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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仁:你們軍人的
退休俸領太多,浪費
納稅者的血汗錢,這
對勞工是不公平的,
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
我也有同樣的感覺,
不然這樣,我提幾個
國軍改革的建議,
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
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
心服口服。

陳健仁:
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
行政契約,全面改簽
雇傭契約,全面適用
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
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不可以
超時加班.如果超時,
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
雙倍時薪。還有,
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
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
工作日數不可以
超過7日.超過.我們
也不會報警,但請
支付雙倍日薪。所以
我們也要放颱風假,
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
清潔工作,請以當天
在營人數為主,不足
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
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
抗命罪,因為只是
雇傭關係,我們不想
做可以辭職,所以,
長官的話不執行,
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
不能被法辦,戰時
也一樣。順帶一提,
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
請依照勞動基準法
第10條之1的規定,
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
之生活利益,而且要
給予必要協助。
原則上離家10公里
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
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
如果權益受損,我們
就要罷工.就像華航。
警察大大們也可以
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
一樣,先領取全額的
退休金或資遣費,再
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
不能這樣~因為軍警
是特殊的職業。
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
既然「不能比照」(!)
談甚麼轉型正義啊(問號)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假的,此言談內容並非出自陳建仁之口,「軍人領太多退休俸」也並非實情,年金改革辦公室指出,軍人退撫部分已有共識應單獨設計,國防部正在規畫。因應年金改革,軍公教之退休金制度多有調整,近年來也逐步修正,盡力避免年金破產危機。

    出處

    https://www.vac.gov.tw/cp-3019-45865-1.html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85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53d1ba1-b959-4631-b09a-97d85de1eb40
    4 年前
    20
  • HazelGaGa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引用文章則指出年金改革目前在軍人方面不是不可能,而是要先建立信任感,再推動軍人年金改革,由老學長說服小學弟,在講究期別的國軍,比甚麼都有效。

    不同意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653d1ba1-b959-4631-b09a-97d85de1eb40
    9 年前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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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明的嗆聲👍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錢,這對勞工是不公平的,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不然這樣,我提幾項國軍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 陳健仁: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請支付雙倍日薪。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但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像華航。警察大大們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一樣,先領取全額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怒目斥道:既然「不能比照勞工」,你他X的,跟我們談個屁公平正義啊?!
    1 人回報3 則回應9 年前
  • 副總統vs士官長 網路流傳一位士官長 與陳建仁副總統的對話 副總統: 你們軍人領太多退休俸 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對勞工很不公平 所以應該年金改革! 士官長: 副總統說的對 軍人也有同樣的感覺 有幾個軍隊改革的建議 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 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 心服口服 享受轉型正義 副總統: 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 其實很簡單 先從下列做起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 全面改簽雇傭契約 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軍人每日工作 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準時下班 不可以超時加班 如果超時 請支付雙倍時薪 如果要軍人留宿營區 就等同於加班 3、軍人工作要一例一休 每周工作日數 不可以超過5日 若超過請支付雙倍日薪 軍人也該放颱風假 如果召回或留守營區 按加班計算時薪 並核算路程補貼 4、颱風過後 軍人奉命協助清潔工作 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 不足的人數 召回補充 但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 因為雇傭關係比照勞工 軍人不想做可以辭職 不執行上級命令 頂多扣薪或被開除 不能被法辦 戰時也一樣 軍人有權辭職! 6、軍人的調職 要依勞動基準法 第10條之1的規定 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生活 不受重大影響 且要給予必要協助 原則上離家10公里 軍人有權不同意調職 7、軍人比照勞動基準法 起碼要65歲以上 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可組織工會 如果權益受損 可以比照華航罷工 警察也可以比照 9、軍人退休比照勞工 先領取全額退休金或資遣費 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副總統: 停停停..... 不能這樣 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 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 既然「不能比照」 到底是對勞工不公平 還是對軍人不公平 勞工要轉型正義 為什麼軍人不行? 文章來源:蔡正元 2022,11,11 FB
    8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勞基法新制上路,黑心企業商家為了規避 「一例一休」加班費、新增「特休假」,取巧玩法,勞動部逐一解釋破解,並呼籲事業單位疼惜勞工,建立勞資互信,期使事業單位可以永續經營。 一、針對「事業單位進用派遣工,或將員工改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與提供勞務之人,雙方是僱傭、派遣或𠄘攬,須依個案事實認定。 2.事業單位對提供勞務的承攬人,如有行使指揮監督事實,經認定勞雇雙方存有從屬性,則該事業單位與勞工間為僱傭關係,雇主應依勞動法令辦理勞工權益相關事項。 二、針對「科技大廠遭爆藉故將國定假日、休息日與工作日調移,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說明如下: 1.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2.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 三、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改僱用按時計酬工作者,或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以減少休息日出勤之成本」,勞動部說明如下: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按時計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別休假、提繳勞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權益。 2.同理,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A、B公司均須依勞基法規定,為其員工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等),而且事業單位也還要兼顧流動率等管理責任,兩相比較,事業單位未必節省成本。 四、針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1小時,請事假3小時」,勞動部説明如下: 1.本部曽於民國82年6月4日函釋,勞工原已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2.有關勞工已與雇主約定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因其已有提供勞務之義務,嗣後因其個人因素無法履行原約定之工作時數者,依82年函釋精神,除休息日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五、針對「企業將特休假未休之工資改為年終獎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是為了提供勞工休憩之用,休假日期由勞工依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2.至於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沒有休的原因為何,雇主都應該發工資。 3.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年終獎金的福利性質概念不同,雇主擅自更改勞動契約,並以年終獎金替代特別休假未休工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針對「一例一休老闆如何少發獎金,工總教資方將年終獎金改為發給特休工資及加班費之年終奬勵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2.有關特別休假、加班費及休假日等規定,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年終獎金福利性質的概念不同。 3.勞工的工資、獎金或福利等,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要將勞動契約內的年終獎金改為年終獎勵金,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可以單方面變更。 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實是保障勞工權益的立法。為避免事業單位對勞動法令新制認知不足,甚或取巧玩法,勞動部已協同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工商團體辦理宣導會,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以確保勞工權益。 勞動部也已訂頒「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規畫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以協助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情事,仍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轉分享」 假年金改革 警官深入分析 文/丁水岸 年金改革層級既由總統主導,改革對象當然要提高至總統層級!!! 所以: 一、先追究退撫基金歷年投資報酬率不彰責任! 投資明細及財報先透明化! 退休人員有知的權利! 我們不要護盤爛股! 二、蔡英文先宣示放棄「總統退職禮遇」; 大刪 馬、李、扁、連、呂之「總統退職禮遇」; 追討關中黨職併公職年資; 廢除李遠哲月領50萬自肥條款。 三、立委先自刪浮濫津貼才有資格審年金。 四、法官不能例外–軍、公、教被砍多少、法官就比照辦理! 五、先大刪政務官、將官優厚退職給予(或退俸) 六、何以獨厚大學教授退休基數維持本俸2倍? 基層軍公教退休基數倍數卻逐年刪減? 不拔肥鵝毛只剝瘦鵝皮,一律改革彰顯公義? 七、調高遺贈稅阻炒房! 假農民冒領老農年金要清查!! 勞退農保一起改!!! 年金改革?先去除改革本身的“不公義”再說! 要改革就不能獨厚某黨政客,一切透明防止黑箱作業。 幾點意見分享:要比,大家一起攤開來比!! 1. 我的退撫基金加公保金,每月繳五千多元,勞工每月繳六七百元,為什麼退休的時候要領跟勞工一樣?這樣對嗎?? 2. 勞工一年換12個老闆,退休金照領,公務員一個大過免職,退休金一筆勾銷,這樣有對等嗎??(甚至,某公務員用筆名投稿報社評時政,就被免職處分!) 3. 勞工有失業救濟金,公務員有嗎?? 4. 勞工有失業免費的職業訓練,訓練期間每月還照領12000元生活費,公務員失業有嗎?? 5. 改革排除政務官、司法人員、大學教授,以及總統副總統??高官錢領更多,有改到嗎??總統退職,國家每個月花1千萬元(含隨扈及退職總統辦公室費用)養一個退職總統,可以不用改嗎?? 6. 老農個個都是田僑仔,終身免繳半毛錢,每月還可以領7千元(有些縣市領更多),為什麼?? 7. 勞工有「勞工三權」,軍公 有嗎? 8. 勞保資方負擔80%,公保資方負擔65%,繳交的保費有公平嗎? 歡迎勞工比照公務員,繳多領多!!要公務員少領也可以,歡迎比照勞工,繳少領少,並還給公務員"勞工罷工權"!! 找出元凶! 請問林全院長: 如何才是釜底抽薪 解決當前爭議 永遠為子孫開創未來美景與健全國家財政辦法 ? 民國84年實施新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就設計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讓18%走入歷史,未來1,2拾年,隨著年齡的增長,舊制年資的縮短,消退的速度將越走越快,所以,軍公教18%不是問題。 反而是後來突然冒出立委和政務官的18%,才是個綿綿無絕期的(大包袱),立委4年換一批,政務官2年換一批,想像一下,20年後會怎樣?50年後會怎樣?100年後會怎樣……? 所以84年以前 公務員可領18趴的人,越來越少,直到10年後幾乎走光光,沒人領 ! 但另一個是逐漸累積,那才真的是大問題? 民國93年1月1日(阿扁政府) 訂頒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政務官任滿二年、立法委員滿8年、地方選出來的首長滿8年:所有退職金,全部可以領18趴。台灣人你們知道嗎? 那些政務官(機要人員)靠"選舉當官"。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那些雞犬就是不需經高考,普考就能當官。只要兩年就好 ! 原來人民的納稅錢,國庫就是這麼(被這些人)挖空的!然後 (再找公務勞工基層退休人員) 當替死補洞!這是什麼正義?自肥可惡~可惡啊~可惡至極! 請問 林全院長 :當初 阿扁所立法的 (立委,民代,縣市首長,政務官的退職金請領方式),不就是國家財政上真正的元凶?不要每次 讓辛苦的勞工 與基層公務人員,家人之間,朋友之間,如此不堪的互相指責!這不是正義! 小英總統 不就是要林院長來追求公平、正義? 既然已經發現元凶!惡法也是(法)! 就必須改革!一再吹牛要為23OO萬國人伸張正義追求公平!卻任憑惡法侵蝕國家財政,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政務首長!請問林全院長,您有擔當跟智慧要把這些惡法轉正,修法把它取消掉嗎?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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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金改革欠缺財政紀律思考|王有康 英國《經濟學人》出版的《2017全球趨勢》,介紹蔡英文選前曾保證,將帶領台灣再次成為龍虎(Turning Taiwan into a tiger again),但蔡政府上任後推動的年金改革方案,不僅欠缺財政紀律思考,也得罪了所有的公教軍警。 520以後的總統府年金改革小組有人提議,公教軍警延至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政府原意是希望改善國家財政入不敷出的情形,但強迫所有人一律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這些工作年資數十年以上的高齡在職公教軍警,每月薪水平均是20多歲剛當軍公教的年輕人薪水的兩倍,從財政角度分析,強迫軍公教延退,雖然退休人數會變少,可暫時減緩軍公教退撫基金入不敷出的現象,但政府支付未退休資深高齡軍公教的薪資卻大幅增加。 每人的行業都由自己決定 換言之,政府總支出長期而言可能不減反增,使財政赤字更加惡化,說穿了,這只是零和的財政賽局而已,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各級政府財政支出浮濫,以及錢沒有花在刀口上的無效率問題。此外,試想20歲就擔任公職的軍警公教要跟可能60歲以前經商,60歲以後才考取高普考轉行擔任政府公務員的人,兩者一樣必須65歲退休才能領取月退金,這對20歲即擔任公職的軍警公教的人來說,不盡公平合理,更何況有少數軍公教人員根本活不到65歲,那原本可以領取的月退金變成家屬代領的撫恤金。 台灣的年金制度種類複雜,包括國民年金,勞工、農漁民及軍公教等,政府年金改革必須考慮制度設計之初的社會情境與條件,不能忽略歷史時空背景,否則會陷入昨是今非的盲點與失敗中,勞工與軍公教所適用的法令規定與當初立法提撥設計制度迥然不同,如今驟然拿勞工與軍公教退休制度直接比較,如何讓人心服? 放眼全球各國,企業薪資都是由業主根據受雇者專業能力來決定薪資多寡,只給得起香蕉,當然就只能請到猴子,獅子是不肯來的,這也是近年來有能力的人才多數外流,或被挖角到新加坡等高薪資地區任職的主因。再說,台灣的軍警公教人員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權與公權力,性質屬於公法人,這與私人企業以利潤優先,賺錢為主的導向完全不同,有些企業像台積電、鴻海或具規模的民營銀行,員工月薪加年終獎金,甚至超過政府部會首長,這又如何比較呢?事實上,在台灣,想從事任何行業或想擔任軍公教,都是自己選擇的,沒有人限制或強迫你不當警察、軍人或考當公務人員,因此,各行業與軍公教職業根本沒有衝突可言。 改革前需先檢討財政紀律 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近年來軍公教退撫支出只占當年度政府總支出的7.2%,政府應該檢討的是其他92.8%的支出是不是用在刀口上。坦白說,新政府上任後把「軍公教」族群視作為一整個群體來攻擊,卻模糊了這個群體內有高中低階級,高層的政務官與退將等高級軍公教享有高額月退金,但絕大多數中下階層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其實並不優渥。 當然的確有坐享高官厚祿的高級軍公教,退休後轉任財團擔任重要職務,替其雇主拿取政府標案,擔任財團的「門神」。但這僅是少數官僚的惡行,並非大多數基層軍公教所為。有心人士不應該挑動社會對於軍公教的非理性仇視。何況,擔任哪一種行業都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有何理由要這樣挑起社會對於軍公教的仇視? 稍有財經基礎的人都知道,面對政府舉債連年增加,國庫稅收赤字成長,當前的綠巨人政府刪減軍公教的退休保障,只是杯水車薪,並非治本之道;台灣財政真正的病因在於,數年前由25%降至17%的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降幅太大,加上租稅法規漏洞,富人們賺的錢很多,但可海外逃稅或以高額保險金方式避稅,有些企業獲利頗豐竟可以退稅,再加上稅捐機關查緝逃漏稅人力不足,導致整體稅收大多由中低收入的受薪階層負擔,如此一來,國家財政當然寅吃卯糧。 換言之,不檢討國家財政紀律缺失,不修改不合時宜的稅法陋規,不防堵政府退休高官轉任國營事業,繼續當肥貓爽領雙倍高薪,黨職併公職領高額退休金,以及早年擔任兩年政務官或縣市長就可以每月坐領數十萬退休金等,卻對退休小學老師、國稅局或區公所基層公務員,退休中低階士官開刀,他們並不是肥貓,這樣的年金改革有何意義? 現政府一直想將大多數中下階層軍公教人員拉到跟低收入戶的待遇接近,跟難民一樣,難道大家要一起共貧嗎?如果只是減法而不是加法,任何人都可以勝任這個改革者的角色,不是嗎?如果政治人物對中低階層的現任與退休軍公教待遇與福利,輜銖必較,把退休金當作施捨的恩典,請問數十萬軍公教誰還會真心為政府賣命效勞呢? (作者係台北商業大學應用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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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葬18% (陳文茜) 先表明我沒有領18%,但十年來我始終反對國葬式地全面批判18%;因為我深知18%制度設計的背景,多半人搞不清楚,只會徒增仇恨。 先談誰領18%?依銓敘部資料,全台現領18%約42萬人,其中一半約20萬人為1983年前已退休者;他們平均近80歲,也是當年18% 制度設計時最想照顧的主角。 這些人是誰? 1970年白先勇寫了一篇文章「國葬」;2001年桑品載以自傳方式,回憶他如何意外流落街頭,12歲成為幼年兵的故事《岸與岸》;2004年齊邦媛編撰《最後的黃埔》;2009年龍應台把桑品載等人包含龍媽媽的故事,寫成《大江大海》。這20萬領18% 的人,有一大半就是你我含著眼淚,閱讀這些故事的主角,另一半為當年月薪僅三千的老師們。他們多半退休於1970至1980年代初期,當年薪俸之微薄與退休金之少絕非蔡英文可以想像。 以當到「國葬」級的將軍為例,即使一生從戎,位階少將,退休金約130萬;若能活到現在,所謂18%,就是老將軍每月國家給予2萬多,保障起碼的晚年。若是士官級更慘,他們的退休金多則30萬少則10萬台幣,從年少被國民黨抓伕交出一生,依18%他們每月大致領2千至3千元,甚至低於1千元。 應以1995年一刀切1980年前是什麼樣的年代? 1980年我台大法律系剛畢業,我的同學進律師事務所月薪八千元,老師約莫七千元;我在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工作,起薪一萬八,數字比現在外勞低,卻人人稱羨。 許多人如今以為自己的利息只有1%都不到,為什麼有人可以領18%;他們忘了在1980年代前,我們的國家有多窮,軍公教薪水有多低。 這些人奉獻國家一生,國家只是補貼他們退休後面對高物價繁華年代的起碼人生。 因此談18%的改革,馬英九應先宣示凡政府大幅調薪前的軍公教人員,不是18%「改革」反而應是保障的對象! 這批人依銓敘部資料平均年齡已78歲;說得坦白些,國家還能照顧他們的日子,不會超過十年。 18%另一批領取者為1983年至1995期間初任公職,其後才退休者,人數約莫22萬人。 他們才是真正政府每年補貼700億的主要受惠對象,也是如今18%該改革的對象。 以蔡英文為例,她在1995年18%制度終止日前只是擔任政大副教授至教授,頂多6年優惠年資;按理不應高達每月可領六萬多。但考試院一方面喊1995年起停發18%,一方面卻設計大漏洞,讓高官們可大鑽好處。 蔡英文410萬8600元全存入18%戶頭,不是因為她的公保年資長達18年5個月,而是她2007年卸任行政院副院長薪資很高;18%本來應只適用她1995年前教授薪水基準,陋規卻讓蔡英文、姚嘉文及許多高官,全可依退休時高薪追溯18%優存入帳;而且沒有上限。 1995年後公務員既已適度調薪,沒有當年薪資微薄的狀況,計算基準就應一切以1995年一刀切。 之後升官升薪,不可回溯18%;這是基本要件。 18%原本是人道性質的法案;不能該人道的僅一千元,不需人道的竟顛倒過來每月領六萬二千八百二十九元。 蔡英文可能生氣國民黨操弄公佈她領取的醜聞,可是她在簽領18%,至台銀申請18%,並依副院長薪資比照老兵全存入無上限的18%時,她不覺得這個被民進黨辱罵了十年、還扣上外省人特權帽子的制度,對老百姓太不公平嗎? 許多人可能忘了,最早發難攻擊18%不是近日,而是十年前陳水扁及台聯為了2001年立委大選,當年幾大Call in節目日日爭吵18%。與會來賓將18%=特權=外省人,節目裡挑起族群大旗,告訴農民、工人、非公教之本省人,團結起來「驅逐韃虜,恢復台灣」。 這次只是捲土重來。 不同的是,這一次邱毅公布了蔡英文等資料,還了民進黨十年來口中辱罵的老芋仔起碼公道。 感謝蔡英文、陳師孟、吳榮義、何美玥、姚嘉文、朱武獻等族繁不及備載的民進黨18%人物;他們讓18%回到可以理性討論的層次,讓老兵們第一次脫離枷鎖罪名,讓社會知道誰是無辜者,誰是加害者。更重要的,讓改革18%從正確的方向做起。 請轉傳,以免誤導民眾,軍公教人員不可能吃跨台灣,可怕的是腐敗政客跟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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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元旦新制看這裡 1. 基本工資將自原先每月21,009元調整為22,000元,時薪由133元調整為140元。 2.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配合調整,修正後共分為17級,第一級投保薪資改為22,000元,刪除原分級表第二級2,1900元,第三級則遞移為第二級,依此類推;22,800元等級以上將維持原級距及金額,最高級仍維持45,800元, 3. 勞保費率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至上限12%。 4.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調高至61歲,若要提前請領年金,也要滿56歲才能領,首先適用的是47年次的勞工,每兩年再延後一歲領,直到65歲為止。 5. 申請外籍勞工案件將開放線上申請,勞動部直聘聘雇聯合服務中心除台北站外,其餘七個據點關閉。 6. 外籍移工若居住在漁船上,雇主應提供個人床舖,適當的烹飪設施、船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等。 ※自2018年7月起,企業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規模分三階段從300人降到50人。 1. 軍公教人員調薪3%;所屬國營事業將衡酌經營績效比照跟進。 2. 退撫與月退休金改為每月發放。 3. 領取月退休金的公務員出國不用再主動通報,將透過「退撫整合平台」查驗是否出境。 4. 產業訓儲替代役停辦。 5. 82年次以前出生未服役役男,全數轉服替代役,為期一年。 6.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期四個月的軍事訓練,但不用「下部隊」;同時仍可以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 ※補充年金改革相關新制,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1. 公務員18%優存利率,確定兩年退場,也就是在2021年元旦起歸零;月退金優存利率前兩年降為9%,第三年歸零;一次退分階段調降,每兩年按12%、10%、8%之順序,2025年降至6%的利率。 2. 退休所得替代率的計算基準採本俸兩倍,以35年年資為例,首年從現行本俸兩倍的95%降至75%,接下來每年遞減1.5%,10年後降至60%。 3. 退休金採計期間採計最後五年平均俸額,逐年調至15年平均俸額,已退者不受影響;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標準者不砍退休所得。 4. 提撥率退撫基金財務每三年精算一次。 5.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公務員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年資,可併計退休年資。 6. 退休公務員再轉任其他職務者,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7. 請領遺屬年金資格公務員過世前與其累積存續婚姻關係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就可按退休者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年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8. 若公務員配偶身分也是軍公教人員者,不得領遺屬年金,僅能領遺屬一次金,配偶身分為勞工則不在此限。 9. 公務員若離職轉入其他職業,退休時年資可併計。 10. 公務員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給予撫卹,但經判刑確定、免職處分送達前自殺者,不予撫卹。 1. 年資滿15年者,退休第一年為本俸兩倍45%,分10年漸降至30%;年資滿35年者,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0年降到60% 2. 已退教育人員18%優存制度在新制上路後第一年起,年息降為9%,並在2021年起全數歸零;領一次退休金者,分六年調降,至2025起降至6%;月退若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不砍18%。 3. 中小學教師、校長年齡滿58歲可起支退休,其餘教職員的起支年齡,將在2032年達65歲。 4. 退休金採計基準由最後在職一個月延為最後15年平均俸額。 5. 退休教育人員若離婚,經雙方協議,其配偶可就兩人婚姻期間為基準,擁有最高請求至二分之一退休金請領權利,但若配偶有參加勞保、軍保貨公教人員保險者,不在此限。 6. 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 1. 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第一銀行與華南銀行取消兩岸中文匯款服務。 2. 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取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保單。 3. 壽險業者要追蹤前五大主力商品,七年之內脫退率超過14%,業者要增提準備金;三年內繼續率低於70%,壽險業者須提報合理說明及改善措施,若違規不改善,最重可解除負責人、經理人。 4. 新保險商品考慮實際脫退率的存續期間,與送審商品的存續期間,差距超過十年以上,業者就必須要重新定價。 5. 外籍人士買OIU保單,須持「雙證件且附雙照片」;若當初已投保卻未提繳附照片雙證件,須回頭「補正」,外籍人士可出具「護照、學生證、駕照」當證件。 6. 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2,100調高至3,600元。 7. 壽險業發行「新」保障型商品保單適用責準金利率「可調高1碼」,保費將便宜5%;不含生存保險金、未達95歲的祝壽保險金的身故保險商品、癌症及保障期間30以內的健康商品等特定保障型保險商品,可以調降責任準備金利率0.25。 8. 車體險基本保費「偏離率」自20%壓縮到15%;亦即車體險保費最低只打到八五折。 9. 賓士、寶馬、奧迪等品牌進口車過去五年理賠損失率較高,車體損失險係數漲幅平均達7%,「國產車」係數代號則全面下降。 10. 放寬電子支付機構採用生物特徵安全設計及法規鬆綁,可直接以指紋等生物特徵進行交易。 11. 信用卡收單機構可接受其他收單機構、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機構委任,讓商家一台收單機構就可接受不同機構支付。 ◎財政稅制篇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獨資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上限,2018年起將調高。 報系資料照 1. 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門檻自3,000元降至2,000元。 2. 故宮門票調整,外籍觀光客普通參觀券調漲四成;取消本國老人假日參觀故宮免費優惠,未來則需收取75元門票。 3. 獨資、合夥事業員工每月薪資列報費用上限中,一般職工月薪費用上限自5.75萬元調高至5.95萬元,調幅約3.5%;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自8.2萬元調為8.45萬元,調幅約3%,將在2019年5月申報時適用。 4. 80%的醫學中心、610座中油自營加油站、水電費及綜所稅繳納等提供行動支付服務。 5. 民眾透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以行動支付繳納公務機關及公立醫院費用,不需額外負擔手續費。 1.上市櫃公司必須提供「電子投票」作為股東行使表決權的管道;若公司拒絕,金管會將祭出「退件條款」,其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的案件,將予以退件。 2. 申請初次上市(IPO)公司,不論本國或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都要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需要三名以上獨董組成,未來只要送件IPO,審計委員會將是必要條件。 3. 上櫃公司要比照上市公司,自2018年起、每年都需要舉辦法說會,向法人說明業務展望與財務報告。 4. 降低台灣上市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之價格合理性規範,並提高子公司上市之決策層級。 1. 針對僅有功能性卻無實坪用途的「屋簷」、「雨遮」將全面取消登記,實施前已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得依舊規定辦理。 2. 宜蘭縣內龍德、利澤兩處工業區內閒置工業用地,將開徵五倍空地稅。 1. 海外就醫健保核退上限由國內醫學中心標準改成各級醫院與診所平均醫療費用計算。 2. 民眾住院部分負擔上限將由單次37,000元調漲至38,000元,全年上限則從62,000元漲至64,000元。 3. 全國110家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量須逐年減少2%,目標五年減少10%,未落實減少門診量的醫院,超收門診部分將不予給付。 4. 健保投保薪資與保費級距從50級修正為49級,第一級月投保金額為最低薪資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費調漲為310元;其他級距投保月投保金額與本人負擔保費不變。 5. 村里長和鄰長依照受雇者級距的第12級納保,從每月須繳490元調整為511元;自行執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則依照第六級納保,從每月負擔371元調整為388元。 1. 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藥粧、醫療器材行、3C零售、書店文具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14大類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民眾若需要得自費購買;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食品的包裝袋、裝著麵包的包裝袋、裝藥品的藥袋、洗衣服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範圍內。 2. 供民眾購買的購物用塑膠袋取消厚度限制,業者可自行選擇最適合的厚度、價格由業者自行訂定。 3. 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六大類產品若含塑膠微粒,將不得製造、輸入,違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7月1日起不得販賣,違者處最高6,000元罰鍰。 4. 二行程機車申請汰換或報廢,每台補助調降為1,000元。 5. 台北市、新北市垃圾隨袋徵收推行「兩袋合一」,花錢買的購物用塑膠袋,也可當垃圾專用塑膠袋;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與連鎖便利商店等僅能提供兩用袋,但雙北不能共用。 6. 台中市元旦起補助家戶裝設太陽能板,每瓩補助1.8萬元,每案補助上限達30萬元,初估第一年可補助60戶。 1. 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至2021年底。 2. 所有型式大型車輛新車需裝設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 3. 台北市將對違規停車輛收取移置費,每輛車每次100元,保管費為第1小時免費,之後每12小時25元,並採累進計費。 4. 高雄輕軌全額收費。 5. 台鐵乘車前發現列車誤點超過30分鐘,退票可免收手續費。 6. 最大起飛重量超過27,000公斤的飛機,應以緊固方式裝置一具頻率為8.8000赫、持續工作30日的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 7. 新領牌照之電動機車將核發新版電動機車專屬號牌。 8. 測速照相警示標誌將改為圖示 9. 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一年不得考領。 10. 車輛行駛於同向或雙向僅有一車道路段遇到緊急車輛時,不論是同向或對向車輛,除應向右緊靠道路右側外,並需暫時停車於適當地點,供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超越;若是兩車道或是3車道以上路段,最外側車道車輛,應再往右側車道外移動讓中間車道車輛可向右避讓;除同向車道外,其餘方向車輛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進入路口,若不立即避讓可依法可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1. 洗潔劑業者必須要在產品成分標示中,標示天然成分的百分比,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法開罰4萬到400萬元。 2. 健康食品產品依型態不同,應分別標示與「藥品」或「療效」區隔之醒語,及產品均應標示「用量提醒」之醒語。 3. 醬油產品除了依製程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等字樣,範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總氮量每100毫升須達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 2018年7月1日起,醋酸或冰醋酸等稀釋液製成的化學醋,須清楚標示「合成」兩字。 1.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到離島自由行旅遊,將不需要再附上稱為「G簽」的個人簽注。 2. 兩岸小三通可從事的事由範圍除了社會交流、藝文交流、就學與旅行外,新增「宗教交流」;藝文交流審查從五日縮短為三日。 1. 五年內讓半數非資訊科系大學生修習程式設計,並同步修改就學貸款辦法,未來高中及大專收取的電腦與網路使用費,也可貸款。 2. 以公司型態成立的補教業以及未登記立案的補習班,販售面授課程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3. 學測、指考和英聽簡章將整併,並取消准考證,改用考試通知,配合學測國文非選題獨立施測,學測科目考試順序也將調整。 4. 導遊、領隊專業科目筆試從80題降為50題;已領取導遊、領隊執照者再度考取其他外語證照,免考共同科目,僅須參加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1. 農民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將稻米銷售市場,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到1萬3,500元給付金;仍有意願繳售公糧者,政府仍予收購,不影響其權益。 2.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生產高品質稻米,有1,500元獎勵金。 3. 作物保險除了高接梨、梨、芒果、釋迦、養殖水產、水稻、芒果之外,新增香蕉、文旦柚、鳳梨、木瓜等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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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貼一篇社會議題的文章吧。 這兩天反年改團體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又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 感謝友人J先生給我靈感寫這篇文章,這位友人與我同是社會主義和切格瓦拉的信奉者,他也住過古巴。 我在大學時期開始信仰切格瓦拉,並且喜歡搖滾樂,關心社會運動,自詡為左翼青年、進步青年。只是後來就不小心當了律師。 當了律師之後,好像寫甚麼文章都一定要用法律的觀點去討論,不能用社會運動、進步青年的角度來討論,實在是不舒服啊~ 這裡,我們先不管到底有沒有違法,就讓我用進步左翼青年的角度來討論反年改抗爭行動吧。 我要說的是,反年改抗爭,了不起!!是台灣近代最了不起的社會運動。 記得學生時代看了很多遍的「聲音與憤怒」一書,第一頁就引用了The Clash樂團的 一句話「未來尚未命定,你要主動掌握世界,還是接受別人的控制?」 面對不公不義的政府,就應該勇敢地衝撞體制,這完全符合進步左翼青年的思維啊~而這些反年改的老戰將,不就是在衝撞體制嗎?十分的有種! 很多人說他們為了自己的私益,但是哪一個社會運動和抗議不是為了自己的私益呢? 所有的行政行為和法令本來就是私益與公益之間的衝突協調,而所有的抗議都是針對行政行為和法令所做的啊! 比方貢寮反核抗爭,難道不是為了你的私益嗎?為了你不想要核電廠在你家旁邊,造成全台灣缺電? 美濃反水庫,也是為了私益,為了你不想要水庫在你家旁邊,造成南臺灣的水庫蓋不了,會產生飲水和洪災的問題? 樂生院的抗爭,為了自己不想搬家,犧牲捷運的進度,影響的是所有使用捷運的人。 大陸最近很多地方都有小規模的環境抗爭,主要也是因為工廠的汙染環境,侵害了居民的居住權益,還是為了私益啊 華航、台鐵還有各工人的罷工,也是為了自己的私益,爭取更多的權益,而犧牲交通工具使用者的不方便。 之前關廠工人去臥軌,不是也是為了自己的私益?! 因為政府要跟他們拿錢,他們臥軌犧牲了交通工具運輸者的權益,而政府後來不跟他們要錢了,這些錢當然是,全民買單。 更不用說文林苑的都更抗爭了,結果如何各為自己上網查。 所以不要再跟我說,不可以為了私益去抗爭,所有的社會運動抗爭幾乎都是為了自己的私益啊~ 而為了自己的私益去抗爭,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啊,非常好啊,了不起,負責!到底有甚麼不對的? 不是很了解。這本來就是社會運動的核心價值啊。 但是重點來了,覺醒青年你敢不敢為了自己的權益去抗爭? 你不敢吧? 很多人都說,勞工只有領22K,所以那些軍人領太多。但我不覺得那些軍人退休領太多啊~ 你跟美國比一下,看誰領得比較多? 正確的邏輯不是他們領太多,是台灣的年輕人領得太少啊!! 台灣的低薪問題已經全民皆知,勞工工作很辛苦,又低薪,又加班,但是這些問題不是那些軍公教造成的啊,是你的雇主造成的啊。你要抗議應該跟你的雇主抗議啊。 不能因為自己領得少,就不許別人領得多啊,這不是很奇怪的邏輯嗎?感覺就是要爛大家一起爛,均貧的概念嗎? 而且把軍公教的年金砍了以後,台灣青年也沒有領得比較多啊。那些錢也不會變成低薪青年的啊?!?! 應該是希望大家一起領得多才對吧?!!? 所以覺醒青年們如果嫌自己領得少,就應該學習那些反年改團體,勇敢的去抗爭,去爭取啊!! 之前勞團去立法院抗議的時候,也沒看到多少勞工去響應,在台灣也沒看到多少年輕人敢組工會對抗資方,或是對於低薪問題勇敢走上街頭,沒有啊,全部默不作聲,只敢在電腦後面鍵盤發聲。 所以相較而言,這群反年改老軍人真是帶種,真是厲害! 就像我朋友說的,台灣這些 22k~29k,甚至30K 、40K 的許多年輕人們,尤其是覺醒青年,看到反年改軍人衝撞立法院,不應該譴責他們,應該要向這群軍人學習啊,只要有他們一半的團結、一半的兇猛,搞得政府和資方受不了,薪水馬上衝上去沒問題啊。這些老人反而是當改革的前鋒啊,引領著全台灣覺醒青年衝撞體制,十分勇猛! 覺醒青年只會批評說,這群老人都是為了自己的私益抗爭,不可取。 奇怪了 ,那你們低薪年輕人為什麼不為了自己的私益去跟政府還有你的老闆抗爭啊?!?! 你怕嗎? 你沒膽嗎? 如果你沒膽不敢抗爭,卻又要求別人跟你一樣沒膽,大家一起當孬種,讓大家的薪水都一樣低,然後又說自己是覺醒青年,這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作為一個進步左翼青年,我實在看不下去,必須要聲援這些反年改團體,你們做得好,因為你們勇敢為了自己的權益,衝撞體制,為我們後生晚輩進步青年立下典範。如果台灣的低薪青年都跟你們一樣有種,讓雇主不得不重視。台灣的低薪問題就有解了。 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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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於沒#標題被刪文,故重貼一次,並追加補上Q12物價與最低薪資的關係。 很抱歉因為我的疏忽,以致被刪文造成各位的留言都因此消失,而未能回應所有人。 -- 最近因為一例一休和砍七天假的流言滿天飛,所以我想回應一些常見的謬論。 為了避免影響到各位的獨立思考,我必須先聲明我個人是反對一例一休,並主張周休二日,以及增加勞工休假天數的。 希望大家在讀完本文後,不論你原先支持與否,最終都能在思考後得到和我相同的結論。 以下我將以Q&A的方式,來讓大家理解我的想法。 1. 一例一休和砍七天假為什麼是錯誤的? 2. 台灣的經濟那麼差,再加薪跟加假會讓公司倒光? 3. 多放假真的會讓經濟變差嗎? 4. 放假跟加薪所造成的額外成本,足以使多數中小企業破產倒閉? 5. 如果企業倒閉,失業率就會瘋狂地上升,大家都會餓死? 6. 沒有老闆就沒有工作,所以我們應該要多保護老闆? 7. 工資、工時和假期應該讓市場機制決定,政府不該插手企業營運? 8. 台灣勞工的假已經太多,薪資也已經夠高了,再上調會不利經濟發展,降低國家的競爭力? 9. 薪水漲了,物價還不是也跟著漲,有意義嗎? 10. 國外雖然薪水高,但物價也高,不能拿來跟台灣比? 11. 加薪、加假、減工時,只會給企業帶來負擔,沒有好處? 12. 提高最低工資會造成物價飆漲? 我不會用複雜的經濟學術語來搞混大家,或是給出一大堆到處查得到的資料,我只單純地用簡單的邏輯和一點點加減乘除的數學,讓大家可以輕鬆地讀完此文。 -- 1. 一例一休和砍七天假為什麼是錯誤的? 不需要用複雜的經濟模型,不需要專家學者背書,一例一休的錯誤其實很明顯。 請想像一個未來世界,人們過著舒適便捷的生活的未來世界。 請問你在這個世界裡,看到的是什麼? 是機器取代人力,為人類做牛做馬,讓人類每天只需要工作4小時,每周休三天假,賺的錢不但夠生活開支,還能買房買車跟出國旅遊? 還是人類每天工作12小時,一年不僅沒有休假,賺的錢就連糊口都有困難? 那麼,你再反過來看現在政府的政策,你覺得一例一休跟砍假是朝哪一個方向走? 方向對了,就算慢慢走,遲早都會走到;但方向錯了,就只會走向地獄的深淵。 我們的目標是讓所有人能有更好的生活、更多的假期、更高的薪水,但這必須要透過周休二日和增加假日才能得到,一例一休和砍假則是背道而馳,讓大家走向每天做到死的窮忙深淵。 進一步來看,如果我們用更長遠的角度去思考休假少的問題,會發現它和低工資是息息相關的。 簡單地說,兩個勞工若每個人做1.5人份的工作,就代表資方可以少付出一個工作的薪資,也代表多一個人失業。 透過長期加班去扭曲勞資市場供需,會造成勞工的需求下降,而在勞工的供給不變的情況下,人浮於事,勞工的薪資就難以成長。 以台灣1,150萬勞工來說,就算每人僅做1.2人份的工作,也會造成230萬人沒有工作,比台灣總失業人口46萬人還要高。 若按照主計處的平均月薪$45K來算,那就是每個月讓勞工贈送$1,035億(230萬人x$45K)的利潤給資方,相當等於每人每月少領$9,000($1,035億/1,150萬人)的薪水。 這也正是為什麼貧富差距不斷加大,薪資20年來負成長,在每天大家都過得很辛苦時,卻總是有土豪買豪宅名車不手軟。 -- 2. 台灣的經濟那麼差,再加薪跟加假會讓公司倒光? 台灣的經濟差從來都不是因為勞動成本過高或是生產成本過高的問題,重點在於,台灣一直陷於產業難以升級的狀態。 到底什麼是產業升級? 其實說穿了,就是用科技代替人力去提高產能和品質,再把釋放出來的人力轉作研發跟設計,創造更多更新更進步的產品。 但是大多數的台灣公司體認到的都不是這個,它們眼中的產業升級方式是砍人加工時來衝淨利,所以,台灣企業逐漸衰弱,陷入惡性循環。 一例一休跟七天假的議題,就是思維模式上的爭鬥。 在這個時代,產業模式已經從勞力密集,轉變為知識密集,意思是,員工的績效不再以工時為依歸,而是著重在於各種創新的想法與方式。 在未來,具有人工智慧的機器人基本上可以取代絕大多數生產類和服務類的工作,而人力的價值則取決於創新和發明,或是一些軟性的技能,如領導,行銷,銷售等等。 在知識型經濟的時代,員工不是勞力,而是資產。 一組10人頂尖工程師工作80天的效果,可以抵上一組10人勞工8000天的勞動。 人才的有效使用,會隨著知識經濟的轉型,而發揮科技上的乘數效應。 但問題來了,台灣的老闆心裡想的是,那我如果讓工程師工作800天,不就賺了10倍嗎? 反正肝爆了,過勞死了就再換一批,我有源源不絕的工程師可以用嘛! 可是,並不是每項資產的產值跟耐久度都一樣。 有些神器的可能屬性超高,但一周只有40小時的耐久度;而一些白裝屬性不怎麼樣,但一周卻有80小時的耐久度。 人才是最重要的資本,你把資本當成消耗品,你就會完蛋。 你不可能把神器當白裝用到爛,也不可能把白裝拿來打Boss,這是一定的trade-off。 台灣的老闆想的剛好相反,他們會不斷地逼著神器做久一點,再逼著白裝做神器做的事,結果兩個都被搞到報廢了,再來說台灣沒人才,年輕人吃不得苦,都是爛草莓。 而老闆亂搞後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台灣企業最被詬病的三流管理。 給你最優秀的人才,你也能用成廢才,這是領導的無能,不是員工。 於是有機會出走的人才跑了,沒機會只能留在原地的人才被耗損殆盡,神器都發揮不出白裝的屬性。 歸根究底,是台灣的經濟過於封閉,過於保護資方。 老闆可以加班不給薪、過勞不負責、請產假就開除、污染環境只繳小罰款,黑心食品罰錢關幾年就OK,更不用說普遍性地不開發票和逃漏稅。 上一個世代的經營者用過時的思維,不斷地去削弱國家未來的競爭力。 他們在政府的保護傘上,依託著關稅壁壘跟從未被嚴格執行的法令,過著不用競爭就能賺錢的閒適生活,就好像炒房地產一樣,買了放著就可以賺錢,啥都不用做,多好? 要改變現狀,必須要逼迫老闆去改變,所以要把員工該休的假都還給他們。 人力成本增加,會逼只想發懶不動的老闆去思考怎麼用科技去取代人力,就像歐洲一樣,人力貴到爆,所以大量使用機器生產,品質效果產能都提升。 而被閒置的人力被投入在新資源的開發,或被重新釋放到勞動市場,公司反而能減重,提高獲利。 與此同時,勞動市場也會更加競爭,人力必須要進一步地打磨自己,變成更有價值的人才,而不僅僅只是做端盤子這種業務而已。 人力品質的提升,將會增加新創公司的可能,並且讓公司能更輕易取得更優秀的人才,汰換不適任的舊人,變得更有競爭力。 因此,加薪和加假只會促進產業的新陳代謝,將過時和無效率的公司從市場上清出去,而不會讓所有公司都倒光。 相對的,不論是公司或是勞工,都能因此而獲利。 -- 3. 多放假真的會讓經濟變差嗎? 那麼,最好的方式是不是應該請政府規定每日最低工時是16小時,每年只準放一天假,再將最低工資降為每小時$1,這樣對經濟最好呢? 到底什麼是合理的假日標準? 什麼是合理的工時標準? 什麼是合理的工資標準? 合理這兩個字真的很難定義,也許是周休二日,每日8小時工時,每小時$140工資;也許是周休三日,每日6小時工時,每小時$180工資。 但無論如何,就現有的統計數據及世界先進國家的勞動標準來看,我們至少都應該能判斷,以目前台灣的假日數,工時長度,跟薪資厚度是完全糟到不合理的對吧? 既然如此,那為什麼多放假有錯? 事實上,多放假並不會讓經濟變差,公司與勞工之間並不是零和遊戲,勞工爽到了,公司是可以獲益的。 今天一例一休跟七天假,短期看起來好像公司爽到了,勞工虧死了,但長期來講,對整個國家反而是有害無益。 你累到沒力氣動會有空去交友娛樂嗎?所以空虛寂寞覺得冷,一堆社會問題發生! 你累到爆會想去戀愛結婚生小孩嗎?所以生育率低,誰敢生啊? 你累到一身病要不要去看醫生啊?所以健保快掛了! 你累到不想出門那旅遊觀光業有錢賺嗎?所以一沒陸客一堆旅行社跟餐飲業都GG了! 放假是為了促進經濟,只有利用金錢的乘數效應來提高消費,企業才能增加營收。 今天你賺$1,000,但沒時間出門去花,$1,000對國家來講就只是$1,000的GDP。 但如果你把$1,000拿去作按摩,按摩師再把$1,000拿去吃大餐,餐廳老闆再把$1,000拿去買書,這樣$1,000的收入,就能創造出$3,000的乘數效應! 那麼,以台灣人愛存錢的個性,就算有多的錢也就是存銀行,不見得會拿來消費,這樣對經濟也不會有幫助啊! 這樣的觀念是不正確的,儲蓄本身即是促進經濟發展的動能。 當你把錢存進銀行時,銀行會將錢貸給企業或個人,或者是拿去作一些保守型的貨幣市場投資。 你的房貸,車貸,還有無數企業貸款,都不是憑空生出來,而是儲蓄戶存進去的。 因此只要提升薪資水準,可支配收入上升,即便不拿來直接消費,也會促進經濟發展 總言之,如果政府只能單純地去考慮放假所帶來的產值損失,而不能考慮放假所帶來的經濟效益,那是政府的失職。 -- 4. 放假跟加薪所造成的額外成本,足以使多數中小企業破產倒閉? 單純以政院版本來說,它們預估一例一休最多增加476億的人事成本,我們不用複雜的數學 就用簡單的加減乘除來簡化這個問題。 根據104年5月的統計 全台中小企業共有1,380,000家左右,而中小企業的勞工只佔了勞動人口的78%(請參閱中小企業處統計http://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3559&ctNode=689&mp=1)。 $47,600,000,000 x 78% / 1,380,000 / 12 = $2,242,換言之,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一個月平均僅會增加$2,242的成本,看起來其實不太多。 與此同時,統計中的中小企業的累積年收入是$11,803,100,000,000,而$11,803,100,000,000 / 1,380,000 / 12 = $712,748,也就是說平均每間中小企業的月營業額在$712,748左右。 假設這些企業都活得很慘,只有3%的淨利,$712,748 x 3% = $21,382,也就是每個月公司的股東只賺到$21,382,而$2,242 / $21,382 = 10%的淨利。 這樣的計算非常保守,因為多數中小企業主如果每月只賺了$21,382,比最低工資都還不如,那他們應該去超商打工,而不是繼續開公司。 即便在這樣保守的假設下,大多數的公司只是面臨淨利減少的問題,而不是死亡,更不用說多數中小企業有著逃漏稅的陋習,實際淨利最少可往上再加5%... -- 5. 如果企業倒閉,失業率就會瘋狂地上升,大家都會餓死? 這個假設之所以錯誤,是因為當部份企業退出市場後,消費者的需求仍舊存在。 簡單來說,今天如果7-11倒閉了,大家就會到全家,萊爾富,跟OK去買,於是其他三家超商就會開更多店,招聘更多人。 企業退出市場,會為同業空出市場空間,使其得到業務成長的機會,而它們的成長則會反過來創造工作。 要瞭解這樣的機制,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為什麼人力成本的提高會造成部份公司的倒閉? 今天新政策一公佈,所有企業都增加了20%的人力成本,但公司A輕鬆吃下成本並遊刃有餘,可公司B卻倒了。 這代表公司B本身的結構跟運作效率未能最優化,導致該公司在營運上無法與公司A匹敵。 真正殺死公司B的是它錯誤的結構跟低落的效率,使得它被公司A擊殺,而不是因為人力成本的提高。 假如今天是所有公司都同時死亡,我們才能說人力成本的提高殺死了所有企業。 但所有公司都死了嗎?沒有! 所以公司B不能怪罪政府,而是應該自我檢討為什麼自己打不贏同業。 -- 6. 沒有老闆就沒有工作,所以我們應該要多保護老闆? 提供工作的不是老闆,而是市場需求。 今天如果每個人都需要手機,就算HTC死了,也會有HTD,HTE,HTF等等來承接市場。 這些新公司同樣會需要人力來開展它們的業務,這也代表新的工作。 因此,清洗掉產業中缺乏競爭力的公司,對於消費者跟社會會有正面的幫助。 它不僅洗掉了糟糕的公司,也洗掉了能力不佳或不敷使用的員工(因為優秀員工再就業很容易)。 事實上,要提升台灣的整體競爭力,我們必須要先迫使被過度保護的企業主升級自己的公司,加薪加假減工時都只是第一步而已。 透過提高公司的人力成本,我們可以進一步地促進產業升級,用機器代替人力。 聽起來似乎有很多工作會消失,也會有很多技能不足的人會因此而失業,這些人可能是因為教育不足,或年紀大難以轉行,但就算不那麼做,當國外的機器人開始進口時,這些人仍舊會被產業所淘汰。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要大量地開放外資進入台灣,移除關稅壁壘,將缺乏競爭力的公司驅逐出市場,並讓更有效率的公司能提供更廉價的服務和產品,使得物價更便宜,消費力更強。 比方說汽機車,如果我們移除高達40%~100%關稅,讓外企進來,今天大家買機車,一台就不會要價8萬,而是4~5萬;買汽車就不會一台100萬,而是一台50~60萬。 省下來的錢,就會變成額外的消費力,讓大家的生活變得更富裕。 是的,有些不好的公司,被過度保護的老闆會因此倒閉失業,但這對整個國家都是好事! -- 7. 工資、工時和假期應該讓市場機制決定,政府不該插手企業營運? 十多年前,Nike在東南亞外包生產線的工廠剝削員工,長時間超時工作,卻每天僅支付大約兩塊美金。 與此同時,還僱用童工,並任由員工在高化學污染的環境下不受保護地工作。 但很有趣的是,Nike大多數的行為在這些國家是合法的,甚至只需要支付很小很小一筆罰款就能繼續非法下去,儘管對於已開發國家的人來說,這些行為是很不道德的。 那麼,按照市場機制的邏輯,每日工作超過十小時的員工日薪僅$70台幣是完全合理的,如果員工很不滿,他們可以直接離職,讓老闆被淘汰掉,而不是任由老闆剝削? 而即便Nike每雙鞋能賺取數千台幣的利潤,這些工廠生產線的員工,也沒有資格要求老闆賺少一些,因為是市場機制決定了他們的薪酬和工時,不爽做就不要做? 經濟及商業運作是必須被監管的,因為企業的本質是在合法的情況下,不擇手段地去贏利,它們行事的底限是法律,不是道德。 因此,符合企業最大利益的行為,並不一定符合整體社會最大的利益。 比方說,企業可以在災難來臨前大肆屯積食物飲水,等災難過後用數倍的價格賣給災民賺國難財。 再比方說,企業之間可以聯合哄抬價格,迫使民眾用高價購買,賺取更高利益。 這些行為完全符合企業的利益,但對大眾則是不利的。 所以,世界上才會有限制碳排放的環保法案,會有限制獨佔市場的反托拉斯條款等等,去保護大眾的利益不被企業吞噬。 台灣所遇到的勞資問題亦是如此! 首先,多數公司並未遵從勞基法,不允許員工組成工會,而且存在很多法令問題如環保方面,稅務方面等等。 同時,台灣有著大量的關稅避壘,如先前有提過的汽機車,讓台灣公司能不用面對外資競爭。 最重要的是,台灣對於外國人士來台工作,以及外資招商上做了很多限制,讓國家成為一個外資沙漠。 最直接的結果,就是人為地創造出一個對於勞工極不公平,且不友善的環境。 換言之,自由市場經濟最基本的要素,”自由”是不存在的。 而最鄉愿的想法”好人有好報,不道德的壞公司會自己死掉”,也不過是天方夜譚。 多數台灣公司便是利用這樣的環境來榨取勞工應得的報酬,就如同Nike對東南亞勞工一樣。 現在,Nike仍舊活得好好的,就像Apple跟Samsung也都有無數血汗工廠運作中,卻仍舊有無數消費者支持它們的產品一樣。 -- 8. 台灣勞工的假已經太多,薪資也已經夠高了,再上調會不利經濟發展,降低國家的競爭力? 如果給假跟升薪資不會促進經濟發展,那麼不給又不升難道就會促進經濟發展嗎? 甚至是保持現狀,就能促進經濟發展?事實證明都是不可能的! 台灣從來都不是員工的福利太多,而是太少。 美國薪資是我們三倍以上,勞工可組工會,最低薪資比我們高兩倍以上,但它仍舊是最強大的經濟體。 不管是在英國、德國、法國等等歐洲國家,勞工的福利待遇只比我國更好,但我們的經濟跟科研實力卻仍舊不是他們的對手。 是我們不夠努力嗎? 是我們假放太多嗎? 是我們薪資太高嗎? 都不是!重點是生產力,而不是假日有多少或薪水有多低。 生產力的提升,是靠科技,不是人力。 今天你的工作如果是組手機,你就算找了100人每天24小時不眠不休地工作,生產力也比不過一條全自動化的生產線。 台灣一直用製造商的角度去看經濟,除了極少數的高科技企業,多數公司都遲遲未能做到將勞力密集升級成知識密集,所以在國際市場上競爭不贏其他國家的產品,只能依賴低價搶市場。 而惡劣的勞動環境正是讓不思進取的企業,利用對於勞工的剝削,來維持自己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因此增加人力成本,迫使企業改革,絕對是必要之惡。 我們的國家,有著最優秀的人才,足以跟世界上任何國家競爭。 但政府和業界卻只會把大量優秀人才都逼出台灣後,再到國外哭喊著要他們回去領1/3的薪水做到死來報效國家。 正所謂故土難離,要是有機會,很多優秀的台灣人都想回家鄉工作。 但是頂尖的工程師從教育,培訓,到實戰經驗,要投入千萬的成本;要把一個人培養到能讀出頂尖名校的MBA,至少也要千萬的投資。 這樣的人才所需要的薪資,台灣有多少老闆能開出global pay請得起他們? 就算請得起,又有多少的台灣老闆能夠接受員工比自己優秀,用得起他們呢? -- 9. 薪水漲了,物價還不是也跟著漲,有意義嗎? 請換個角度想,今天假設你的月收入3萬,每月有80%的收入要支付生活費,換言之,你每月存$6,000。 如果薪資成長50%,而物價同樣成長50%,每月仍舊有80%的收入要支付生活費,那麼$30,000 x (1+50%) x (1-80%) = $9,000,每月存的就變成$9,000了,雖然購買力是一樣的,但實際領到的金額卻是不一樣的。 而多出來的錢,你可以到國外旅遊時,在購買力更弱(東南亞/中南美/東歐/中亞)或是貨幣走跌(日本/歐元國家)的國家使用。 再者,物價成長的幅度會受到進口產品的競爭而被抑制。 今天假如每支手機賣$22,000,台廠因為加假跟加薪而將售價上調為$33,000,但海外的手機廠如Apple,,Sony,,Samsung,,LG,,華為,,小米等等,可能由於生產線不在台灣而不受影響,選擇繼續維持在$22,000,或者是低於50%的漲幅,來增加市佔率。 也就是說,區域性的物價變動,會因為國際市場的供需而有所限制。 但是,政府在調漲薪資,增加假期的同時,必須要開放貿易,引入外企競爭,通過全球化的方式來保障國民的利益,這樣薪資的成長才會變得有感。 因此請將加薪跟加假當作是勞動環境改善的第一步,而不是最後一步。 再者,物價的上漲,並不完全是因為成本的增加,而主要是因為市場的供需 ,以及資方對利潤的需求 。 公司會試圖把自己的商品賣得越貴越好,來爭取最高的利益,唯一阻止他們的是消費者的購買意願,以及其他競爭者的訂價。 所以今天不管有沒有加假或加薪,公司都會找理由去調高售價,反正每年有2%~3%的通貨膨脹,理由總是充份的。 可問題在於,台灣的公司漲價往往是用哄抬的方式,也就是一家漲,其他家就跟著漲。 哪怕只增加它們1%成本的政策,它們也會漲個10%來因應,所以身為消費者的勞工受到低薪和高消的雙重夾擊,難以脫身。 因此,政府不能僅僅只是加薪加假,應該要開放市場,降低關稅,用市場的力量將不良的廠商消滅,讓更便宜的商品進入台灣,使消費者能有所選擇,不受這些不良廠商的箝制。 -- 10. 國外雖然薪水高,但物價也高,不能拿來跟台灣比? 既然如此,為什麼仍然有無數人想到高物價的美國工作,而不是美國人瘋狂地往台灣跑? 這種說法是一個很多台灣老闆慣用的理論,但這樣思考的方式有兩個問題: 第一,高收入國家並不一定所有東西都有更高的物價。 比方說美國跟加拿大的牛奶比台灣便宜,西班牙的超市裡許多商品都跟台灣價格差不多或是更便宜。 可是像是車子,房子等重要高單價的商品,台灣的貴卻是全球名列前茅,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可支配收入因為這些高單價商品的排擠而大幅縮水,為了用台灣的薪資水準去買比美國更貴的房和車,許多台灣人不得不節衣縮食,而這些錢原本是可以用在生活支出的。 民生用品的物價可以透過進口來平抑,但房地產這種重大支出,只能透過加稅、限制貸款等有限的手段來調控,這才是讓多數台灣人痛苦的主因。 如果你一個月能少繳$5,000的房貸或房租,生活一定會好過很多,不是嗎? 第二,今天如果在台灣月薪5萬,但在美國可以賺三倍,也就是15萬,而兩地的物價也如同樣相差3倍。 同一個人假設每月花費佔去60%,那麼在台灣他每月可存2萬,但在美國他每月可存6萬。 人家一個月存的錢,比你一個月的薪水還多,就算美國物價高,可是多出來的錢不會讓你覺得很奇怪嗎? 如果我在美國工作20年,我就能用存下的錢回台灣,什麼都不用做就能過上40年的好日子,但你在台灣工作20年存下的錢,卻只能讓你在美國不用工作地過上4年多,外國薪水高但物價高的說法,就完全站不住腳了。 -- 11. 加薪、加假、減工時,只會給企業帶來負擔,沒有好處? 這是錯誤的想法,除了先前所說的刺激消費所帶來的正面效應外,對於企業還有很多好處。 首先,勞工的工作效率會上升,離職率會下降,能夠加強公司的生產力,並大幅減少公司未來僱用新人的培訓成本。 再者,人事成本的增加會減少市場上的競爭者,公司能夠趁機取走空出來的市場份額,用更高的營業額來減少人事成本的衝擊,同時未來在定價上也會因競爭者的減少而更有彈性,獲得更高的利潤。 與此同時,高人力成本會使產業的進入門檻變高,有效地減少新的競爭者進入市場,並且避免公司員工流入新競爭者的公司,拉走自己的客戶和資源。 短期上來說,公司不可避免地要面對人事成本的問題,並重新調整人力配置,但長期來講,企業也能因此而得益。 加薪、減工時、周休二日並不是一種對於員工的施捨,也不是企業單方面對員工的付出,而是在全球化與知識經濟時代中,企業必須去做才能生存的轉變。 -- 12.    提高最低工資會造成物價飆漲? 首先,最低薪資的存在,是為了給企業一個起薪標準,也是為了給國內勞工一個最低的議價底線,避免他們因為資訊的不對稱而損失過多的權益,讓人就算再不會談薪資,談到的結果還是能讓人勉強過生活。 比方說,一家公司知道分析師在業內的平均薪資約$30K,但他們只能開$15K去求才,但來應徵的人不見得知道$30K是平均,於是接受了$15K,因此反而拉低了業內的平均薪資。 其他企業發現後決定跟進減薪,就跟漲價一樣,不見得是因為成本提高,而僅是為了哄抬價格,進而造成整體薪資向下沉淪,將非常態的薪資變成了常態的薪資。 這聽起來可能有點不可思議,但其實是現今社會的常態。 假設今天你是位高收入的醫生好了,你可以確定你的收入跟你其他醫生同事是相同的水平嗎? 有沒有可能你的同事做的比你少,甚至學經歷比你差,但比你每月多領上千元的薪水? 在你議薪時,你是否已經知道整個產業的薪資,各個醫院的薪資? 你所知的薪資資訊,是否能讓你完全判斷自己的學經歷背景值什麼價碼? 如果你無法保證你都知道這些資訊,那就代表薪資本身在勞工之間就是不透明的。 經濟學有很多假設是基於完全競爭,或是資訊完全流通的情況下才能成立,但在現實生活中,這些假設不見得存在,一旦資訊不對稱,就會創造出套利的空間。 與此同時,最低薪資也是一個保障,因為並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們一樣,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到國外留學,進而就業。 台灣同樣有很多人因為家庭因素,或許是天災,或許是人禍,導致家道中落而無法進修。 這不代表這些人是沒有能力的,也不代表它們應該成為被剝削的對象。 假設今天你發生了意外,失去了雙眼,再也無法看診,或是做高收入的工作,你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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