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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就職至今尚未滿月,朝野早已烽火連天。行政院昨天將國會改革法案冠上「7大罪名」,包含民進黨認同的項目在內全數覆議,為反對而反對,除了加劇朝野緊張,行政院如太上院般的全數否定立院的法案,毫無掩飾的行政霸權,賴政府未來四年執政,還能如他在520就職演說所稱,「團結力量大,繼續壯大國家」?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4天院會表決,在綠營策動的內外夾擊下完成立法,行政院昨天無意外的提出覆議,並列出7大理由,包括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可是在這次政院提出的覆議理由中,第一點就指立院在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很明顯仍停留在過去8年民進黨完全執政的思維,把立法院當政院立法局,毫不掩飾的干預立法院內部的議事爭議,這才是有違院際分際。
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就算在現行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也明定,「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就前項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立院這次修改僅將國情報告改為定時舉行,且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卻被政院代替大法官扣上違憲的大帽子,掩飾讓賴總統面對民意的窒礙難行。
行政院也指,認為調查權與聽證權要有節制,這次修法設計會侵犯監院職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但若真的監察院的職權遭到侵害,監院大可以照「憲法訴訟法」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哪用的著行政院越俎代庖,拿來當成覆議的理由。
在民進黨發動青鳥行動將國會改革醜化成「國會擴權」後,政院提出的覆議卻明顯逾越院際分際,干預立法、司法、監察三院的憲政權力,政院恐怕才真的是赤裸裸毀顯亂政的「行政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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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傳文章指稱:“但憲法並沒有規定,行政院可以針對立院立法過程指手畫腳,甚至定義哪些立委要行使的職權屬於違憲,作為提出覆議的理由。” 這是故意設定議題框架。
    - 事實:提出覆議理由不只於此,光是“無差別調查民眾”這一件違憲,就已經“窒礙難行”了。(資料:中央社 2024/5/31


    出處

    中央社 2024/5/31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10060.aspx

    法律白話文運動
    https://plainlaw.me/posts/President-reports-to-Parliament

    監察院聲明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2&s=30069

    中央社 2024/5/30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300302.aspx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聲明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
    https://ccw.org.tw/news/20240524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https://www.tahr.org.tw/news/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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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回報1 則回應12 天前
  • 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有涉及違憲 好 因為根據不管是根據憲法 或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總統都有義務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 在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 我是個勇敢的人 我面對各種困難挑戰 也不宜貿然採取行動 好 然而立法院這次的修法 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 好 總統都有義務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 我們要求法總統應該能夠即問即答 好 試圖改變憲法對於 不管是根據憲法總統都有義務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 責任政治的設計 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 未來我一定會依照憲法 把新人到立法院去立憲總統並為的職務 我不願意到立法院接受立法院的這個國情支持 這是假的 喲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天前
  • 立法院這次的修法 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義務化 即問即答化 試圖改變 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 不管是根據憲法 或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總統都有義務 應立法院的要求 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 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諮詢 全部都是你講的話 我現在當總統了 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 義務化是違憲的 我嚴肅的請教賴清德總統這件事 如果你去年講這些話 是在冷銷唯是在騙票 那請問 你有什麼話可以相信?
    4 人回報1 則回應10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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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2 則回應1 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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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2 則回應1 個月前
  • 那我如果接到立法院的邀請 我會前往 還有依照立法院的執行刑事法 欣然到立法院去履行總統應有的責任 您願意承諾在當選總統後增加媒體聯訪次數 以及於重大社會事件中親自說明嗎? 又或者是親自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呢?謝謝 我當總統之後會不會去立法院 現在我們的憲法就有規定 憲法徵修條文第四條第二款 立法院即會得邀請總統做國情咨文 所以發動機關是立法院 不是總統府 不是說總統我要去就可以去 憲法規定是立法院邀請 得邀請也不是憲法也不是規定立法院一定要邀請 立法院大家多數委員認為應該要邀請 所以他可以邀請總統來 那我如果接到立法院的邀請 我會前往 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也有規定 就是總統國情咨文報告之後 立法委員可以發表意見 那如果有就委員有希望 因為總統的咨文他聽不是很清楚 總統可以再做補充 這個程序其實都有 這未來我一定會依照憲法 還有依照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 欣然到立法院去履行總統應有的責任 你會堅持說在核憲前不付立法院國情報告 好謝謝 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有涉及違憲 而且也已經提出釋憲 我們還是應該要等到釋憲結果之後再做決定 同時我也呼籲在野黨 應該要尊重憲法的嚴肅性 在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 也不宜貿然採取行動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天前
  • 立院院會今續審國會改革相關條文,力拼順利完成三讀立法程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上周五法條明明已擺在立委桌上,民進黨卻還在認知作戰,欺騙社會,國會改革是非常重要的改革過程,民眾黨會以最堅定態度與行動確保國會改革法案順利表決。 黃國昌表示,國會改革行政立法相互制衡是台灣人民期待已久的重要過程,他批評,國會改革民進黨已經跳票了8年了,民進黨上周五竟還使用暴力阻撓改革過程,而當法案已經進入逐條審查討論,法條擺在民進黨立委們桌上,民進黨卻持續認知作戰,欺騙台灣社會,呼籲民進黨停止使用暴力阻礙改革推動。 黃國昌說,台灣民眾黨會以最堅定的態度與行動,讓所提國會改革法案逐條理性討論表決,喊話民進黨不要一手喊著要討論,另一手卻阻礙法案審查程序。 黃國昌強調,國會改革法案是民眾黨去年選舉時所有不分區立委所提出的共同政見,更是第1場政見發表會的內容,且今年大選結束後,1月15日上午所召開的第1個民眾黨團記者會主題也是國會改革。 對於有青年團體號召在立院外圍集會,黃國昌說,尊重表達不同意見訴求的團體與個人,畢竟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但也希望所有討論本於事實。呼籲民進黨不要繼續散播假訊息,包含民進黨指出上週五是在審查2兆的錢坑法案,但民眾黨當時所提優先審查3法案都是國會改革,民進黨不要再造謠生事。 黃國昌提到,造謠相關圖卡說一般人被傳到國會,如果讓國會感覺不滿意會面臨刑事責任,他重申,每一個公民都有很好的識讀能力,把法條攤開就可以清楚看到,民進黨散播的是不折不扣的認知作戰。上周六民眾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時,已經公開請教過,請問哪裡黑箱?不是貼一個黑箱的標籤就可以達到造謠的目的。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點名民進黨與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不要再造謠,特別是花東的3個案子,上周五沒有要審,今天也沒有要審,更沒有2兆的問題,花東交通建設3案除了花東快提到2500億特別預算外,根本沒有提到錢的問題,且民眾黨非常重視財政紀律,因此花東快預算在民眾黨反對下也沒通過。 張啓楷強調,協商時也清楚說,上周五不會討論花東3案,今天也不會,會等新交通部長上台協商後才會進行討論,今天的意識重點在國會改革法案。上週通過有關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也是採取折衷依序的即時答詢。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個月前
  • 進 進 步 #?&%@ DEM VE PARTY EMOCRATIC PROGRESSIVE F 破解國會改革謠言! 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破解謠言! 中國國民黨KMT ◎ @kmt_tw @kmtonline
    1 人回報2 則回應1 個月前
  • 進 破解國會改革謠言! 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DEMOCR 進 PROGRE #?&%@ VE PARTY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破解謠言! 破天荒可要求軍隊交出藍白想要知道的資訊,相信到時候習近平 桌上也會有一份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59條之5: 「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機密得拒絕證言」, 且過程依據成立調查專案小組,是要有相關議案及立法委員職權 相關之事項,不可能隨意調查軍隊,且調查小組的成員必須是有 各政黨的比例代表,故調閱何種資料都一目了然。 該條文設計者,為林佳龍擔任立委時提出。 中國國民黨KMT ◎ @kmt_tw @kmt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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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進 破解國會改革謠言! 民進黨不要再造謠 主 DEMOCR 進 #?&%@ C PROGRE VE PARTY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破解謠言! X 要求企業交出商業機密,要求人民交出隱私,而且不用搜索票。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45條, 要得經委員會之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成員均由立法院各黨團 依其在院會之席次比例推派之,並得視實際情況予以改派。 相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4: 「明定關係人員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在場協助!」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第59條之5: 「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機密事項得拒絕證言或 表達意見」 任何政黨不可能隨意調取商業機密及要人民交出隱私! 中國國民黨KMT ◎ @kmt_tw @kmt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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