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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想討論?】從立法制度流程論證

*再修正:昨天石虎協會工作空下來後再看文章,才發現錯的地方不是立法連招那部分的說明不夠清楚,導致看文章的朋友會分不清楚一讀和委員會,而是判斷依據那邊,原本要寫「委員會為一讀後程序」,那個後有可能是寫太快漏了,因為那個字對於論述來說是重要的,所以還是得要補上去,所以寫在這裡留個紀錄,對這個錯誤再次道歉。

*錯誤修正:有朋友提醒我說明得不夠細緻,被國會助理挑戰關於流程的部分,我承認是有說明不夠細緻可能造成他人認知的錯誤,也就錯誤的地方致歉,順便說明錯誤應該修正的地方,過去統稱三讀程序,一讀只是判定提案是否到各個委員會審查的程序,各委員會審查與朝野協商是一讀到二讀中間的程序,我說明的立法快速連招,其精義是在委員會開始就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再利用朝野協商一個月為限的冷凍期直接跳到二讀,實現一讀跳二讀,但挑戰我的人會說這不是一讀跳二讀,而是委員會跳二讀,此時關鍵評論網的簡化流程圖就比較難符合我想說明的,我補上焦點事件孫窮理在砍七天假的時候畫的流程圖(兩張)﹐這比較符合我認知的立法流程,委員會審查和黨團協商,我覺得是一讀過渡到二讀間的處理程序,但這就是認知到多細緻化的問題了,文字上我還是保留原來的。(原圖出處: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ews/1202,雖然貼連結會降點擊,但還是感謝孫窮理畫的流程圖可以讓我比較好的說明)

假如你問我因為國會改革法案爭議走上街頭的人多不多,我肯定會回答絕對很多,主要原因是很少人會花時間研究立法程序,其次是有免費物資可以享用,有很多年輕人可以聊天,要不是我稍微理解立法程序,也已經不再年輕,我也會再回到青島東。

借用關鍵評論網應對2016年選舉做的「立委衝殺毀」專題裡的一張立法流程圖來說明,真的蠻建議大家可以看這一系列的專題來理解立法院運作,連結我會放在一樓。

為什麼會相對理解立法程序,是因為擔任邱顯智2016年選立委幕僚時,我們的對手是柯建銘,當時團隊裡面的成員陳為廷、魏揚,花了很多時間研究了國會制度,因為我們的主要訴求就是終結王柯體制,推動國會改革。我得要花時間看他們的研究成果,因為我是邱顯智司機兼對稿人,平常開車載他的時候就得跟他預練記者可能會發問的問題,以及上節目的講稿(雖然在老柯的全力封鎖下,訪問很少,上節目更少)。

立法程序最關鍵的一環是「黨團協商」,也被稱為朝野協商,此制度作用為「終止一讀並進入二讀」,立委衝殺毀專題給的案例是「2012/3/29,衛環委員審議食管法時,主席蔡錦隆跑到廁所旁,用小蜜蜂說:現在宣布開會,本案毫無共識,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散會」,之前有沒有其他案例我沒研究,等到蔡英文上台並且全面執政後,民進黨就更喜歡用這奧步,包含在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美豬行政命令審查....等法案,都有以沒共識為由,逐條保留或者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為什麼明明有黨團協商,還說黨團協商的作用是終止一讀並進入二讀,原因是黨團協商的相關法規規定協商期限為一個月,這一個月沒有取得共識(整合好的議案),就會直接進入二讀。形成一套在有阻力下的法案通過最快的立法連招:提案(一讀)⭢全案保留(一讀終止送黨團協商)⭢黨團協商(不處理一個月)⭢二讀(逐條表決)⭢三讀(修正文字)。

既然分析完藍綠兩黨都超喜歡用的快速立法連招,自然可以從這套連招裡分析出,到底是誰不想討論:
一、委員會為一讀「後」程序,委員會如果沒有提案完馬上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我會認為召委的那個黨及相同立場的黨或個人,是想討論的。
二、黨團協商冷凍期一個月內,如果有召開要對議案做處理,我會認為立法院院長的那個黨及相同立場的黨或個人,是想討論的。

三、從第一點延伸的邏輯判斷,在委員會期間,未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前,採取各種杯葛、拖延手段者(常見的有不斷地提臨時動議、提程序發言、冗長發言、嘗試不斷重複發言、出言挑釁其他立委或干擾其發言、破壞主席麥克風或搶麥克風...等),可視為個人或所屬政黨,不想討論。

四、從第二點延伸的邏輯判斷,在黨團協商召開會議處裡議案期間,採取各種杯葛、拖延手段者(常見的有提程序發言、冗長發言、嘗試不斷重複發言、出言挑釁其他立委或干擾其發言、破壞主席麥克風或搶麥克風...等),可視為個人或所屬政黨,不想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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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完立法程序與判斷不想討論依據後,就可以分析這次國會改革法案,誰不想進行實質討論。
一、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並沒有馬上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開了三場公聽會,起碼兩場以上司法法制委員會,我會覺得吳宗憲此時立場是想討論。
二、在公聽會及司法法制委員會中,民進黨是率先使用許多杯葛、拖延手段,提臨時動議、程序發言、亂按麥克風、出言挑釁其他立委、做人身攻擊、搶麥克風、靠近主席台試圖干擾主席...等,我會認為民進黨是不想討論。
三、有了上面的各種杯葛、拖延手段發生後,國民黨羅智強就開始狂提直接表決意見,台民黨黃國昌投贊同保留意見,有幾條是發言完沒共識後保留送黨團協商,最後應該有一些條文是共同保留送黨團協商(我雖然看了蠻多錄影片段,但也沒這麼多時間看完全部片段),這時候國民黨、民眾黨態度轉為不想討論(覺得浪費時間,就是讓民進黨繼續各種杯葛、拖延手段)。
四、黨團協商由院長韓國瑜主持,由於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爭吵過激(尤其是柯建銘超常針對黃國昌),韓國瑜多次希望定好各項規則後,能夠比較順利的平和討論法條內容,不是雙方互吵,此時我覺得韓國瑜是想討論。
五、民進黨團過程中一樣不斷的有亂按麥克風,挑釁並言語攻擊其他黨團立委,以及嗆黃國昌烙人時引用慣例應該是黨團三長才能出席,所以韓國瑜嚐試建立是否之後就是以黨團三長出席為慣例,有其他人出席發言應提出申請,但民進黨團就以各種理由找非黨團三長的人出席,阻止規則的建立,我認為民進黨是不想討論。

--------

我認為:
一、民進黨沒有資格說國民黨沒收討論,因為民進黨從頭到尾就沒有想要討論!

二、民間團體或動員群眾的人,當然可以主張討論不夠,但我自己認為,這是非常不負責任且正當性並不高的動員!

三、要成為負責任且具正當性的集會,必須補足一些要件:
1.譴責不願意討論的民進黨
2.提出在現行制度下,如果民進黨不願意進行討論的話,該如何進行討論。
3.討論到什麼程度可視為已經進行實質討論,可進行表決,畢竟就像我昨天整理的,民進黨從2016全面執政開始,已經利用屆期不連續的做法,連續兩屆都沒通過國會改革法案,蔡英文第二屆執政,甚至出不了委員會。

#其實就像我開頭說的,要是我不了解立法程序,或我還年輕,我也可能會被無腦動員,所以假設去了活動的人後來願意動動腦的話,就當是去玩一天,千萬別說自己是為了國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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