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星達電廠被檢驗出來有放流水的膨超標 為了要處理火力發電廠所排放出來廢水 在2020年的時候 他曾經招標了一個案子 從那個廠商得標了以後 接下來廢水驗收的紀錄全部都不合格 我先給大家看比較近的 這是2023年8月25號不合格 10月13號不合格 2024年1月30號不合格 這個是台電的星達電廠 他既有的FD級廢水處理操作 最終會議的會議資料 清楚的呈現出來 到現在從來沒有合格過 我們目前放流水膨的濃度必須要小於5ppm 但是在2022年4月13號 他的放流水膨的ppm高達了101 因此台電公司請這家得標廠商 叫做宏超 盡快的修復 到目前為止屢屢驗收不合格 結果台電不是一約解約 而是在星達電廠內 還透過不應該排放廢水的地方 來偷偷的排放廢水 更離譜的事情 由於他沒有辦法履行契約上面的要求 他本來所應該要給付高達4000多萬的違約金 竟然跑到工程會裡面去喬違約金減為700多萬 不要誤以為這個違約的廠商就付了700多萬 一加一減到目前為止 台電半毛錢的違約金都沒有拿到 台電不斷的在虧水 結果依法應該要主張的權利卻不主張 台電說是用他們既有的廢水處理系統處理 如果台電既有的廢水處理系統可以處理 那當初花7億搞這個標案是把納稅人當盤子嗎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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