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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 公務員每日辦公8小時、假日可兼職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35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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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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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個月前
  •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於昨天(8/31)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軌道建設計畫採五大推動主軸包括「高鐵臺鐵連結成網」、「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都市推捷運」及「中南部觀光鐵路軌道建設」,總共有38項軌道建設推動執行。為使大家深入了解其中關於軌道建設的內容,特別製作前瞻軌道建設計畫—全臺路線示意圖,歡迎點閱~ http://event.motc.gov.tw/home.jsp?id=1671&parentpath=0,1670&websiteid=201705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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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藹倫女士是行政法專家。她說根據公投法,不必經過立法院三讀。公投已經寫的,就是法律。立法院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在民法972條新增第2項即可。 公投是直接民權,是人民直接立法的權利,公投立法的效力高於法律的效力,這是沒有疑問的。 觀之釋字第748號解釋明確表示,108年5月24日可以依民法規定有同性婚姻登記的效力,這就是民法的效力啊。 綜上,去年11月24日全國公民投票以765萬同意票通過「民法的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明確的經全國公民投票所制定的法律條文,中選會公告確定通過了,就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了,依據公民投票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立法委員沒有討論否決的權利,必須按照公民投票已經通過的法律條文去完成手續,不能在實質內容上再行辯論研議, 所以公民投票法第30條明定,本案直接立法的條文必須在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否則立法委員就是瀆職了。 大家看清楚了嗎? 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以投票來行使4種權力~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無論是 1.選舉罷免治理國家的領導人或是民意代表。 2.創制複決直接立法。 同樣都是在依法投票通過後,就發生效力了。 所以民法已經有「婚姻,應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文了,只是還沒有完成立法的手續,不能確定是民法第幾條而已。 結論:今年108年5月24日不會發生依民法去辦理同性結婚登記這件事,即使台北市政府給予同性結婚登記,仍然是無效的。 (本文作者:孟藹倫 為行政法專家,從事行政法制工作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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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2 則回應4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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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轉分享」 假年金改革 警官深入分析 文/丁水岸 年金改革層級既由總統主導,改革對象當然要提高至總統層級!!! 所以: 一、先追究退撫基金歷年投資報酬率不彰責任! 投資明細及財報先透明化! 退休人員有知的權利! 我們不要護盤爛股! 二、蔡英文先宣示放棄「總統退職禮遇」; 大刪 馬、李、扁、連、呂之「總統退職禮遇」; 追討關中黨職併公職年資; 廢除李遠哲月領50萬自肥條款。 三、立委先自刪浮濫津貼才有資格審年金。 四、法官不能例外–軍、公、教被砍多少、法官就比照辦理! 五、先大刪政務官、將官優厚退職給予(或退俸) 六、何以獨厚大學教授退休基數維持本俸2倍? 基層軍公教退休基數倍數卻逐年刪減? 不拔肥鵝毛只剝瘦鵝皮,一律改革彰顯公義? 七、調高遺贈稅阻炒房! 假農民冒領老農年金要清查!! 勞退農保一起改!!! 年金改革?先去除改革本身的“不公義”再說! 要改革就不能獨厚某黨政客,一切透明防止黑箱作業。 幾點意見分享:要比,大家一起攤開來比!! 1. 我的退撫基金加公保金,每月繳五千多元,勞工每月繳六七百元,為什麼退休的時候要領跟勞工一樣?這樣對嗎?? 2. 勞工一年換12個老闆,退休金照領,公務員一個大過免職,退休金一筆勾銷,這樣有對等嗎??(甚至,某公務員用筆名投稿報社評時政,就被免職處分!) 3. 勞工有失業救濟金,公務員有嗎?? 4. 勞工有失業免費的職業訓練,訓練期間每月還照領12000元生活費,公務員失業有嗎?? 5. 改革排除政務官、司法人員、大學教授,以及總統副總統??高官錢領更多,有改到嗎??總統退職,國家每個月花1千萬元(含隨扈及退職總統辦公室費用)養一個退職總統,可以不用改嗎?? 6. 老農個個都是田僑仔,終身免繳半毛錢,每月還可以領7千元(有些縣市領更多),為什麼?? 7. 勞工有「勞工三權」,軍公 有嗎? 8. 勞保資方負擔80%,公保資方負擔65%,繳交的保費有公平嗎? 歡迎勞工比照公務員,繳多領多!!要公務員少領也可以,歡迎比照勞工,繳少領少,並還給公務員"勞工罷工權"!! 找出元凶! 請問林全院長: 如何才是釜底抽薪 解決當前爭議 永遠為子孫開創未來美景與健全國家財政辦法 ? 民國84年實施新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就設計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讓18%走入歷史,未來1,2拾年,隨著年齡的增長,舊制年資的縮短,消退的速度將越走越快,所以,軍公教18%不是問題。 反而是後來突然冒出立委和政務官的18%,才是個綿綿無絕期的(大包袱),立委4年換一批,政務官2年換一批,想像一下,20年後會怎樣?50年後會怎樣?100年後會怎樣……? 所以84年以前 公務員可領18趴的人,越來越少,直到10年後幾乎走光光,沒人領 ! 但另一個是逐漸累積,那才真的是大問題? 民國93年1月1日(阿扁政府) 訂頒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政務官任滿二年、立法委員滿8年、地方選出來的首長滿8年:所有退職金,全部可以領18趴。台灣人你們知道嗎? 那些政務官(機要人員)靠"選舉當官"。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些雞犬就是不需經高考,普考就能當官。只要兩年就好 ! 原來人民的納稅錢,國庫就是這麼(被這些人)挖空的!然後 (再找公務勞工基層退休人員) 當替死補洞!這是什麼正義?自肥可惡~可惡啊~可惡至極! 請問 林全院長 :當初 阿扁所立法的 (立委,民代,縣市首長,政務官的退職金請領方式),不就是國家財政上真正的元凶?不要每次 讓辛苦的勞工 與基層公務人員,家人之間,朋友之間,如此不堪的互相指責!這不是正義! 小英總統 不就是要林院長來追求公平、正義? 既然已經發現元凶!惡法也是(法)! 就必須改革!一再吹牛要為23OO萬國人伸張正義追求公平!卻任憑惡法侵蝕國家財政,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政務首長!請問林全院長,您有擔當跟智慧要把這些惡法轉正,修法把它取消掉嗎?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考選部高普考試司徵求試務助理30名(歡迎暑期工讀) 113/04/19 一、本職缺正取30名   二、資格條件: (一)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二) 本人及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報考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或於以國家考試為號召之相關補習班任職或有利害關係者,請勿應徵。 (三)歡迎暑期工讀、二度就業人士。   三、基本能力: (一) 品德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及嗜好且具服務熱忱。 (二) 具基本電腦常識、簡易文書(WORD、EXCEL)處理能力尤佳。   四、面試時間:至遲於113年6月11日至同年月14日擇日辦理。   五、工作項目:辦理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試務工作。   六、工作地點:本部(臺北市文山區)。   七、工作期間:預計自113年7月中、下旬起陸續僱用,最長可工作至同年8月中、下旬。   八、工作時間:每週至少工作5日(假日需排班),每日工時至少8小時,必要時,需配合加班,加班費另計。   九、待遇:按時計酬,時薪新臺幣183元,閱卷期間另有供餐。   十、報名方式: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一) A4紙張直式橫書之履歷表(請自行下載填寫)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113年5月30日前逕寄「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一科」(一律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試務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 (六) 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953呂小姐   十一、甄選方式: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將視需求增列候用人員若干名。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個月前
  • 算帳,特權,吃倒公庫 段宜康,黃偉哲,葉宜津,管碧玲,王定宇,黃國昌,林昶佐,都領這麼多,然後,指著我們鼻子罵, ~~~ 網友貼文 請劉亞平師、李來希師、黃耀南師幫我問問那些名嘴: 那些名嘴以前批評退休軍公教,說我們拿退休金太多了, 現在銀行利息只有1趴,我們還拿18趴,簡直不公不義,說我們是米蟲要把國家吃垮了。這些謬論激怒了退休的軍公教們,我們不再保持沉默,紛紛駁斥那些名嘴,他們後來改口說絕對沒有說我們不公不義、米蟲,只是國家財政真的有困難,要退休軍公教們體諒一下,少拿一些退休金,那些名嘴想用軟性訴求爭取大眾的支持,我的疑問是: 1. 若國家財政真的有困難,也應該由拿國家錢、吃公家飯的人一起共體時艱呀!為什麼只要求退休軍公教共體時艱呢? 2. 拿國家錢、吃公家飯的人除了軍公教還有其他一大堆人耶,像立法委員、縣市議員、縣市首長等公職人員都是啊!還有很多其他的………..。 3. 立法委員除了薪水之外,可以申請10個助理,每個4萬元,太多了吧,立法委員規定是專職的,不可兼職的,去掉5個可不可以,共體時艱嘛!何況這些助理費有沒有假公濟私,甚至虛報而落入自己口袋,也令人懷疑。 4. 立法委員還有其他的名目可以拿錢: ■ 行動及自動電話費每月補助1萬5000元,可不可以少一點,老師一 天到晚跟家長電話聯絡,怎沒有電話費補助? ■ 文具郵票費每月補助2萬元,這個更離譜,立法委員每個月會用到這麼多的文具郵票嗎?立法院提供文具郵票讓立法委員申請領用不是更好?可以省不少錢耶。 ■ 住宿補助費每月1萬8000元 (未住宿於大安會館內之委員)。真是奇怪,沒有住宿於大安會館內之北部委員也可以補助每月1萬8000元。 ■ 服務處租金補助每月2萬元。可以少幾千元嗎? ■ 辦公事務費1萬4800元,以每位委員助理10人,每人每月1480元。助理每月4萬元薪水,幹嘛還有其他名目拿錢。 ■ 立法研究補助費每月8千333元,每人每年10萬元。如擬。 ■ 汽油費1萬6千560元,每人每月8百公升,每公升以20.7元計列。800公升汽油表示立法委員可以每天跑800×13÷30=280公里,差不多是每天開車高雄到台北,你相信嗎? ■ 高速公路通行費4千8百元,每人每月120張,每張以40元計列。也少一點吧,共體時艱嘛! ■ 開會期間膳費計1萬2千元,開會期間,每天4百元,每月以30天,每年8個月計列。奇怪,老師每年9個月教書,怎沒有膳費?何況誰不吃飯?吃飯錢也要國家出?這個名目不公不義,該刪。 ■ 行動電話購置費,每位立委每屆一筆2萬元。私人物品,為什麼要國家出?該刪。 ■ 國會交流事務經費,每人每會期各一筆,每筆16萬元。太多了吧,應該刪一半。 ■ 國外考查旅費,每屆一筆12萬元。不合哩,要 核實報支且考查報告上網公告。 ■ 委員往返交通費,依規定及往返次數核實報支。這項合理。 ■ 委員健康保險費,每年1萬4千元。這項也合理。 ■ 委員保險,依規定辦理公、健保,並另案辦理保額1千萬元的委員團體意外險及人壽險。這項也合理。 以上還不包括,補助立委買手機,手提電腦以及僑選立委每年往返僑居地的交通費。 ■ 簡單作一下加總,就上面表列的數字,一位立委每年國庫要支付新台幣874萬4,800元,請注意,這是最簡單的估算,不包括立委本身還有一些實報實銷的補助。 5. 李遠哲退休俸每月50萬元,還是自肥通過的,算不算不公不義? 6. 李登輝從西元2000年退休後可以領19年的金額是6億元。令人瞋目結舌。那些名嘴都不敢吭聲耶。 以上夯不啷噹吐了一些怨氣,花了3小時才寫完,請大家指教。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police officer)(adult with glasses)(white woman with brown hair) 轉發~ 📃@重要訊息 @ 請詳加研析 閱讀,必有收穫 ,退休軍公教必看!! 尤其月退者必看!必看!必看! 📄年金改革為何得不到被改革者認同? 反軍人年金改革團體八百壯士日前衝撞立法院爆發衝突,中央社 📝讀者投書: 💭📌軍公教只有退休金,没有年金,何來年金改革? 我國公務員其薪俸所含內涵可分成,單一薪俸,半單一薪俸,及統一薪俸等三類。 所謂「單一薪俸」用人費率制,即其在職時之待遇已為全薪,不再包括任何津貼,員工的待遇由各事業機構之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單一的意思就是,應有之「福利」已全部包含於薪俸中。 中華民國所有公務員,以上之三大薪俸分類人員,在民進黨政府改革前,不管你是那一類退休,只要同一職等,同一年資退休,至平均年齡死亡,一輩子所領的政府薪俸加退休金,是一樣多的,其當初之設計如下: 第一類,單一薪俸是純營利的事業單位,例如,台電,中油,公營銀行等,在職時依績效計薪,薪資最高,又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其退休金只能一次給付,不能月退,也沒有公保18%優存。 第二類:半單一薪俸單位,也是營業單位,但兼具行政功能,例如改制前的港務局,電信局,公路局及現在鐵路局等,在職时薪資較第一類低,但也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績效獎金,依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領月退俸,但公保只能一次給付,没有18%優存。 第三類,統一薪俸單位,適用於以上两類以外,所有没有營業的行政單位,包括軍,警,教,及所有行政機關人員,在職時薪資最低,也没有績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月退,也可以享有公保18%的優存。 然而,此次民進黨的年改,只針對領月退及18%優存者,進行減俸改革。其結果,單一薪俸人員,在職時已經把所有的福利全部領走,本來就没有月退,也沒有18%,所以完全不受影響;其次,半單一薪俸人員,本來就没有18%优存,又有32900元的楼地版限制,影響也不會很大。受傷最重的是第三類軍公教人員,不僅18%兩年歸零,而且月退又首年打七五折,後五年又逐年遞减5%,受傷最為嚴重。但是,統一薪俸人員,若退休時,月退選的是1/2月退,或1/4月退,因有樓地板限制,其影響也會較小。 以我為例,68年在半單一薪俸的港務局,當時月薪7000多元,我大哥當水泥師傅,每日工資2000元,我同學在台塑月薪12000元。71年轉任單一薪俸用人費率的陽明海運公司,月薪較港務局多三成;但是,77年轉調交通部為統一薪俸單位,薪資從將近七萬減為五萬,其原因就是,退休後會有每月2萬元的18%优存補償。 97年,我以簡任750薪點退休,月退全部8萬多。但是在幾次所謂肥大官,廋小吏應改革後,明年若18%優存全部取消,退休金五年内打到剩下五折,五年後的月退。㑹很接近32900元的樓地板,而變成新貧族了。 事實,在公務單位退休的,不是全部為公務員,尚有約總人數1/5的勞工。這些没有公務員任用資格的勞工兼任公務員,若取得2職等以下,或交通事業佐級以下,依公務員退撫法,也可以領公務員月退,及勞保條例的勞工月退兩份。因為其職位低,領的月退應全部在32900元門檻以下,但因其年資普遍較長,所以勞保月退,大部份也都有25000元以上;兩者合計,约可達六萬元上下。因為此次改革,他們完全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在公家機關有領月退的勞工,包括,司機,工友,约聘雇人員等,都將比同年資經過考試,正式任用的軍公教人員的月退金高,甚至比大學教授,局長級官員都㑹高很多,你說此改革合理嗎? 以上分析,大家就可了解,公務員依其在職時的薪俸給與,而有不同的退休金制度,民進黨以退撫基金即將破産,希望共體時艱,進行年金改革,本來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領公務員退撫基金的人,除月退者以外,尚有一次全領,1/2,1/4領及兼任公務的勞工等。然而,此次改革只針對有18%優存,及月退者進行減俸,一次領走4,5百萬的一次退人員,一毛也不會減。 所以,以後退休的人,一定不會選月退,而選1/2,或1/4退,讓月領在門檻32900元以下,結果,退撫基金就改善有限了。此種改革,並没有全盤了解公務員的薪俸結構,而失之膚淺草率,而且就是選擇性的改革,也不公平。結果,當然得不到被改革者之認同了! 最後,我們要提醒蔡政府,軍公教領的月退,係政府以雇主身份,依退撫條例給與;與民營企業依勞基法給勞工的退休金法律性質是完全一樣。軍公教公保没有像勞工,得依勞保條例領勞保年金。軍公教的月退是退休金,不是政府福利年金;相反,勞工領的才是政府福利年金,為何没有領年金的有年金改革,而真正領政府福利年金的不必改,這是什麼道理? 📣請廣傳 軍公教警消 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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