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14 | 3.3KB/s ↑ Vo LTE 63% (1)張貼或寫上「車庫前請勿停車」 若建築物的使用執照不是供作停車場使用,若 屋主尚未變更使用執照,卻擅自作為車庫使 用,將違反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 將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當然,若已變更 使用執照,就沒問題了。 (2)張貼或寫上「此處停車後果自負/一律 上鎖」 若是加上「後果自負」或「一律上鎖」的字 眼,則就算已變更建物的使用執照,可以合法 把自家1樓當車庫,仍然可能會觸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 事恐嚇公眾,致 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多 了4個字,就可能會面臨刑事追訴,車主們千萬 要三思。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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