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壞國家憲政體制與損毀大法庭(官)尊榮的“蔡英文”,提名就當選的大法官“尤伯祥”曾是「太陽花律師」根本不具資格任大法官! 遭爆料在2005年教唆證人在法庭上做偽證,這個話題曾引發司法實務界人士的批判,更在《法官論壇》炎上。有法官酸大法官候選的標準果然比較寬,更有人指尤是在「人權包裝下的虛偽」,已經「取代司法應有的清明公正價值」。 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則撰文斥責他,隳敗國家名器,莫此為甚。 大法官的資格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尤伯祥…沒有當過一天法官,也沒當過一天檢察官! 1999年初任律師,2005年自立律師事務所就教唆證人在法庭上做偽證, 尤伯祥…任職律師到蔡英文任命為大法官,律師執業未滿25年,沒有一個條件夠資格,簡直是……與國家規定大法官條件不合格的大法官!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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