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龍介等19委員所提院總第20號第11003974號,有關修訂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院會韓院長朗讀後無異議,正式通通三讀。
蘇清泉、萬美玲、謝龍介等委員,所提,修訂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有關「警察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
綜上所述,為供警消及海巡人員退休後應有之待遇,爰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 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警消及海巡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應比照國軍調至90%, 並規定已退休之警察人員之退休待遇標準應比照之。
全國警察、消防、海巡現職及退休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全體適用。
1、年資15年45%、每增加一年增加2%。
2、年資30年為75%。
3、年資35年為85% 。
4、年資38年以上最高90%。
1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