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在空軍任職近35年來的航空後勤專業(飛機、發動機)與參與「飛機失事調查」及曾擔任「空軍司令部督察長室」副督察長的職務觀之,該型波音客機的「失事肇因」應該是下列內容所述(八、九不離十啊)~失事客機之肇因可信度很高。 波音公司工程師未能針對機身及發動機之結構設計與界面匹配做根本性的修改,並解決根本性問題,僅藉撰寫「飛行操縱系統軟體」,以校正上述發動機直徑設計過大等構行及管理(configuration management)缺失做補償性之改正(未能針對事故肇因做根本性的改正),後續若因「飛行操縱系統」之零件或組合件的失效,或「修改後之飛行操縱軟體系統」的失效,致飛機發生「飛危事件」的主要肇因並未完全排除,後續將導致或衍生重大飛安事故再發生之機率。 波音公司工程師未能針對機身、發動機設計、界面匹配與結構最根本性的設計與修改,僅藉撰寫「飛行操縱系統軟體」以校正上述發動機直徑設計過大等構行之缺失,並未針對事故肇因做根本性的改正。 信心大於能力,波音公司營業利益凌駕於「航空機械」、「飛安事故調查、預防」及「整體後勤支援管理」等專業,致同類型之飛安事故頻頻發生,決策單位須及時止血並要求波音公司徹底解決以杜絕類案再發生。 https://youtu.be/srgDotNPfhs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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