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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最新
全國警察訊息!

銓敘部表示,依據警察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條文規定;
確認下列五項警察人員退休人員新規定、其他規定事項仍依公務人員退撫法規定辦理。
一、所有退休警察人員依新法警察人事條例重新計算每月退休金所得。
二、、退休警察人員按現職同等級之待遇標準重新計算(即依現職人員之本俸計算每月退休金所得)。
三、退休警察人員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
四、退休警察人員依新法警察人事條例規定之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依年資重新計算每月退休金所得。
五、114年4月27日前退休之警察人員退休年資最高採計35年(依公務人員退撫法規定辦理年資不變)。
114年4月28日後退休之警察人員依新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辦理、退休年資採計最高36年、37年、38年、39年、40年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為80%
…………………………
因此…其他退休規定依公務人員退撫法規定理。

公務人員退撫法規定為…
1、退休警察人員退休金計算為(本俸)X2X(退休年資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不變。
2、警察人員退休時提早退休1年扣4%、提早5年扣20%不變。
2、警察人員辦理退休時採計平均本俸不變。
3、退休警察人員退休金所得每年1月1日扣1.5%到民國118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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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rlèn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於2025年1月三讀通過,修法後警消海巡退休所得替代率最高可達 80%。但此訊息的退休金計算方式有誤,例如擇領月退休金的人員,退休年資最高採計 40 年,而非訊息內提及的35年。另外銓敘部並未對此發布新規定,這部分也有誤。

    出處

    【查證】網傳最新全國警察訊息?退休人員新規定?計算與說法有誤!銓敘部詳解
    https://www.mygopen.com/2025/05/pension.html?m=1
    7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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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人員自己儲存新制月退休金,每儲存[本(年功)俸×2×12%×12個月×儲存年數年數]退休時可領[本(年功)俸×2×2%×儲存年數],經過精算師精算可領6年,退休人員逐年凋零,當然新退休也逐年增加,但在職者人數與退休人數之比例應一 併計算,再以平均餘齡(男76.3歲,女83歲)綜合實際計算,若發現不足,每月可以增加提撥[本(年功)俸×2×(12%~18%)×12個月]。 其次,最重要的是[民進黨立委]貪婪,規定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附表三註記],祇要[立委或政務官]儲存[新制月退休金]滿5年,[立委當選2屆,第3屆落選,或政務官政策錯誤下台],祇要[年資超過5年,年滿60歲,經核准退休者]就要領[月退休金=本(年功)俸×2×3%×15年],是這個規定領垮[退撫基金],[民進黨立委]的貪婪計掏空退撫基金[本(年功)俸×2×(45%一2%×8年=29%本(年功)俸×2],如繳5年者,掏空退撫基金[本(年功)俸×2×(45%一10%)],是[民進黨立委(本屆立委全部)]貪婪掏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不是[退休公務人員]領垮[退撫基金],[立委]再聰明,掩藏不住其[立法]遺留的[真相],所以本屆[立委]祇要贊同掏空法案,都應[自動下台],等到人民以[選票]唾棄時,就丟盡[立委祖宗八代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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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蛤?這樣也行!人稱鐵飯碗的公務人員,就算離婚了,無緣的前任配偶,依新法規定,還可以請領對方的退休金。 今日出版的《中國時報》報導,年金新制7月1日上路,在此之後離婚的公務員,若婚姻關係逾2年,即使離了婚,等到公務員退休後,對方仍可以主張按比例要求分配你的退休金。該規定不溯及既往,因此有人說,公教人員想離婚趁今年7月前辦妥。 以A先生為例,2006年結婚、2009年任職公職,若在2019年離婚,2037年退休的話,退休年資連同義務役合計有30年,但婚姻關係與退休年資重疊有10年時間,因此A的前妻可以要求依退休年資比率為10/30,再依要求分配1/2退休金,依法她可以拿到A男1/6的退休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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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年8月9日總統令公布制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共95條 https://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E1301000 本法95條1項規定,除7條4項及69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07年7月1日施行。 同條2項規定,自107年7月1日起,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不再適用。 又,本法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新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由此推論,107年7月1日施行之新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適用對象為具112年6月30日以前任職公務年資之退休人員,並均無限期往前追溯及107年6月30日新法生效及106年8月9日新法公布以前已退休人員。 現107年11月21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只是完成法定行政程序。 https://law.moj.gov.tw/MOBILE/news_content.aspx?msgid=144214 https://law.moj.gov.tw/MOBILE/news_content.aspx?msgid=144215 實際上自107年7月1日起,我們已慘遭踰越比例原則之新法無量剝削,活得越老,砍得越多。
    5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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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