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 檔 保存年限: 號: 衛生福利部函 地址: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807017 聯絡人:林素敏 聯絡電話:(02)8590-7254 傳真:(02)8590-707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高雄市三民區建中路27號3樓 受文者:中華民國經絡調理業職業工會全 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衛部中字第115186094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本部114年7月31日衛部中字第1140019393號函,釋示民 俗調理業者施行艾草溫罐按摩行為之適法性,請查照。 說明: 邇來接獲地方衛生局反映,對於艾草溫罐、溫灸等操作樣 態,其是否屬醫療行為之認定有所疑義;檢送旨揭函釋, 俾供各機關單位辦理業者輔導及行政管理之參考依循;惟個 案判定仍須視具體事實,依相關法令綜合判斷。 二、副本抄送全國性民俗調理業職業工會聯合組織,請加強宣 導,並轉知會員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範。 正本: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衛生局等22家 副本:台灣傳統整復推拿員職業工會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傳統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全國 聯合總會、中華民國按摩業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台灣按摩業職業工會聯合會、 中華民國經絡調理業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均含附件) 部長 石崇良 第1頁 共1頁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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