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朋友傳的訊息~ 遇到不要開窗直接報警(保護好自己為優先,千萬不要開窗) 我認識的律師回覆訊息:車子側邊就撞去, 法律稱為“緊急避難” 無罪喔~~ 超可惡! 以前還用暗暗的做,現在用明搶的,可惡至極~~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Order By:

9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