頭,這位貌似研究生、清秀與溫婉的女檢座,其實像煤炭一樣,給地熱煎熬了漫長時光,雖然貌不驚人,但燃燒起來,卻能夠熔融鋼鐵。面對黑金,她更有著無比的堅毅與細緻,讓世人見識到:正義有著無堅不摧的力量。 ▍人物小傳 俞秀端(一九六六年~),出生在台北縣雙溪鄉的礦工家庭。一九七五年罹患紅斑性狼瘡,國一就因健康因素休學,陪父親賣菜,到工廠做工。積穗國中補校、北一女中補校、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沒有因為病痛而放棄她的理想,一九九五年先後通過土地專業代理人、公務員高等考試、律師高考及司法人員特考。通過第三十五期司法官訓練後,一九九七年底分發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檢察官。先後擔任過婦幼專組、檢肅黑金及重大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長辦公室主任檢察官,現擔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曾偵辦信義區電梯之狼案、國華人壽違法貸款案、中興銀行王玉雲父子違法放貸案、力霸弊案、台北市道路維護工程官商勾結弊案、北投纜車弊案,都以無比魄力,深獲社會矚目,二○○五年榮膺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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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直播 看報導 找議題  國會無雙 支持 沃草 首頁看報導場邊焦點國民黨跳過「國安法第九條」 尤美女嘆:白色恐怖受難者等不及平反、光去年就30位過世 國民黨跳過「國安法第九條」 尤美女嘆:白色恐怖受難者等不及平反、光去年就30位過世 日期2017-11-15作者廖昱涵簡介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嘆《國安法》第9條修法已在立院闖關長達26年,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還要等多久?(攝影/廖昱涵) 讓許多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蒙受不白之冤的《國家安全法第9條》,今(15)日終排入委員會審議,提案立委希望藉此重啟審判,向戒嚴時的不當判決討回公道,但遭中國國民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鄭天財以「時間考量」為由,稱下午仍有預算解凍案待處理,因此排除該條、僅審理《國安法》其餘條文。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感嘆:「時間是(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去年就有30位受難者逝世,並批評司法院以程序困難拖延修法,但問題總要解決,而非擺爛。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質疑召委「技術性不處理」此關鍵條文,再審不知何時。 臺灣於1987年7月15日解嚴,本依《戒嚴法》第10條規定,戒嚴時受軍法判決者,可以在解嚴後上訴。但當時政府卻又搶在7月1日通過《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現行《國家安全法》),其中第9條規定:「刑事裁判已確定者,不得向該管法院上訴或抗告。但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原因者,得依法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擺明大喇喇的擋在政治受難者的平反之路上。 《國安法》第9條修法已在立院闖關長達26年,召委鄭天財今排審《國安法》相關修正草案,第9條也在此列,轉型正義似乎見曙光。但就在上午詢答都還未結束,就傳出鄭天財將不排審該條的消息,黃國昌也特地在質詢前確認此事。鄭天財證實,由於下午需處理陸委會預算解凍案,無法全部審完。故只處理行政院、民進黨立委Kolas Yotaka、中國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及自己所提《國安法》第2、5、7條修正草案,第9條將擇期再審。 對此,尤美女表示遺憾,因過去中國國民黨長期執政,又是多數黨,國安法第9條才會被「冰凍」至今。而現在民進黨好不容易執政、佔國會多數,不該再被「冰」。另一方面,尤美女也質疑,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建議應修法替政治受害者平反,司法院至今有何作為?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陳文貴回應,最早案件遠在68年前,且大部分案件缺少卷證資料、只剩一紙判決書,證人也都過世了。此外,訴訟程序也跟以前大不同,現在是「當事人進行主義」,檢察官要提起訴訟不易。言語中透露諸多執行困難。 「沒錯!」尤美女表示,事過境遷,她當然知道要追討很難,有些證人過世、證據遺失甚至造假。但她指出,轉型正義是很多國家都面對的課題。尤其,直到今日還是時常看到德國在咎責納粹時期相關人員責任,難道他國就沒有這些問題?明明就有方法解決。 陳文貴再度重申,據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決議,該問題應設立特別委員會或修國安法處理。司法院認為,前者沒問題,但後者訴訟程序、證據法等過往今日大不相同,總而言之執行問題多且不易。 尤美女打臉回應,特別委員會無法解決已經判決的案件,且配套措施很多,只是「是要不要做的問題」。她立刻替司法院出點子,可組特別法庭,訂定特別法認定證據、政治檔案法也要同時配合解密文件,才能知道當時怎麼判決。她舉例,當時法院明明判無期徒刑,卻被蔣中正劃掉、直接寫死刑,這就是非常明顯的迫害。她難得動怒表示,目前僅剩3成政治受難者還在世,他們老人家能活著上法院才是問題! 陳文貴解釋,司法院對於轉型正義「一定是大力支持,不可能反對」,只是程序到底要透過訴訟或修法解決,還需討論。 尤美女冷回:「我想都要吧?」她說,這當然是跨部會共同努力,但總是要啟動。「白色恐怖既然透過司法用假民主定罪,當然也要透過司法手段恢復。」在旁的內政部長葉俊榮則緩頰:「大方向有,只是細部怎麼做還要討論」,表明內政部雖因執掌無法直接介入修法,但會配合一起討論。 相關議題 轉型正義 上次交戰於:2017年10月11日 了解此議題 相關場邊焦點 月薪17萬年終5個月 民進黨立委:兒子志願要寫當救國團主任 1945到1991年算不算國民黨「威權統治」?藍委不滿人權館組織法定義 後記/完全執政面對解嚴30週年只辦音樂會?說好的促轉條例呢? 【互動地圖】重返二二八起點 原民轉型正義委員會遭批「假的」 蔡英文現身抗議現場溝通 國民黨複製貼上65萬字杯葛《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受害學者朱立熙:真不要臉   群眾支持    企業支持  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台數科集團」,目前為全國第五大之多系統經營者,朝全方位的4C整合者成長中。  你的企業名稱 企業的強大力量,也能對公民社會產生正面的影響。  你的企業名稱 想要支持《國會無雙》及沃草嗎?歡迎與我們聯絡:[email protected]。  編輯獨立宣言 我們唯有在編輯獨立不會被破壞的條件之下,才會接受企業支持。支持《國會無雙》或沃草的企業,對《國會無雙》或沃草產出的內容,沒有任何干涉權力。 閱讀完整內容  關於沃草 關於國會無雙 立院小知識 搖滾區 著作權聲明 相關連結 意見回饋 沃草 Watchout Watchout Co. CC BY-NC-SA 4.0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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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境時泰國海關人員竟然光明正大的伸手向我索賄 原因是:他的意思是說我的行李超重,要拆開來看一下 原本我不給,同團的朋友說:算了! 給他一點好了 我就把剩下的泰國錢 全給他了,大約合台幣 2,3百 那個海關的人竟然不要,他竟指定要美金100元 因為他還拿一張美金100元讓我看一下 後來我就大叫領隊過來,領隊和他溝通了一下 於是泰國海關的人就說:我的行李要拿到房間裡面特別檢查 還好,領隊堅持不行,後來領隊告訴我: 拿進去檢查就完蛋了!因為就會被泰國海關人員塞毒品進去吧! 所以,以下這則新聞 我想一定是泰國海關人員刻意栽贓的 所以,從那次以後,我發誓我再也不會去泰國觀光 否則一輩子就完了 ps: 當時領隊陳建鴻( 鳳凰旅遊 )感謝您了! 不是你的行李不要亂碰亂拿喔 , 必看 國人李進益去年 7月30日自泰國曼谷返國,在通關經過隨身行李X光機時,在其行李後面有一個手提包無人認領(有人故意放的), 李進益被泰國女警(嫁禍)叫住,以為是女警因為行李太重,請他幫忙將行李拿下來 ,李進益將行李拿下放在地下之後,就轉身拿著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卻因此被泰國警方依攜帶含有安非他命的減肥藥逮捕,其間還向他索賄400 萬元泰銖(約 323 萬台幣)他被關了一年多才 釋放。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舉行記者會,揭發泰國司法黑幕,楊麗環指出,毒品已經成為東南亞很多國家陷害國人、索賄的理由,國人出國在外必須相當小心 ? (為什麼台灣政府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 外交部亞太司秘書胡志堅則表示,我國目前共有67人遭泰國監禁,其中47人都是因為毒品案件,外交部也知道泰國索賄的問題,但是不便介入。(不介入沒關係.為什麼台灣政府外交部沒有大力宣傳告知國人).(我們真的是一個國家..?政府在那裡(民意代表你們又在那裡…???????) 李進益在記者會中現身說法,表示自己因為在泰國經商,被當地警察索賄很多,知道泰國警察的作法,必須要順著對方的意思,原本他已經過了X光機,向前走了 5、6步,卻被女警兇惡的叫住,他因為不懂泰文,以為是對方要他把行李拿下來,他就轉身把行李拿下放在地上(錯誤),隨即拿起自己的行李登機。 不料,隨後泰國警察就登機將他逮捕,原因是他所拿下的行李中滿了含有安非他命成分的減肥藥(不是你的行李請勿拿.上面沒你的手指紋.但是他可能還是會嫁禍於你),雖然他沒有把行李帶走,但警方仍舊認定行李是他的,不採信他的辯解,隨即將他押往監獄拘禁。 李進益說: 進了監獄之後,當地的商務代表處隨即前往關心,並行文泰國警務廳要求把他腳鐐拿掉,別國的人民在行文之後都可以拿掉腳鐐 ,但因為我們與泰國沒有邦交(因為台灣不是聯合國承認的國家),泰國根本不理,他腳鐐一直戴了5個多月才拿掉,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索賄,要求 5萬泰銖即可拿掉腳鐐。 李進益哽咽的說出國人在泰國遭到不平等的待遇,每個月還得付3000,才能吃到一天兩餐,食物連豬狗吃的都不如。 李進益遭拘禁期間,泰國警方還向他開價400萬泰銖。由於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李進益屢次在泰國法庭上要求法官向泰國緝毒警察局索取現場錄影帶證明自己的清白,緝毒組卻以證人、證據未到等理由,前後13次要求法院延期審理,直到今年 8月2日才將錄影帶送到法官手中,法院在 9 月 3 日 開庭之後, 判決李進益當庭無罪釋放。 而泰國警方在釋放李進益時,不僅沒有任何冤獄賠償(台灣人的悲哀),連他入獄時交給獄方保管的勞力士表、護照、現金等財物都不翼而飛。 請各位用力傳閱 ! ! 不是只有廣傳. 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網路告知全台灣人.包括全世界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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