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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vs士官長

網路流傳一位士官長
與陳建仁副總統的對話

副總統:
你們軍人領太多退休俸
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對勞工很不公平
所以應該年金改革!

士官長:
副總統說的對
軍人也有同樣的感覺
有幾個軍隊改革的建議
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
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
心服口服
享受轉型正義

副總統:
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
其實很簡單
先從下列做起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
全面改簽雇傭契約
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軍人每日工作
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準時下班
不可以超時加班
如果超時
請支付雙倍時薪
如果要軍人留宿營區
就等同於加班

3、軍人工作要一例一休
每周工作日數
不可以超過5日
若超過請支付雙倍日薪
軍人也該放颱風假
如果召回或留守營區
按加班計算時薪
並核算路程補貼

4、颱風過後
軍人奉命協助清潔工作
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
不足的人數
召回補充
但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
因為雇傭關係比照勞工
軍人不想做可以辭職
不執行上級命令
頂多扣薪或被開除
不能被法辦
戰時也一樣
軍人有權辭職!

6、軍人的調職
要依勞動基準法
第10條之1的規定
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生活
不受重大影響
且要給予必要協助
原則上離家10公里
軍人有權不同意調職

7、軍人比照勞動基準法
起碼要65歲以上
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可組織工會
如果權益受損
可以比照華航罷工
警察也可以比照

9、軍人退休比照勞工
先領取全額退休金或資遣費
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副總統:
停停停.....
不能這樣
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
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
既然「不能比照」
到底是對勞工不公平
還是對軍人不公平
勞工要轉型正義
為什麼軍人不行?

文章來源:蔡正元
2022,11,11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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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此言談內容並非出自陳建仁之口,「軍人領太多退休俸」也並非實情,年金改革辦公室指出,軍人退撫部分已有共識應單獨設計,國防部正在規畫。因應年金改革,軍公教之退休金制度多有調整,近年來也逐步修正,盡力避免年金破產危機。

    出處

    https://www.vac.gov.tw/cp-3019-45865-1.html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85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53d1ba1-b959-4631-b09a-97d85de1eb40
    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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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 退休俸領太多,浪費 納稅者的血汗錢,這 對勞工是不公平的, 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 我也有同樣的感覺, 不然這樣,我提幾個 國軍改革的建議, 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 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 心服口服。 陳健仁: 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 行政契約,全面改簽 雇傭契約,全面適用 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 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不可以 超時加班.如果超時, 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 雙倍時薪。還有, 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 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 工作日數不可以 超過7日.超過.我們 也不會報警,但請 支付雙倍日薪。所以 我們也要放颱風假, 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 清潔工作,請以當天 在營人數為主,不足 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 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 抗命罪,因為只是 雇傭關係,我們不想 做可以辭職,所以, 長官的話不執行, 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 不能被法辦,戰時 也一樣。順帶一提, 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 請依照勞動基準法 第10條之1的規定, 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 之生活利益,而且要 給予必要協助。 原則上離家10公里 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 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 如果權益受損,我們 就要罷工.就像華航。 警察大大們也可以 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 一樣,先領取全額的 退休金或資遣費,再 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 不能這樣~因為軍警 是特殊的職業。 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 既然「不能比照」(!) 談甚麼轉型正義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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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明的嗆聲👍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錢,這對勞工是不公平的,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不然這樣,我提幾項國軍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 陳健仁: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請支付雙倍日薪。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但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像華航。警察大大們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一樣,先領取全額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怒目斥道:既然「不能比照勞工」,你他X的,跟我們談個屁公平正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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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基法新制上路,黑心企業商家為了規避 「一例一休」加班費、新增「特休假」,取巧玩法,勞動部逐一解釋破解,並呼籲事業單位疼惜勞工,建立勞資互信,期使事業單位可以永續經營。 一、針對「事業單位進用派遣工,或將員工改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與提供勞務之人,雙方是僱傭、派遣或𠄘攬,須依個案事實認定。 2.事業單位對提供勞務的承攬人,如有行使指揮監督事實,經認定勞雇雙方存有從屬性,則該事業單位與勞工間為僱傭關係,雇主應依勞動法令辦理勞工權益相關事項。 二、針對「科技大廠遭爆藉故將國定假日、休息日與工作日調移,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說明如下: 1.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2.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 三、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改僱用按時計酬工作者,或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以減少休息日出勤之成本」,勞動部說明如下: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按時計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別休假、提繳勞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權益。 2.同理,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A、B公司均須依勞基法規定,為其員工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等),而且事業單位也還要兼顧流動率等管理責任,兩相比較,事業單位未必節省成本。 四、針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1小時,請事假3小時」,勞動部説明如下: 1.本部曽於民國82年6月4日函釋,勞工原已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2.有關勞工已與雇主約定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因其已有提供勞務之義務,嗣後因其個人因素無法履行原約定之工作時數者,依82年函釋精神,除休息日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五、針對「企業將特休假未休之工資改為年終獎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是為了提供勞工休憩之用,休假日期由勞工依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2.至於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沒有休的原因為何,雇主都應該發工資。 3.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年終獎金的福利性質概念不同,雇主擅自更改勞動契約,並以年終獎金替代特別休假未休工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針對「一例一休老闆如何少發獎金,工總教資方將年終獎金改為發給特休工資及加班費之年終奬勵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2.有關特別休假、加班費及休假日等規定,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終獎金福利性質的概念不同。 3.勞工的工資、獎金或福利等,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要將勞動契約內的年終獎金改為年終獎勵金,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可以單方面變更。 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實是保障勞工權益的立法。為避免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新制認知不足,甚或取巧玩法,勞動部已協同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商團體辦理宣導會,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 勞動部也已訂頒「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規畫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以協助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情事,仍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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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失格的銓敍部! 好報新聞網 | 專欄 發布時間:2025/01/07 | 09:17 昨天在立法院為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政黨協商「警察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案」,會中銓敍部長施能傑,可謂做了政治正確的最佳典範,不但未能本於職責為警消人員爭取最大的的權益,反而為反對而反對,極力挑撥、分化警消人員與其他公教人員,甚至尚與軍人退休金作不當類比,實不知伊於胡底! 他說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但坦承警消人員工作的危勞,卻一昧反對提高警消人員替代率,只堅持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身為銓敘部長不思解決警消人員諸多立足點的不平等,反用一些情緒語言,挑撥、分化,製造對立,實在有失銓敍部的立場,可謂失格! 施能傑部長與蘇震榮人事總處長會中皆似是而非的夸言:「警消乃現職才危勞,退休後即不危勞」,故應與退休公教人員一視同仁,孰不知正因警消人員在職時過於危勞,才嚴重影響到退職後的健康,甚至造成其餘命較短,因此不正是該給予較優遇的退休金,以為補償方為公平嗎? 施部長反對警消人員所得替代率提高到80%,認為對其他公教人員不公平,然從年改實施至今,與警消人員同質性接近的軍人一直在90%以上,他卻矇眼、遮耳,裝瞎裝聾,避而不談;尤有甚者,尚且為軍人抱不平,稱軍人退役較早,年資不長故底薪較低,所以退休金會領得比警消人員少,此實以偏概全,公然說謊;首先,年資短領得少本是天經地義,與從事任何職業無關;其次,軍人服務滿20年即可領終身俸(退休金),警消卻不能,且此類軍人因退役時年齡仍輕,尚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為之安排工作,等同領雙薪,警消人員有此好康嗎?此外,軍人服務年資若是夠長,90%以上的所得替代率又豈可能比警消人員領得少?猶記得年改之初當時的桃園市長鄭文燦即曾說:「海巡署一個士官長每月退休金(73000元)領的比警職的海巡署長(68000元)還要多」如此的同工不同酬、權責又顯不相當,施部長你為何不說?鄭文𤌴市長都能看出的問題,專業的施施部長卻說不出來或是不敢說?其實亦等同被鄭文燦市長重重的打臉,彼此的格調、格局還真是高下立判昵! 此外,猶出言恐嚇,表示如單獨提高警消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退撫基金」將很快提早用罄,對其他公教人員也不公平,「退撫基金」之運作盈虧的乃是政府,不該如蘇貞昌前院長說的「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嗎?最起碼施部長也該像前勞動部長何佩珊對已瀕臨破產的「勞保年金」豪邁地說「撥補也是改革!」兩人相較施部長能不羞愧? 明知警消人員退休金與其他公教人員一體適用,對危勞的警消人極不公平,卻不思依據職責主動積極研究解決方案,甚至在野黨立委提出修正案時,仍公然恐嚇、挑撥、分化,製造對立,更出以偏言詖辭,如此地尸位素餐,不僅銓敘部失格、失能,施部長更該下台了! 作者 周威廷 (前國道公路警察局長)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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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陳建仁的燦笑與決心? 近日的頭條大事就是陳建仁接行政院長,但自公布其名後負面聲浪不斷湧現,究其原因應是「暖男」形象破功,加以過去諸多清高的言論被戳破,原來溫暖的笑容背後,掩蓋的是更多的投機與算計。執政黨上下極力打造陳建仁出身院士及教徒的崇高道德形象,如今曝露巨大的反差,讓新閣揆迅速跌落神壇,果真如蘇前院長所說「你(陳建仁)的苦日子要開始了」! 除了陳編造其父遭遇大談「二二八」,被拆穿根本是扯謊,完全違背學者求真求實的專業良知與道德底線。更令人詫異的是,2016年陳建仁負責主持年改會議,高舉世代分配不公的大旗大砍軍公教退休年金,且多次宣稱承諾自己的副總統禮遇,可以降到7萬元,即便領6萬3千元省吃儉用也夠用。故有民進黨立委配合演出,大讚「大仁哥的決心」、「令人敬佩」!隨即提案修法,將正副總統卸任的禮遇金一律改為8萬元。 但後來大家才發現,原來陳建仁當初沒說的是,副總統禮遇結束後,他可以回到中研院擔任特聘研究員,繼續每月支領約50萬元的薪資,且可支領到終身。至於限縮禮遇的提案修法,更在綠委審完、宣稱交付協商後就不了了之,最後也因屆期不連續而作罷! 以道德勸說退休軍公教省吃儉用,還標榜將自砍豐厚的退休金,以示體恤、無私與溫暖。人前大談共體時艱、改革為世代,但轉身人後卻安然坐享高薪厚錄,好比勸人一起吃滷肉飯,自己卻躲著大啖滿漢全席,試問當陳建仁高談闊論「公平正義」時,難道不覺心虛有愧嗎? 2020年5月卸任副總統時,陳建仁又擺出豁達清高的姿態,告訴國人「自願放棄副總統的18萬禮遇」,只因熱愛學術所以回中研院工作。如今受總統之託,承擔組閣重任,更讓總統大讚「捨己為國」,但其實陳建仁以借調轉任,永遠「不捨」的還是那近50萬的月薪,看到「大仁哥」維護自身利益的表現,若能將十分之一的力氣施展於公務,那就堪稱全民之福了! 籲請陳建仁院長,既然對於「世代分配不公」擁有崇高的改革理想,希望言而有信、履行承諾,儘速提出行院版修法,調降正副統統的禮遇金,還有勞保財務危機迫在眉睫,也請陳院長儘快提出拯救勞保免於破產的方案,而非繼砍軍公教之後再來砍勞工,然後還美其名為「改革」。更重要的是,請執政黨不要永遠只改革別人,而不檢討、不改革自己! 希望陳建仁戴罪立功,實現社會認同的公平與正義!而非假仁假義、假公平、假道德與假溫暖!否則看到你的燦笑,民眾憤怒的只想掉淚!
    3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洪裕宏觀點:當年金改革搞成全民大亂鬥 風傳媒 106年1月11日 週三 上午7:46 年金改革搞成全民大亂鬥,小英政府恐怕已經沒有辦法收拾殘局,最後很可能所有箭靶和怨氣都指向小英政府,小英能否連任投下陰影。我寫過幾篇評論文章想幫助小英,但沒有人聽進去。現在我用最直白的語言再說一次,將導致全民大亂鬥的錯亂觀念正誤如下: 1.所謂改革,都是說改革政府、法令或制度,沒讀過任何政治學導論的書說要改革人民的。所以年金改革的對象不是軍公教,是制度與政府。不要再說軍公教是被改革的對象了。 2.「軍公教退休年金領的比勞工多,違反公平正義。」這樣的話也不要再說了。經濟分配的不公不義主要是因為資本利得太多,而非薪水或年金拿太多。要解決分配正義的問題,應該是就資本利得及薪資所得累進扣稅,不是減年金。年金改革純粹只是財務失衡問題,與公平正義無關。 要解決分配正義的問題,應該是就資本利得及薪資所得累進扣稅,不是減年金。年金改革純粹只是財務失衡問題,與公平正義無關。圖為軍公教聯盟黨秘書長達佶祐發言。(資料照,盧逸峰攝) 3.年金改革與世代正義無關。不管怎麼改,不變的事實是:年長一代的退休年金永遠是由年輕一代來支持。現在的年輕人將來的年金也是靠更年輕的一代。世代正義通常指的是某一特定世代過度消耗自然資源,使得未來世代面臨自然資源耗盡的困境。年金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出生率太低和薪資太低。如何提高出生率和薪資才說根本解決之道。否則即使把軍公教年金都砍光,因為人口越來越少,勞工的薪資越來越低,年金問題只會更惡化。年金減碼只是治標,搞好經濟及鼓勵生育才是治本。 4.解決職業別的年金差距唯一之道是提高勞工的年金給付,而不是硬要拉低軍公教年金。若經財務精算,軍公教年金必須減碼,那就減碼,不要去扯職業別的差異。動員媒體名嘴、社運團體和年輕世代來鬥爭軍公教是愚蠢至極。等到勞工發覺自己的年金也要砍,鬥爭箭靶就會指向執政黨。事實上這已經發生了。小英政府現在面臨軍公教勞的全面質疑,還有農、漁和國民年金族群尚未跳出來。可以預見的是這樣搞下去,小英政府將面臨全民大反彈。 解決職業別的年金差距唯一之道是提高勞工的年金給付,而不是硬要拉低軍公教年金。(取自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臉書) 5.年金改革本來只是算數問題,請財務精算師算一算,如何在多少年內達成財務收支平衡。如今小英政府扯太多公理正義的偽道德,分化不同的職業族群,使原本正在形成的台灣生命共同體一夕間瓦解。台灣社會因為錯誤的年金改革論述正在崩解。小英總統趕快懸崖勒馬,算數問題歸算數問題,停止一切拉東打西的偽論述,饒過台灣吧。 6.一切改革均應漸進,否則就是革命。年金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這樣會害許多人活不下去。不要自以為站在對的一邊,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就要雷厲風行。這是酷吏的行徑。難怪有企業領袖說這個政府好殘忍。扛著公理正義的大旗,可能只是殘忍的酷吏。軍公教勞都是公民,政府不是老大,政府不是公僕嗎?只有人民可以不謙卑,總統一定要謙卑。檢討一下身邊幕僚智商夠不夠,多聽聽不一樣的聲音吧! *作者為陽明大學心智哲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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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友宜昨天星期日到南部高雄舉辦造勢活動,他參觀了鳳山陸軍官校,侯友宜在陸軍官校發表簡短談話時親口保證:明年113年1月13日如果有幸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將立即成立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二次改革研究小組,會邀請退休軍公教警消代表性人物參與研究小組,將會適度的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將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天花板定在只有60%,實在是太低,台灣目前的各種職業年金制度中以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制度待遇最差,繳多領少。農民只需每個月繳交78元,年滿65歲即可領取老農年金8000元+農民退休金每月只需繳交基本工資的1/10(2525元),年資滿30年,即可領取45000元=53000元,在台灣當農夫,月退休金可以領到53000元,而勞工的勞保更是優惠,勞工只需每個月繳交962元,年資滿25年,即可領取勞保退休金每月24846元,勞工還有勞退舊制(94年以前的年資)、勞退新制(94年以後的年資),都是由顧主來替勞工繳交費用的。勞保是台灣各種職業年金中財務最差、最早會破產的職業年金,可是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宣佈:勞保不必改革,政府將會每年至少編列預算台幣1000億元以上來彌補勞保的虧損,保證勞保不會破產,保證每個勞工都領得到。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對台灣所有的職業年金都是採取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的方式來彌補虧損,唯獨對軍公教人員卻是痛下殺手,一口氣狠狠砍掉4成的退休金,讓退休公教警消人員的家庭淪為中低收入戶,下手之狠,令人怵目驚心,國民黨已經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了,所以 今天侯友宜開口了,如果能夠當選下屆的總統,一定會適度地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所以請各位先進同仁要全力支持國民黨籍的候選人,要為侯友宜拉票,這也是為自己晚年的生活爭一口氣,我們經由國家考試及格,為國家、社會服務一輩子,並且完全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每個月自行繳納退撫自行負擔金額,退休後領取合法的退休金來養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何況軍公教人員所繳交的自行負擔金額是所有職業年金中最高、最多的,所以我們不是米蟲,陳建仁才是米蟲,陳建仁利用特權,將自己聘為中央研究院終身制特聘研究員,每一年領走國庫公帑1700萬元(陳建仁月薪53萬+年終獎金75萬+研究獎勵金每年1000萬元以上),林萬億才是米蟲,林萬億領取二份退休金(台大教授月退休金天花板63690元+政務官月退休金74000元),負責砍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的「年金改革委員會總召陳建仁」和「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副總召兼執行長林萬億」都食言而肥,口口聲聲說要和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共體時艱,說一定會以身作則,說自已二人退休後一定會比照退休公教警消人員,每月最高只會領取公教人員月退休金的天花板條款每月最高63690元,結果二人全部都是食言而肥,這二人都是詐騙高手。民進黨蔡英文政府把台灣人繳納的稅收,拿到國際間亂花錢買外交關係,買立陶宛到台灣設立非正式的外交關係「立陶宛經貿辦事處」竟然要花美金12億元(台幣360億元),買密克羅尼西亞短短不到二個月的外交關係竟然也要花費15億元,宏都拉斯竟然要求台灣民進黨政府要經援美金25億元(台幣750億元),民進黨到處亂花錢,卻在國內壓榨退休公教警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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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lice officer)(adult with glasses)(white woman with brown hair) 轉發~ 📃@重要訊息 @ 請詳加研析 閱讀,必有收穫 ,退休軍公教必看!! 尤其月退者必看!必看!必看! 📄年金改革為何得不到被改革者認同? 反軍人年金改革團體八百壯士日前衝撞立法院爆發衝突,中央社 📝讀者投書: 💭📌軍公教只有退休金,没有年金,何來年金改革? 我國公務員其薪俸所含內涵可分成,單一薪俸,半單一薪俸,及統一薪俸等三類。 所謂「單一薪俸」用人費率制,即其在職時之待遇已為全薪,不再包括任何津貼,員工的待遇由各事業機構之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單一的意思就是,應有之「福利」已全部包含於薪俸中。 中華民國所有公務員,以上之三大薪俸分類人員,在民進黨政府改革前,不管你是那一類退休,只要同一職等,同一年資退休,至平均年齡死亡,一輩子所領的政府薪俸加退休金,是一樣多的,其當初之設計如下: 第一類,單一薪俸是純營利的事業單位,例如,台電,中油,公營銀行等,在職時依績效計薪,薪資最高,又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其退休金只能一次給付,不能月退,也沒有公保18%優存。 第二類:半單一薪俸單位,也是營業單位,但兼具行政功能,例如改制前的港務局,電信局,公路局及現在鐵路局等,在職时薪資較第一類低,但也可領每年最高4.6個月績效獎金,依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領月退俸,但公保只能一次給付,没有18%優存。 第三類,統一薪俸單位,適用於以上两類以外,所有没有營業的行政單位,包括軍,警,教,及所有行政機關人員,在職時薪資最低,也没有績效獎金,但依公務員退撫法規定,退休時可擇月退,也可以享有公保18%的優存。 然而,此次民進黨的年改,只針對領月退及18%優存者,進行減俸改革。其結果,單一薪俸人員,在職時已經把所有的福利全部領走,本來就没有月退,也沒有18%,所以完全不受影響;其次,半單一薪俸人員,本來就没有18%优存,又有32900元的楼地版限制,影響也不會很大。受傷最重的是第三類軍公教人員,不僅18%兩年歸零,而且月退又首年打七五折,後五年又逐年遞减5%,受傷最為嚴重。但是,統一薪俸人員,若退休時,月退選的是1/2月退,或1/4月退,因有樓地板限制,其影響也會較小。 以我為例,68年在半單一薪俸的港務局,當時月薪7000多元,我大哥當水泥師傅,每日工資2000元,我同學在台塑月薪12000元。71年轉任單一薪俸用人費率的陽明海運公司,月薪較港務局多三成;但是,77年轉調交通部為統一薪俸單位,薪資從將近七萬減為五萬,其原因就是,退休後會有每月2萬元的18%优存補償。 97年,我以簡任750薪點退休,月退全部8萬多。但是在幾次所謂肥大官,廋小吏應改革後,明年若18%優存全部取消,退休金五年内打到剩下五折,五年後的月退。㑹很接近32900元的樓地板,而變成新貧族了。 事實,在公務單位退休的,不是全部為公務員,尚有約總人數1/5的勞工。這些没有公務員任用資格的勞工兼任公務員,若取得2職等以下,或交通事業佐級以下,依公務員退撫法,也可以領公務員月退,及勞保條例的勞工月退兩份。因為其職位低,領的月退應全部在32900元門檻以下,但因其年資普遍較長,所以勞保月退,大部份也都有25000元以上;兩者合計,约可達六萬元上下。因為此次改革,他們完全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在公家機關有領月退的勞工,包括,司機,工友,约聘雇人員等,都將比同年資經過考試,正式任用的軍公教人員的月退金高,甚至比大學教授,局長級官員都㑹高很多,你說此改革合理嗎? 以上分析,大家就可了解,公務員依其在職時的薪俸給與,而有不同的退休金制度,民進黨以退撫基金即將破産,希望共體時艱,進行年金改革,本來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領公務員退撫基金的人,除月退者以外,尚有一次全領,1/2,1/4領及兼任公務的勞工等。然而,此次改革只針對有18%優存,及月退者進行減俸,一次領走4,5百萬的一次退人員,一毛也不會減。 所以,以後退休的人,一定不會選月退,而選1/2,或1/4退,讓月領在門檻32900元以下,結果,退撫基金就改善有限了。此種改革,並没有全盤了解公務員的薪俸結構,而失之膚淺草率,而且就是選擇性的改革,也不公平。結果,當然得不到被改革者之認同了! 最後,我們要提醒蔡政府,軍公教領的月退,係政府以雇主身份,依退撫條例給與;與民營企業依勞基法給勞工的退休金法律性質是完全一樣。軍公教公保没有像勞工,得依勞保條例領勞保年金。軍公教的月退是退休金,不是政府福利年金;相反,勞工領的才是政府福利年金,為何没有領年金的有年金改革,而真正領政府福利年金的不必改,這是什麼道理? 📣請廣傳 軍公教警消 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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