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要出國的人請注意了!

正確的作法是拿打過二劑的黃卡到衛生局換發國際黃卡,這就如同要出國可以去監理機關換國際駕駛一樣。

所謂國際黃卡就是各國政府依WHO規定的格式印制,而且只能政府印個人印的無效。

「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International Certificate of Vaccination or Prophylaxis)」是一種受世界認可的預防接種證明書,由各國的衛生機關依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規定及證明書格式所核發,又稱為黃皮書(Yellow Book)。部分國家規定入出境旅客應提供特定疫苗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旅客必須提早接種疫苗,並且取得證明書。

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經塗改即失效,所以領取時記得確認各項資料都和護照相符,才不會在證照查驗時遇到困難。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K-dsMI2eIrIg?uaid=RsH5qo4kmbfJfU5ProCO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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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俗稱「黃卡」的接種紀錄卡不是證明,如因為出國留學、移民或工作需要預防接種證明,必須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健保卡,洽就近衛生所協助查詢申請。
    指揮中心已在進行「數位接種證明」的研究,希望以掃描手機QRCode就能得知民眾姓名、所接種疫苗,以此加速海關通關流程。

    出處

    https://www.bcc.com.tw/newsView.6601263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706/2024382.htm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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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想要出國的朋友,如果想要入境時能快速通關,正確的作法是拿打過二劑的新冠疫苗注射黃卡先到衛生局換取國際黃卡,這就如同要出國可以去監理機關換國際駕照一樣。所謂國際黃卡就是各國政府依WHO規定的格式印制,而且必須有政府關防用印才有效,之後再申請 QR code 存入手機就能通行無阻了~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今年7/31前,接種四價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A,C,W-135Y),免收藥品費! ✈️如規劃到沙烏地阿拉伯等非洲中部地區,請攜帶健保卡、護照(或影本)前往旅遊醫學門診,由醫師評估後接種,出發前別忘了確認當地政府規定,若有需求可請醫師一併開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黃皮書)哦~ ✏️此批疫苗數量有限,若提早接種完畢,新批號疫苗將恢復收費(約1,376元),請有需求的朋友們千萬別錯過!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日本10/11開放免簽後,需注意的事項如下: 1. 出發前需下載MY SOS,並在抵達日本前6小時完成申請。(若無智慧型手機,需在進入日本時在機場自費租用智慧型手機。) (1)12歲以下兒童,如無智慧型手機可跟大人一起註冊為同行者 (2)13歲以上,不能一起註冊為同行者,需在MySOS網頁版註冊或自備智慧型手機註冊。 1.1 MYSOS APP ,下載網址:https://mysosp.page.link/sfY2kRrviv4t4eFy7 1.2 網站說明https://www.hco.mhlw.go.jp/fasttrack/zh-cn/ (需準備:email信箱、護照、疫苗接種證明或PCR證明書) (1)下載MySOS (2)打開註冊頁面 (3) 在My SOS上註冊並提供所需文件 (4) 審核流程(完成審核後,螢幕將變為綠色或藍色) (5) 進入日本時出示 MySOS 螢幕, 並交疫苗接種證明或出發72小時前內PCR證明書。 1.3 常見Q&A https://reurl.cc/603Lp5 1.4 操作流程 https://teachme.jp/111284/manuals/14659869/ 2. 入境日本需打三劑以上,高端目前不適用。 3. 若無日本政府認定之「有效3劑疫苗接種證明」者仍須提交入境前72小時內PCR陰性證明。 4.未滿18歲入境日本規定: ( 連結https://reurl.cc/YXr7Da) 4.1疫苗證明 (1) 持有效疫苗接種證明的兒童無需在出發前72小時內提交疫苗證明。 (2) 未滿18周歲且未持有有效疫苗接種證明的兒童,如果由持有有效疫苗接種證明的父母等監護人陪同,則不需提供疫苗證明書。 (3) 未持有預防接種證的未滿18周歲的兒童單獨入境(沒有持有預防接種證的監護人陪同),不予受理。 4.2 若無疫苗證明,需有PCR陰性證明 (1)同行的監護人未能提供有效疫苗接種證明、而是持有72小時內PCR陰性檢查證明,6~18歲小孩也是要有72小時內PCR陰性檢查證明書 (2) 未滿6歲孩童則直接免去PCR陰性證明 5.日本口罩規定尚未解除,入境仍須遵守。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打國產疫苗不能出國」、「要出國的話不能打高端疫苗」 這些都是假訊息唷! 政府或任何公司、特定權威人士無法強迫任何人施打疫苗,也無法要求民眾接種特定廠牌的疫苗。 (halloween) 施打什麼 #廠牌 的疫苗,跟是否能出國沒有關係。 實務上,也有因為醫師建議或是自主決定而不施打疫苗的民眾,即使不打疫苗,只要符合 #該國規範,一樣可以出國喔! ■目前國際上針對「從台灣出發」的民眾,有三種主要的入境規定,每一種各自有不同的國家: 1.沒有 COVID-19相關文件也沒關係,可入境也免隔離 2.符合 #條件 入境後免隔離,例如持 #採檢陰性證明(PCR或抗原快篩),或 #疫苗接種紀錄(以該國承認的疫苗種類為準),或 #康復證明 等相關文件(實際情形依各國最新規定) 3.入境須隔離或僅限特殊事由入境,即使持有陰性證明或康復證明、 #疫苗接種紀錄 等相關文件入境,#仍須進行隔離。 ■另外還有一些國家,禁止一般外國旅客入境,僅限外交公務、特殊事由及緊急人道考量者才可入境。 疫苗接種證明或是疫苗廠牌並不是國家政府同意外籍人士入境的必要條件,如果看到類似的訊息,你就知道不要被騙囉! ===== 加入 Cofacts 真的假的 聊天機器人 LINE #好友,或是邀請加入 LINE #群組,一秒幫你破除 #假新聞! --- 🤔 在 LINE 看到可疑訊息?加「真的假的」聊天機器人好友, 查謠言與詐騙 ➡️ https://line.me/R/ti/p/%40cofacts 一鍵加入 LINE 好友,真的假的 聊天機器人 , 真正具備 AI 的 chatbot ,全年無休幫你即時查訊息。 可以查圖片、轉傳分享的文字內容、邀請 #加入群組自動查核唷!真的假的是會事實查核的 #聊天機器人:有查核平台、有自己的 #查核資料系統、有一票查核編輯志工,有一個分享查核與程式開發的開源社群、也推廣媒體識讀教育,還有建立協助群眾協作的平台,支持 #開放原始碼 與開放資料。 #真的假的 #謠言 #聊天機器人
    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查核 爭議點一、網傳稱「接種新冠疫苗並無法保證不會得到感染、也可能無法避免無症狀感染,為什麼還需要接種疫苗」,是否屬實? 查核中心諮詢國家衛生研究院感染症與疫苗研究所副研究員級主治醫師齊嘉鈺、台灣疫苗推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李秉穎。 (一)齊嘉鈺表示,每個事情都可從多面向討論,傳言是從反向論述;但打疫苗雖不能百分百保護,還是有相對的好處跟接種疫苗的必要性。 齊嘉鈺說,已知的科學證據和真實世界資料可知,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降低9成以上住院、重症、死亡的風險,這是毫無疑問的。當感染新冠病毒,任何人都可能演變成重症,因此不是說因為「打了疫苗還是可能被感染」就不打。此外,雖然接種之後還是可能感染到病毒,但症狀是輕微的、病毒量比較低,傳染力相對於沒有接種疫苗者也會比較低。 齊嘉鈺表示,從公衛觀點,當社會中打疫苗的人愈多,愈能增加群體免疫,病毒就愈不容易傳遞出去。 齊嘉鈺指出,目前COVID-19疫情最讓人擔心之處在於變種病毒的威脅。病毒會變種是因為每次病毒感染細胞複製,產生多次的突變,因此要想辦法減緩病毒傳播的速度、終止傳播鏈,就可以減少變種病毒的發生。整體來說,疫苗打得夠多的時候,病毒就沒這麼容易在人群之間傳播。 此外,齊嘉鈺說,接種COVID-19疫苗的另一個好處是,社會中一定有些人沒辦法接種疫苗,如12歲以下的孩童、身體真的極度衰弱或正在使用特定藥品而可能不適合接種者,這些人必須靠旁人有接種來守護。 (二)李秉穎表示,新冠疫苗對於預防感染有一定的保護效果,且對避免住院、重症和死亡,也有很好的效力。就算是變種病毒,目前的研究資料也顯示,疫苗會有一定的防護效果,且對降低重症、死亡的風險效果仍在。 李秉穎說,傳言的部分說法確實正確,如接種疫苗,仍然應該戴口罩、做好其他的防疫措施;且接種疫苗,仍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無症狀或輕微,但確實也仍有風險會把病毒散播出去。但傳言的說法像是疫苗「不能達到100分」就好像不及格,這是錯誤的邏輯。 李秉穎說,實際上,接種疫苗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儘快脫下口罩或保證完全不被感染,而是要降低病毒威脅、減少負面衝擊。 (三)根據中華民國免疫學會對COVID-19疫苗的建言,疫苗研發透過臨床試驗驗證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的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死亡率。 綜合以上,網傳稱「打完新冠疫苗,仍會染疫、仍需戴口罩」,推論為不需要打疫苗,為錯誤推論。傳言忽略接種新冠疫苗,能達到群體免疫,降低住院、死亡率等益處。 爭議點二、傳言稱,新冠病毒疫苗,不提供免疫力、不消滅病毒、不能防止死亡,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整理AZ、莫德納和輝瑞/BNT三種疫苗的臨床試驗結果: AZ臨床試驗研究結果,結果發現,AZ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 有症狀之感染,接種完兩劑疫苗的AZ 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第二劑14日後發生經實驗室確診且有症狀感染的機會下降 70%,表示疫苗效力為7成。另根據研究團隊在2021 Z2月9日發表的第三期臨床試驗截至2020年12月6日的結果,研究顯示疫苗效力為 67%,接種一劑後22至 90 天區間的疫苗效力為 76%。疫苗對預防住院的保護力為100%。 莫德納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疫苗組與對照組相比,接種疫苗 14 天後,發生有症狀感染的機會降低 94%,顯示接種此疫苗能有效預防COVID-19,對避免重症的效力為100%。 輝瑞/BNT第二/三期臨床試驗結果,結果顯示接種完第二劑疫苗後7天的效力為 95%,接種一劑後對重症的效力為89%。 (二)齊嘉鈺表示,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和疫苗在國際接種狀況,疫苗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力,也可以避免重症和死亡的風險。至於疫苗「消滅」病毒,從一些研究可以觀察到,接種疫苗之後無症狀帶病毒的狀況會降低、可減少病毒傳播。 (三)李秉穎表示,疫苗無法「消滅」病毒,但可以降低病毒對人體的健康威脅,對於提供保護力、避免重症和死亡有明確的幫助。 爭議點三、傳言稱,接種疫苗若有不良反應,不能向疫苗廠和政府索賠,政府100%免責,因為疫苗還是實驗性藥物,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諮詢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她表示,目前能在台灣使用的新冠疫苗,都是經過食藥署審查、通過緊急授權的疫苗,因此,都是合法使用,並不如傳言所言,有「實驗性藥物」的問題。 楊秀儀說,如果民眾接種發生不良事件,可尋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協助,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要繳納一定的金額給救濟基金,因此,不管民眾是接種AZ或莫德納,只要發生不良事件,都可以依法申請救濟,由專家審查、評估是否給予救濟。 楊秀儀說,「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是先進的制度,是類似補償的概念,而不是賠償。國際先進國家,如北歐、德國、日本等,處理疫苗不良事件都是採「無過失」的概念來處理。如果受害民眾堅持要政府賠償,也可以提告,但問題是可能很難告得成,因為必須舉證疫苗設計或製造有瑕疵或過失。 至於還在試驗中的疫苗,楊秀儀說,若還沒通過食藥署緊急授權的疫苗,在人體試驗階段就出現接種受害狀況,就不是由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處理,而是藥廠必須負責。 (二)李秉穎表示,民眾接種疫苗是為了預防疾病、降低疾病對生活的衝擊,是利大於弊的選擇,而公共利益也大於個人,接種疫苗對絕大部分的人都有利。但確實可能有相當少部分的人會出現嚴重的過敏或不良反應,或甚至有罕見的血栓發生。 對於這些疫苗不良反應事件,李秉穎說,傳言所稱,疫苗不良事件不能向政府或疫苗廠索賠,但這不是因為COVID-19疫苗是實驗性藥物,而是因為少數的不良反應個案難以預測,若接種後產生嚴重副作用,卻要藥廠賠償,恐怕沒有藥廠願意投入疫苗的研發。 不過,李秉穎說,發生疫苗不良事件,不是政府、藥廠或評估接種的醫師的責任,但為了公共利益、降低個人損害,台灣訂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只要是食藥署授權使用的疫苗,民眾接種後發生嚴重疾病或不良反應,都可以申請救濟,經專家審查後,評估給予合適的救濟。但常見、輕微的可預期接種後不良反應,不予救濟。 (三)查核中心查找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法制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明訂,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中央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 綜合以上,民眾若接種新冠疫苗,若有嚴重罕見不良反應,可以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申請救濟補償,由專家審核。傳言稱「新冠疫苗為實驗性藥物」為錯誤說法。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1/7/20版】 一、專家指出,接種COVID-19疫苗後仍可能感染,且仍須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但接種疫苗可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風險,並形成社會群體免疫,減緩變種病毒威脅,並保護其他無法接種疫苗的人。 二、根據AZ、莫德納、輝瑞BNT疫苗等已發布臨床試驗結果,對防止感染有一定效果,也能降低重症風險。 三、專家指出,接種疫苗若不幸有嚴重不良反應,依法可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由專家審議並評估是否給予救濟及救濟金額。 傳言提出10個疫苗問答,說明疫苗不盡完善之處,但錯誤推論到結論「不提供免疫力、不能防止死亡」,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資訊若有更新,本報告亦會同步更新。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藥事法》雖然對疫苗購買者之身分沒有限制,但對於疫苗之製造、輸入與販賣有資格限制(只限藥商),故一般人或機構購買疫苗後並不得轉賣(除非具有藥商身分),但贈與則不在此限。 ……所以,重點是,只要是以合法方式進口疫苗,無論是什麼人申請採購,都是要透過食藥署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台灣使用,所以在審查階段政府有獨占的審查權力;但查驗登記申請與疫苗製造、輸入、販售卻是民間業者商業行為,並沒有規定僅限政府始得為之。 進口疫苗是商業自由,但專業審核權和把關責任則在政府。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或取得藥證的疫苗,不管是由什麼單位買進來的,如果疫苗有引發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問題,都同樣在國家預防接種救濟系統的保障範圍內。 ……一般常規的疫苗輸入,需取得原廠實驗的相關資料,證明這個疫苗有一定安全性、品質好、藥效達規定,原廠或代理商把這些資料交給食藥署專家委員「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即俗稱的藥證)後,疫苗才能輸入台灣。 ……不過常規的審查程序,遇到重大的緊急疫情時會緩不濟急,因此《藥事法》第48-2條特別載明,「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可以不受《藥事法》第39條限制──亦即不用按照常規流程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藥證,主管機關可以另訂審查流程,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單位的「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制度,目前台灣進輸入英國牛津疫苗(AstraZeneca,簡稱AZ疫苗)和美國莫德納疫苗都是循這個制度,通過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不需藥證就能進口、使用。 在申請身分上,一般常規的查驗登記需由藥商提出申請,然而在《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中,有某程度地放寬申請資格。 如「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申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則由「依本法第48-2條第一項第二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者」,其實並沒有限制僅能由政府或藥商申請的法律文字。 ……在COVID-19疫苗上政府堅持由「中央統籌分配」,在現行的《藥事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規下都沒有這個法源,指揮中心的依據應來自台灣在2020年2月25日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該特別條例第7條寫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了在緊急狀況、疫苗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分配疫苗和提升施打效率,指揮中心因而希望由中央政府統一採購、分配。 但此法是非常時期下的特別條例(目前特別條例實行至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若政府要依此法設定特別規範,如限制僅能由政府採購疫苗,這項由政府統一採購疫苗的例外措施也應設下落日期限,待疫情緩和時該例外措施就要取消,否則未來恐讓藥商或其他人都無法從國外採購COVID-19疫苗。……”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刺突蛋白與抗疫特效藥 本文撰寫於2021年8月底,此時正值新冠病毒(COVID-19)危害世界一年多、世界多國大規模施打實驗性疫苗(以下簡稱疫苗)之際,正適合介紹較少見諸於媒體的科學知識,包括1.疫苗喚起免疫反應的主角[刺突蛋白](spike-protein)的病理學解析、2.大規模施打疫苗國家的數據分析,以及3.抗疫特效藥[伊維菌素](Ivermectin)的應用,盼能提供讀者不同的觀點。 一、 解析刺突蛋白: 我們對刺突蛋白的基本理解,在於它透過疫苗進入人體、或者誘發人體細胞產生後,能透過人為引發的後天免疫機制,達到抗病毒免疫效果。 病理學家何邁解析新冠研究資料,表示肌肉注射疫苗後,刺突蛋白會進入血液循環,積存於各主要器官,在多起案例中引發血液凝塊(註1)。病理學家Ryan Cole累積大量組織解剖分析後,發現刺突蛋白引起的血凝塊,在肺部、心肌、大腦、睪丸、卵巢、肝、腎產生炎性反應,與感染新冠病毒者相同(註2)。病理學家林曉旭解析刊載於[生物科學報告]的結論,刺突蛋白會與血液中的纖維蛋白酶、凝血酶及血小板綜合反應成為血凝塊,流轉在循環系統中形成微血栓(註3),如附圖:(註4) 二、 大規模接種疫苗國家數據分析: 目前為止,我們得到的疫苗效力印象,多半來自各大疫苗廠在各國實驗的數據。在較早大規模施打的國家中,以嚴謹著稱的英國、以色列,以及扮演疫苗先鋒的美國,都相繼發布了統計資料,讓我們參考疫苗效力的現況。 來自英國政府衛生部公佈的文件SARS-CoV-2 variants of concern and variants under investigation in England(註5)詳細統計了截至2021.6.21的病患資料,數據極為詳盡。醫學博士楊景端解讀資料,發現接種過疫苗者對Delta變種感染率更高、50歲以上曾接種者急診率及死亡率更高(註6)。筆者抓取數據試算後,發現不管Alpha或Delta病毒,在50歲以上或以下,接種疫苗者的住院率都高於未接種者(註7)。 華盛頓郵報2021.7.29引用美國疾管局(CDC)文件表示,無論是否接種過疫苗,患者檢測到的病毒量沒差異,仍然會將病毒傳染出去,疫苗擋不住Delta病毒快速散播,群體免疫已不具意義(註8)。在2021.8.25的影片解說中,病毒學家董宇虹呈現資料,輝瑞疫苗保護力在7月時已下降至42%;以色列衛生部統計發現,接種2劑疫苗幾乎未改善重症住院率;英國公共衛生部統計發現,接種2劑疫苗幾乎未改善感染者死亡率(註9)。 三、 抗疫特效藥的應用: 新冠病毒造成大流行以來,醫師群積極尋找預防與治療良方。在印度這個疫苗普及率低的國家,當Delta病毒爆發時曾單日確診40萬例。在此處境下醫師運用[伊維菌素],降低了90%以上的感染數,筆者取同期間英國的感染數作為對比,發現此藥的效果(附圖): [伊維菌素](Ivermectin)是一種在全球使用超過40億劑的抗寄生蟲藥,它的發明者坎貝爾和大村忍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醫獎。總結治療新冠病患的經驗,它具有以下功效:治療各種病毒感染、降低感染率、降低發病率、降低死亡率、患者恢復快、極為便宜、超低副作用等(註10)。 華爾街日報於2021.7.28表示,FDA已於2020.6月承認伊維菌素可以抑制新冠病毒,但現在卻詆毀它的療效(註11)。在2021.8.4的報導中,紐約的醫院起訴患者,禁止他們服用伊維菌素,但法院判決患者可以用,接著患者們都康復了。因此120名醫生聯名報告,有50項研究證明[伊維菌素]有效,而政府及醫療集團卻在打壓伊維菌素(註12)。以色列科學家於2021.8.17表示,伊維菌素可治新冠病毒,而美國FDA以及世衛組織WHO都禁止使用(註13)。 一款救命良藥不會被埋沒,2021.8.27日本東京都醫師協會確認伊維菌素的預防與治療效果,並向醫師推薦使用伊維菌素治療新冠患者(註14)。我相信此藥的療效過於傑出,廣傳於世並終結疫情,指日可待。 結語: 一場流行全球的大傳染病令各國手忙腳亂,也令民眾在慌亂中迷惑了思考。本文資料皆取材於公開報告及報導,引述的各類專家解析、各國政府資料,並不與防疫機關的正式資訊衝突,僅稍微補充不足之處。本文以及筆者臉書陳列的公開資訊(註15),期盼能幫助讀者開闢另一條思考途徑。 註1病理學家解說刺突蛋白 https://youtu.be/GfhGBZWvQg4 註2病理學家解剖分析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39744916041052&id=100000167789144 註3病毒學家解析刺突蛋白導致血凝塊 https://youtu.be/xCi1qXV4ZH8 註4病理學家解析刺突蛋白整理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62470327101844&id=100000167789144 註5英國政府報告原文 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1001354/Variants_of_Concern_VOC_Technical_Briefing_17.pdf 註6醫學博士解析英國政府報告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15929978422546&id=100000167789144 註7筆者試算發現接種疫苗者住院率較高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915937851755092&set=p.4915937851755092&type=3 註8華盛頓郵報報導CDC疫苗不影響病毒量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health/2021/07/29/cdc-mask-guidance/?fbclid=IwAR3oWF7TzV5D4eCTFFPVHRmX0ncQGtQHR0JFSQ_DR855OaQWb8T8JAuA6I4 註9病毒學家解說以色列與英國統計疫苗效力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96436377038572&id=100000167789144 註10介紹伊維菌素最強防疫治療藥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15906115091599&id=100000167789144 註11華爾街日報質疑FDA昨是今非詆毀伊維菌素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89350237747186&id=100000167789144 註12伊維菌素受打壓的實例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29837280365149&id=100000167789144 註13以色列醫學教授確認伊維菌素防疫佳卻被禁用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970815989600611&id=100000167789144 註14日本東京都醫師協會推薦伊維菌素為防疫良藥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5001306973218179&id=100000167789144 註15筆者整理防疫資料串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16778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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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年 6 月 14 日 不讓您的孩子接種 COVID 疫苗的十大理由 https://childrenshealthdefense.org/child-health-topics/known-culprit/vaccines-culprit/top-ten-reasons-not-to-let-your-child-get-a-covid-shot/ 鏈接已復制 CDC 的免疫實踐諮詢委員會在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支持該決定的情況下,一致投票決定聯合接種 COVID-19 和流感疫苗。下載PDF 2021 年 5 月 10 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FDA) 將輝瑞/BioNTech COVID-19 疫苗的緊急使用授權 (EUA) 延長至 12 至 15 歲的青少年,修訂了 EUA(於 2020 年 12 月 11 日發布) ) 授權為 16 歲及以上的個人注射。Moderna 表示,它計劃要求將類似的 EUA 擴展到 12-17 歲的兒童,以用於其 COVID 疫苗,強生/楊森正在該年齡段進行臨床試驗。在為輝瑞公司開綠燈時,FDA 選擇忽略以下事實,所有這些事實都清楚地表明,為兒童和青少年接種 COVID-19 疫苗在醫學上是站不住腳的,也是不道德的。 美國兒童感染 COVID-19 的風險可以忽略不計1。截至 2021 年 5 月 29 日,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CDC) 將366名 0-18 歲兒童的死亡歸因於 COVID,佔 7400 萬兒童人口中的2人,死亡率為 0.00049%。作為 1-17 歲兒童的死因,COVID-19排在傷害、自殺、癌症、兇殺、先天性異常、心髒病、流感、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和腦血管病之後。1從 2020 年 2 月到 2021 年 2 月中旬,29,094 名兒童(0-14 歲)和 36,900 名青少年和青年(15-24 歲)死於COVID-19 以外的其他原因。3兒童患嚴重 COVID 疾病的風險微乎其微,這可以從 CDC在描述其他年齡組的 COVID 感染、住院和死亡風險時使用 5-17 歲兒童作為其參照組(風險最低的組)來證明。4知情醫生爭辯說,“即使是少數兒童也不應該因為對他們沒有危險的疾病進行大規模接種而受到威脅。” 5 COVID疫苗是實驗性的。正如 FDA 在其 COVID 疫苗情況說明書中明確指出的那樣,在 EUA 狀態下管理的疫苗未經 FDA 批准,並且“沒有經過與FDA 批准或批准的產品相同類型的審查”。6,7 COVID 注射依賴於實驗性疫苗技術;8有問題的成分,如聚乙二醇(PEG) 9和聚山梨醇酯 80;10 個 脂質納米顆粒很容易被大腦吸收;11和其他未經證實的疫苗科學。此外,儘管代理 FDA 負責人珍妮特伍德科克保證父母“該機構對所有可用數據進行了嚴格和徹底的審查”,12 尚未對毒性、致癌性、胎兒和生殖風險或其他重要安全方面進行研究。13 與疾病相比,實驗性 COVID 疫苗對兒童的危害要大得多。在 EUA 擴大到 12-15 歲之前,疫苗不良事件報告系統 (VAERS) 顯示,在接種輝瑞或 Moderna 疫苗的 15 歲兒童中有兩人死亡。這些青少年可能已經參加了臨床試驗,因為當時他們不可能合法地接種疫苗。輝瑞的臨床試驗疫苗組中約有 1,000 名 12-15 歲的青少年(與 Moderna 的試驗中的人數大致相同),該年齡組中任一疫苗接種後的死亡率可能約為 0.1%(2,000 分之二)——高出 200 多倍高於 COVID-19 的死亡率。 青少年報告了嚴重的 COVID 疫苗傷害,包括心臟問題和死亡。從 5 月 14 日到 5 月 21 日,12-17 歲年齡組的 COVID 疫苗傷害報告幾乎翻了兩番,不良事件從 943 起增加到 3,449 起,其中包括 58 起被評為嚴重的傷害。14下週,該年齡組的 COVID 疫苗傷害總數又增加了 37%,達到4,750 人,15 人包括209 人重傷和5 人因心臟驟停而死亡。16,17 6 月發表在Pediatrics 上的一項研究記錄了 7 名青少年在接受第二次輝瑞注射後的四天內因心臟炎症住院。18青少年還患有血栓和格林-巴利綜合徵。19,20一名 17 歲的猶他州運動員在接受第一次輝瑞注射後一天大腦中出現了血栓。21 “不能排除 COVID 疫苗的長期不良反應,包括生殖影響”。醫生警告說,“目前尚未發現的長期不良影響,包括對生長、生殖系統或生育能力的影響”的可能性。5在輝瑞和 Moderna 疫苗接種後,已經記錄了令人擔憂的生殖影響。CDC 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表明,12.7% 的接種過 COVID 疫苗的孕婦因流產或死產而失去嬰兒(幾乎是八分之一的女性)。22此外,724 名活產嬰兒中有 99 名(13.7%)有不利的出生結果,例如早產、小於胎齡或“主要先天性異常”。反之,有沒有證據表明兒童需要擔心 COVID-19 疾病的長期影響。1對於生活在他們面前的兒童和青少年來說,COVID 疫苗對未來生育的潛在影響令人擔憂,特別是考慮到“可能需要相對較長的時間才能觀察到明顯數量的接種後不孕症病例” 。” 23 接種 COVID 疫苗的兒童將面臨大多數成年人不會面臨的額外風險:同時接種多種疫苗。輝瑞表示,“沒有關于輝瑞-BioNTech COVID-19 疫苗與其他疫苗聯合給藥的信息。” 6 CDC 也承認,它不知道反應原性(身體對疫苗接種的炎症反應)是否會隨著疫苗的共同給藥而增加。24儘管如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允許醫療保健提供者“不考慮時間”來管理 COVID 疫苗和其他兒童和青少年疫苗。25考慮 CDC疫苗計劃對於青少年來說,這意味著一個 12 歲的孩子可以在接種流感、人乳頭瘤病毒 (HPV)、腦膜炎球菌和 Tdap(破傷風-白喉-百日咳)疫苗的同一天接種實驗性 COVID 疫苗。26如果FDA擴大了其對EUA仍然年輕群體,孩子們可以有更多的注射單醫生的訪問期間裝起來,特別是如果醫生推“的追趕,因為在大流行失約的”預防接種。27獲得許可的兒童和青少年疫苗的包裝說明書已經列出了近400 種可能的不良事件,包括死亡。28醫學研究所警告從未對“整個[兒童疫苗]計劃的關鍵要素——接種疫苗的數量、頻率、時間、順序和年齡”進行系統研究,29全球疫苗專家分享了這一觀點(儘管不情願)在 2019年12 月的世界衛生組織 (WHO) 會議上。30 政府官員表示,他們願意踐踏父母的權利和保護兒童的能力。大約一半的家長在 4 月份的一項民意調查中表示,他們“肯定”不會讓孩子接種 COVID 疫苗,或者計劃觀望;另有 18% 的人只在學校需要時才允許接種疫苗。31為了規避獲得父母同意的障礙,32越來越多的州和司法管轄區聲稱給予醫療保健提供者和醫療實踐迴旋餘地,以免除父母對 COVID 疫苗的同意要求,33儘管注射處於研究狀態。34目前,這些包括哥倫比亞特區(11 歲及以上);35 北卡羅來納州(12 歲及以上);36 阿拉巴馬州、俄勒岡州和田納西州(14 或 15 歲及以上);37-39 南卡羅來納州(16 歲及以上);40和愛荷華州(由供應商自行決定)。33這是對父母權利的非同尋常的剝奪,並使兒童處於危險之中。 承諾兒童和青少年恢復“正常”是強制性的。FDA 專員Janet Woodcock、CDC 主任Rochelle Walensky和輝瑞公司首席執行官Albert Bourla 向年輕人承諾,接種 COVID 疫苗是他們恢復“正常感”和“更快恢復社交活動”的門票。12, 41, 42這些承諾正在誘使社會飢餓的青少年——他們在發育上無法公平權衡風險和收益——向父母告誡他們要注射,甚至考慮在未經父母許可的情況下接種疫苗。40, 43 60 萬 12 至 15 歲的年輕人接受了 COVID 注射在EUA 擴展的第一周內。44 疫苗製造商誇大了他們的 COVID 注射劑對成人和兒童的作用。COVID 疫苗並非旨在阻止冠狀病毒傳播。45因此,疫苗報告的“有效性”僅與註射劑減輕症狀嚴重程度的能力有關。46此外,除非掌握相對風險和絕對風險之間的主要區別,否則無法有意義地理解有效性。47僅報告相對風險,輝瑞宣布其註射劑對 12 至 15 歲兒童“ 100% 有效” 42基於對2,260 名年輕青少年的試驗安慰劑組有 18 例 COVID-19(疫苗組為 0 例)。48這些數字相當於絕對風險49的“微不足道”降低了 1.59%(18 除以安慰劑組的 1,129 名青少年)。當研究人員不報告絕對風險降低,“報告偏倚介紹,這會影響疫苗效力的解釋” 50 -raising有關研究者的意圖和完整性的問題。家長還應該記住,根據獨立分析,輝瑞通過排除數千名與 COVID 症狀相同但未通過 PCR 檢測證實的參與者,篡改了其對成人的臨床試驗有效性結果。51需要訪問“完整的數據集和獨立的審查和分析” 50來評估類似的手法是否可能對青少年產生了神奇的“100% 有效”結果。 2021 年的 COVID 疫苗只是一個開始。大多數父母和青少年並沒有意識到現在接受一到兩次 COVID 注射並不是故事的結束。COVID加強注射已經在醞釀之中——引入了復發性和累積性風險的前景。52熟悉已經很繁重的兒童疫苗計劃的父母可以證明,對兒童的疫苗需求似乎只會朝著一個方向發展——向上——而兒童的健康狀況則繼續沿著令人擔憂的下坡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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