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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上路,黑心企業商家為了規避 「一例一休」加班費、新增「特休假」,取巧玩法,勞動部逐一解釋破解,並呼籲事業單位疼惜勞工,建立勞資互信,期使事業單位可以永續經營。
一、針對「事業單位進用派遣工,或將員工改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與提供勞務之人,雙方是僱傭、派遣或𠄘攬,須依個案事實認定。
2.事業單位對提供勞務的承攬人,如有行使指揮監督事實,經認定勞雇雙方存有從屬性,則該事業單位與勞工間為僱傭關係,雇主應依勞動法令辦理勞工權益相關事項。
二、針對「科技大廠遭爆藉故將國定假日、休息日與工作日調移,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說明如下:
1.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2.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
三、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改僱用按時計酬工作者,或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以減少休息日出勤之成本」,勞動部說明如下: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按時計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別休假、提繳勞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權益。
2.同理,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A、B公司均須依勞基法規定,為其員工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等),而且事業單位也還要兼顧流動率等管理責任,兩相比較,事業單位未必節省成本。
四、針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1小時,請事假3小時」,勞動部説明如下:
1.本部曽於民國82年6月4日函釋,勞工原已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2.有關勞工已與雇主約定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因其已有提供勞務之義務,嗣後因其個人因素無法履行原約定之工作時數者,依82年函釋精神,除休息日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五、針對「企業將特休假未休之工資改為年終獎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是為了提供勞工休憩之用,休假日期由勞工依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2.至於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沒有休的原因為何,雇主都應該發工資。
3.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年終獎金的福利性質概念不同,雇主擅自更改勞動契約,並以年終獎金替代特別休假未休工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針對「一例一休老闆如何少發獎金,工總教資方將年終獎金改為發給特休工資及加班費之年終奬勵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2.有關特別休假、加班費及休假日等規定,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終獎金福利性質的概念不同。
3.勞工的工資、獎金或福利等,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要將勞動契約內的年終獎金改為年終獎勵金,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可以單方面變更。
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實是保障勞工權益的立法。為避免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新制認知不足,甚或取巧玩法,勞動部已協同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商團體辦理宣導會,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
勞動部也已訂頒「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規畫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以協助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情事,仍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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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下智久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確實為勞動部說明之文章。

    出處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0108/2365074
    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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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𝟭𝟭𝟮年薪資調漲囉】 於明年𝟭月𝟭日起 基本工資正式調漲📈 每月𝟮𝟱,𝟮𝟱𝟬元調至👉𝟮𝟲,𝟰𝟬𝟬元 每小時𝟭𝟲𝟴元調至👉𝟭𝟳𝟲元 ⚠️頭家及勞工捧友 攏愛注意 雇主給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反者除可處𝟮萬至𝟭𝟬𝟬萬元💸罰鍰外,也將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哦! 資料來源:勞動部𝗙𝗕 勞動暨青年發展處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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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 退休俸領太多,浪費 納稅者的血汗錢,這 對勞工是不公平的, 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 我也有同樣的感覺, 不然這樣,我提幾個 國軍改革的建議, 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 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 心服口服。 陳健仁: 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 行政契約,全面改簽 雇傭契約,全面適用 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 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不可以 超時加班.如果超時, 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 雙倍時薪。還有, 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 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 工作日數不可以 超過7日.超過.我們 也不會報警,但請 支付雙倍日薪。所以 我們也要放颱風假, 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 清潔工作,請以當天 在營人數為主,不足 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 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 抗命罪,因為只是 雇傭關係,我們不想 做可以辭職,所以, 長官的話不執行, 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 不能被法辦,戰時 也一樣。順帶一提, 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 請依照勞動基準法 第10條之1的規定, 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 之生活利益,而且要 給予必要協助。 原則上離家10公里 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 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 如果權益受損,我們 就要罷工.就像華航。 警察大大們也可以 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 一樣,先領取全額的 退休金或資遣費,再 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 不能這樣~因為軍警 是特殊的職業。 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 既然「不能比照」(!) 談甚麼轉型正義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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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20天)工資不得低於26786元,288H(24天) 不得低於32389。照這樣看來,這家公司保全員240H極可能低於26786元。 保全員240H工資若低於26786元(288H低於32389元),請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檢舉。 保全人員PT兼職時薪制為133元。 保全人員月薪制: 保全人員月工時288小時/大月休7天小月休6天,薪資不得低於32390元。 保全人員月工時240小時/月休10天,薪資不得低於26787元。 保全人員月工時264小時/月休8天,薪資不得低於30172元。 未來勞動部若有新解釋,從其規定,有問題請洽勞動部,勞動部打不進去,麻煩請打各地方勞工局,謝謝!! 勞動部:0800085151 ===================================== 就業服務法 第 5 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請保全公司注意!! 違就服法: 第五條第一項 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者。 罰款:30萬~150萬元。 1.給薪未達基本工資(第21條第1項) 2.工資未全額給付(第22條) 3.未置備工資清冊(第23條) 4.未給加班費(第24條) 5.因性別差異未給同工同酬(第25條) 6.加班不符法定程序或超時加班 (第32條) 保全人員工時上限為288小時(含加班), 全部月休6天肯定違法,大月最少要休7天,勞工局建議月休8天起。 大月休7天,小月休6天,月工時288小時,法定最低薪資為32390元。 違勞基法最高罰100萬元
    4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高明的嗆聲👍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錢,這對勞工是不公平的,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不然這樣,我提幾項國軍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 陳健仁: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請支付雙倍日薪。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但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像華航。警察大大們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一樣,先領取全額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怒目斥道:既然「不能比照勞工」,你他X的,跟我們談個屁公平正義啊?!
    1 人回報3 則回應9 年前
  • 有外國媒體報導,台灣即將引進10萬印度勞工,民進黨政府立刻澄清「10萬人是假消息」,不知道民進黨何時準備向國人說清楚,準備引進多少、哪些類別?而目前失聯的8.5萬移工,如何協尋? 引進外籍移工的目的,是「補足」目前台灣勞工不足的缺口,而不是取代本土勞工。台灣的勞動條件不佳,不能再讓台灣勞工低薪、窮忙,更不能讓勞保基金繼續惡化,讓勞工退休權益雪上加霜。 柯文哲提出勞動政策四大綱領,包含「企業賺錢,勞工加薪」,「友善環境,保障勞權」,「年金改革,刻不容緩」,「廣納人才,人權立國」,要為辛苦打拚的台灣人撐起健康、幸福的勞動環境。 2000年以來,我國實質GDP的成長達120%,但實質薪資只增加4%,意味貧富懸殊,企業獲利並未有效分配給員工。 柯文哲主張儘速訂立《#最低工資法》,不能再讓法案躺在立法院,要依照科學基礎,以公式決定薪資漲幅,上市公司有義務揭露員工薪酬水準、調整資訊, #落實企業ESG責任、營造對投資人更透明的市場環境。 第二,「友善環境,保障勞權」。台灣勞工假太少、工時太高,應該增加 #勞工家庭照顧假天數,以 #就業保險形式,給付休假期間部分工資;要增訂以「小時」為單位的「#親職假」,方便家長處理兒童突發狀況,友善育兒需求;並且改掉「一家兩制」怪象,教師節、勞動節均列國定假日,也體現對教師的尊重。 對於非典型聘雇如承攬及派遣人力,應全面檢討並訂立《#外送平台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保障日益增加的非典勞動族群。 第三,「年金改革,刻不容緩」。我主張每年撥補1千億,有超徵稅收再撥補。盡速召開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徹底檢討台灣社福制度如何永續。勞退目前是雇主提撥6%,勞工可提撥0到6%,我若執政,雇主提撥比例若願意再拉高,就由政府給稅率優惠。 第四,「廣納人才,人權立國」,讓已經屆齡退休卻還有能力工作、想工作的人,可以藉由「勞務重新設計」繼續找到合適的工作。台灣正在邁入高齡社會,相關法條都要與時俱進修改。 針對外籍移工,政府要進行總額管制,而且 #分業別、#課人頭稅,強化國對國「直聘」,放寛移工自由轉換,減少移工逃逸動機,縮短雇主等待期;也要建立移工學習系統,唯有友善移工朋友,杜絕剝削,台灣才能真正邁向人權國家,讓普世價值在台灣實現。 這些重要的勞動議題,必須有人解決,而不是2017年開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砍完軍公教後,「因為選舉將屆,就停止改革」。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你領到了嗎❓❓❓ 紓困4.0目前暫定方案 有保工會的 應該至少可以貸10萬 ➡️紓困補貼方案 ⭕️ #弱勢補助 1⃣對象:中低收入戶及弱勢民眾。 2⃣補助內容:每人每月1500元,發放3個月。 3⃣申請方式:由政府篩選符合資格者發放 ☎️ 詳情可撥打1957諮詢 ⭕️ #自營工作者補貼 1⃣對象:3月31日前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含)以下及107年度免繳稅之弱勢勞工。 2⃣補助內容:每月1萬元,總共3個月。 3⃣申請方式:可就近向所屬工會提出申請。 ☎️ 投保的職業工會1955 ⭕️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1⃣對象:實施無薪假達且有通報之勞工及事業單位。 2⃣補助內容:勞工免費參加職訓課程,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減少之工時數,每月應達16小時以上、120小時以下,每小時補助158元訓練津貼,每月最高可領1萬8960元;事業單位辦理職訓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3⃣申請方式: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 ☎️ 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0800-777-888 ⭕️ #安心就業計畫 1⃣對象:雇主實施無薪假且有通報地方政府之勞工。 2⃣補助內容:由政府補助無薪假勞工投保薪資與無薪假協議薪資差額的5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1000元,最長可領6個月。 3⃣申請方式: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 ☎️ 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 0800-777-888 ⭕️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1⃣對象:打工族、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勞保投保薪資2萬3800元以下、過去1年內有勞保或就保投保紀錄者)。 2⃣補助內容:每小時按基本工資158元核給工作津貼,每月最高工作80小時,每月最多核給1萬2640元,每人最長以補助6個月為限。 3⃣申請方式: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或至「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 ⭕️ #員工薪資補貼/#營運基金 1⃣對象:營收減少5成之艱困企業。 2⃣補助內容:補貼方案有兩種,一種是補貼正職員工薪資補助4成,每月上限2萬元,為期三個月;另一種則是發放一次性的營運資金,每位員工補助1萬元,但補助期間不得裁員、減薪、減班休息或停/歇業。 3⃣申請方式:可至經濟部專屬網站申請 ☎️ 撥打02-7716-9888、1988查詢。 ⭕️ #自營業/#漁民補貼 1⃣對象: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漁民。 2⃣補助內容:3月31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且2018年所得未達課稅標準40萬8000元者。每人每月可補助1萬元,一次發3個月。 3⃣申請方式:備妥實際從事漁業勞動等相關文件資料至漁會申請。 ⭕️ #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 1⃣對象:餐飲業者 2⃣補助內容:上架外送服務每家補助上限1.5萬元 3⃣申請方式:至經濟部網頁申請 ☎️撥打02-26985810、02-26985809查詢。 ⭕️ #計程車司機補貼 1⃣對象:計程車司機。 2⃣補助內容:每月可申請1萬元補貼,最多能申請3個月。 3⃣申請方式:至監理站申請櫃台辦理。 ⭕️ #彩券補貼 1⃣對象:疫情影響彩券生意,補貼收入減少15%以上的公益彩券業者 2⃣補助內容:電腦型經銷商最高補貼3萬元、立即型經銷商最高補貼9000元。 3⃣申請方式:規劃中。 ⭕️ #旅行社薪資/#導遊領隊補貼 1⃣對象:旅行社 2⃣補助內容:針對業績衰退達5成以上,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減薪未達2成,可補貼4成薪資成本,每人每月上限補2萬元,可補3個月;導遊領隊近2年帶團達一定團數,每月每人補助1萬人,可補3個月,若參與人才培訓,每人最高補助1萬8960元。 3⃣申請方式:可向觀光局申請 ☎️撥打02-23491500查詢。 ⭕️ #勞工低利紓困貸款 1⃣對象:只要提出工作事實者即可申請。 2⃣補助內容:每人最高可貸10萬元,共50萬個名額,分3年攤還,第一年免繳息,利息由勞動部補貼,第二年起利率為1.845%,一年利息最高1845元。 3⃣申請方式:填寫聲明書向各行庫申請。待勞動部與各行庫確認好受理單位,即開放受理。 ⭕️ #小規模營業人簡易申貸 1⃣對象:有稅籍登記且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 2⃣補助內容:貸款額度最高50萬元,年利率為1%,免收保證手續費,3日內核貸;若受疫情影響,營業額減少達15%,再提供最長一年利息補貼,最高利率0.845%。 3⃣申請方式:通過銀行簡易評分表即可申貸。 ⭕️ #房貸信貸紓困 1⃣對象: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貸款者。 2⃣補助內容:各行庫降息。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3⃣申請方式:可至金管會紓困專區查詢各行庫規定。 ⭕️ #報稅時間延長提前退稅 1⃣對象:所有申報戶。 2⃣補助內容:綜所稅/營所稅報繳時間全面延長至6月30日;綜所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提前至6月30日。 若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檢疫者,3至5月八大稅目報繳期限自動延長;若因疫情繳稅困難,可申請延期分期,不限繳稅金額、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三年。 3⃣申請方式:請洽各地區國稅局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或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 ⭕️ #瓦斯天然氣降價 1⃣對象:全體民眾。 2⃣補助內容:調降天然氣5%、桶裝瓦斯每公斤降5元。 3⃣申請方式:免申請,自動生效。 ⭕️ #工業區/#製造業租金減免 1⃣對象:工業區/加工出口區/國營事業土地的製造業。 2⃣補助內容:租金緩繳一年,或每月持續繳納,每月減租兩成,為期6個月。 3⃣申請方式:向工業局申請 📞撥打1988查詢
    9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