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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回報1 年前
黃千芬
兼任講師
逢甲大學 Feng Chia University 追蹤
28 分鐘
逢甲大學回應媒體報導兼任教師課堂言論事件之聲明
f 政客爽10
針對媒體與網路平台報導本校兼任教師於課堂中發表涉及政治連署之言論,並引發社會關注,逢甲
大學特此聲明如下: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本校秉持前述《教育基本法》規定,致力維護教育中立與學術自由。任何涉及政治動員、倡議
「特定立場之行為,均不代表學校立場。
二、本案屬教師個人行為,同時違反學校所恪遵之教育中立原則。針對此一事件,本校已啟動調查
「程序,將根據調查結果,依相關規定處理。
逢甲大學一向重視學生的學習權益與獨立思辨能力,並期許全體師生恪守法規與教育中立原則。
逢甲大學認了!
該名女教師
在課堂宣傳大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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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連署以從事學術研究、文化工作者或青年研究者,及學術文化團體為主。 ▍學術界 ▍ 柯若樸(Philip Clart)│國際漢學家、德國萊比錫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 李豐楙│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客座教授 林美容│慈濟大學宗教與人文研究所教授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胡台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謝國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所長 張 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 劉淑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林明德│彰化師範大學退休教授、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彭瑞金│靜宜大學臺灣文學系教授暨臺灣研究中心主任 邱彥貴│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客座教授 陳益源│成功大學中文系特聘教授兼人文社會科學中心代理中心主任 黃運喜│印尼金剛山佛教大學教授兼研修院副院長 林瑋嬪│臺灣大學人類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兼系主任 蕭登福│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教授 林正珍│中興大學歷史系教授、臺灣敘事學學會理事長 王志宇│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教授 謝聰輝│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楊玉君│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暨媽祖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黃聖松│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 曾永寬│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兼系主任 池永歆│嘉義大學應用歷史學系教授 林翠鳳│臺中科技大學應用中文系教授 林茂賢│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副教授 王見川│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李世偉│東華大學台灣文化學系副教授 齊偉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謝仕淵│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研究員 劉曜華│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副教授 陳 板│臺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兼任教授 李建緯│逢甲大學歷史與文物研究所副教授暨所長 黃季平│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副教授兼原住民族研究中心主任 連瑞枝│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蔡晏霖│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羅烈師│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古明君│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呂玫鍰│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副教授 彭衍綸│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柯榮三│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用研究所副教授 黃文車│屏東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 高麗珍│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副教授 林饒惓│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管理系副教授 張超然│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副教授 王鏡玲│真理大學宗教文化與組織管理學系副教授 林培雅│中山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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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不是挺管、是挺法治 呂秀蓮、張善政共同建言 我們--呂秀蓮與張善政--是臺大校友,認同昨日(5月12日)臺大校務會決議:教育部應盡速發聘「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當選人」為校長。我們並非支持任何個人,而是呼籲任何爭議必須回歸法治解決。 我們二人也曾經分別擔任不同政黨執政時期的副總統、與行政院長,我們為了追求高品質公共政策、與避免權力腐化,需要一個透明而公平開放的環境;同時,必須共同堅守民主法治的基本是非,競爭經過多數決之後,就是合作的開始,這正是臺灣價值的基礎理念,我們兩人也願意證明這個理念可以實踐。 以下是我們兩人的個別聲明。 --------------------------- 呂秀蓮聲明 大學法第9條相關規定 第一項: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由學校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第二項: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之。 根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顯然公私立大學校長的產生,程序上略有不同,教育部的職責也不同: 公立大學校長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再由教育部聘任之,而私立大學校長則需經教育部核准後才聘任。因此台大下屆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出管中閔先生之後,教育部只有聘任而無核准之權。 至於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程序如有任何違法不當瑕疵,應由利害關係人依相關法律另外進行行政救濟。類比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選舉結果於中央選委會宣布投票結果後確定,若有異議,利害關係人得另行提起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訴。 法治是民主的根基,法治的核心原理是人人平等,不因人而異。基於此,我們雖屬不同政黨,但願超越藍綠,共同呼籲: 不挺管,只挺法治! --------------------------- 張善政聲明 數月前自管中閔院士當選台大校長後,社會上對他的當選與教育部的後續處理作為,有諸多的討論與不同的意見。我以台大校友及曾任台大教職的身份,自是為台大憂心;而且更以曾任行政院長的身份,為社會上對立的氛圍痛心。然我與管院士曾同在馬政府內閣共事,我目前也擔任台灣大哥大公司的法人董事,自知如對此事多言,立場恐遭受質疑。 近日有機會透過友人與呂秀蓮前副總統討論此事,得知具有法律學位的她對此事看法傾向「在法律上,不應拔管」。如果以呂前副總統的政治背景,套用當今社會藍綠的對立氣氛,她應該是支持拔管才對。但是,事實卻不然。因此,我也願意頂住外界可能對我立場的疑慮,呼籲社會對此事摒棄藍綠意識,以法治的角度來處理此事。 社會上質疑管院士當選校長的論點,有的是沒有明文要求的迴避關係,且有近期其他國立大學校長遴選的類似先例;或是產學合作合約簽署日期與管院士就任獨立董事的時間落差,也有其歷史背景與行政流程的實務限制。嚴格而言,這些問題是否有達到當事人要被「褫奪公權」拔除當選資格的地步,實在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畢竟一個人參與選舉某項職務的權力,是當事人非常神聖的人權,如要予以剝奪,應該有非常嚴謹而明確的法規作為基礎。以政治選舉為例,一旦開票結果認定當選,就要予以公告承認。如果選舉過程有爭議,應該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嚴謹的調查。如果過程確有違法之處,再予以撤銷當選資格。台大校長雖非屬政治選舉,但其結果影響國家一流學府未來多年發展,自當給予選舉結果一定的保障。 同時,教育部自始對此事的處理過程亦非嚴謹,因此引來政治介入的質疑。如果教育部這次的處理過程正式樹立成一個未來可以比照的參考案例,這對國家高等教育獨立與法制化將會有長期而巨大的負面影響。從當今的教育部長以上至行政院長、總統,即便他們宣稱自己如何中立客觀,都可能在國家的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相信這絕非這些視政治清譽為生命的官員所樂見。 因此在此,我願意基於「對事不對人」的出發點,比照政治選舉的精神呼籲: (1) 不論當選人是誰,教育部按照台大遴選委員會的選舉結果公告當選; (2) 另案處理兼職及選舉過程的爭議。如有明確證據顯示兼職或選舉涉及弊端,再依相關法規處理,包括可能最嚴重的撤銷校長職務。 我深知我今天的聲明自認是擺脫藍綠爭議,但可能許多人士不做此想,甚至抓住我的立場大做文章。但是我仍願意嘗試看看,如果社會大眾願意給台大及藍綠和解一個機會,則國家甚幸,台灣畢竟還是很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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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學自治與正當法律程序—談台大校長之聘任關係與法律爭議 一、大學自治的憲法制度性保障 公立大學校長之聘任,基於大學自治之憲法制度性保障,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之權,大學之內部組織亦為大學自治之領域(釋字450、563、626號解釋參照)。因此,各公立大學以自訂的遴選辦法組成遴選委員會,訂定校長遴選之資格、程序,當然亦為大學自治的範疇,應無疑義。 二、公立大學校長依大學法報教育部聘任之法律關係 各該公立大學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6條之規定,係教育部之所屬之附屬機構,其法律地位為教育部所屬之下級行政機關,各公立大學所遴選之校長人選具有聘任之權。其聘任之權限,亦保留並賦予其監督機關作成合法性監督與適當性監督之權。 1、首先,就敎育部就各公立大學報請聘任之法律性質而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2條及釋字423號解釋,其為敎育部單方對於公法上具體事件或公權力措施之行政處分,自無疑義。 2、其次,大學在教學、研究、學習領域享有自治權,其以自訂之遴選規章,甄選適合大學發展及競爭之校長人選,當亦享有自主組織權。然而,此次台灣大學校長之遴選,大學當自享有大學自治之權,以大學自治規章自己遴選校長,雖然其遴選辦法未有甄選人與遴選委員會之委員(其獨立董事與其任職私法人之董事)的利益迴避規定,惟遴選委員會之成員,其與甄選人存有利害關係(不論是否有利或不利益),基於正當法律程序,為確保機關組織之適法,並使作成決定不致造成偏頗或對於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不公平對待,機關之組織適法,其重大經濟利益關係者之迴避,乃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構成要素。 3、大學雖然享有憲法制度性保障的自治權,然大學之遴選若具有程序之瑕疵,仍然不得以大學自治權掩蓋程序瑕疵的違法,進而逃脫「正當法程序」之法理及逾越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越原則之監督。也就是說,大學自治仍然不得自外法治國依法行政原則之支配。 三、依法論法,讓此台大校長之聘任回歸法律之適用 因為此次事件其爭議延宕數月之久,也因此造成過多的「政治操作聯想」,但是這些政治立場上的爭執,其實都無法也無助於釐清法律上的爭議。 1、敎育部作成不予聘任之行政處分,其是否具備合法性,現在爭執點乃在於是否組織具有合法性,即遴選委員會之迴避義務? 2、若為違反正當程序之「迴避義務」,其遴選之決定,雖然具有程序上瑕疵。但是,依法理自當類推適用「程序瑕疵之補正」,主管機關基於尊重大學自治,應由公立大學就其遴選程序之瑕疵加以補正,重新就遴選之人員作成迴避後,就原遴選人員再行審查表決,始符合尊重大學自治及合法性監督之措舉,主管機關敎育部逕予作成不聘任之行政處分,是否亦存有瑕疵,不無疑義。 3、台大校方及利害關係人(報請聘任人管教授)不服教育部之行政處分,亦可提起行政爭訟之救濟(即課予義務訴願之拒絕申請之訴願進而提起拒絕申請之訴),以釐清爭議及確保當事人之權利保障。不過,本䅁基於對於台大校務及當事人權利,個人的看法以為台大及管教授,自可依行政訴訟法第6條規定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既可節省訴願程序又可由司法機關行政法院審理教育部其行政處分之合法性,儘速解決爭議。而且,台大校方及管敎授亦得「類推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96條第1項規定,於提起撤銷訴訟(亦可類推適用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向行政法院聲請回復原狀之必要處置。 台灣現行法律的爭議,在我國法律完備之今日,由於存有「政治立場」操作的聯想,而模糊原來的法律爭議,仍然履見不鮮。所以,平心看待事件的爭點,回歸法律的規定及適用,邁向法治國家的社會,從許多事件看來,我們仍有許多努力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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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雄市教育局長人選居然要經牧師「看過」? 別放任宗教入侵教育!】   (文末有後續的追蹤補充,也歡迎大家提供最新資訊給我們~)   今天,高雄基督豐收教會牧師蔡宗勳在自己臉書上公開出示他和韓國瑜伴侶李佳芬的對話紀錄,並且於文中強調韓國瑜今天親自打電話給他,允諾「會謹慎選擇教育局長,然後帶來給牧師們看」,而這種「宗教入侵政治與教育」惡質情況,引發許多高雄市民反彈!!!   1️⃣ 教育局長要慎選是沒錯,但這種「宗教挑選市府局處首長人選」的宗教入侵,不論黨派為何,實在太過度!各局處首長皆該以專業為依據,而不是將「為特定宗教服務」當成目的!   2️⃣ 高雄市教育局長所影響的,不僅是所有高雄市的學生、老師、家長、學校及教育機關職員,更包含全體市民的教育政策。而這種放任「特定宗教挑選局長」且「不以專業做考量」的行徑,不僅是建立在犧牲所有人應有權益之上,更恐導致特定宗教全面入侵高雄市的校園,將信仰直接加諸於師生身上!侵害教師與學生之權益,完全違反《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3️⃣ 如果高雄市教育局長要由特定教會的牧師們看過決定,若後續有其他宗教抗議,為了平衡,其他局處首長人選是不是就要由其他宗教來決定?而這所導致的結果就是整個高雄市府一級主管被各宗教瓜分完畢,各自為各自宗教服務,那請問,市民的權益在哪呢?誰來顧呢?   4️⃣ 而這位蔡宗勳牧師到底是誰呢?他就是一位只會以謊言攻擊性平教育和婚姻平權的「力挺礙家公投」牧師! 早在2016年時,他就曲解攻擊性平教育,將國外兒童性教育暢銷圖書「為什麼你跟我不一樣?告訴你長大後身體的祕密」說成是高雄市國小3年級教材(http://bit.ly/2KLBIa4),而這謊言也被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直接打臉(http://bit.ly/2rgyEd6)! 今年選舉時,這位蔡宗勳牧師也和惡名昭彰的「高雄市家長聯盟總召洪志和」一起抹黑攻擊性平教育,並在5月時,聲稱自己是深綠教會,立刻在網路上被打臉說謊(http://bit.ly/2KM4447)   而由這樣一再說謊、甚至被高雄市教育局拆穿謊言的牧師來評定「高雄市教育局長人選」,不只諷刺,更將成為笑話!   P.S. 在知名反同假新聞的「風向新聞」報導「來看韓國瑜背後的神隊友」中,有一張韓國瑜初次到高雄豐收教會拜訪十多位牧師、領受禱告祝福的照片(http://bit.ly/2EblgiS),左下角就是一直抹黑攻擊性平教育的洪志和歐~     ⁉️ 後續補充 ⁉️ 蔡宗勳牧師受訪回應:http://bit.ly/2DUQmKC 韓國瑜受訪回應:http://bit.ly/2RrlhSJ 在蔡宗勳牧師的受訪中,他再度聲明,這截圖是他發簡訊給李佳芬的紀錄,為的是轉達其他教友的心聲,之後他確實接到了韓國瑜電話。會PO出簡訊截圖和內容,是因為一直有家長、教友詢問此事,他才公開說明。而相對的,韓國瑜則是呈現迴避,完全不說明蔡宗勳發文的正確性,只用「這名牧師PO什麼文 ,他不理解」來回應。   而對於留言中有朋友提到,認為這則蔡宗勳發文是「政治抹黑」,這點小編也在此補充幾項資訊,提供大家參考: Google “蔡宗勳” “韓國瑜” 的新聞結果:http://bit.ly/2KMLhp8 Google “蔡宗勳” “愛家公投” 的新聞結果:http://bit.ly/2Rn5l44 Google “韓國瑜” “愛家公投” 的新聞結果:http://bit.ly/2zBd5Zb   大家看一下相關結果就可得知,蔡宗勳和韓國瑜確實在選前就是認識的,而在韓國瑜表態支持反同公投後,蔡宗勳則是一路幫忙他拉票,所以不太可能會是「政治抹黑」,而比較可能的則是「反同政治操作」,也就是要求韓國於表態與回饋   後續,除非韓國瑜出面打臉說「蔡宗勳說謊」,否則以韓國瑜目前的回應,這起事件很難說是假的(當然也不見得全真歐!)。而本文其實只是直接講出這種呼籲和要求的危害,如果這件事情是「假的(證實蔡宗勳說謊)」,我們仍希望大家能夠持續監督這件事,因為蔡宗勳的表態,正是反同團體正在對於韓國瑜的訴求。   如果這件事是「部分屬實(韓國瑜不願正面澄清的話)」,那麼我們更加希望大家多多關注與監督此事,並且要發聲反對這種荒謬事情,不能讓它成真!而不論屬實與否,以監督市政及教育的角度來說,我們還是必須將這件事公告出來,因為不僅全體高雄市民,乃至全台灣的公民對於此事的始末都有「知」的權利,也才能藉此更加監督市政歐!   ❌ 不分政黨,請勿放任特定宗教入侵教育及政治 ✅ 一起將資訊傳遞出去,共同站起來監督與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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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志工之權利與義務 階段一:志工招募(2022/12/1-2023/1/17) 招募對象:歡迎對華語文教學有興趣,具備挑戰精神,有愛心、耐心與熱忱,且願意接受專業培訓及長期與敘利亞難民共同成長的青年志工踴躍報名 先備經驗:教學經驗非必備要求,將提供36小時課程及實務線上伴學訓練 年齡範圍:18-35歲為原則 線上說明會:2022/12/16 20:00-21:10 (台灣時間) 說明會報名連結:https://bit.ly/menahilqueries 報名表單:https://pse.is/loveinmenahil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2023/1/6 公告面試名單:2023/1/9 面試時間:2023/1/13-2023/1/15晚上(採線上團體面試) 公告名單:2023/1/18 錄取人數:正取35名,備取5名 參與費用:全程免費,另提供補助出團土耳其機票、餐食及保險費 (華語文師資培訓市價約新台幣2萬元、土耳其來回機票市價約新台幣5萬元) 階段二: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2023/2/4-2/25) 培訓課程:2023/2/4-2/25,課程安排在週末共16小時 培訓地點:台北中正區慈濟會所(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35號) 培訓內容: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細節請參閱附件二 學伴媒合:完成16小時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後,始得成為大學伴,開始線上伴學 請假機制:培訓期間無正當理由請假超過4小時者,經溝通後主辦單位得以要求大學伴退出此計畫。請假者需自行於線上回看培訓內容補課,並提供1000字心得。 階段三:線上伴學(2023/3/1-2023/12/27) 伴學對象:滿納海國際學校15-25歲敘利亞學生 伴學時間:每週三晚上20:00-22:00(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伴學平台:Google Meet (由主辦單位提供帳號) 伴學教材:將使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與科技中心教材,不需自行準備教案。 伴學模式:採1位大學伴配對3-5位學生為主,依學生學習狀況進行滾動式調整。 請假機制:伴學過程中不得請假3次以上,不遵循規範者經主辦單位溝通後得以要求退出此計畫。 備註:伴學期間將持續提供大學伴20小時師資培訓課程,以協助大學伴有效透過線上工具陪伴滿納海學校學生。 階段四:國際交流志工(2023/7 or 2024/2) 出團期間:2023年暑假或2024年寒假(擇一參加,每梯次10-14天) 出團資格:完成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且成為華語文伴學之大學伴,且出團前不得請假超過3次 (注:若伴學對象請假無上線則不納入計算) 備註:錄取此專案者將分成2團隊,並於隊內進行討論出團分工及規劃 請假機制 計畫期間請假者需主動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經審核通過後請假,不得申請超過3次。 若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期間或線上伴學課程期間總數超過3次請假、無正當理由遲到或早退、無故未到者,經溝通、勸導未改善者,主辦單位得以要求大學伴退出此計畫。 獎勵機制 符合以下資格者,得申請前往土耳其滿納海學校進行國際交流。 完成培訓及伴學出勤符合標準者,慈濟基金會將補助參與者5成機票並提供華語文師資培訓修課證明。 表現特優者經提出申請,評核通過後將視情況調高或全額補助機票及住宿。 主辦單位將會輔導團隊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申請「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計畫補助,通過之經費將全額用於出團機票及住宿補助。 完成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且投入線上伴學者,主辦單位將頒發參與證書 保證金 錄取本計畫之大學伴需繳交新臺幣2000元之保證金 大學伴完成此計畫至任務,達到出團資格者,保證金將抵用為出團費用 若因任何因素而決定退出此計畫,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繳交保證金期間:2023/1/18-2023/1/20 保證金匯款帳號: 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花蓮分行(銀行代碼:017) 戶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帳號:023-10-62729-8 聯絡窗口 聯絡單位:慈濟國際青年會 陳先生/杜小姐 專線電話:03-8266779#18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本計畫採線上面試,後續名單公布與培訓時程安排將公佈於土耳其線上伴學官方網站, 相關資訊將以e-mail通知。 歡迎追蹤「青年線上伴學趣」FB粉絲專頁以獲取此計畫案最新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people/青年線上伴學趣/100072629738807/ 附件一、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基於執行「滿納海的承諾」敘利亞難民華語文線上伴學計畫之特定目的,將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方式、就讀學校、學習需求等,以及參與本計畫所衍生資料,包括:教學錄影(音)檔與線上活動相片等(以主辦單位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為準)。 主辦單位於本計畫特定目的存續期間,將妥善且依據相關法令規範使用您 的個人資料,亦將可能提供給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相關事務之第三人,不限國內外且不限方式(例如: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或電子文件等)。 您可聯絡主辦單位,依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就個人資料行使個資法第3條各款所列之權利,包括:查詢、請求補充、更正或請求刪除等。 您可自由選擇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提供有缺漏或錯誤 時,主辦單位將無法提供您參與本計畫課程活動之機會。 本計畫屬於慈善與教育之公益推廣,主辦單位在保護您個人資料隱私、去識別化及遵循相關法令規範等原則下,將無限期提供其他教育單位做線上伴學成效之研究與推廣使用。 主辦單位基於教學紀錄、成果展現、宣傳推廣之目的,將不定時對大學伴及小學伴們參與計畫課程或活動為攝影、 錄音或錄影,並將大學伴、小學伴及共同參與課程活動家屬之照片、聲音或影片等公開於主辦單位著作物或網頁上。 主辦單位有權增修本告知事項,並得於增修後公告於本計畫網站,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當您送出本計畫報名申請表時,即表示您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告知事項之所有內容。 附件二、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內容 本課程能結合理論與實務,確切反映第一線教學狀況,讓受訓學員快速掌握學生學習的需求,更能吸收最多元的華語教學經驗。故,本團隊設計 36 小時的實體培訓課程: 課堂 時間 課程內容 課程目標 1 2 小時 第二外語課程設計與教學原則 本課程主要介紹外語教學入門的課程概念以及系統性介紹華語文作為第二語言或外語教學之概況、華語文語言知識及教學方法,目的在於讓學員了解第二外語課程設計與教學原則。 1 2 小時 華語文教材教法- 拼音、字詞、語法、閱讀(一) 本課程主要介紹華語語音、詞彙、語法、漢字及閱讀等基礎教學內容,加強教學實務的操練,同時關注語言學習策略的訓練、教材評估與教材編寫原則、學生學習評量等方面的議題討論。 1 2 小時 華語文教材教法- 拼音、字詞、語法、閱讀(二) 1 2 小時 華語文教材教法- 拼音、字詞、語法、閱讀(三) 1 2 小時 華語文教材教法- 拼音、字 詞、語法、閱讀(四)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與多媒體 科技運用(一) 本課程主要介紹數位工具發展趨勢,並實用多媒體相關工具,且能在課堂善用多媒體輔助教學,進行適切的教學設計。目的在於讓學生能了解多媒體運用於華語教學之原則與教學要點。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與多媒體 科技運用(二) 1 2 小時 跨文化教學設計原則 本課程主要培養學員跨文化溝通能力並介紹外語教學中文化面教學趨勢與原則。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影片觀察與反思 本課程主要介紹透過初階華語程度的教學影片,了解實際教學情形,並適時讓學生針對教學影片內容討論以及提出問題。目的在於讓學生能夠藉由影片思考教學現場及教學環節是否恰當,教學影片可讓教學經驗不足的學生,透過影片進入討論脈絡中,使教學更能引起共鳴進而達到教學效果,以此方式訓練學生的教學敏感度及教學能力。 1 2 小時 遠距教學與班級管理原則 本課程主要介紹班級經營的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實務內容,並熟悉班級經營的方法和策略。目的在於讓學生了解透過線上教學方式如何處理人際關係、危機處理、領導統御、溝通技巧、行為改變技術等各種知識的操作與應用,亦可善用多媒體輔助工具協助管理課堂,使雙方的教育理念能達成共識。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現場實作(一) 本課程主要是以實際操作的方式,結合各種華語程度設計教學內容,體驗與模擬教學環境。目的在於讓學生透過實際演練,了解華語教學現場可能遇到的狀況,進而學會解決問題之能力。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現場實作(二) 1 2 小時 華語文教學現場實作(三) 1 2 小時 線上觀議課(一) 本課程主要是透過線上分組的方式,由第一線的華語教師講評新手教師的教學技巧、方法及其教學特色之處,並適時提供回饋,快速協助學生優化並提升教學品質。 1 2 小時 線上觀議課(二) 1 2 小時 線上觀議課(三) 1 2小時 國際文化與慈濟人文 本課程主要透過分享土耳其及各國文化背景,及國際志工交流期間相關注意事項,以讓參與者能體認到愛不應分國界、宗教與種族。 1 2小時 國際文化與慈濟人文 附件三、常見問題 FAQs 報名參與計畫 Q:請問為何此專案命名為「滿納海的承諾」? A:滿納海在阿拉伯語是「希望」的意思。這是慈濟基金會對於生活在土耳其敘利亞難民讓人生有夢的承諾!目前在土耳其滿納海國際學校培育逾4,500位學生之餘,每個月也照顧超過6,000戶敘利亞難民的生活起居等補助,有興趣者可至以下連結瞭解慈濟在土耳其執行此專案的介紹: https://pse.is/menahilewebsite Q:請問有志參與滿納海華語文伴學及國際志工者,應具備哪些心態? A:在面對國籍、語言、宗教及文化差異下,國際伴學及交流中必定會遇到不同的挑戰。希望參與者能帶著一份互相學習的心態,以謙卑態度共同與滿納海學生一起成長,而非以上待下的心態,成為當地的負擔,也造成自己的失落感。 Q:請問報名者是否有國籍限制,若不在台灣能報名參加嗎? A:此計畫沒設定國籍限制,但報名者需住在台灣以便能參與實體師資培訓。 備註:為讓華語文教學及國際志工交流更順暢,此計畫案有另提供10-15位土耳其志工參與線上師資培訓及滿納海華語文伴學。 Q:請問我是在職人士是否能報名此計畫案及出團土耳其? A:可以,此計畫案有為在職人士客製規劃,華語文師資培訓課時段安排非上班日週六下午,滿納海學生華語文伴學以週三晚上八點(每週兩小時)。唯獨出團土耳其設定在2023年7月份約10-14天,會需在職人士提前向公司請假。 Q:若在計畫案執行期間,想要退出可以嗎? A:因每位錄取者將與3-5位滿納海敘利亞學生進行配對,若您臨時退出將影響學生學習華語文的機會。建議報名者審慎評估2023年自身的課業或工作量後才申請。若計畫期間發生臨時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需退出,團隊則需再找備取者進行培訓後加入團隊。 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 Q:請問課程什麼時候開始,培訓課程上課時間預計會在什麼時段? A:2023/2/4-2023/2/25週末共16小時;開始伴學後會陸續有20小時的培訓課程,上課時段以週六日白天為原則。 Q:請問36小時師資培訓是透過線上或實體方式進行? A:原則上大部分師資培訓課講透過實體課程,地點在台北中正區慈濟會所上課(100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35號),部分培訓課可視內容及講師評估情況透過線上視訊上課。 Q:請問住在非台北地區需交通往返上課,主辦單位會補助交通費用嗎? A:此計畫案無提供大學伴上課期間交通往返補助費,但若在學或未就業者經濟上有困難可提出申請,經主辦單位評核後依申請者情況提供補助。 線上華語文伴學 Q:伴學過程中,若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我該怎麼請假? A:每一堂華語文課對於敘利亞學生都得來不易,希望參與者依教案所設定之進度進行伴學。錄取專案的35位成員將分成兩大隊,若有需要請假需向團隊隊長提出申請,經與主辦單位核可後得以請假。 Q:請問滿納海敘利亞學生又是如何才能錄取華語文伴學計畫,又如何規劃編排組別? A:滿納海國際學校在2015年創校之後有許多學生主動向校方提出希望有機會學習華語文,增加學習第三語言及能用華語文與志工溝通,學習動機非常高。校方將針對符合年齡資格學生開放報名,經篩選審核後才得以加入華語文伴學計畫。線上伴學預計以性別及年齡為依據,同性別或相近年齡的敘利亞學生會安排在同一組。 Q:請問錄取者是否需要自備教學內容? A:伴學期間將使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與科技中心教材,大學伴可以視主題進行微調內容。 Q:請問我沒有教師資格可以報名參加嗎? A:歡迎報名,此計畫將針對零基礎語言教學者進行培訓,若之前曾有課輔、線上伴學、國際志工交流及教學經驗等更歡迎您加入。 Q: 請問我的英文程度不好可以報名此計畫嗎? A:可以的,在師資培訓課中將教大家以華語文為主要溝通語言加上完整線上教材,讓零基礎的滿納海國際學校學生學習華語文。 國際志工 Q:請教錄取後是如何組成團隊?出團之國際志工行程內容如何設定? A:錄取此計畫案後,將在2月份4次師資培訓課間透過遊戲相互認識及逐步分成兩組(2023年暑假出團及2024寒假出團),相關出團之行程規劃將含華語文教學、與敘利亞家庭互動、慈善關懷、人文體驗等內容。國際志工行程細節將由各小組成員與滿納海國際學校及主辦單位共同討論共識後而訂定。 Q:請問錄取之大學伴都保證能夠出團嗎? A:參與者必須完成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且參與線上伴學(過程中請假不得超過3次,不含伴學對象請假),經查核確認即可出團。若在出團前發生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如疫情、治安不穩定、天然或人禍災害等條件,經團隊評估可能對出團成員帶來風險的情況下,我們將調整、延後或取消出團的計畫。 Q:請問出團土耳其,國際志工是否安全? A:國際志工出團將由主辦單位及土耳其慈濟志工共同規劃,期間的住宿、交通及行程將以團員安全為考量前提下進行規劃。當然在全球及台灣在內各地都免不了治安風險,出團前團員必須共同制定及承諾遵循出團規範,例如:不得單獨外出,以團進團出原則,住宿地點會有早晚點名管制等措施。 Q:出團需要配合或注意什麼嗎? A:每位團員需要至少接種三劑新冠肺炎疫苗,必要時需提供快篩證明。出團期間希望團員能依循慈濟人文及尊重當地宗教文化,配合大會規劃的行程,避免個人行程。出團的伙食以土耳其滿納海國際學校及志工準備的蔬食餐為主。 Q:請問會補助出團團費嗎?補助後大概還需出多少費用? A:主辦單位將為所有出團者補助五成機票費及團體共餐的餐食費,表現特優及經濟特殊需求者可另提出申請,經團隊評估核可後將依個別情況提高或全額補助出團費。同時,主辦單位也會輔導團員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申請「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計畫補助,申請到的經費將全額做為出團支出,個人負擔出團費預計落在新台幣15,000元-35,000元之間(視當時機票、住宿及爭取到的經費補助而產生差異)。 Q:請問主辦單位會協助處理簽證的問題嗎? A:每個國家的簽證規定皆不同,主辦單位將提供出團證明及土耳其滿納海學校邀請函,參與者需各自處理出國前的簽證申請。 Q:若在國際志工服務的過程中,生病或受傷了怎麼辦? A:請報名國際志工者謹慎衡量自己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出國,出國前主辦單位將替所有出團成員保險。若出團期間生病或受傷,將由土耳其志工協助陪伴及送醫,有任何問題隨時可回報團長及主辦單位。 Q:出團服務結束後,需要繳交什麼資料嗎? A:若團隊成功申請「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計畫補助(上限新台幣60萬),每位團員得繳交3000字心得,回國與團員一起討論後並於30日內辦理成果分享會。 其他 Q:請問此計畫結束之後,大學伴可以獲得什麼獎勵? A:主辦單位將頒發華語文師資培訓修課證明及線上伴學志工服務時數給完成此計畫者,表現特優者將獲得錄取成為慈濟國際青年會主辦之國際志工機會,並成為開創下一個國際伴學及國際志工交流之主要成員。 備註:慈濟志工分布在全球67個國家地區,慈善援助足跡累計達128個國家地區,全球各地有許多學童需要您一同來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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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05月08日 20:16 楊渡 5月4日晚上,我站在台大前面,看著一群學者為了台大校長案而大聲疾呼。數千人群中,所感受到的學術界的焦慮,竟和軍公教人員一樣。所有人最大的恐懼來自一個根本問題:你不是和一個誠信的政府打交道,而是無賴。而這個無賴政府未來會做出什麼,你不知道。 那一天晚上,我想到很多。政府對公務員是有誠信原則的,但它加以打破,發動政治鬥爭;對教師的攻擊,使得學生失去尊重;對軍人的批判,讓軍人抬不起頭來,這一切都只是一部分。而台大校長案是這種破壞誠信原則之一。所謂比賽輸了,就推翻比賽規則,賭博輸了就翻桌,這樣的人格,不要說治國,連做人都不夠格,還談什麼教育部長? 對某些掛著政治風向球的人士,品格本就不高,早有見識,這一次倒是並不訝異。但有一種言論,實在讓人不敢領教。他們說:台大是拿百億國家預算的學校,預算是人民交的稅金,所以教育部可以直接管,這自然包括它的人事。 依照這種邏輯,所有拿國家預算的部門,政府都可以管,所有領國家薪水的人,政府也都可以管。 依照這個邏輯,以前蔣介石把殷海光停了教職,不讓他上課也是合法,因為台大就是領政府的預算,殷海光拿的是政府的薪水。同理,戒嚴時代的台大哲學系事件,對學者思想的迫害也是可以容許的,因為他們都是拿政府的薪水。甚至,一個公務員也不能拒絕民進黨政府的要求,因為他們拿的是政府的薪水。 照這種思維下來,所有人都是國家機器的一個螺絲釘,你既然領政府薪水,就沒有不聽命的權力,即使你是合法程序選舉出來的校長,則學術還有自由嗎?思想還有自由嗎? 大學校園不是不能管,但它是在合法的程序上依法加以管理。即行政程序合法,選舉合法,政府就不能用國家機器的力量去強行干預。甚至到了人事都要干預的程度。 以前戒嚴時代,人們還知道戒嚴是迫害,即使要接受,內心仍有反抗。現在是由一群學者,甚至是台大學者,公然這樣提倡,為獨裁者辯護,簡直與《動物農莊》裡的那些豬仔嘍囉無異。 我所感受到的恐怖,正是這種心態。一個不斷向著獨裁傾斜、向國家機器靠攏、向權力膜拜、向思想控制投降的傾向,已經在台灣出現了。更可怕的是,這些人以前都是號稱學術自由的人,如今竟成為新獨裁者的附庸。世上還有比這個更反諷的嗎? 然而我所感到寒心者,還不是在這裡,而是這個政府已經變成一個邪惡的國家機器。現在民進黨執政的所謂學運世代,以前有不少是讀新左派(甚至毛澤東文集)的讀書會出身的,對葛蘭西、阿杜塞、阿多諾等相當熟知,當然知道如何運用國家機器、意識形態等的概念操弄,來掌控意識形態領域的戰爭。和傳統自由主義的學者比起來,他們的權謀可多了。用這些人來操作意識形態戰爭,台大這些學院出身的自由主義學者怎麼會是對手呢? 五四之夜,我去傅鐘前散步。不免想到,以現在這個政府的無賴心態,再加上意識形態的操弄,顯然它已變成一個邪惡的國家機器。 依照它的權力邏輯,未來的選舉要如何操作,甚至選輸的時候會如何操作,輸了會不會翻桌不認帳,實在不難想像! 如果你還不能想像,請想一想2004年兩顆子彈的故事吧。它的真相現在還未破,但有人已經分析指出,當年子彈只是煙霧,真正目的在利用群眾混亂達到作票目的,然後阿扁的票才可以選上。當年的民意多數還是國民黨,現在立法院多數是民進黨,他們要如何操作,在野黨有辦法制衡嗎?在未來的選舉中,這個政府顯然知道自己的支持度低迷,會不會出什麼怪招?選輸了又會怎麼操作?這個政府的無賴遠甚於阿扁,到時會做出什麼,你真的難以逆料。這才是讓人最驚心動魄的。 話說在前頭,是在提醒大家,這個政權是一個邪惡的國家機器,在未來的選舉過程、監督和結果,一定要做好充分準備。沒有意外,那才是意外!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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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書記長 彥秀委員 華鑒: 我是考選部退休公務人員,今年六月中旬起數以十萬計曾為國家社會奉獻一生而功成身退的軍公教警消人員(下稱退休人員),陸續接到了主管機關所寄發之每月退休所得重新審定書。乍看之後,人人都覺得被這個無良政府詐騙了,連德高望眾重的清華大學榮譽教授李家同先生都有『晚景淒涼』之憤慨! 近日許多提供退休人員法律免費諮詢與救濟服務之機關、單位或場所,擠滿了無數欲哭無淚、七老八十焦急詢問有關復審或訴願的人群,目睹此情此景真是十分難過與不捨,我開始懷疑我們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嗎!但何以致之?誰以致之? 不用說大家都心知肚明,是現在的蔡政府舉著『改革』與『轉型正義』之大麾,行清算鬥爭之實。挾其立法院多數之暴力,以蠻橫粗暴手段先後通過、制定了有違憲疑義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下稱惡三法)所造成。該惡三法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之後,原軍公教人員退休時所依據之退休及撫恤法即同步不再適用,已審定之法定每月退休所得(即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一筆勾消不認帳,翻臉如翻書,其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毋庸置疑。 該惡三法法案在立法制定審議期間,國民黨團竭盡洪荒之力杯葛阻擋至最後一分鐘,奈以寡不敵眾,無力可回天,雖最後輸了表決卻贏了向心。藉此謹代表近五十萬無語問蒼天的退休軍公教警消向 貴黨團全體委員致上最高無尚的敬意,謝謝你們通宵達旦為我們仗義執言,辛苦了! 粗暴的惡法即將緊鑼密鼓趕在7月1日上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大限來臨前,我們除了徒呼負負之外,豈只坐以待斃乎?波濤洶湧的海嘯襲捲而來之際,遽然發現了一個「救生圈」漂來。就是我仔細鑽研惡三法之後,發掘前揭法案授權行政考試兩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佈,並同步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之行政命令《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及《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下稱優存辦法),居然牴觸《銀行法》。為替『晚景淒涼』的退休人員能討回一絲絲之權益,爰趁惡法正式上路前火速乞求 貴黨團能即時向國人揭發此暗渡陳倉之違法違憲行政命令。 茲將案情整理論析如下尚請雅教: 壹、【主題】 退休人員「優存辦法」牴觸憲法及銀行法,該行政命令 應為無效,即令停止適用。 貳、【引言】 現今無良政府假藉為了「退撫基金」能「世世代代領得到,長長久久領不完」之名,針對已依法退休人員行毀約搶劫之實,陷許多退休人員於「晚景淒涼」之窘境。第經訪查渠等所收到主管機關發給之「每月退休所得重審書」,幾乎根本沒有刪減到由『退撫基金』支給之退休金,只大砍了『優惠存款利息』。這證明退撫基金會破產是天大的謊言,真正會破產的倒是這個政府和蔡英文們。 優惠存款利息是台灣銀行按月計息支付,並非從「退撫基金」支給,是以退撫基金根本就沒有破產的問題。這個政府欺世盜名,孰可忍孰不可忍! 叄、【事實真相】 優存辦法第10條規定: 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員,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簽訂之優惠存款契約,於107年7月1日尚未期滿者,以該日為到期日,依前條規定辦理續存。(註前條規定:退休人員之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時,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逕依經審定之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續存) 中華民國107年6月30日以前退休人員,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簽訂之優惠存款契約,於107年6月30日以前已期滿而於該日以前未辦理續存者,自107年7月1日起辦理續存時,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原儲存之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其後下一期期滿之日起,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 前二項人員以存單辦理優惠存款者,自中華民國107年7月1日起辦理續存時,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原儲存之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法定優存利率辦理,同時辦理轉換存摺手續;其後之下一期期滿之日起,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 優存辦法第15條明定: 「優存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負擔其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各支給機關負擔優存利率與基本放款利率之差額,及基本放款利率與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差額之二分之一。但經行政院核定另訂負擔比例時,依其規定。 前項各支給機關負擔之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先行墊付予退休人員,並於年度結束後,提供墊付利息之資料,送交各支給機關確認,各支給機關應於次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償還墊款。 」 前二項所稱支給機關,指退休人員請領一次退休金 或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時,其服務機關繫屬之退撫新制實施前退休金之支給機關。」 肆、【違法證據】 銀行法第8條規定: 「本法稱定期存款,謂有一定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 銀行法第8-1條規定: 「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 前項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由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伍、【違憲證據】 中華民國憲法第172條規定: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陸、【違憲違法事實】 依照銀行法第8、8-1兩條之規定,退休人員依法與受理優惠存款機構臺灣銀行以定期簽約方式所辦理之優惠定期存款,其已簽約而期限未屆至者不得提取,但惟有存款人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方得中途解約,其他任何他方不管是天方老子,均不得也無權責令存款機構逕行解約。爰該以行政命令新訂之優存辦法規定,凡退休人員於107年7月1日尚未期滿之優惠定期存款,一律限定以該日為到期日,並責令臺灣銀行逕行片面提前解約直接辦理續存,牴觸銀行法昭然若揭。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柒、【訴求】 前揭『惡三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部份,其有無違憲尚有待釋憲平反外,依照『惡三法』第35條授權「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辦法定之」之行政命令,顯然牴觸銀行法毋庸置疑,依照憲法之規定應為無效確切。是以強烈主張:退休人員於107年7月1日尚未到期之優惠定存,依銀行法8-1條之規定,不得違法一律限定以該日為到期日,應分別各自按約定之到期日續約時方得適用新訂之優存辦法。 (按優惠存款要點或辦法自63年12月17日訂定實施至107年6月30日止,歷經五次之修訂均有明文規定,存款人得於優惠存款契約期滿續約時,才依新規定辦理。) 捌、【遲來正義】 在野黨立法委員對違法亂紀、肆意侵佔掠奪人民憲法所保障的「生存權」與「財產權」之囂張執政黨,應負有監督、揭穿、舉發不法責無旁貸之重責大任,否則人民所期待的藍天白雲豈不成「奢望」! 在此謹以卑微之身,為被詐欺、受害的退休人員能爭回法律所保障之應有權益,即使僅能替存款人分別掙回1日至729日不等的優惠存款一半之契約法定利息,至少可突顯執法的主管機關知法玩法的惡行惡狀,以還我遲來的正義! 投訴人檔案 姓名:黃松竹 民國59年教育行政人員高等考試及格 曾任小學教師、考選部人事室主任及高普考試司副司長 民國78年2月簡任第十一職等退休 請廣傳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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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仇中媚日」的認知教育 從新版高中第一冊歷史課本說起 伍少俠 (高中歷史教師) 教育,是一個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施政項目,尤其是國民教育。除了打造「國強民富」的遠景之外,教育更重要的功能,即為塑造國民對國家、民族的認同。就此而言,觀看我們現行的高中歷史教育,既無應有的知識水平,更無「中國」、「華夏民族」之清楚敘述!以下試以現行高一歷史課本為據,簡要論述此一「亡國亂民」的教育亂象。 在所謂新教綱頒佈施行以來,本人在這一學期第二回任教高一。在此意識型態領軍的課綱之下,新版的歷史教科書,不但基本史實、重要觀點錯誤百出,更重要的是,為何水準如此的教科書,還能通過教科書審查會議、出版上市呢?以本人之前曾出任多年審查委員的經驗,其原因不外乎兩者:其一為「倉促審查,囫圇吞棗」,其二則為「不顧學術,全憑教條」。無論是哪一項,都說明了此回所謂的「新課本」品質之陳陋與低劣。若欲詳細陳述其種種缺失,恐耗費章節巨大,故本文即針對為害最深的高一第一冊,隨意舉一家版本(在「課綱」與「審查」的雙重威嚇之下,各家版本受「意識牢籠」之箝制皆深,內容大致相同)略舉數例,以證本人所言。(引文後標明此段資料所在教科書頁數。) 操弄一:「雙標」論述 此為本冊撰寫的「標準」手法之一,同樣一個措施,若是中國政府所為,就是傷害台灣人民;如係日本殖民政府所為,則是嘉惠台灣人民。由這個手法延伸出來的是曲意頌揚日本殖民政府,中傷污衊中國政府。先舉一「雙標」之例,之後再以「媚日」與「仇中」兩項為主,分別舉論之。 如林爽文事件後,清政府實行「番屯制」……原住民族土地流失更形嚴重……牡丹社事件後,沈葆楨……推動「開山撫番」……嚴重限縮原住民族的生存空間。(日據台灣後,日本)總督更提出兩次「五年理蕃計畫」……後期則直接以武力占領原住民族的領域……至此,國家力量完全控制全台的每個角落。(以上24-25頁。此頁數為引用之資料出處,以下各處所示亦同。) ※清代「開山撫番」就被譴責為「嚴重限縮原住民的生存空間」,日本殖民政府的作為就是「國家力量」的展現,全然不顧及原住民生存感受;這樣的內容,全然站在日本殖民政府的立場,今天台灣還是日本的殖民地嗎? 操弄二:媚日 媚日為著力核心,如:日本明治維新後……人口過剩,海外移民被視為解決國內人口問題的不二法門。(49頁) ※我問學生:解決此問題,除了軍國主義式的移民外,沒有其他方法了嗎? 如:吉野材原為花蓮南勢阿美族中最強盛之七腳川社居住地,因1908年抗日失利,舊有之地遭官方沒收。(49頁) ※我再問學生:日本殖民政府這種作為,合法、合理嗎?有沒有壓縮原住民的生存空間? 如:中日戰爭爆發後,總督府為了開發東部資源,扶植日本企業,提供就業機會。(50頁) ※為了「扶植日本企業」而開發東部的資源,站在台灣人的立場,我們的教科書不應該譴責一下嗎? 如果以上內容還沒夠「媚日」,請看下一段敘述: 台灣人因不想在台灣當二等公民,而輾轉前往東南亞活動……以軍伕、志願兵、看護婦、慰安婦等身分,至各地從事軍事、醫療性等工作。 (52頁) ※當這張投影片在上課打出時,當場就有許多學生們發出噓聲,對此嗤之以鼻。連這群從小受到執政黨「黨國栽培」的學生們都知道的--軍伕、慰安婦的地位比二等公民高嗎?!--審書審員、教科書作者,會不知道?! 若以文憑、經歷來看,上述編寫教科書的諸公們,是知道的;知道了還寫成如此,不是「媚日」是什麼?! 以下再舉數例。如:新式製糖工廠……壓榨蔗農的利益。故當時有「第一憨,種甘蔗乎會社磅」等俚語,意指農民種甘蔗賣給會社並不划算。(78頁) ※「第一憨」的事情,課本竟然只有「不划算」三字輕輕帶過!所以我馬上問學生:既然不划算,為什麼又要賣給糖廠? 由於學生們對此內容還有印象,馬上就有學生們回答:因為日本政府要求農民,只能把甘蔗賣給指定的糖廠!--答的好!我點頭示意,表示之後還會再用課本內容說的更清楚些;到了相關內容時:日本領台後,同樣為增加土地稅收,再次整頓「隱田」。 為避免調查引發台人反彈……(日本殖民政府)在地方士紳的協助下,由日籍測量團隊進行測量,且不另徵收測量費用。總督府推動的土地調查事業……不僅有利於總督府的稅務徵收,亦方便日本資本家投入製糖事業 。(以上 90頁) ※我再問學生們:設立糖廠,對誰最有利?日本殖民政府,有沒有考慮到台灣人民的生活與利益?把甘蔗賣給日本糖廠的台灣農民們,真的只有覺得「不划算」而已嗎?! (總督府)針對台灣的……林野等項目,進行大規模的調查……進行各種現代化的基礎建設。(148頁) ※林野調查的結果,台灣島約90%的林地成為日本殖民政府所謂的「公有地」,這項措施到底使得哪些人受害了,哪些人得利了? 此版本的教科書一點都不在意、一點都沒有提及;這項使得台灣原住民飽受其害的措施,課本卻只大剌剌地宣揚是「現代化的基礎建設」?! 除了在政治、經濟活動上對日本殖民政府歌功頌德外,在其他文化活動方面,課本內容亦不忘秉此原則,大力地偏頗論述。如:台日佛教寺院間關係良好……台灣佛教得到發展的空間,但已逐漸日本化。皇民化運動時期,佛教寺院大多被迫納入日本佛教體系。(100頁) ※於此,我問學生們:日本入據台灣之前,佛教的發展空間不大嗎? 再問:如果佛教已日本化,為何之後還會「被迫納入日本佛教體系」? 更重要的重點是:日據時期,台灣一地的佛教,已日本化了嗎?我接著引用目前知名的網路資料平台所載的以下兩段內容: 其一:(民國94年)台灣佛教的信仰人口約801.5萬人,占2,300萬人口的35%,其信仰人數可能與道教、儒教與台灣民間信仰及其他新興宗教有重疊的情況。 其二:1941年,全台灣人口共500多萬,而光是積極參與日本佛教宗派的信仰人口就達到80,000人。 ※簡而視之,目前台灣的佛教信徒總人數約800萬,約台灣總人口數的35%;而即使皇民化運動已推行了四年的台灣,「積極參與日本佛教」的人口,也僅占當時台灣總人口數的 1.6%!所以我簡要的說明資料後,接著問學生們:依上述兩段資料,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期,信仰日本化佛教的台灣人,算多還是少? 又如:(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總督府因進行「市街改正」而大量拆除舊建物……由於日人受「脫亞入歐」的思想影響,此一時期的建築常出現西式尖塔、圓頂或廊柱造型,使台灣街貌煥然一新。到了日本殖民末期,又為反「大東亞共榮圈」的精神,在建築中融入了拱窗、帝冠式屋頂等東方元素。(123頁) ※日本殖民政府拆除我們的舊建築,就是「煥然一新」;為了殖民政府的「大東亞」,加入東方元素又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此, 台灣人,還有自己的主體性嗎?! 操弄三:仇中 為了加強媚日力道,「仇中」自然成為不可或缺的添加劑;此等內容,在課本中不勝枚舉,僅舉數例;如:清代基於漢族中心本位主義思想,將原住民依歸化的程度,分為「熟番」、「化番」、和「生番」。(16頁) ※只指責「漢族本位主義」,對於日本殖民政府所稱的「蕃族」則毫不批判! (光復初期)有上百萬軍公教人員與眷屬隨政府來台……帶來社會極大壓力。(52頁) 1945年日本戰敗,中華民國接收(光復)台灣,但受到戰後中國大陸經濟蕭條之累,台灣的經濟亦受到衝擊。(81頁) ※日本殖民政府於投降前後,在台灣瘋狂地發行台灣銀行券,以致在我們政府還沒來接收之前,台灣的經濟狀況早已紛亂不堪!對於日本殖民政府的惡行全然不提,卻移花接木地將此亂事的責任推給自己的政府!環顧世界,任何一地也找不到如此荒謬的國民教科書籍! 戰後,台灣傳統宗教一度被貶抑為迷信和浪費的象徵。(104頁) ※就佛教而言,面對當時中共在中國大陸對宗教活動的打壓,中華民國成為華人佛教信仰的另一重要區域;面對此一發展,我們的政府,有貶抑其宗教活動嗎? 以上內容,其實只要略為查閱資料,斟酌筆法,應該就可以寫出最起碼符合基本史實的客觀看法、評論一致的內容來。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做不好,請問將如何增進學生們的思辨能力?更遑論對於自身文化與國族的認同! 簡而言之,新版課本品質之低劣,大致上可由三點視之:一為「史實的錯誤或扭曲」,二為「教條性的陳述或宣揚」,第三則為由第一點與第二點而產生的「內容先後的矛盾或打臉」。更進一步來看,之所以會出現以上的種種誤謬,其核心原因在於:這一本所謂的高一台灣史,其實就是一本政府「仇中媚日」的教條宣傳手冊!為了達到此目標,所有內容都必須全力導向這個教條。在此大前提之下,課本的品質,焉能不低劣?! 後記:雖然世道紛濁,但是事在人為。在我以立場偏頗的教科書內容為本,用補充其他資料、頻繁地與學生們互動、討論了一段時間之後,令人略感欣慰的是,學生們的思辨與反應能力也與日俱增。某一日課堂上提及:(清代漢人)伐樟熬腦,整地種茶,造成山林過度開發,破壞生態……壓迫到原住民族的生存空間。(75頁) 我先問學生們:你認為到了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後,上述問題有沒有更為嚴重? 學生們不加思索的回答:有! 我再問:你們猜,課本在講述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期,會不會提及上述問題? 學生們更齊聲地回答:不會! 即使喪亂的人心幽冥,低劣的教條浮濫,在一段時間的引導之下,青年學子們都漸有所長,日進有功。教科書的「閹然媚於世」、「昭然媚於日」的污濁,我們不知何時能清除,但是如果我們毫無作為,則愧為中華子孫!為了「撥亂反正」,我們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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