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2 人回報6 年前
另第9條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
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
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
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
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
未更正者,依新法第64-1條規定
可處 10-100 萬罰鍰(行政罰)
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
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已公布施行
一定要注意
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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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訊息] 轉刑大通報 本案於昨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晚上總統立即公布施行,明天凌晨就發生效力。 因此,明天起在家隔離或在家檢疫者,任意外出時,將從行政不法轉為刑事不法之行為,並且符合現行犯之要件。 只要有傳染他人之虞,就構成第13條之要件。 既然主管機關令其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而仍違反規定離家外出,在人群中活動,應即為傳染他人之虞。 本條例為傳染病防治法的特别法,其第12條、第13條及第14條就是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第62條及第63條的特別規定。 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為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並必須達到「致傳染於人」之結果才有刑事責任,而本條例第13條規定只要有「致傳染於人之虞」,即該當構成要件。亦即原普通法係採結果犯,而本次特別法則採危險犯之立法例。 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明定,違反第58條第3項之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而第58條第3項係規定「入、出國(境)之人員,對主管機關施行第1項檢疫或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其第1項第4款則為「主管機關得對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得徵收費用。」 因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行政罰處分,係屬衛生福利部的權責。但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對於上述行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成為刑事不法之犯罪行為,則相關業務職掌將轉由犯罪偵查機關負責,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 綜上,明天起,檢警偵查機關就要接手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藥事法》雖然對疫苗購買者之身分沒有限制,但對於疫苗之製造、輸入與販賣有資格限制(只限藥商),故一般人或機構購買疫苗後並不得轉賣(除非具有藥商身分),但贈與則不在此限。 ……所以,重點是,只要是以合法方式進口疫苗,無論是什麼人申請採購,都是要透過食藥署審核通過後,才能在台灣使用,所以在審查階段政府有獨占的審查權力;但查驗登記申請與疫苗製造、輸入、販售卻是民間業者商業行為,並沒有規定僅限政府始得為之。 進口疫苗是商業自由,但專業審核權和把關責任則在政府。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或取得藥證的疫苗,不管是由什麼單位買進來的,如果疫苗有引發不良反應或副作用問題,都同樣在國家預防接種救濟系統的保障範圍內。 ……一般常規的疫苗輸入,需取得原廠實驗的相關資料,證明這個疫苗有一定安全性、品質好、藥效達規定,原廠或代理商把這些資料交給食藥署專家委員「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即俗稱的藥證)後,疫苗才能輸入台灣。 ……不過常規的審查程序,遇到重大的緊急疫情時會緩不濟急,因此《藥事法》第48-2條特別載明,「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可以不受《藥事法》第39條限制──亦即不用按照常規流程完成查驗登記、取得藥證,主管機關可以另訂審查流程,類似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單位的「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EUA)制度,目前台灣進輸入英國牛津疫苗(AstraZeneca,簡稱AZ疫苗)和美國莫德納疫苗都是循這個制度,通過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不需藥證就能進口、使用。 在申請身分上,一般常規的查驗登記需由藥商提出申請,然而在《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中,有某程度地放寬申請資格。 如「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可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申請;「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則由「依本法第48-2條第一項第二款,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特定藥品之專案製造或輸入者」,其實並沒有限制僅能由政府或藥商申請的法律文字。 ……在COVID-19疫苗上政府堅持由「中央統籌分配」,在現行的《藥事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相關法規下都沒有這個法源,指揮中心的依據應來自台灣在2020年2月25日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該特別條例第7條寫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為了在緊急狀況、疫苗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更好地分配疫苗和提升施打效率,指揮中心因而希望由中央政府統一採購、分配。 但此法是非常時期下的特別條例(目前特別條例實行至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若政府要依此法設定特別規範,如限制僅能由政府採購疫苗,這項由政府統一採購疫苗的例外措施也應設下落日期限,待疫情緩和時該例外措施就要取消,否則未來恐讓藥商或其他人都無法從國外採購COVID-19疫苗。……”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對於近期一些網路上關於法律的討論,本來期望真理越辯越明,結果沒想到反而各種討論落入了圈套,更似是而非了。 因為很煩人,所以挑出幾個不應該再討論的東西,讓大家在看其他文章的時候,直接把這幾個部分刪除不看,其他部分,就是看你自己的信仰了。 Q1: 藥廠要跟政府談,是因為政府可以給訴訟豁免? A1: 別鬧了,台灣藥證核發根本沒有這個訴訟豁免的制度,所以不管藥廠跟別的國家的政府談了什麼條件,至少在這個所謂「訴訟豁免」制度上,不能放在台灣的情況去討論。 要豁免一個國家的司法管轄,是很嚴重的事情,必需要有法律授權才行。如果用「豁免」這個關鍵字去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只有「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這個法律層級的規定,可以讓部分外交人員可以享有豁免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的特權。關於藥證核發,並沒有任何法律授權政府可以豁免藥廠的民刑事或行政責任,更不可能也沒有授權由政府替藥廠來承擔一切賠償責任,所以,別在台灣討論藥廠可以得到政府訴訟豁免這種事。 Q2: 疫苗要投保產品責任險,可是EUA無法投保產品責任險? A2: 查詢金管會核准多家保險公司產品責任險的保單,頂多只有將感冒疫苗(Swine flu vaccine)列為除外不保,也就是說,其他所有疫苗都可保,但據了解目前國內並無保險公司提供疫苗產品責任險。也就是說,不論你是照正常程序取得藥證,或是取得EUA,都沒有不能投保,只是在台灣人家保險公司沒有東西賣你。 而目前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的保險,目前只有從今年三月開始,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疫苗接種不良反應費用保險(疫苗個人險),保障個人施打疫苗以後發生之不良反應,理賠給受施打者。 Q3: 那如果都不能投保產品責任險,那到底是廠商不用負法律責任,還是廠商要負很大的賠償責任?是不是疫苗不願進台灣的原因? A2: 多數發文一直都沒有提到台灣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VICP)」,這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所設置的基金。WHO會員國中,2010年時共有19個國家有這個制度,到2018年時有25個。主要就是為了讓廠商願意製造研發販買疫苗,由廠商繳納一些徵收金作為基金,如果受接種者遇到不良反應,經由專家審議判斷跟疫苗可能有相關性,就由基金給予救濟,不去追究藥廠是否有過失的責任,如同由藥廠投保一樣,這對受接種者和藥廠都有保障。依目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每一人劑疫苗徵收新臺幣1.5元。 Q4: 法律規定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拿不出來就不要講話,大家還吵什麼? A4: 沒錯,申請藥證就是要原廠授權書,依據「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5條規定的名稱叫原廠的「委託書」,沒有取得委託書以前,政府無法只靠比大聲來確認誰可以買到疫苗。但是,如果真的有人可以大聲到讓人無法相信他買不到疫苗的話,政府到底可不可以讓他不用提出原廠授權書嗎? 有人說可以,可是沒有說法律依據是什麼。其實,現在非常時期,有一個帝王條款,可以讓政府作所有想做的事情,叫做特別條例第7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不管你是否喜歡這條可以讓政府隨心所欲的條文,依照去年的經驗,政府想限制大家、想開大門,想做任何跟現有法令不一樣的事情,全部都用這一條。 所以一切討論,就不再會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問題需要TeamWork #博安生醫法律團隊 #不開地球是不想在這兒打仗但歡迎複製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3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昨天,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美國三大社交媒體平臺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油管(YouTube)聯手與線民展開了一場空前激烈的發帖-封貼大戰,帖子的內容不是兇殺,不是暴力,不是色情,不是謠言,而是一群來自全美各地有良心的臨床第一線醫生,站立在首都最高法院大門前,憑著自己親身的臨床實踐, 向美國人民來證明:一個已經被使用了60年的老藥,可以用來有效地醫治去年12月以來令人聞風喪膽、幾乎摧毀了全球經濟的新冠病毒。 這個藥品就是川普總統親自服用並曾經大力推薦的Hydroxychloroquine --- 羥氯喹。 來自南卡羅萊納州的共和黨籍眾議員拉爾夫·諾爾曼(Ralph Norman)參加了醫生的發佈會。 川普總統昨晚與他的8400萬推特關注者分享了該視頻的多個版本。 該視頻被刪除之前,在臉書上的觀看次數超過了1400萬,被分享了60萬次;在油管上的觀看次數也超過了4萬次。 川普總統發的推特同樣遭到刪除。 根據各地疫情統計,新冠病毒已經造成近15萬美國人死亡。 然而這批醫生卻斬釘截鐵地告訴大家:這款廉價的老藥羥氯喹可以有效地使幾乎所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完全恢復健康。 來自加州Santa Monica的兒科醫生羅伯特·漢密爾頓(Bob Hamilton)說:"總體而言,兒童能夠比較好地應對這個病毒。 很少有兒童被感染,那些被感染而需要住院治療的是極低的數位,而且幸運的是病亡率大約在0.2%。 " 他還指出:「兒童不會傳染給父母,也不會傳染給老師。 " 他援引蘇格蘭的一位兒童傳染病專家馬克·伍爾豪斯(Mark Woolhouse)醫生的話說:"全世界還沒有發現到任何一個由學生把新冠病毒傳給老師的病例。 " 氯喹和羥氯喹均已獲得美國食物藥品管理局(FDA)批准用於治療或預防瘧疾。 羥氯喹還被批准用於治療自身免疫疾病,例如慢性盤狀紅斑狼瘡,成人系統性紅斑狼瘡和類風濕關節炎。 兩種藥物都已開處方多年。 2020年3月28日FDA曾經頒發了硫酸羥氯喹HCQ和磷酸氯喹CQ的緊急使用授權書(EUA)。 但是6月15日,FDA撤銷了EUA。 FDA表示:根據對EUA的持續分析和新興的科學數據,FDA確定氯喹和羥基氯喹不太可能有效治療EUA中授權用途的COVID-19。 另外,鑒於持續的嚴重心臟不良事件和其他潛在的嚴重副作用,氯喹和羥氯喹的已知和潛在益處不再超過授權使用的已知和潛在風險。 臉書發言人向CNN表示:「我們已刪除了該視頻,因為它們分享有關COVID-19的治療方法的虛假資訊,"他補充說,該平臺正在"在新聞摘要中向那些對有害,已發表評論或分享有害資訊的人顯示消息 我們已刪除了與COVID-19相關的錯誤資訊,將其與WHO揭穿的神話聯繫起來。 " 醫生們無非是在證明:第一,少年兒童幾乎不會感染新冠病毒,更不會傳染給成人。 第二,羥氯喹可以有效治療新冠病毒感人者。 如果這些醫生說得不對,你們可以用相反的證據來駁斥。 作為媒體平台,你們既沒有一線臨床經驗,又沒有第一手科研數據和疾病統計數據,憑什麼刪掉一線醫生敘述親身經驗的視頻? 你們到底是FDA或WHO的官媒,還是某些利益集團的代言人? 這三大媒體平臺都自稱是"公眾平臺",人們可以在這些平臺上自由發表意見和觀點,只要這些意見和觀點不是鼓勵暴力兇殺、宣揚色情、傳播謠言。 然而現在,他們居然向專制國家看齊,聯起手來封殺與他們不同的觀點。 這是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原則的公然踐踏! 是任何一個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所不能接受的! 下面是記者會醫生講話和與聽眾問答的全部內容: 漢密爾頓醫生:新冠對兒童的致死率是0.2%,而且通常無癥狀。 孩子不是這個病毒的傳輸者。 蘇格蘭兒科傳染病專家和流行病學家伍爾豪斯(Mark Woolhouse)醫生指出全世界目前沒有一例學生把新冠傳給教師的記錄,全世界! ... 阻礙孩子們去學校的不是科學,是教師工會和美國教育協會,他們就是想要錢。 要些錢添加個人防護用品和設施是可以的,但有些要求太荒唐。 我從加州來,洛杉磯教師工會(UTLA -United Teachers Los Angeles)要求解散員警! 這和教育有什麼關係?! 他們還要關閉所有的私立學校,而這些學校才是真的在教育孩子。 所以,阻止開學的不是科學,也不是為了孩子,而是為了某些成人,教師,和工會。 伊曼紐爾醫生(Stella Emanuel):我在德州休斯頓做內科醫生。 我在奈及利亞讀的醫學院,在那裡我用羥氯喹治療過瘧疾病人,所以很了解這個葯。 我來這裡是因為過去幾個月我自己治療了350多位新冠病人。 他們當中有的有糖尿病,有的有高血壓,有的有哮喘。 年紀最大的是92歲,還有87歲,但結果是一樣的。 我給他們用羥氯喹,用鋅,用阿奇黴素,現在他們都很好,沒有一個去世。 而且,我給自己和我的職工,以及很多我認識的醫生用羥氯喹作為預防,因為早期效果最好。 我們每天要看10-15個新冠病人,要給他們輸氧,我們只戴著外科口罩,卻沒有一個染病的。 羥氯喹是有效的! 我在治療一個不停呃逆的病人時,查了些資料。 我發現國家衛生院(NIH -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最近就有研究。 他們不僅在2005年研究了氯喹的有效性,最近還研究了打嗝和新冠的關係。 你可以自己去看,搜索'打嗝和新冠(hiccups and COVID)'你就看到了。 他們用羥氯喹治療了打嗝的病人,還證明瞭不停打嗝是新冠的癥狀之一。 所以國家衛生院知道羥氯喹對新冠是有效的。 我很生氣,因為看到病人痛苦地不能呼吸,認為自己快死了。 我擁抱他們,告訴他們一切都會好起來。 他們一個都沒死去。 所以如果一些偽科學,一些藥物公司資助的人跑出來說,我們做了研究,羥氯喹無效,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那是偽科學。 我想知道是誰資助的研究,誰是後台。 如果無效我治療的350多位不可能一個都沒死,而他們都好轉了。 我跑到華盛頓DC這裡來,就是要告訴美國人民,這個病毒可以治好,用羥氯喹+鋅+阿奇黴素。 可以預防,可以治癒! 那些偽醫生們,別跟我說什麼雙盲試驗,雙盲雙盲,你們聽起來像個機械出了故障。 但我是真正的醫生。 你們這些放射科醫師,外科整形醫師,還有CNN的神經外科醫師古普塔(Sanjay Gupta),說什麼羥氯喹無效,會導致心臟病。 我問你古普塔醫生,你聽著,你治療過一個新冠病人嗎? 你給誰用了羥氯喹導致了他死於心臟病嗎? 當你有了再來跟我說。 每天我在診所里,看到驚恐萬分的病人,有的開車兩三個小時來找我,因為他們那裡的急診醫生很懼怕或不給他們開藥。 我告訴你們這些醫生,你們就坐在那裡看著美國人死去,你們就像是那些'好'納粹,所謂的'好'是指那些'好'德國人看著猶太人被殺而不發一聲。 我收到了各種威脅。 他們威脅我,還說要向醫學委員會舉報我(以取消其行醫資格),我說我不怕! 我不會讓美國人死去。 如果我要被釘在這座山上那就釘吧,我不在乎,你可以舉報我,你可以殺了我,但我不會讓美國人死去。 我要告訴美國人民,可以治癒,可以治癒! 所有這些愚蠢的決定和事,都不應該發生。 人一旦死去就回不來了。 等著數據的醫生們,如果6個月後數據證明這些藥物是有效的,那死去的人們呢? 該怎麼說? 當人們馬上要死去時,你還在要雙盲試驗? 這是不道德的! 主持醫生:我希望所有在聽的醫生都對自己的病人像伊曼紐爾醫生那麼熱情。 另外她談到的國家衛生院的研究,是在病毒學上對當年中國SARS的研究。 研究顯示了氯喹的有效性。 15年前當福奇(Anthony Fauci)是國家衛生院院長時發表的。 我們現在用的羥氯喹有同樣效果但更安全。 新冠與SARS有78%的相似度。 艾瑞克森醫生(Dr. Dan Erickson):我來講講關閉隔離,除了對經濟的影響之外其它方面的影響。 它導致一些公共健康問題,有關自殺的熱線電話增加了600%,家暴,酗酒都在上升,不止是人們失去工作。 我們應該有一個能長期持續下去的辦法,比如社交距離,口罩等,同時也要開學,要經營業務。 我這兒不是沒根據的瞎說,瑞典的死亡率是每一百萬有564人,英國完全關閉隔離,死亡率是每一百萬有600人,說明關閉隔離並沒有大量減低死亡。 " 主持醫生:大家有問題嗎? 聽眾中有人提到南達科他州。 主持醫生:是的,南達科他州長沒有限制人們獲取羥氯喹,應該是美國唯一的一個州。 有些研究說羥氯喹無效,那是不準確的,因為羥氯喹被他們用在了錯誤的時間,以錯誤的劑量給了錯誤的病人。 南達科他州疫情很輕,因為人們可以很容易買到羥氯喹。 聽眾中有人說要找政府。 另一位女主持:對。 你們需要打四個電話:給你們的州長,你們的兩位參議員,和你們的國會議員。 問他們為什麼你們得不到羥氯喹,醫生說這葯可以減低住院率和死亡率,敦促他們讀一讀耶魯大學的傳染病教授瑞實(Harvey Risch)的研究。 聽眾中有人問各種數據到底該信哪個。 主持醫生:新冠病例數幾乎是無關緊要的,因為很多測試並不准確,還有很多是無癥狀或輕微癥狀的。 只有死亡數值得關注。 如果你在60歲以下,沒有其他疾病,這個病的致死率低於流感。 聽眾:如果你們有資訊給福奇醫生,你們要說什麼? 另一位女主持:聽取前線醫生的意見,和他們見面開會。 還有很多醫生不是急診科的,他們在做預防,預防病人進急診。 如果你只聽急診和ICU的醫生,而那都是不幸發展成了重症的患者,這樣你並沒有得到資訊的全貌。 你應該聽一聽早期的部分。 你還應該明白,關閉隔離和恐懼對民眾產生了什麼影響。 伊曼紐爾醫生:我要對福奇醫生說的是,上一次你把聽診器放在一個病人身上是什麼時候? 當你像我們一樣每天面對病人時,你就會明白我們的煩惱。 你需要有對美國人民的同情和憐悯之心,就像我們這些前線醫生一樣。 他們聽你的,那你就應該給他們希望,你應該給我你已經知道的資訊,就是羥氯喹是有效的。 聽眾:請問伊曼紐爾醫生,你打算發表你治療新冠的顯著效果嗎? 伊曼紐爾醫生:是的我們在做發表數據的事。 但我要對醫生們說,是數據讓你去看病人的嗎? 現在病人正在死去,有數據當然好,但別整天數據數據數據。 主持醫生:已經有很多數據了,但主流媒體不報。 我們的網站www.americasfrontlinedoctors.com(譯者注:這個網站在我們翻譯時已經和本視頻一起被封殺。 )上有很多數據。 所有羥氯喹的治療結果,死亡率,在7月4日那個星期在底特律發表的。 重症病患死亡率降低一半,早期用了羥氯喹的估計有一半到3/4的病人不會死。 如果都用了這個策略。 可以挽救多少生命! 伊曼紐爾醫生:瑞實教授最近發表了數據。 他們不需要我的數據做決定。 同一聽眾:幾天前有個9歲女孩死於新冠,據說她沒有其他疾病。 你認為這個女孩是死於其他原因嗎? 是不是錯的宣傳? 伊曼紐爾醫生:我無法猜測。 我沒見過她,沒看過她的病歷所以說不好。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同 ... 漢密爾頓醫生:在15歲及15歲以下的年齡段死於covid19的人,他們常常是患有心臟病、哮喘、其他肺部疾病等合併症,所以我不知道,我們不知道這個不幸過世的九歲女孩,她不再和我們在一起,但是可能 ...... 如果你深入研究,背後可能有一個原因。 聽眾 :漢密爾頓醫生,你有見過任何因學校關閉而引發的副作用如抑鬱或自殺的嗎? 漢密爾頓醫生:我的意思是我認為這是常識,當學校不開放時,回憶高中的經歷,你想到聚會,足球賽、社交 ... ... 想想這些,這些都被關閉了。 所有的快樂都不見了, 這至關重要的幾年,無法與其他孩子,其他人一起,因為全部關閉了, 隨之引發很多併發問題,我們在談論焦慮,我們在談論沮喪、孤獨、虐待正在發生,以及有特殊情緒的孩子, 孩子也做得不好, 隔離關閉會引發一長串 的併發症的。 。 聽眾: 你知道我們聽到的所有這些研究 ... 母親也不能回去上班了因為不敢讓孩子上學,孩子本來就不應該留在家裡,但如果母親回去上班,那麼年老的祖父母就要 ... 漢密爾頓醫生: 是的,這是個大問題,因為人們害怕。 並不是說他們的孩子會特別容易染病,因為我認為他們正在瞭解真相。 孩子們對感染的耐受性很好。 但他們肯定也會考慮到他們的環境,他們獨特的家庭,我認為在某些情況下,這是一種正當擔心的理由。 但是作為常規,國家的常規,孩子們應該回到學校。 也許有些孩子由於各自的居住環境可能帶來潛在的問題,但對於年幼的孩子,他們並不是將疾病傳染給成人的根源。 至於羥氯喹,這是可以使用的。 伊曼紐爾醫生: 好吧,我們談論的是我們不能開門經營我們的企業,我們不能去上學,父母害怕接受治療,我個人已經讓一百多人接受羥氯喹預防治療了,醫生、老師、普通人、醫療工作者、我的員工、還有我自己 !  我有時一天接待超過15到20個病人,或一天20、15、10位病人,我戴一個醫療口罩,我周圍沒有一個人被感染。 這個就是答案。 你要重開學校的話,用羥氯喹預防covid-19,每隔一周用一粒葯就足夠了。 這就是我們需要讓美國人民瞭解的。 我們可以預防,也可以治療的。 我們不需要關閉學校,我們不需要關閉我們的生意。 有預防,可治療,與其去談論口罩,與其去談論封閉,與其去談論這些東西,倒不如讓老師用羥氯喹。 讓那些高風險的、願意用羥氯喹的人用吧。 如果你想染上病毒,很酷呀,但是你應該被允許得到這種藥物來預防的權利。 所有我們正在經歷的本都是不必要的,因為羥氯喹有預防作用,它叫做羥氯喹,可以預防covid-19。 聽眾:較早之前,我聽你說藥物是使用過的,但是他們以錯誤的劑量使用了藥物,所以我一直在聽,但是,什麼是正確的劑量? 伊曼紐爾醫生: 是的,您要去問您的醫生,我再請一位醫生也談一下 。 爾佐醫生(Dr Urzo) :這個問題問得好。 因為對這種藥物的恐懼已經影響了整個政治局勢,這種恐懼已經影響到了這種藥物,所以讓我們重申一點,這種藥物是超級安全的。 它比阿司匹林、布洛芬、泰諾更安全。 它是超級安全的! 問題是,在這些研究中,他們在全國範圍內用了非常高的劑量, 用的劑量非常大。 他們做了重新定義式的研究,一致性的試驗,也就是世界衛生組織的試驗。 還有康復試驗,第一天他們就使用2400毫克的劑量,其實預防性你只需要200毫克,每周兩次。 而他們使用了過量的中毒式的劑量,猜猜他們發現了什麼? 當你使用過量的中毒式的劑量,那你必然會得到中毒式的結果,當你使用引發中毒式劑量時,藥物當然不會起作用,好吧! 這是一種非常安全的藥物。 它集中在肺部,在肺部的濃度是其他部位的200到700倍。 它是一種神奇的藥物,在血液中不會去到那個高水準,但肺部會,所以你會發現自己獲得了預防性,一旦病毒到達那裡它將很難通過,因為羥氯喹阻止它了。 一旦病毒進入,它就不會會讓病毒複製。 實際上,當服用鋅時,鋅就會攪亂被稱為RDRP的複印機制所以結合藥物,它本身在早期疾病中非常有效。 它在預防方面非常有效。 所以我希望這回答了你的問題。 戈爾德醫生(Dr Gold):是的,我想強調爾佐醫生所說的,因為我喜歡這個問題。 這是一種非常簡單的治療方案,它應該讓美國人使用。 目前困難的就是因為政治,醫生不能給它開處方,藥劑師也不能釋放它。 他們有權否決醫生的意見,這就是為什麼你在櫃臺上買不到它。 你可以在世界幾乎所有的地方買到,在拉丁美洲、伊朗、印尼、撒哈拉以及南非,你都可以自己去買。 我的朋友,用量是200毫克,一星期兩次,然後每天服用鋅,就是這個劑量! 我贊成在櫃臺上就可以買到(非處方),把它給人民,把它給人民! 聽眾:再問兩個問題,誰可以將訊息準確回答我? 詹姆斯醫生(Dr. James):我是詹姆斯醫生,我想對戈爾德醫生剛才說的做一些補充:似乎有一種針對羥氯喹的精心策劃的攻擊。 你什麼時候聽說過一種藥物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 一種有65年歷史的藥物,多年來一直屬世界衛生組織安全基本藥物的清單,是的,這在許多國家/地區遇到了麻煩,我們看到的是很多錯誤資訊。 所以我與人合作撰寫了第一份關於羥基氯喹作為冠狀動脈潛在療法的檔。 這是在3月份,這在某種程度上引發了一系列的風暴。 從那以後,對像我們這樣的醫生進行了大量的審查。 我說的是,我們中的一些人已經被審查了。 我們共同撰寫的那個google文檔,實際上,是被google刪除的。 現在很多研究已經表明它是有效的,安全的,但你還是看不到那篇文章。 還有一個錯誤的資訊,不幸的是這已經達到了醫學的最高等級。 在五月,有一篇文章發表在《柳葉刀》上,這是世界上最負盛名的醫學雜誌之一。 因為這項研究,世界衛生組織停止了所有羥氯喹的臨床試驗。 只有像我們這樣的獨立研究人員才會關心病人,關心真相,深入研究並確定,實際上那些數據是偽造的,不真實的。 所以我們做得非常有說服力,以至於這項研究在發表后不到兩周就被《柳葉刀》撤銷了。 這幾乎是聞所未聞的! 尤其是對於這麼大規模的研究,所以我向所有人道歉,因為那裡存在著太多的錯誤資訊, 不幸的是,尋找真相困難重重,我們需要在其他地方尋找真相。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這裡組建一線醫生組織,以設法幫助獲得真實資訊的原因。 我是詹姆斯·塔塔羅博士。 是的,我大部分的想法都是在推特上發表的,這個推特最近很不錯,但我也有一個網站。 medicineuncensored.com 它包含了很多關於羥氯喹的資訊,我認為比其他媒體管道的報導更加客觀。 聽眾:這很重要,因為我不僅從醫生那裡瞭解到,而且從其他媒體人士那裡得知,YouTube實際上是遮罩了許多特別是關於羥氯喹的資訊的。 詹姆士醫生:讓我簡明地重申這個問題,我要說的是Facebook和YouTube採取了最嚴厲的措施來壓制和審查人們。 這是來自YouTube的首席執行官和馬克·紮克伯格,發表任何與世界衛生組織言論相悖的言論都會受到審查,我們都知道世界衛生組織在這次大流行中犯了很多錯誤。 無論如何,他們都不是完美的。 Twitter雖然有一些缺陷和缺陷,並也標記某些內容,但仍是最自由的對話平臺之一,我們對這些資訊進行了明智的討論,今天在座的許多人實際上通過這樣的社交平台媒體聯繫在一起的。 聽眾:您能談談您之前提到的藥物治療嗎? 它已經存在有多久了? 喬-拉塔坡醫生(Dr. Joe Latapo):當然,我是喬-拉塔坡醫生。 我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一名內科醫生,同時也是一名臨床研究人員。 我只是代表我自己,而不是代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所以我想說的是,我想到的是那些正在幕後看此廣播的人們,我想與大家分享。 因為存在著太多爭議,氣氛充滿了衝突 。 現在,這群醫生正在嘗試做的事情, 從根本上講,是為了讓大家更清楚地了解我們是如何應對covid19這個巨大的挑戰,這就是我們的最終目標,併為事物帶來亮光,意味著更多地考慮取捨。  我的一個同事說意外後果,實際上我認為那甚至不是正確的詞,正確的詞是"未預料的後果"。 真的,想想我們在這個特殊的時代所做的決定的影響,我相信人們聽到了一些關於羥氯喹的討論並好奇這些醫生在說些什麼? 他們是照顧病人的醫生,有醫學認證,醫學院,很棒的醫學院。 所有這些,他們怎麼可能這麼說? 我可是收看CNN和NBC的,這些媒體對此隻字未提啊。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有些問題是道德問題,那真的應該有一個單一的聲音,你知道! 所以對我來說,關於人們是否因性別、種族或性取向而受到不同對待的問題,我認為這些都是道德問題,在這些問題上只有一種立場。但Covid-19不是一個道德問題,Covid 19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複雜問題,我們可以從多角度來看待它。 所以,當每個人都只能從一個渠道聽到一種觀點時,這對美國人民是不好的。 這樣做毫無預警,大多數人聽到的觀點是羥基氯喹不起作用。 是的,這是大多數人在主流電視上聽到的觀點。 聽眾:所以我的問題 ... 我仍然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我想知道關於您的同事所說的,由於學校關閉和政府關閉而導致自殺性上升、焦慮、濫用和其他各種問題的增加。 我想知道是否應該將聯邦資金分配給一線工人、社會工作者、心理健康治療師。 醫生:問題的答案是:傷害已經來臨,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這種傷害,我不知道政府的內部運作方式,但實際上傷害已經來臨了,我們必須要做些有意義的事,所以對我來說,作為一名醫生,如果你和我都知道我們已經被車碾過了,當然是要先去醫院,所以以我的職業來說 ... 聽眾:是的,能夠幫助這些孩子,我認為這很有意義。 記者:大家好,這裡是《布萊特巴特新聞(Breitbart News)》,我們將繼續為您帶來"醫生小組"的發言。 感謝你收看。 請繼續關注,我們遲點回來。 抱歉有點過度曝光,扯掉我的麥克風了。 但是我們將回來。 請關注Facebook上的《Breitbart News》,關注我們的Facebook, Instagram,Twitter,當然還有我們的網站 Breitbart.com,當然還有YouTube,請繼續關注。 我們很快就會回來。 祝大家好。 https://mp.weixin.qq.com/s/fbVO06Ldg0Gege7bub7H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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