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訴願、復審、訴訟、釋憲程序 公教法案7月1日開始實施,這幾天許多公教警朋友,陸續接到個人「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赫然發現被民進黨騙了,政府所謊稱的刪減金額、18%歸零期程與實際刪減額度,落差很大。退休公教警人人驚慌失措,悲憤莫名,四處尋求協助。 軍公教警朋友大多不瞭解相關法律程序,訴願、復審、訴訟,到最後聲請釋憲,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慌亂與抱怨不能解決問題。 特針對年改惡法,訴願、復審、訴訟、釋憲程序,簡要說明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一、 個人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才能提出訴願或復審。依法,收到通知書次日起算三十天內未提起訴願或復審,就代表接受;一旦接受新法,未來釋憲成功也無法獲得保障。 二、 訴願、復審被駁回,才能提出訴訟。 三、 訴訟至高等行政法院敗訴確定,才能提出釋憲。 四、 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五、上述「大審法」得聲請解釋憲法的一、二、三款情況,都已開始啟動法定程序。 一、監察院(中央機關)、縣市政府已陸續提出釋憲案。 二、公教警退休人員開始提出訴願、復審,未來再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敗訴確定才能提出釋憲。 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釋憲。八百壯士已於6月13日,為公教警完成連署及遞送釋憲聲請書程序;軍版法案通過後,立刻提出軍版釋憲案。 六、退伍軍人提出訴願時機,法案通過後,總統公告確定實施日期,(預判明年1月1日),實施直前,主管機關須寄送個人「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收到通知書後才能提出訴願,再依程序提出訴訟、釋憲。 吳斯懷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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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19:55 宮進發 轉自李D旺6/29黃KL: 嚴德發 恥! 馬英九時代,為求官,求位,天天巴結,纏著江玲君委員(馬以南乾妹),請吃飯,要求傳話,表達忠誠效忠! 記得嗎?我在場! 江委員辦公室皆知! 換朝後,巴著綠營大腿,不斷示好,表達忠誠,只為一官ㄧ位! 眾人皆知! 你的本職學能連見司令都不敢! 大家給你的評價是無能! 嚴参謀長,我是李國榮,通訊營包賭出事,我從美國回來,参謀長罹患重度憂鬱症,漢光演習時,兵棋室我陪著你走著,若有虛言,可以告我! 說你是救災英雄,真是荒謬,八八水災,我與南下269旅連夜奔赴新發村,山路全毀,沒有指導,毫無支援,自謀生活,手上只有一張六龜觀光圖,還是鄉公所提供!慈濟都比你強! 你的指示是第二天記者要見到部隊,但你想過沒有,我們也是有家室的! 見到你時,完全狀況外,手足無措,真是德不配位! 你的官位是下屬用命換得的!如今你卻出賣了犧牲的袍澤!把兄弟遺留在戰場,犯下軍人大忌! 歷史會給你定位的,你家人會引以為恥!秦檜不如! 猶記聯合國派員來指導時,ㄧ句英文都不懂的你,跟傻瓜ㄧ般,丟臉丟到國外去,這是台灣的救災英雄? 嚴德發,44期的嗎?44期承認嗎? 面對黃埔先烈,你知恥嗎?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 恥4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下面係陳水扁執政時期當時的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民國94年所發佈的一篇文告,題目:新政府執政以來(89年迄今)對公務人員權益福利維護之重要措施說帖。內文之“貳.重要措施/六.維護退休與保險權益”項內清楚昭示:『維持退休金優惠存款18%之制度』並明確說明:『基於以下原因仍予維持: ※為維持政府誠信及信賴保護原則。 ※符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80號解釋,政府應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生活之意旨。 ※保障早期擇領一次退休金而金額有限人員之生活。 ※………』 既然當時扁政府都已承認『為維持政府誠信及信賴保護原則』,對相對影響較小之退休金優惠存款18%制度猶認應予維持,則舉輕明重,對公教人員權益影響更為重大之整體月退俸制度,更不應輕率改變。但對照今日蔡政府所做的年金改革,卻全然變了調。同一的執政黨,前一刻還信誓旦旦誇言維護公務人員權益福利,下一刻卻枉法背信,恣意斲損公教人員權益,出爾反爾,完全棄誠信於不顧。現任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先生,即是當年的人事行政局局長,這份說帖便是由他署名發佈的,則李氏前後二次主司同一件事,為何昨是今非?有必要出來向大家說明清楚。 這份說帖正好打臉當前蔡英文政府的年改說辭,可作為聲請釋憲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有力證據。冀望關心年改的朋友及團體能重視之,並廣為傳布,好讓社會各界瞭解真相,揭穿民進黨虛假的面目。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看到嚴兄的"國家災害防就科技中心",不得不再提醒-- (J4-倪T.U 6/24所傳):朋友:若有人傳給你《國家災害中心》的賴,別加入喔。 國家的這些表面是賴,其實要小心唐鳳利用當餌為大數據,做為網軍監控人民的言論箝制。 別人若傳給你,把它封鎖刪了。 最好別相信這個政府,災害新聞看氣象中心或者新聞就有了。 7月起,唐鳳要掃蕩假新聞,也許就是用國家災害中心這個賴當餌說不定喔! 別相信大野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眼。1 人回報・3 則回應・6 年前
- 4/13 天啊! 原來上自歷朝歷代總統副總統,立委,名嘴,這一向以來都 不知道18%及年終慰問金是內含在退休金裡面,而不是外加外掛的...! 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啊! 今天新聞面對面經過來賓吳萬固代表拿出來的銓敘部退休函示的退休金組合內容的三大部分就是包含: 新舊制度之退休金+年終慰問金+18%=應有之替代率算出來的金額 原來真理就是要越辯才會越明白! 向來我就一直說各位理事長前輩...等等學有專長的人,在電視上都把制度說的太複雜了,莫說一般百姓聽不懂,就算當事人的我們也不見得了解! 其實吳前輩已經上該節目及其他政論節目多次,每次都拿出該函解釋,他應該得到6萬餘元,希望政府就直接付我們全額,不要有18%及年終慰問金...這些誣衊的名義。講的真好!也說出所有退休軍公教的心聲。 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重複的解釋,今天我看到他們包括謝震武,立委及名嘴終於聽懂了! 名嘴陳敏鳳說~她今天才知道原來退休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的年終慰問金,及18%是內含在應該有的退休金裡面,而不是外掛的... 從主持人到在座各位竟然說,如果真的是內含,應該從長計議... 大家聽了會不會昏倒啊! 天啊!吵了11個月,架在脖子上的刀子即將落下時,他們才聽到我們呼喊的~ "大人冤枉啊" ! 在在顯示一切都是蔡政府假改革,真鬥爭的陰謀詭計! 想來不由得令人背脊發涼! Re: 18趴是第一條高速公路興建,向沙烏地阿拉伯貸款,因無錢償還利息,由當時主計處提議,按月由每位公務人員薪水扣款墊繳,並決定於領退休金時做補償,當時有人提25趴及10趴,最後折衷為18趴,並以民國84年為終止年,之前年資有扣到薪資的才有算,這是非常清楚明確的。 至於年終慰問金則是畫蛇添足,本來就是退休金,而政府為膨脹自己,硬拆開這部分於每年年終來發,讓有心人誤以為那是多領的,甚至質疑無法源依據,而遭到刪除,現在既然弄清楚,就應當要求政府重新編列預算補發才合理。實施假民主簽賭只會詐騙,政黨輪替一點治國能力都沒有,個個血口大開,只想坑老百姓的錢,這個國家遲早會完蛋,應該立即揚棄。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訴願、復審、訴訟、釋憲程序 公教法案7月1日開始實施,這幾天許多公教警朋友,陸續接到個人「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赫然發現被民進黨騙了,政府所謊稱的刪減金額、18%歸零期程與實際刪減額度,落差很大。退休公教警人人驚慌失措,悲憤莫名,四處尋求協助。 軍公教警朋友大多不瞭解相關法律程序,訴願、復審、訴訟,到最後聲請釋憲,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慌亂與抱怨不能解決問題。 特針對年改惡法,訴願、復審、訴訟、釋憲程序,簡要說明如下:(僅供大家參考) 一、 個人收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才能提出訴願或復審。依法,收到通知書次日起算三十天內未提起訴願或復審,就代表接受;一旦接受新法,未來釋憲成功也無法獲得保障。 二、 訴願、復審被駁回,才能提出訴訟。 三、 訴訟至高等行政法院敗訴確定,才能提出釋憲。 四、 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五、上述「大審法」得聲請解釋憲法的一、二、三款情況,都已開始啟動法定程序。 一、監察院(中央機關)、縣市政府已陸續提出釋憲案。 二、公教警退休人員開始提出訴願、復審,未來再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敗訴確定才能提出釋憲。 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釋憲。八百壯士已於6月13日,為公教警完成連署及遞送釋憲聲請書程序;軍版法案通過後,立刻提出軍版釋憲案。 六、退伍軍人提出訴願時機,法案通過後,總統公告確定實施日期,(預判明年1月1日),實施直前,主管機關須寄送個人「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收到通知書後才能提出訴願,再依程序提出訴訟、釋憲。 吳斯懷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慶富少東棄保潛逃】 陳慶男今晚交不出1億將被收押! 關鍵人陳偉志早於5月6日即未依規定到派出所簽到,竟到了今天《獵雷艦詐貸案》首度開庭,才使得陳偉志潛逃消息曝光 http://www.storm.mg/article/445133 看來是有人刻意在隱匿、掩護陳志偉,以便有充裕的時間好去串供、滅證,順便處理贓款… 雄檢就那麼有把握拘提到陳偉志? 一天拖過一天,結果還是掌握不到行蹤。 為何5月7日不公開宣布,讓全台民眾來協助緝捕? 這人都跑了,還有什麼 “偵查不公開” 的疑慮嗎?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