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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分3期試驗的目的:
第1期:在了解藥物的安全劑量。
第2期:在探索藥物的安全性和療效。
第3期:在証實藥物的療效和安全性,作為上市前依据,通常要幾萬人作試驗。
沒有作3期試驗的疫苗,你敢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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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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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轉貼政大劉宏恩教授的文章 話術:什麼是話術?把「臨床試驗毋需第三期完全做完」講成「臨床試驗毋需進行到第三期」,就叫做話術。 誠實:什麼是誠實?明明並非比照美國FDA等國際標準來審查國產疫苗緊急許可,那就明白承認自己的標準比較寬鬆,不可以說自己的標準跟他們同樣嚴格。 底下的資料都是一翻兩瞪眼的「事實」資料,沒有個人意見或口水的問題。任何人只要直接看原文或是Google翻譯一下都知道「事實」是什麼: 1. 美國FDA公告的COVID-19疫苗緊急授權許可(EUA)的申請標準,第4頁明白要求:申請廠商必須提供臨床試驗第三期得出的清楚明確的有效性與安全性數據,才有可能獲得許可。 http://markliu.org/FDAguidance.pdf 2. 去年1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Pfizer/BioNTech 疫苗,Pfizer 公司的說明清楚表示:美國FDA是依據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達四萬四千人以上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Pfizer.pdf 3. 今年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Moderna 疫苗,美國FDA的許可信函中明確說明: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約三萬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Moderna.pdf 4. 今年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Johnson & Johnson (Janssen) 疫苗,美國FDA的許可信函中明確說明: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約四萬四千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Johnson.pdf 5. 今年1月歐盟藥物管理局EMA許可的 AstraZeneca 疫苗,該公司的說明清楚表示:歐盟EMA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近二萬四千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AZ.pdf 以上如果沒有時間看完全文,可以看我用黃色標示的段落句子。 台灣政府如今為了國產疫苗問題陷入各方口水爭議和泥淖,我內心覺得非常痛心。因為去年10月衛福部食藥署一公告國產疫苗EUA的標準只需要做臨床試驗第二期,且受試者人數三千人以上即可,我就覺得非常擔憂,認為這樣子的政策未來一定會引發爭議,請政府對於其為何採取比歐美寬鬆的標準務必做清楚的公開說理與公共政策論辯。當時我盡快在蘋果日報紙本上投書 ( http://markliu.org/vaccine1.pdf ),希望提醒政府不可不慎。但是七個多月過去了,我始終沒有看到政府對此有清楚的公開說理,卻眼睜睜看著爭議越演越烈,許多民眾對於國產疫苗和政府相關政策的信任越來越動搖。如今,政策溝通與修正調整的時機早已錯過,一切只能被口水淹沒。 為什麼疫苗臨床試驗第三期很重要?台灣食藥署的標準為什麼可能失之太寬鬆?陳建煒教授(台大醫學院教授、台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的這篇「台灣疫苗進度落後沒面子?國產疫苗不要急著上路!」寫得非常好,我把它放在底下留言第一則。強烈推薦閱讀。 事實問題不應該隨著黨派立場而轉彎。以上美國政府FDA、歐盟EMA、各大藥廠的疫苗許可資料,都是來自於它們的第一手原始資料,不是轉述。麻煩各方論辯都請奠基於事實,而不是更多口水和話術。 . . 劉宏恩/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委員,台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一切疫苗就都是用病毒下去做成抗原、刺激身體產生抗體的。換句話說:一切疫苗的本質『就是』病毒。這種起碼的認知到底還有多少人不知道??屯“疫苗”在體內,就是屯「毒物」在體內持續刺激自己的身體,而不是屯任何抗病毒藥物。 這也就是為什麼這波“疫苗”(姑且這麼稱它好了,雖然它們正確應稱作「EUA實驗性生物製劑」)的副作用、跟病毒的後遺症,其實都會是「一模一樣」的。 ●這波“疫苗”跟傳統疫苗很大的差異是:傳統疫苗的抗原,都是先透過放射等手段來減毒或滅活過了的病毒或病毒的成份;但這波mRNA“疫苗”,是把產生抗原的藍圖、印章拿給人體去自行當場印製的。這決定了什麼?這決定了它們必然是保有「100%生物活性」的。也就是說:它們是100%活生生的新冠病毒成份在人體內被持續生產。 病毒好歹是在外面飄的,做好防護就沒事,且感染也只會是一時的;但這波“疫苗”帶來的任何問題,你連跑都跑不掉,因為它「就是」從已接種者們體內產生的,且是「持續」產生。一切後患將在不久的將來一一浮現。 ●細胞內的酵素在處理這些mRNA時,就會被劫持、無法處理本來的工作;而由於這些mRNA被設計成了「不會衰退」,細胞的正常新陳代謝、維生活動將持續停擺,開始敗壞。 以下影片中有提到: 【法國諾貝爾獎得主:疫情期間「不可以」大規模施打疫苗!】(HIV病毒的發現者,2008年生理或醫學諾獎得主Luc Montagnier) https://odysee.com/@MTSFredTV:f/%E4%B8%AD%E5%AD%97-Nobel-prize-Laureate-Luc-Montagnier-:0 ●抗體與抗原是「鑰匙與鎖孔」的一一對應特化關係,沒對應到,就無法中和掉對方,你就是打到了第一千萬劑、讓你全部血液都變成抗體了,也不會有用,沒用就是沒用,因為全都派不上用場。人們一直打"舊疫苗"企圖獲得"新抗體"=想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面對能輕鬆變異的RNA病毒,疫苗從來就難可行、不可行;非但是打到了上萬劑也沒用,而且是自第一劑就沒用。既然沒用,保護力、防重症什麼的自然也是打一開始就談不上,那些多產生抗體的工都只是累贅,持續拖垮身體的能量。 ●無症狀感染+依然能感染+依然能傳播="疫情"完全可以在已接種者們之間傳播。 從而: -已接種者所擔心的新變種完全可以從任何其它已接種者身上來,不論新舊變種皆能從有無接種者身上以相同機率傳出,理由即前一段所說。 -「增加覆蓋率」自一開始就不存在任何意義。 這是早在2021-06-10就存在了的新聞 【打完兩劑疫苗也染疫!羅一鈞:防重症死亡不是防感染】 https://www.healthnews.com.tw/article/50407 他們不可能不知道以上這些起碼的常識,而是故意的。 衛福部慫恿人民把EUA製劑打進人體的行為,本身就違法。 我國《藥事法》第 5 條:「本法所稱試驗用藥物,係指『醫療效能及安全尚未經證實,專供動物毒性藥理評估或臨床試驗用』之藥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30001&flno=5 任何同意接受了這些針劑的人,本身就成了實驗動物,並且正在被實驗的過程中。衛福部正在監守自盜,公然大規模違反該由它自己負責看守的法律、明目張膽地犯罪。 我們的政府正在搞事,而且不是現在才開始,而是自兩年前就開始的"疫情"本身就是個天大騙局了,只存在於官、商、媒、醫們的繪聲繪影之中。 “疫情”是為了推“疫苗”而存在的,而非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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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好奇,Somaderm凝膠是利用什麼原理,可以改善身體各部位的問題? 到底什麼是順勢療法? 順勢療法 (Homeopathy) 是一種自然的治療方法,以有效物質稀釋後的超微劑量 (已無毒性、無副作用、不會跟其他藥物產生交互反應),提升人體本身的自愈力來治癒疾病。 生病的時候看病吃藥,消滅症狀,是一般西醫的處理方式,但是順勢療法卻不是壓抑症狀,比較像是給身體一把攜帶訊息的鑰匙,開啓身體回復健康平衡的自愈機制。 順勢療法是1796年由德國醫生按其以同治同理論所創,已經發展超過200多年,有許多實證研究及安全記錄。 美國在1938年開始已將順勢制劑列為天然藥物,生產時需嚴格遵循美國GMP制藥程序。 歐洲、加拿大、澳洲等國也都有相當完善的法規管理,法國、英國、瑞士等國更是將順勢療法列入國家健保給付的一種治療方式. 作用原理: Somaderm凝膠運用順勢療法的原理,既是採用僅僅能夠起到功效的最小劑量的HGH由皮膚入血流,刺激下垂體分泌自身的HGH,達到功效,從而避免任何的副作用。 順勢療法案例: 1、為什麼順勢療法醫生長壽,平均壽命超過90歲? 順勢療法醫生終生只使用順勢療法藥物保健,身體自愈能力強,自然就不容易生病。順勢療法醫生往往無疾而終。 而傳統西醫平均壽命不超過70歲。 2、英國皇室成員作為血友病家族為什麼長壽? 一般血友病家族的平均壽命不超過40歲。而英國皇室的御醫即順勢療法醫生,英皇室成員選擇了順勢療法保健和治療,所以戰勝了中西醫無法征服的厄運。 3、英國伊麗沙白王太后為什麼可以活到101歲無疾而終? 伊麗莎白二世在1952年即位,她長期以來都是皇家倫敦順勢療法醫院的贊助人,在2005年又投入了三千五百萬美元。在2000年,伊麗莎白二世參觀醫院時,她望著約翰·韋爾爵士的畫像,他是她的順勢療法醫師,說,「他給予我父親很好的治療」為了適應時代需求,在2010年,這間醫院將名字改為皇家倫敦順勢療法醫療醫院。 順勢療法產品小知識: 1、順勢療法產品為什麼由單方發展為復方? 疾病包括衰老往往有多種致病因素,促進萬病之源的基因修復需要多種成份,多種勢能,借助於現代高科技手段,順勢療法復合配方藥物風行歐美。 2、順勢療法產品的特點? 起效迅速,安全,進入人體後可供細胞直接使用,不通過肝和腎代謝。 3、順勢療法產品能治什麼病? 外傷和危及生命安全的急症,應首選對抗療法或外科手術。除此之外,順勢療法藥物均可以治療; 對某些慢性疾病,尤其那些需要長期服用對抗療法藥物的病人,順勢療法是最佳選擇。 通常建議病人開始時以順勢療法和對抗療法相結合,在病情有所改善的時候,逐漸地減少對抗療法藥物的使用,有許多的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腦血管疾病等對順勢療法的反應更加明顯。 4、順勢療法產品治療疾病速度如何? a.大部分急性病症及重症,能在數分鐘消除50-70%原有症狀。 b.骨折愈合治療只需兩周,比傳統西醫治療快四星期。 c.一般需要1-2周才能完全康復的感冒,順勢療法藥物可在數小時內治癒。 d.慢性病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老慢支、哮喘、關節炎等),可在兩周內將主病及其他數十項附屬病症有系統地減輕30-70%。 e.大多數的慢性病和疑難雜症,能完全治癒,使病人迅速恢復健康。 f.對心理病而言,能治療並徹底消除心理障礙。 g.臨終病人,可消除對死亡的恐懼和減輕病症的痛苦。藥物依賴和戒毒治療方面,順勢療法更是獨樹一幟。 5、順勢療法產品的基本特點是什麼? A.順勢療法通過健康而敏銳的人及患者驗證藥物的安全性及療效。 B.產品的製造須經多次稀釋和振蕩而成,稀釋和振蕩的次數越多藥物的療效越強。 6、順勢療法產品在國外是如何生產、管理、報批、銷售的? 順勢療法藥物法規及行醫法規的管理方面,各國政府均以順勢療法專業學會或由醫生組成的委員會來參與顧問或管理工作。 對於藥物生產的管理方面,大部分國家引用部分GMP標準。 在美國順勢療法藥物受FDA 「健康食品的健康與教育法案」(DSHEA)管理,可作為非處方藥在藥店、超市銷售,應說明產品的作用及安全服用方法。 7、順勢療法的產品可否與中藥、西藥聯合使用? 順勢療法的產品可以和中藥、西藥聯合使用,但要分開服用,間隔時間應在半小時以上,當順勢療法藥物產生了肯定的療效時,逐漸減少直至停服中藥、西藥。順勢療法產品絕對不會與其他中藥、西藥產生任何化學作用或使病情加重。 8、使用順勢療法的產品人體能否會對其產生依賴性,停止使用後症狀是否會發生反彈? 順勢療法的產品對人體的作用是生物物理能量的作用,不同於一般西藥對人體的生物化學作用,所以不會產生依賴性,停用後也不會出現症狀的反彈。 9、順勢療法產品被美國FDA管制的部門和標準是什麼? 美國FDA順勢療法OFFICE辦公室依據"健康食品的健康與教育法案DSHEA"實行管理。 FDA1998年制定的用於監管順勢療法產品上市銷售的"守法規定指南"CPG申明:非處方的順勢療法產品使用於消費者自己能夠認識到的身體健康問題,產品包裝說明中應注明功能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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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稿 20210918 時間: 20210918下午1時 地點: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前廣場 說明 病人用藥知情權、病人用藥選擇權、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糾正權 詳附件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0933023216 附件: 致監察院陳情書 主旨: 1、病人用藥知情權:依據高端給予受試者的中文同意書,高端進行臨床試驗時,排除19種對象,包括台灣B肝帶原、C肝帶原、慢性腎臟病及癌症療程病患等,因此高端疫苗的臨床試驗並沒有這19種對象的安全性與有效性數據,但衛福部卻僅公告排除懷孕婦女等2項,學者認為未明確告知民眾就開打,損害民眾知情權,相當不負責任」 2、病人用藥選擇權: 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善盡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之立法之旨,即未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的副作用,以致眾所周知九把刀57歲的岳母打疫苗4天後猝逝,真理大學文學院田啟文院長亦於打疫苗1個又10天猝死等等,自爆發新冠肺炎截至8月26日約1年7個月期間染疫不幸死亡832人,比感染covid19病毒的人還多,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 3、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對施打疫苗者都有告知副作用,但並未完整的告知打疫苗的副作用,如上高端疫苗的報導,即以病人身分對待施打疫苗的人甚明 ,明顯有失,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未提出糾正案,也是違法或失職! 說明: 1、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承認人民有用藥選擇權!.衛服部中央指揮中心應將伊維菌素(ivermectin ).羥氯奎(hydroxychloroquine)加入covid19預防與治療用藥指引! 紐倫堡公約(The Nuremberg Code) 第1條「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不得對人民有直接或間接的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作為!凡有強迫接種疫苗或快篩者,無論學校教職員或醫院醫護人員或其他執行公務人員,皆會構成觸犯紐倫堡公約之罪。 2、監察委員,就本案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未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4 條略以「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完整告知施打疫苗者副作用,如此,病人豈能行使用藥選擇權耶? 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應告知而未告知,明顯失職,造成社會成本及人才等的重大損害之違法或失職之行為,監察委員依監察法第1條及第6條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糾正案! 3、日本政府授權伊維菌素的合法使用,日本於2016年及2018年曾獲諾貝爾醫學獎,醫療水準不會比我國(台灣當局)差,東京醫學會會長說“現在是時候”讓所有新冠肺炎患者接種伊維菌素而不是疫苗,醫師學者Ozaki 指出印度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發現,每隔三天服用 0.3 毫克/公斤伊維菌素兩次,武漢流感的新病例減少了 83%,他說,這樣的結果不言自明,日本朝日新聞整理出有使用 伊維菌素的國家跟沒有使用的比較表,呼籲使用伊維菌素治療治療covid19病患。 4、疫苗只是「緊急使用」(EUA)藥品. 快篩目的在判斷是否要用疫苗治療covid19病毒,當covid19病毒有其他預防與治療用藥時.EUA疫苗與快篩即無補充地位!日本厚勞省的官房審議官山本史就以新冠患者為對象使用抗寄生蟲藥“伊維菌素”說明稱:“基於臨床試驗結果,今後申請批準時將優先且迅速地進行審查。https://bit.ly/2YntFLj 即緊急與補充的疫苗(EUA)與快篩均無補充用藥地位甚明。 5、疫情是世界性的,它山之石可以為錯,治療covid19病毒的方法,我國(小英當局)應參日本國治療covid19病毒政策,即治験結果踏まえ迅速審査、厚労省 抗寄生虫薬イベルメクチン,此事經台灣中視新聞報導,衛生福利部暨疫情指揮中心均不得諉為不知,應予施打疫苗的病人用藥選擇權,才能有效處理島民之憂,才能繼續紐時報導台灣防疫超水準,祈監察委員發揮公權力,救苦救難的人。 此致 監察院 副本: 衛生福利部暨中揮指揮中心 20210918 陳情人 福爾摩沙自治聯盟 曾勁元律師 連署人陳情人: 1、忻底波拉 2、夏語寬 3、陳進興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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