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將於9月21日(國家防災日演習)10時至10時10分 辦 間,執行海嘯警報試放,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撤難,請民眾不必驚慌」。 2. 「海嘯警報音符」如下: 1) 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器之警報臺:(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改以語音廣播內容2次;解除事 警報:(一長聲90秒)。 (2) 不具備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器之警報臺:(鳴5秒,停5秒,反覆9遍,共85秒);解除警報:(一長聲90秒)。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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