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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事同意權
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需經由立院表決同意
民進黨怕再也不能
欽點無能失敗者當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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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終於懂了,為什麼民進黨立委今天賣命演出猴戲原來 民進黨今天必須是死抵黨的法案 是讓民進黨不能再說謊成性,不能再橫著走路 5月17日要通過的法案,以總統應付立院 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應付立院,履行對國家交代國政之義務財 其問及答,民進黨害怕總統,害怕雌雄回答不出來露氣 而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須經由立院表決同意 民進黨怕再也不能欽點無能失敗者當官員 三,調查調閱權,對議案獲准權有重大關聯 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調查委員會 也可舉行聽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及資料 民進黨害怕再也不能封存30年秘密 四,藐視國會官員出席立院,接受質詢時 若須為誰數折除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 獲20萬元以下罰金民進黨 官員怕再也不能打瞌睡,不能跟立委對嗆 五,立法院長選舉,將立委互選 正副院長規定,從現行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民進黨立委怕再也不能代打卡投票,再也不能敲板去摸魚 你們說說,看哪一條法案是民進黨認同的 難怪今天賣力演出,這下大家看懂了嗎? 懂的人留言告訴我,你的看法最重要的 記得分享分享再分享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個月前
  • 分享、轉載! 身為台灣人,必須要知道台灣正在發生,並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大事。 一、五月十七日(週五)民進黨預謀掀起並造成國際媒體關注的立法院「517暴力衝突事件」為的是什麼? 二、為什麼民進黨要阻止「國會五法」通過? 若要細數箇中細節與來龍去脈,輕易就可長篇大論。以下就為各位簡要概述: 一、什麼是國會五法?民進黨為什麼拼了命的反對討論? 1.總統應履行國會答詢義務。總統須赴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讓人民知道國家未來方向(2014民進黨所提案) 2.人事同意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須經立法院會表決同意(2014年民進黨提案) 3.調查調閱權。對國家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如:政府採購疫苗價格為何保密封存30年?)(此法案亦為2014年民進黨所提) 4藐視國會。 官員出席立院接受質詢,做出不實言論及虛偽陳述,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20萬以下罰金(2014年民進黨所提) 5.立法院長選舉。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現行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2014年民進黨所提法案) 以上就是造成「517暴力事件」的「國會五法」。 因為這「五法中的任何一法通過」都將使民進黨的「貪贓枉法」、「為所欲為」、「禍國殃民」都會無法繼續! 最弔詭的是以上這「五法」都是民進黨在2014年所提出來的法案,如今10年過去了,民進黨更執政了八年,這影響民進黨「作威作福」、「唯我獨尊」的所謂「國會五法」,而今國民黨只是在完成民進黨2014年自己所提出的法案罷了! 二、民進黨深切知道,一旦這五法通過了,他們「無法無天」、「知法犯法」的日子就要結束了! 2024的民進黨重打了2014民進黨的臉! 用最簡單的敘述方式,讓各位知道目前正在進行中的、與台灣未來發展息息相關的一些事。
    12 人回報2 則回應4 個月前
  • 什麼是國會五法?民進黨為什麼拼了命的反對討論? 身為台灣人,必須知道台灣正在發生,並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大事。 1、五月十七日(週五)民進黨預謀掀起並造成國際媒體關注的立法院「517暴力衝突事件」為的是什麼? 2、為什麼民進黨要阻止「國會五法」通過? 若要細數箇中細節與來龍去脈,輕易就可長篇大論。僅就以下作簡要概述: 一、什麼是國會五法?民進黨為什麼拼了命的反對討論? 1總統應履行國會答詢義務。總統須赴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讓人民知道國家未來方向(2014民進黨所提案) 2人事同意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須經立法院會表決同意(2014年民進黨提案) 3調查調閱權。對國家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如:政府採購疫苗價格為何保密封存30年?)(此法案亦為2014年民進黨所提) 4藐視國會。 官員出席立院接受質詢做出不實言論及虛偽陳述,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20萬以下罰金(2014年民進黨所提) 5立法院長選舉。 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現行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2014年民進黨所提法案) 以上就是造成「517暴力事件」的「國會五法」。 因為這「五法中的任何一法通過」都將使民進黨的「貪贓枉法」、「為所欲為」、「禍國殃民」都會無法繼續! 最弔詭的是以上這「五法」都是民進黨在2014年所提出來的法案,如今10年過去了,民進黨更執政了八年,這影響民進黨「作威作福」、「唯我獨尊」的所謂「國會五法」,而今國民黨只是在完成民進黨2014年自己所提出的法案罷了! 民進黨深切知道,一旦這五法通過了,他們「無法無天」、「知法犯法」的日子就要結束了! 2024的民進黨重打了2014民進黨的臉! 以上僅就最簡單的敘述方式讓大家知道目前正在進行中的、與台灣未來發展息息相關的一些事。 最後我要說, 台灣最大的悲劇是壞人過度囂張,因為好人過度沈默! 身為台灣的一份子,我你應該關心,更應該知道事實真相。
    6 人回報1 則回應4 個月前
  • 賴清德總統就職至今尚未滿月,朝野早已烽火連天。行政院昨天將國會改革法案冠上「7大罪名」,包含民進黨認同的項目在內全數覆議,為反對而反對,除了加劇朝野緊張,行政院如太上院般的全數否定立院的法案,毫無掩飾的行政霸權,賴政府未來四年執政,還能如他在520就職演說所稱,「團結力量大,繼續壯大國家」?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4天院會表決,在綠營策動的內外夾擊下完成立法,行政院昨天無意外的提出覆議,並列出7大理由,包括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可是在這次政院提出的覆議理由中,第一點就指立院在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很明顯仍停留在過去8年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思維,把立法院當政院立法局,毫不掩飾的干預立法院內部的議事爭議,這才是有違院際分際。 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就算在現行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也明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立院這次修改僅將國情報告改為定時舉行,且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卻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違憲的大帽子,掩飾讓賴總統面對民意的窒礙難行。 行政院也指,認為調查權與聽證權要有節制,這次修法設計會侵犯監院職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若真的監察院的職權遭到侵害,監院大可以照「憲法訴訟法」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哪用的著行政院越俎代庖,拿來當成覆議的理由。 在民進黨發動青鳥行動將國會改革醜化成「國會擴權」後,政院提出的覆議卻明顯逾越院際分際,干預立法、司法、監察三院的憲政權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毀顯亂政的「行政擴權」。
    1 人回報1 則回應3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