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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涉嫌爬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依法傳喚到案偵訊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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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你所不知道的民進黨文化大革命! 蘇宏達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去年他在臉書批評國立故宮博物院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雖已過了社維法追溯期,調查局仍要求警察局約談。 社維法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 3 萬元以下罰鍰。 調查局否決了警局的報告,要求繼續查處 行政院下令調查局處理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中時社論》 法官對民進黨獨裁的一記棒喝----- 就在中正紀念堂於4月7日言論自由日推出「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台灣言論自由之路」常設展不久,一份判決書出來了。反諷的是,這一份判決書,恰恰是批判民進黨以執政權力壓制民間的言論自由,包括了關閉媒體、透過認知戰和用公權力批判在野政黨、用網軍霸凌民間言論空間等。 誰在維護自由的靈魂 這一份判決文,等於是在附和文化部所提倡「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的一種抗爭精神。只不過,獨裁者已換成了民進黨。而這一份判決,恰恰是見證民進黨所宣傳的「言論自由之路」的倒退。徐安傑法官的判決文有6千多字,已經在司法界被廣傳。當然,也被那些執政者豢養得腦滿腸肥的綠媒痛批。 這份判決是針對今年2月1日(春節大年初一),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張孟崇、鄭建炘等人到台南烏山頭水庫,替被稱為「烏山頭水庫之父」和「嘉南大圳之父」的日本人八田與一戴上五星紅旗口罩,還拍影片上傳網路。影片中他們喊口號說:「台灣不要新冠肺炎、新冠肺炎給日本、美國病毒傳染給台灣、日本人滾回去、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等。隨後遭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移送法辦。 台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結,承審法官徐安傑撰寫6千字判決書。值得重視的是,他將這個案子列為言論自由的範疇,並舉民進黨有過的諸種言論個案,例如林飛帆說「我們都是烏克蘭人」,那麼,為什麼其他人不能說「我們都是中國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徐安傑也論證「日本人滾回去」屬言論自由範疇,一如太陽花學運陳抗者舉牌「支那賤畜,外來種滾」、「太平洋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等,也是「象徵性言論」。 徐安傑的對照式論證,打中了民進黨雙標的要害。同為言論自由,用種族主義的歧視語言侮辱中國人,就沒有事;宣稱言論自由,但叫日本人滾回去,卻變成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不是雙標,什麼才是雙標? ----------------這便是民進黨一再標榜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為什麼有人在八田與一的銅像前戴上口罩,喊喊口號,就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呢?這不是對民進黨最大的反諷嗎?更荒謬的是,徐安傑這一篇6千字的雄辯長文一出來,民進黨的立委就急不可待地在綠媒批判,完全不顧徐安傑在判決書中特別強調的「政治性言論應受高度與憲法保障」。 基於此,我們必須給有正義感的徐安傑按個讚;民進黨更應該為他按一百個讚。正是他,確確實實地維護了民進黨一再標榜的「自由的靈魂」。 然而,台灣社會更應該注意的是:壓制言論自由的「獨裁者」現在是不是正在回魂呢?當民進黨自己不斷進行認知戰,卻把所有對執政者的批判都抹紅為對岸的認知戰;當綠媒不斷地鼓吹中共的宣傳正在入侵台灣時,那種威權時代的嘴臉,像不像一個新的獨裁者正在形成呢? 此時,「自由的靈魂vs.獨裁者」,可以完完整整地「加倍奉還」給民進黨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蘋果電子報-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聲明「執法有穿制服就無須再出示證件」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30/1509977/ 自以為懂法律,警政署打臉!日前1名杜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時,遇到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設站臨檢,杜男不僅不配合臨檢,還要求身穿制服的警員出示證件,甚至拒絕開窗、停靠路邊受檢,還稱警方若執意盤查,將觸犯《強制罪》,事後還將影片PO上網賣弄。今天警政署發表聲明,表示警方於法有據,呼籲民眾遵照法令,以免觸法。 警政署表示,當下杜男極度不配合,但因造成後方交通壅塞,影響大部分用路人權益,所以在目視無異狀下,才讓其自行離去,絕非杜男所稱警方強制作為將觸犯刑法《強制罪》才作罷。 警政署強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當警員執勤時已著制服,則無須再出示證件,而同法令中也載明,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路段,員警即可向該民眾依法查證身分,員警請駕駛人將車輛停於路邊受檢,並無違反民眾所稱之「強制罪」。 另外,依同法第7條規定,進行攔停、令出示身分證件時,受盤查者如拒絕提示身分證件,且在現場仍無法進行身分查證者,警方也能依法強制將受盤查者帶往勤務處所繼續身分查證。若警方依法調查時,受盤查人對於姓名、居住所陳述不實,或拒絕陳述,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對於這起事件,警政署透過聲明表達立場,支持警察同仁依法執行,嚴正執法毋須退卻,捍衛警察尊嚴及公權力的執行,同時也呼籲民眾對警察執行公務應予配合,切勿挑釁,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台大蘇宏達教授臉書貼文2019.12.31 【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我被政府查水表的親身經歷】 今年十二月十日清晨六時,我從歐洲返抵桃園機場,才落地打開手機,就接到妻子的簡訊: 「你去年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出事了。快回。」 原來,就在我回國前一天,員警前來敲門,要提訊我。由於我在國外,妻子上班,孩子上學,只有癌末孱弱的岳母和看顧她的外勞在家,嚇得連連打電話給妻子。「宏達是做了什麼歹事,警察大人要抓他。你快回來呀!」妻子立即放下手邊工作,直奔警局,一方面確認不是詐騙集團,二方面要瞭解到底怎麼一回事。 「你先生去年十一月在臉書上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被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三條第五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員警很客氣娓娓道來,「可以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什麼法?」妻子問。 「社會秩序維護法。」員警特別一個字一個字地唸出來。 妻子很仔細地閱讀了相關條文,也立即打電話請教律師,遂指著該法第卅一條: 「你看,這一條寫著:『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丶處罰。』所以,去年十一月的事,現在根本過了追溯期嘛!」 「對喔。」員警張大眼再仔細看了看,遂笑咪咪地告訴妻子。「太好了,我們可以據此結案,向調查局交差。」其他員警也圍攏過來,然後一哄而散。「又叫我們處理這種事,真是*%$#@。」 但是,聽到「調查局」三個字,我暗暗一驚。心想,這顯然不是一個單純的檢舉,而是當權者針對質疑政府政策者的一個震懾和恐嚇, 果不其然,調查局否決了警局的報告,要求繼續查處。12月18日一早出門,首入眼簾的,是一樓信箱上斗大的警局文書送達通知書,要求我在期限內前往警局應訊,否則將逕行處分或移送。12月20日週五上午,在律師陪同下,我前往警局應訊一小時又十分鐘。我的律師說他執業律師廿五年來,第一次有當事人要在警局陪同進入這個小房間應訊。小房間內的應訊椅兩旁扶手都有手銬丶全程錄影錄音,應該就是一個準求供的設備。 我很誠實地告訴員警,當時的影片是依據去年11月14日自由時報關於當時故宮院長陳其南的專訪:「故宮只能在台北嗎?」,針對他主張要在2025年前分三階段完成所謂故宮轉型、國寶全數南遷、分建東方各館在台中永久典藏古物等提出強烈批判和質疑。一切有憑有據。 偵訊完後,我心情極為沉重,內心甚至在滴血。「你應該不會有事,」律師安慰我,「他們只是想嚇嚇你。」 「我不擔心這件事。」我告訴他,「但是,你沒聽到他們說,警察根本不想碰這個案子,更何況連追訴期都過了,但調查局強力交辦,他們也沒辦法。而且還是行政院直接下令調查局處理。如果一個台大教授有憑有據的政策評論都受到如此的震懾和恐嚇,更何況一般人對政府的議論。那麼,以後誰還敢批評政府、議論政策?台灣不就成了一言堂?」 「台灣人,還能自由說話嗎?還能自在活潑地談論時事丶批評政策嗎?」 「一個失去言論自由的台灣,又怎麼能夠凝聚人心,捍衛民主,對抗極權呢?」 誰?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說話自由?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轉傳: 葉毓蘭 3 小時前 · Taipei 台北市 · 今天上午蔡英文前往北投復興崗參加國防大學聯合畢業典禮,遭到退休軍公教團體抗議阻撓,有人衝著車隊丟擲鞋子、水瓶;總統車隊中午準備離開國防大學時,又遇到抗議人士丟擲物品,警方隨即逮捕一名丟擲水瓶的李姓男子,查出他的身分是退休的前北投警分局竹子湖派出所副所長李山泉,仍將他逮回警局偵訊,將依違反社維法送辦。 我在此嚴正聲明,希望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不要侵害退休警察人權,尤其是向現任總統丟鞋,是早已經過法院認可的無罪行為。 2012年「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世界人權日活動,總統馬英九開幕致詞時,「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成員賴芳徵,從台下朝馬英九丟擲運動鞋和資料袋,地院、高院都判無罪定讞。 從那時候開始,民進黨和抗議的公民團體到處對馬英九丟鞋、丟書,都無罪: 9月8日,有些抗議者在總統府前聚集並朝馬英九扔鞋,但未擊中。 9月26日,當馬英九於雲林科技大學參加一場學生對談會時,抗議者朝馬丟鞋,未擊中。 9月29日,抗議者在總統府前聚集並朝馬英九扔鞋,未擊中。 10月10日,於雙十節的慶祝大典上,抗議者在總統府前聚集並朝馬英九扔鞋,未擊中。 10月12日,一些抗議者在馬參加國民黨於嘉義縣舉行的活動時朝其扔鞋。警方試圖避免衝突並架起補鞋網,結果一些鞋子被網子擋下而未能擊中。 10月19日在基隆,抗議者在馬英九參加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成立周年的活動上丟鞋。 10月19日,一位抗議者在馬於全國運動會的開幕典禮上對他丟鞋。 我們的法官到是很一致的支持「向總統丟鞋」運動。 2013年10月20日,抗議者薛姓女子在馬英九參加台北客家義民節活動時丟鞋,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罰。而後法官認為總統當時前往觀禮並致詞,並非是總統的法定職務,與《社維法》的規定不符,因此裁定不罰,但可抗告。 今天的退警向總統丟鞋,只不過是有樣學樣,聽小英主席的話: 馬英九(蔡英文)到那裏,人民的聲音就到那裏,「請蔡總統不要龜縮,出來面對人民的憤怒」,更何況今天小英總統出席畢業典禮,並非總統的法定職務,也有順利上台演講,罰什麼罰?! #不要欺警太甚!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壯哉徐安傑法官!向您致敬! 《法官說出了真相》 中時新聞網/2022/4/14 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等3人,把五星旗口罩戴上八田與一銅像,同時拍片宣稱「請日本人、美國人不要把病毒傳來台灣,日本人滾回去」,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結裁定是言論自由免罰,承審法官徐安傑並批評政府大搞「認知作戰」。 法官在裁定中大抒己見,並非司法界首例,司法院也不表意見,但綠營民代及綠媒大為不滿,痛批是政治判決,藉言論自由名義出賣台灣。徐安傑的論述是否恰當自有公評,倒是勇敢說出民進黨政府每每以「認知作戰」為名,選擇性揭露資訊,道德勇氣值得嘉許。 徐安傑法官舉「武漢肺炎」一詞為例,世界衛生組織前年底就將新冠病毒定名為「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政府官員仍持續使用「武漢肺炎」長達半年以上。徐安傑算客氣了,沒有指名道姓滿口「武漢肺炎」的認知作戰指揮官,就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及衛福部長陳時中,兩人就是長期用「武漢肺炎」、刻意汙名化大陸的官員。 徐安傑為了論證「日本人滾回去」屬言論自由範疇,對比太陽花學運陳抗者舉牌「支那賤畜,外來種滾」、「太平洋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等,也是「象徵性言論」。徐安傑的對照式論證,戳中了民進黨「反中、仇中」要害,綠媒因而批判徐安傑不是法官,是政治人物。 民進黨靠認知作戰打天下,利用香港反送中、染紅韓國瑜,蔡英文就輕鬆贏得2020大選,大停電挨轟就導向國安問題,俄烏之戰就發酵「今日烏克蘭,明日台灣」議題,這些全都是民進黨認知作戰的一環。因此,徐安傑法官透過裁定書點出民進黨政府認知作戰無所不在,只不過是說出真相罷了,看看綠媒急成什麼樣!
    6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
  • 民進黨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王為仁 地址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之4號 電話 0923-101305 被告 民主進步黨 法定代理人 卓榮泰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0樓 電話 02-2392-9989(總機) 民主進步黨徒(以下簡稱民進黨)如果以推翻中華民國為己任,並著手實行,他們是涉嫌內亂罪的叛亂團體;如果只是用建立台灣共和國,作為招搖撞騙的幌子,並不準備真正落實,他們則是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的詐欺集團。總之,由兩次執政的結果來看,民進黨輕視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蔑視代表最高權力的公投民意,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敬請依法偵辦事: 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一章內亂罪 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1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2條 犯第一百條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39-4 條(加重詐欺罪)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條(立法目的) 為防制組織犯罪,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犯罪組織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犯罪組織行為之處罰)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第一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三年。 前項之強制工作,準用刑法第九十條第二項但書、第三項及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 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他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出售財產、商業組織之出資或股份或放棄經營權。 二、配合辦理都市更新重建之處理程序。 三、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報酬。 四、履行債務或接受債務協商之內容。 前項犯罪組織,不以現存者為必要。 以第五項之行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者,亦同。 第五項、第七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罪事實 1986年9月28日黨外後援會推薦大會於臺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行,132位與會人士簽名組建民主進步黨。11月10日,民進黨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章、黨綱及紀律仲裁辦法等議案,江鵬堅當選第一屆黨主席。(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反對兩蔣的威權統治,台灣大部份的反對勢力整合起來,以民主進步黨的名義,正式進入歷史舞台。 1988年4月17日,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四個如果」決議文:「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前,民進黨正式通過台獨黨綱(註1),黨綱內容正式有主張台獨的立場。(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台灣獨立、台灣共和國,開始成為民進黨高舉的神主牌,奪取政權的旗幟,與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依照憲法主張的兩岸終極統一(國民黨高層目前似乎已經放棄追求終極統一)作明顯區隔。 民進黨在1999年陳水扁正式參選總統後,為求能順利勝選而取得執政權,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承認中華民國的行政地位,認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依憲法叫中華民國。(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騙選票、騙鈔票、奪取政權,民進黨暗示將會先借中華民國的殼,為台灣共和國上市作準備。否則地理名詞的台灣,怎麼可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名字呢?而且澎湖、金門、馬祖這三個長期捍衛台灣本島的前線地區,民進黨準備放棄它們了嗎(其實民進黨旗早已預示這個期待)?似乎在民進黨眼中,台澎金馬不再被視作是一個整體,南海諸島也被視為一個麻煩的存在。想放棄中華民國原來的主權範圍,想限縮現在的主權範圍,佔山為王就好的心態,這算不算是企圖分裂國土呢? 在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代表黨中央發出「一直都捍衛中華民國」的聲明,批評中國國民黨在與中國共產黨談判及對話時,只提及「兩岸同屬一中」而不提及中華民國,沒有堅守及捍衛台灣的主權。國民黨方面則認為此為選戰策略的兩面手法,但是亦有部分人士認為此與民進黨近年的凍獨議題(凍結「台獨黨綱」)有關[5]。(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真是作賊的喊抓賊。為了混淆視聽,眾所周知企圖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進黨,居然以中華民國的捍衛者自居。可惜前後兩位民進黨總統,陳水扁與蔡英文,好像都對「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特別羞於啟齒,經常以「這個國家」、「那個國家」,或者「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代替,所以就不自覺的露餡了。 民進黨主張遵循民主與自由的憲政秩序;施行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建立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創新精進的教育文化;全球國際的國防外交;以臺灣的名義來爭取加入聯合國;反對中國用文攻武嚇脅迫台灣[6]。(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民進黨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顯然就是意圖以台灣共和國的名義加入,那中華民國當然就要被顛覆了。至於經濟成長,只見民進黨在國家資源不斷挹注下快速壯大,民進黨徒及其親朋好友各個都發家致富。不具資格、不具專業的肥貓,遍佈各級政府部門及國營事業,對工商企業面臨嚴重的五缺六失憂心,選擇視而不見。台灣大量的資金、人才、產業外移,外資當然退避三舍、望望而去。導致曾經繁榮昌盛到錢淹腳目的台灣,竟然悽慘落魄到民不聊生、哀鴻遍野;導致上百萬的國人,只好寄希望於崛起中的彼岸。這不就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現代版嗎?民進黨哪裡夠資格指責國人「賣台」或成為「中共代言人」呢?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於就職典禮演說中提出「四不一沒有」主張(註2)。2002年8月2日,陳水扁總統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二十九屆東京年會上提出一邊一國論。2006年1月1日,陳水扁總統宣布緊縮兩岸政策,將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變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2006年1月26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就職典禮時,陳水扁總統指示:民進黨應進行中國政策大辯論。2006年1月29日,陳水扁總統在春節談話中表示考慮是否要廢除國統會、廢除國統綱領。2006年2月7日,民進黨發布新聞稿「邁向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綱領」。之後原定3月所舉行的中國政策大辯論,由於行政院發布「積極管理」政策,引起預定參加辯論之部分人選反彈、退出辯論,辯論會因而取消。2007年3月4日,陳水扁總統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二十五周年慶晚宴上,並提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獨統問題」的「四要一沒有」訴求。(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掩飾招權納賄、賣官鬻爵、失政敗德,海內外各地藏錢都數以億計的陳水扁,不斷操作兩岸關係,製造台海緊張情勢,不惜成為國際公認討厭的麻煩製造者。民進黨主要幹部當然也不甘落後的有樣學樣,也藉各種名目來大肆斂財或公然索賄了! 民進黨在史冊上最多黨員是2009年有黨員總數有458,551人,至2012年民進黨全國黨員總數有335,643人,其中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共計287人(包括全國各個地區黨部284人,勞工黨部2人,全國原住民代表1人)。(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姑不論其他或明或暗更大宗的政治獻金收入,民進黨黨員人數最多時期,每年只算常年黨費收入,就高達137.565.300元(300*458551),可見只要詐欺得逞,常態性的收入就非常可觀。當然其中多數是人財兩失的愚夫愚婦,但是幹部應該都是知情的參與者了。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出版時間:2016/12/15 12:13 據民進黨統計,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黨員人數約有4、50萬人,但扁家爆發貪汙弊案後,加上2011年總統、區域立委、縣市長等公職黨內初選改採「全民調」方式,使得2014年5月黨主席選舉時,黨員數大幅降至14萬3千餘人,去年一整年申請入黨僅為3千600餘人。 不過,民進黨今年初贏得總統大選後,入黨人數大增。李政毅說,今年截至目前為止,申請入黨者就多達5萬人,其中90%集中在上半年度。不過也有人認為,黨員人數爆增2018年地方選舉「兩年條款」將於今年底到期。」 即使黨員人數腰斬,2016年立委選後,民進黨每年可領政黨補助金268.547.650元(50*5370953)。可見每次選舉以後的收入,起碼都數以億計。這些牙尖嘴利、能說會道、顛倒是非、無恥硬拗的黨內高幹,難道都會在狀況外嗎? 「自由時報2015-04-09 19:01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民進黨今天召開中國事務委員會,黨主席蔡英文在會中表示,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就是「維持兩岸現狀」,也就是維繫台海和平及持續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現狀;這是兩岸關係的核心,也是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將致力的目標。 蔡英文今天召開任內第二次會議中國事務委員會,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桃園市長鄭文燦、宜蘭縣長林聰賢等縣市長出席,前秘書長吳乃仁、邱義仁均與會。」 在蔡英文主導下,民進黨企圖以含糊的「維持兩岸現狀」來安定民心,繼續騙選票、騙鈔票、騙取政權。它也確實得逞了,目前是完全掌控政府機器的執政黨了。可是他們除了會包裝、會悲情、會欺騙、會抹黑、會選舉,會斂財、會奪權、會租用暴民、會租用網軍、會扼殺反對黨、會消滅所有反對勢力、會製造社會對立,還會不顧一切的灑錢以討好外人。總之,為了固位護權以及隨之而來的龐大利益,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割喉割到斷,其他治國理政的真本事硬功夫,如何治國安民,如何福國利民,如何造福弱勢族群,卻都是一籌莫展,所以台灣社會現在是烏煙瘴氣的亂成一團、衝突四起,連蔡英文在府內都要靠鐵籠拒馬圍繞保護,外出都要警備森嚴的預防抗議。即使已經這樣狼狽不堪,他們還想要透過壓制輿論,收買媒體,發佈假消息,企圖欺騙選民;全盤掌控選舉機器,企圖必要時可以靠作弊改變選舉結果,不顧可能引發暴動的繼續主政下去呢! 「2015年06月06日 04:10 中國時報 資深記者王銘義專欄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華府智庫CSIS演說時指稱,「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這是蔡英文繼提出「維持現狀說」之後的最新政策表述,隨即受到台美中各方的關注與議論。」 民進黨例行性的選前赴美,向老大哥宣誓效忠,並發表兩岸論述,「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說法,現在看起來是不是很可笑?先後加入美國的重返亞太及印太戰略,不自量力的參與圍堵中國大陸並金援香港暴民。兩岸視同敵國,陸客不再愛來,觀光業叫苦連天;大陸軍機、軍艦只不過常態性的環繞台灣軍事演習,向世界各國宣佈勢力範圍,阮囊羞澀的國防部,都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來應處;美國老大哥藉機不斷訂定各種向台灣示好的國內法,以極限施壓的方式來測試大陸的底線。這就是民進黨所要推動的和平穩定發展嗎?看起來倒是像戰爭邊緣策略呢! 「2017-10-10 01:19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今天是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國慶,蔡英文總統將發表國慶談話表示,今年是兩岸交流卅周年,兩岸應該珍惜卅年來得來不易的成果及累積的善意;在既有的基礎上,尋求兩岸關係的突破。她重申「我們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民進黨寧可接受外人鉅額的敲詐勒索,也不願意承認符合歷史事實的兩岸同屬一中。拒絕接受92共識的後果,就是導致兩岸敵意加深,官方接觸中斷。因為1992年,兩岸間實際達成的共識,是「一個中國,反對台獨」。雖然經過國民黨的淡化處理,成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或「一中各表」,甚至認為「一中同表是邪惡的語言」、「主張統一的人可以住到大陸去」的徹底倒向獨台。但是民進黨仍然擔心接受92共識,豈不就直接戳穿自己長期藉以招搖的神主牌是騙局,那還能繼續在台灣欺騙善良百姓的吃銅吃鐵、吃香喝辣嗎?所以即使兩岸情勢嚴峻,瀕臨戰爭邊緣,仍然死不承認。只是蔡英文總統需要經常作36計走為上計的演練(愛台灣、顧主權的民進黨,既然要搞台獨,怎麼不準備與台灣共存亡呢?)。但是她逃走的時候,會不會把台灣所有的外匯存底也席捲而去,使得台灣囊空如洗,經濟崩潰呢?彭淮南堅辭連任20年的中央銀行總裁,果斷放棄蟬聯「14A總裁」的榮譽,就可知他已洞見民進黨的險惡用心了。 至於不接受兩岸一家親這無可否認的血緣關係,極力區隔兩岸歷史文化的同出一源,極力美化日據時代的次殖民地歷史,對中國歷代在台的建設隻字不提,對日本殖民遺址的萬分珍惜,誇大兩蔣時代的白色恐怖,隱瞞日軍對台民的大肆殺戮。種種不可思議的作為,顯然這些民進黨徒應該都是倭寇及倭奴的子孫,雖然蔣介石的以德報怨,使得他們得以延續日據時期的優勢地位,並進而優先攫取台灣經濟及政治發展的甜美果實,但是他們不知感恩圖報,不願融入寬宏大量不念舊惡的中國。反共、反蔣、去中,無所不至。似乎仍然想要為他們祖先無條件投降的屈辱報仇。 其實台灣是大陸邊緣的小島,由於它的地理位置特殊,使得它經常身不由己的隨著大國勢力的角力而擺盪。它曾經被西班牙、荷蘭佔據,曾經被鄭成功的部隊作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曾經被滿清政府納入版圖,曾經被迫割讓給日本,隨後又被中華民國光復,在中央政府撤退來台後,整軍經武、勵精圖治,又變成復興中華的基地。但是由於二次大戰以後的強權角力仍在繼續進行中,台灣的命運,仍然有待強權角力的結果才能明朗化。從民進黨喪權辱國的竭力擁抱美、日大腿,可知認為台灣就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實在未免欺人太甚了。就好像勞基法修法,勞工即使絕食抗議,也不能改變民進黨一年內兩次修惡的事實;就好像軍公教警消反年改修法,即使數十萬人上街頭吶喊,也完全無濟於事,未來仍然要淪為下流老人;巴拿馬、格瑞那達的總統,美國說抓就抓;伊拉克、敘利亞這兩個文明古國,美國說打就打。因為不管國內或國際,「強權就是公理」,這好像也是許多所謂民主國家的普世價值呢! 民進黨在陳水扁八年執政時期,以國會內朝小野大為藉口,不敢貫徹實施台獨黨綱,只敢虛張聲勢的高喊「公投、正名、制憲、建國」,只敢搞同心圓史綱的表示有在去中國化,而不敢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因為他知道台灣獨立建國「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並以即使威權主政12年的李登輝也做不到,來自我解嘲! 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可以完全負責。蔡英文周邊環繞的,各個都是號稱長期主張台灣獨立的台獨份子,甚至提名賴清德這自稱「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做為爭取連任的副手,以示敢於挑釁彼岸。但是敢對反對黨手段殘忍、趕盡殺絕的民進黨,蔡英文四年任期將盡的時候,怎麼還在提什麼兩岸「維持現狀」,還在提什麼對大陸「善意不變」,仍然不敢以自認具有的民意作基礎,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有這麼難嗎?不是在總統府內擺個檯子,向國內外媒體發聲就好嗎?顯然自知台灣的地位並不是可以自行作主的,台灣地位的決定,仍然要看強權角力的結果。唐景崧的台灣民主國,只在歷史上留下驚鴻一撇,就是明證呢。 如果台獨黨綱是民進黨永遠不變的宗旨,全力以赴的目標,則意圖破壞國體並著手實行,民進黨徒已經涉嫌觸犯了內亂罪;如果台獨黨綱只是民進黨徒招搖撞騙的牟利工具,甚至今天已經「大盜竊國」的以掏空國庫及羅掘民財為己任了,棄公投民意如敝屣的民進黨,這「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萬國公憤的詐欺集團,難道台灣人沒有道德勇氣去口誅筆伐進而聲罪致討嗎? 蔡政府提供給國人的各項數據,台灣應該是歌舞昇平、一片榮景。但是事實上民間所見到、所感受到的,卻是公司倒閉、勞工失業,景況淒涼、日子難過。顯然民主進步黨執政以後,提供給國人的,不是民主進步而是威權復辟,不是尊重法律而是橫行霸道,不是民生樂利而是經濟蕭條,不是融入世界而是被邊緣化,整體國力不是向上提昇而是往下沉淪。總之,民進黨不管是叛亂團體還是詐欺集團,它從一意孤行、吃相難看的以各種名目掏空國庫、剝削民財的窮台,走向廣設黑機關、濫用黑人,破壞固有典章制度的毀台,再到以效法歐美進步價值為藉口,也是違反愛家公投結果的推動性平、同婚等摧毀傳統倫理道德,導致愛滋氾濫、絕子絕孫的滅台。罄竹難書的倒行逆施,已經是為台灣人帶來重大災難的犯罪組織,確實應該「自作孽不可活」的走到鎮瀾宮籤詩所示「田英飛入蜘蛛網」勢必在劫難逃的命運了。 為此 狀請鈞署順天應人,立即指派幹員查辦起訴,以拯救中華民國免於遭到戰火的摧殘,以保障人民免於遭到亡國滅種的命運,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也或可避免司法人員於政黨輪替後,「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不幸被國人認為是犯罪組織的幫兇或共犯,而難堪的從「座上客變階下囚」的去吃免費的公家飯了。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公鑒 註1: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後續因應選舉的一些策略性調整聲明 (一)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國家領域主權和國民身份的確立,是現代主權國家對內建立法政秩序、對外發展國際外交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才能保障台灣社會共同體及個別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及自我實現之機會。但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國民黨這一違背台灣主權現實的作法,不僅對內造成憲政改造的僵局,對外引起中共之覬覦野心;在國際上也因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政治現實,以致於無法正常地參與國際社會;甚至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以及文化發展的障礙。 因此我們主張: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其他相關決議立場之演進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在該黨更多地參選各地公職、參與國家事務之後,至1990年代末,已與環境不能完全相適應,特別是當時該黨即將提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為使各界及美國不致以為該黨將強行推動台灣獨立,也為了因應中國崛起後的國際新形勢,民進黨又分別產生以下決議文件: 1988年的「417決議文」 要旨:「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 1990年的「1007決議文」 要旨:「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於1999年五月其第八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二次全體會議中,做成「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條文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當性做了有條件的承認,部分內容如下: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 2004年9月26日第十一屆第一次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六、 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十、 建立台灣為全球多元文化國家典範:我國為因應全球化,應積極推動多元文化政策,並成為族群文化多樣性之全球努力的實踐模範,繼民主化之後,建構一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新國家。」[1] 正常國家決議文 2007年9月30日第十二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但中國國民黨威權與中國霸權的內外挑戰,形成當前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五大威脅。第一,中國對台灣全面的軍事、外交、經濟、文化和政治攻勢,以「一個中國原則」和「反分裂國家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危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造成「國際關係不正常」。第二,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第三,外來威權統治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對本土文化的壓制與污名化,阻礙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造成「國家認同不正常」。第四,對特定身份團體的差別待遇,破壞以公民身份為基礎的社會團結,造成「社會公義不正常」。第五,中國國民黨長期擁有龐大不當黨產;助長賄選文化,黨國不分,破壞民主,造成「政黨競爭不正常」。面對當前五大威脅,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1](引用自維基百科) 註2:四不一沒有是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5月20日第十任總統的就職典禮上發表的「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這是陳水扁政府針對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重要言論,亦曾是陳水扁代表當時作為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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