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健保規定白內障手術的給付標準為「最佳矯正視力下降至 0.5 以下」時,這通常包含 0.5 在內。 在醫療術語中,「以下」通常是指小於或等於。所以,當最佳矯正視力是 0.5、0.4、0.3 等更低的視力時,都符合這個條件。 簡單來說,如果你的最佳矯正視力經眼科醫師診斷為 0.5,並且確實是由白內障引起的視力模糊,那麼你是符合健保給付人工水晶體的視力門檻的。 不過,最終是否給付仍需由醫師評估您的整體狀況,並考量其他健保規定(例如55歲以下需事前審核)。 建議您還是直接諮詢您的眼科醫師,由他們為您做最準確的判斷和說明。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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