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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電子報-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聲明「執法有穿制服就無須再出示證件」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30/1509977/
自以為懂法律,警政署打臉!日前1名杜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木柵路五段時,遇到台北市保安大隊警員設站臨檢,杜男不僅不配合臨檢,還要求身穿制服的警員出示證件,甚至拒絕開窗、停靠路邊受檢,還稱警方若執意盤查,將觸犯《強制罪》,事後還將影片PO上網賣弄。今天警政署發表聲明,表示警方於法有據,呼籲民眾遵照法令,以免觸法。
警政署表示,當下杜男極度不配合,但因造成後方交通壅塞,影響大部分用路人權益,所以在目視無異狀下,才讓其自行離去,絕非杜男所稱警方強制作為將觸犯刑法《強制罪》才作罷。
警政署強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當警員執勤時已著制服,則無須再出示證件,而同法令中也載明,經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路段,員警即可向該民眾依法查證身分,員警請駕駛人將車輛停於路邊受檢,並無違反民眾所稱之「強制罪」。
另外,依同法第7條規定,進行攔停、令出示身分證件時,受盤查者如拒絕提示身分證件,且在現場仍無法進行身分查證者,警方也能依法強制將受盤查者帶往勤務處所繼續身分查證。若警方依法調查時,受盤查人對於姓名、居住所陳述不實,或拒絕陳述,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對於這起事件,警政署透過聲明表達立場,支持警察同仁依法執行,嚴正執法毋須退卻,捍衛警察尊嚴及公權力的執行,同時也呼籲民眾對警察執行公務應予配合,切勿挑釁,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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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heng Yao Liao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警政署這個回應應該是有爭議的哦

    警政署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
    四、執行階段:
    (一)執行前:
    2.執行人員應著制服,遇民眾質疑時,於不影響執勤安全之情形下,仍應出示證件;著便衣者應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

    出處

    警政署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524708839575.pdf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35
    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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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典賽/美2:1險勝日 首闖決賽和波多黎各爭冠 12:24 即時 熱門 要聞娛樂運動全球社會產經股市健康生活文教評論地方兩岸數位旅遊閱讀雜誌 時尚 汽車 購物 熊寶貝就是我 udn鳴人堂 社論 民意論壇 聯合報名人堂 聯合好評 聯晚私房新聞 udn相對論 聯合/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分享分享留言 2017-03-22 02:46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WhatsApp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被員警盤查,他氣得在臉書指責「台北市什麼時候變成警察國家?」引發熱議。 圖/翻攝自警方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盤查引發社會兩極爭議,有人認為警察違憲侵害人權,有人認為警方執法有據,官員不能拒絕盤查。事實上,定紛源頭不外「法」字,演變成互罵「大主委」、「大警察」的對立,無濟於事。無論如何,這倒適時地提醒執政者:制訂《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等箝制人民自由權的法令,才是比「警察國家」更可怕的淵藪。 先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在六種情況下盤查民眾。與李永得案相關的,是第六條第一款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以及第六款的「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但是,爭議也因此而生。李永得不過是穿著夾腳拖出門,或許斜眼瞄了員警幾下,這是否即等同於「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恐有疑問。至於台北轉運站大廳便利超商門口,是否合乎法律所規定的「指定」可盤查之場所,也可以討論。畢竟,李永得的遭遇也是其他國民不樂於碰到的狀況。 李永得的情形,其實並非特殊。十多年前,即有人挑戰警方濫行盤查並聲請釋憲,大法官相應作出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其後,內政部修訂《警察職權行使法》,對於臨檢作出更細緻明確的規範。「五三五號解釋」的重點,在要求臨檢須以「有相當理由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不能僅依個人好惡隨意盤查,或憑個人直覺認為某人「像壞人」為之。至於可進行臨檢場域,解釋文也指出,除法律明文者外,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以此檢視警方盤查李永得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款「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並未逾越大法官解釋意涵。但在實務上,一般是指疑似攜帶棍械或身上散出疑似毒品氣味等情況,絕非「瞄警察」、「舉止倉卒」之寬鬆標準。也難怪,有律師認為警方的解釋「太瞎」。 至於第六款「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條文明定須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且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亦即,警方可在「指定」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前提是,警方須做好一線員警向民眾說明盤查作為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長官要對「可盤查場所」作出指定。這次,一線員警隔了一天才說是「治安熱點」,市警局恐難脫督導、訓練不力之責。 儘管已經過釋憲及修法,民眾對盤查仍不免流於情緒思考。十年前,畫家施並錫搭長途客運北上,在承德路一下車即遭警方盤查,當時綠營民代即指他「長得太本土、鄉下、不夠都市人」,卻不深究盤查SOP有無缺失。三年前太陽花學運時,不少網民整理出反警方盤查的「懶人包」,供「覺醒青年」路過警分局時應對,更誤導許多人以為「凡盤查必屬違憲」。 李永得痛批台北市變成「警察國家」,正是這類情緒的反應。事實上,李永得身為內閣閣員,若認為員警執法不當,自可透過政務管道請內政部長或台北市長轉促警署改善,以期為廣大民眾爭取免於無故盤查之自由。如果用臉書貼文嗆聲,只害一線小警員遭調查,並非為政之道。何況,民進黨在太陽花運動中,一再貶抑警察的執法尊嚴,如今再補一腳,警察要如何兼顧防制犯罪的積極性? 更別忘了,李永得對「警察國家」的不滿,和民眾對《保防法》或《反滲透法》的反感,其實系出同源。在超商轉角遇見警察或遇見罪犯,都不是令人愉快的事;在小民而言,寧可要警察維持治安防杜犯罪,也不要政府把看不見的手伸進自家後院。人們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警察﹒李永得 延伸閱讀 李永得拒盤查 議員批「有事找警察、沒事罵警察... 李家同:台灣警察臨檢算和善 美國差得遠! 實務上不會讓李永得離去 資深警籲:學李永得會... 邱議瑩:穿夾腳拖盤查 滿瞎 聯合/不只李永得的警察國家 侯友宜挺警:盤查對象不可能百分之百是犯罪者 分享分享留言 相關新聞 聯合/國際企業的台灣處境 2017-03-22 02:46 經濟/從BOT到PPP:前瞻基建成功之鑰 2017-03-22 02:46 熱門文章 聯合/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 2017-03-22 02:46 聯合/國際企業的台灣處境 2017-03-22 02:46 輕軌不是捷運 首長帶頭錯 2017-03-22 04:07 基隆輕軌 選舉後遺症產物 2017-03-22 04:07 去梯言/藍綠兩黨該看什麼書? 2017-03-22 04:07 一例一休兩解 降加班費、獲利分配 2017-03-22 04:07 經濟/從BOT到PPP:前瞻基建成功之鑰 2017-03-22 02:46 無妨礙司法罪 司改玩假的 2017-03-22 04:07 商品推薦 留言 udn 討論區 規範 500字以內,目前輸入 0 字 發表意見選擇表情 共 20 則回應 加藤鷹騷手弄汁 發表於 2017/03/22 06:45:49 # 11樓 為了公共利益社會治安更好.本來就是要犧牲一點個人人權自由與隱私 當初政府說要全民建檔指紋並廣設街頭路口監視器.馬上一堆人權團體出來靠北甚麼"侵害人權啦""楚門的世界啦"..... 但現在有多少刑案是靠這些指紋+監視器破案的? --- 莊子: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李光耀提倡「亞洲價值觀」,強調亞洲國家不必完全遵循西方對於民主、自由、人權的價值觀。 對個人自由和言論的限制,是李光耀最受議論的一點,但他深信這是帶動新加坡進步所必須。 民進黨會改革就跟狗會改掉吃屎一樣不可能 發表於 2017/03/22 07:11:37 # 12樓 繼黑心貪腐民進黨御用的無恥檢調鷹犬不擇手段胡亂誣指陸生周泓旭為「共諜」,並將其綁架關在無人知道地方,並禁止任何人與其交談,現在又誣指一退休少校為共諜,又將其綁架。這兩個人都是被無恥誣指而被黑心貪腐民進黨綁架,一個是學校剛畢業的陸生,一個是早退休無人脈去大陸經營小本生意的無名小輩,台灣檢調鷹犬手上根本無證據!且民進黨檢調鷹犬既然坦承根本沒有任何人家取得任何機密的證據,卻依然指揮法官誣指其為「共諜」而裁定收押禁見將其關入大牢並禁止與任何人交談,這就是台灣人民普遍所知道的台灣司法黑暗! sp 發表於 2017/03/22 07:32:04 # 13樓 維護國家安全(台灣)"反滲透法勢在必行. 警察臨檢只是李永得個人情緒受傷,蔡英文要出來止血. YANGPAPA 發表於 2017/03/22 07:49:05 # 14樓 因為台灣有將近一半的匪諜啦!!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27:19 # 15樓 呵呵,聯合重工的天龍國腦殘藍奴們,在不斷挑撥離間2天後,終於也學會感同身受,悟出"人們不要警察國家,豈能要保防法"的道理。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34:14 # 16樓 我們正藍營一直講,這件事是民進黨推行人二保防法的暖身試探運動,民進黨裏的福佬倭奴走狗擺明著先拿客家官員公眾人物開刀祭旗做實驗,盤算這會引起足夠媒體注意,但又不致失控激起過度反彈(萬一不小心打到皇民倭畜或者閩南倭奴)。看穿這陰謀,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正藍營這次挺綠營李永得,要幹礁濫用公權力的傀儡警察。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39:55 # 17樓 與其說挺李永得,不如說我們正藍營挺得是一個重要原則理念,更是等於在挺將來的自己。因為,除了奴才賤民以外,你我他沒人會喜歡被傀儡警察隨意攔截盤查出示身分證。倭畜民進黨,想利用這事件護航人二保防法,只有天龍國藍奴賤民看不出來。 網路城 邦 發表於 2017/03/22 08:53:39 # 18樓 看到李永得被無端盤查發怒,天龍國藍奴賤民們就見獵心喜大聲叫好。殊不知正中下懷掉入倭畜民進黨的陷阱,民進黨暗中爽死了,你有看到多少綠營高層政客有出來聲援”自己人”李永得?? 幾乎沒有,這不就超詭異的皇民綠倭畜的計謀 ? 南部的客家族群還想支持倭畜民進黨嗎 ? 深夜你們得好好想一想。 至於天龍國藍奴賤民等於被賣了還替人用力數鈔票,真不是普通的蠢。KMT有天龍國如此低智商藍奴,要想擊敗DPP ? 門都沒有。 ShiBaLa 發表於 2017/03/22 10:13:42 # 19樓 【無恥蔡英文、民進黨和支持者永遠的兩套標準】 貪污:在國民黨就叫貪污;在民進黨叫「建國基金」「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美牛、美豬:在野反美牛瘦肉精要零檢出,現在執政就要用聯合國標準 核四:曾執政追加448億建核四,在野就反核四浪費幾千億,再執政又想商轉 洪仲丘死:鋪天蓋地要國防部長下台【飛彈誤射死人】靜悄悄國防部長不必下台 十八趴:痛批「不公不義」被抓包她領最多!億萬富豪要靠十八趴才能做公益? 綠營肥貓叫依法支領,藍營軍公教叫做不公不義 連戰五百便當鋪天蓋地,小英五萬餐卷、六萬御廚、兩千法國餐 靜悄悄 http://youtu.be/MeTYhjCuLeg 百日倒馬:等她百日做更差就說「別用百日來評斷我」 http://udn.com/news/story/1/1915824 見勞工說人話;見業主說鬼話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5rIp0hxMlo 路人拍阿扁散步不禮貌?陳慾鹹偷拍老馬LP放網很禮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VMn4XAAmNs (歡迎轉貼) sickman 發表於 2017/03/22 11:16:52 # 20樓 李永得原來才是真正拿石頭砸自己腳的真正始作俑者..原來他是反保防法的...呵呵呵~ 最前頁12 共 2 頁 聯合線上公司 著作權所有 © ud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加入討論相關新聞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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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舉發車號錯誤,請退回! 舉發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 電話:02-29099136 地址:新北市泰山區大科路1號 民眾檢舉 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 帳、郵繳或向經委託代 收之機構繳納罰鍰 |須至應到案處所 聽候裁決 駕駛人 (或行為人) 姓名 車牌號碼 |車主地址 違規時間 違規地點 |應到案日期 注 錄影存證 被通知人。 |汽車駕駛人 汽車所有人 其他行為人 120602D32 民眾檢舉舉發 附採證照片 同駕駛人(或 行為人)地址 檢舉日期:1120304 檢舉案號: RV-20230304000531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本聯交被通知人收執) 男 女 年月 B 車輛 種類 【通知聯)國道警交字第 地址 本單可至超商門市、郵局繳納罰鍰! 駕照或身分 營業大貨車 (白, 國瑞) 112年 02月 26 日 15 時 25 分 國道1號南向(林口B出口匝道) 應到 案處 所 違規 112 # 06 A 02 日前 事實 1.本單經勾記「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繳或向經委託代收之機 納罰鍰。 構繳納罰鍰」者,請依本單背面列印之罰鍰繳納方式向代收機構繳舉發| 道路交通管理 違反 2.本單經勾記「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者,須依應到案日期、處 處罰條例 所,持本通知單到案聽候裁決,如違規人未滿18歲,請由法定代 法條 理人、監護人等攜帶違規人之戶口名簿等文件到案,逾期不到案者 ,逕行裁決之。 3.受通知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本單記載之應 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足資料識、通知應歸責人之證明文件 ,向處罰機關(即應到案處所,以下同)告知應歸責人,逾期未依 規定辦理者,依本條例違反條款規定處罰。 4.應到案期限末日為星期六、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休息 日之次日代之。受通知人收受通知單時應到案日期不足30日或已遭 應到案日期者,得於送達生效日後30日内到案。 項 |5.不服舉發者,應於接獲木單30日内,向處罰機關陳述;自動繳納罰 盤後,若有不服者,仍得於繳納罰鍰後30日内向處罰機關陳述。 中華民國 112年04月 18 B 填單 KLL-6575 ] 舉發 單位 應到案處所: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電話:07-3629902 車主 | 同駕駛人(或 姓名 行為人)姓名 32高雄市交 通事件裁決 中心 代保管 物 件 保 險 證 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未 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ZAB249982 有出示 未出示 逾期 國道公路警察局 第一公路警察大隊泰山分隊 填單人 電話:02-29095244 職名章 第 33 條 1 項 04 款 01 (期限內自動繳納處新台幣4500元) KLL+17657504500 警員尤偉倫 F4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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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某君2025/11/29(六)被詐騙真實情節 前言:我以為我絕不會被騙 「我不可能被詐騙,我這麼聰明,怎麼可能騙得了我?」 這是我,也是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我們看著新聞上的受害者,總覺得那是離自己很遙遠的故事。然而,就在一個平凡的週六下午,這份自信差點讓我付出慘痛的代價。接下來我要分享的,是一段從下午3點40分持續到晚上6點多,令人心驚膽顫的真實經歷。它不僅是一場騙局,更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心理戰。 -------------------------------------------------------------------------------- 1. 初始的圈套: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緊急來電 那天下午3點40分,我接到一通自稱來自「花蓮慈濟醫院」的電話。對方語氣嚴肅地告訴我,有一位名叫「林俊男」的陌生男子,正拿著我的偽造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一份雙和醫院的身心科診斷證明以及委託書,試圖在他們醫院代我領取安眠藥——這是一種管制藥品。 我立刻否認認識此人。對方聽完後,反應極快,馬上對著電話另一頭喊話,似乎是在通知藥劑師阻止發藥。幾秒後,他告訴我,「林俊男」一聽到醫院聯繫了我,立刻就逃跑了。接著,他用一種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李小姐你確定不認識這位先生?」 「最近我們醫院經常發生這樣的案例,我們必須要通報警察。」 他解釋說,由於這類案件頻發,他們必須通報位於醫院對面的「自強派出所」。他還告知我,稍後會有員警與我聯繫,並請我耐心等候。這個流程聽起來合情合理,每一個步驟都像真實的行政程序,讓我完全卸下了心防。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利用具體的、可查證的機構名稱(花蓮慈濟醫院、自強派出所),並搭配逼真的突發情節,巧妙地設下第一個讓人難以懷疑的圈套。掛上電話後,我還心有餘悸,完全沒想到,這只是風暴的開端。 -------------------------------------------------------------------------------- 2. 信任的升級:「警方」的介入與視訊筆錄 大約20分鐘後,一通自稱是「自強派出所」員警嚴家紅的電話打了進來。他不僅準確說出了我的個資,還若無其事地問我,最近是否有辦理過需要雙證件的業務。這是一個致命的提問,因為我上個禮拜才剛為了客戶的案子,親自跑了台灣大哥大和遠傳兩家電信業者,全程都使用了我的雙證件。這個過於精準的「巧合」,瞬間擊潰了我內心僅存的一點防線,讓我對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對方以「跨縣市管轄制度」和案件的「時效性」為由,強調我必須盡快處理,但考慮到我人在台北,無法立刻到花蓮,他提出了一個看似體貼的解決方案:「先用視訊做一個簡單的備案」。但在開啟視訊前,他給了我一個關鍵指令: 「因為這個錄影不能錄到其他人的雜音,所以請確保你旁邊沒有別人。」 當時我沒多想,但事後才明白,這個指令的真實目的,是將受害者與外界徹底隔離,斬斷所有求助的可能。 我加了他的LINE,開啟了視訊。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警察,他做足了全套功夫: • 環繞拍攝: 他拿著手機帶我「環視」了整個「派出所」的環境,有辦公桌、有檔案櫃,看起來跟真的一模一樣。 • 個人展示: 他刻意拍攝了自己的臉、全身的警察制服,甚至特寫了肩膀上的警徽。 這些精心安排的視覺證據,徹底粉碎了我心中僅存的一絲懷疑。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已經進化到利用視訊和偽造場景來博取信任。這種手法極具威力,因為它利用了人類大腦「眼見為憑」的直覺偏誤,讓視覺證據輕易凌駕於抽象的懷疑之上。在看似正規的程序下,我完全配合,卻不知道自己正一步步踏入更深的陷阱。 -------------------------------------------------------------------------------- 3. 風暴來襲:從被害人到洗錢案主嫌 在完成了關於藥品案的「備案」後,這位「員警」假意說要幫我查詢165反詐騙系統,看看冒用我身份的人是否還有做其他壞事。幾秒鐘後,他的語氣突然大變,充滿了震驚與嚴厲: 「李小姐,我們查到說你涉及了一起洗錢案。這件事情非常嚴重,因為你牽扯到17個人700萬的詐騙。」 他表示自己只是個小警員,處理不了這麼大的案子,必須立刻通報「主任」。電話隨後被轉給了一位語氣更為兇惡的「主任」。從頭到尾,這位「主任」都用恐嚇、威脅、極不友善的語氣,把我當成真正的犯人來審問。他鉅細靡遺地核對我的姓名、身分證號、住址,然後指控我的「新光銀行」帳戶是一個洗錢用的警示帳戶,對我進行高強度的心理施壓。我緊張到身體不由自主地開始發抖。 無論我如何解釋我沒有做過、不認識那些人,他都粗暴地打斷我,用言語將我逼入絕境,讓我百口莫辯。 「你沒有犯罪,不是你嘴巴說沒有,人家就要相信你沒有。」 「你現在不講話是不是?旁邊有人在教你嗎?」 「你要怎麼證明你的清白?你去跟檢察官說,你去跟法官說。」 學習重點與過渡: 詐騙集團透過「身份轉換」(從協助者變為指控者)和高強度的心理壓迫,迅速擊潰受害者的心理防線,使其陷入極度的恐懼與認知混亂之中。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在連珠炮般的指控下,我幾乎失去了思考能力,直到他拿出那份「致命」的證據。 -------------------------------------------------------------------------------- 4. 一線生機:一張露出破綻的傳票 為了讓我徹底崩潰,「主任」聲稱法院已經寄了兩次傳票到一個我從未聽過的桃園地址,並透過視訊向我展示了一張偽造的「桃園地檢署」傳票。那張傳票做得非常逼真,上面清楚列著: • 我的全名和個資 • 案由:「洗錢」 • 檢察官的印章 • 地檢署的官印 這是整個故事的轉捩點。 在他不斷的威嚇下,我被迫逐字閱讀傳票上的內容。就在我心神俱疲、瀕臨絕望之際,我的眼睛掃到了一個極不協調的細節。 我看到傳票上的日期是「11月29號 晚上8點」—— 而當時的時間,根本還沒到晚上8點! 這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了我的恐懼。我鼓起勇氣,第一次提出了質疑:「為什麼上面的時間是今天晚上8點?」對方愣了一下,支吾其詞地說:「這是檢察官打的,我怎麼知道?」 看他反應心虛,我立刻反守為攻,要求他出示他的員警證。這下他徹底惱羞成怒,對著鏡頭咆哮: 「你現在是犯人!你憑什麼叫我出示警察證給你?」 眼看騙局即將被揭穿,他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他威脅說檢察官馬上就要來抓我,我可能會被「羈押」長達一年。為了增加恐嚇效果,他甚至用上了時事新聞:「你有看柯文哲吧,你知 道為什麼柯文哲被押吧?」同時,他還用我家人的安危來威脅我,企圖用親情來徹底孤立我:「你的家人可能會因為你,連累到他們有生命...安全的疑慮。」 學習重點與過渡: 在極度高壓的環境下,保持一絲冷靜並留意細節,是識破騙局的唯一機會。那個不合邏輯的時間點,像一道閃電劃破我的恐懼,我做了一個決定——我不能再被他牽著鼻子走。 -------------------------------------------------------------------------------- 5. 終局:我決定親自走進警察局 當他要求我發送定位,好讓「檢察官」來抓我時,我拒絕了。我直接告訴他:「我現在直接去警察局等你。」騙子聽到後非但沒有退縮,反而順水推舟,問我要去哪個派出所,並假裝要先幫我「聯絡」該派出所,同時不斷強調**「這段時間都不能掛斷電話」**。 編者註:這正是「假警埋伏」的詐騙手法。他們企圖將受害者引導至一個指定地點,再派出假冒的警察現身,將受害者徹底掌控,完成最後的詐騙步驟。 我告訴他我要去「光明派出所」,但在前往的路上,我陰錯陽差地走進了另一間派出所。我拿著還在通話中的手機,一進門就對著值班台的警察說:「我來投案,有人說我涉及洗錢案。」 真正的警察一聽,立刻就明白了,他對我說:「你被詐騙了!」他接過我的手機,對著裡面的騙子一陣痛罵,然後果斷地幫我掛斷電話、封鎖對方。為了讓我徹底安心,警察當場幫我致電花蓮的「自強派出所」,查證確認根本沒有一位叫做「嚴家紅」的員警。 至此,這場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騙局才真正畫下句點。但事情還沒完,當時警察問我:「你有沒有被騙錢?」我說沒有,他說那案件就不成立,所以當下沒有做筆錄。 我回家和家人討論後,越想越不對勁,為了確保萬無一失,當天晚上我又回到了警局,堅持要為這整件事情做一個正式的紀錄(record)。在警察的建議下,我立刻採取了自保措施: • 聯絡所有親友: 告知整件事情的經過,提醒大家提防冒名借錢的電話。 • 註銷重要證件: 我立刻前往戶政事務所和健保局,將身分證與健保卡報廢註銷,防止被盜用。 學習重點與過渡: 直接前往「最近的」警察局查證,而不是對方指定的任何地點,是終結騙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那位警察告訴我,上個禮拜才有一位年輕女生,在幾乎一模一樣的騙局中,被騙走了200萬。好險我神明保佑,沒有金錢損失。這次經歷讓我學到了血淋淋的教訓,也希望能成為每一個人的警惕。 -------------------------------------------------------------------------------- 結語:劫後餘生,給你的三個保命提醒 這次的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詐騙集團的劇本、道具和心理戰術都在不斷進化。請千萬不要自以為比他們聰明,因為他們是整個團隊在每日精進騙術。 我想把這次的經歷分享給大家,根據真實警察的建議和我的親身教訓,請務必記住以下三個最關鍵的保命提醒: 1. 【警方辦案,絕不視訊】 警察或檢察官絕對不會透過LINE、FaceTime或任何視訊軟體製作筆錄或進行偵辦。所有正式的司法程序,都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並在文件上親筆簽名。 2. 【檢察官不會親自抓人】 檢察官獨自一人拿著傳票或拘票就上門抓你,這是電影情節,不是現實生活。司法逮捕有嚴謹的程序,絕不會如此草率。 3. 【立刻掛斷,主動查證】 任何讓你感到奇怪、被威脅,或不斷要求你「不能掛斷電話」的來電,都應該立刻掛斷。然後,自己主動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直接走進最近的警察局查證,絕對不要相信對方提供的任何聯絡方式或說詞。 好險我真的神明有保佑,沒有被騙錢,所以我想把這件事情分享給大家。 希望我的故事,能讓大家告訴身邊的親人朋友,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請將這些提醒告訴你所愛的每一個人,保護自己,也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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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稱境外資金查核嚴格,恐遭懷疑洗錢,要求投入保證金 16、要求繳納出貨費用、保證金,稱若不繳納則先前的獲利皆無法提領 17、邀約一同投資某虛擬貨幣,稱能獲得高額回報,並給予未來美好想像 18、稱自己從事藝術品買賣,邀約一起投資NFT等虛擬商品 19、邀約一同經營網購商店 20、稱自己公司開發機器人,邀約入股投資 假買家騙賣家詐騙 防詐秘笈 1、 賣場尚未簽署【OO】條例,導致系統已將此訂單禁售 2、 因賣家尚未升級實名認證服務,導致買家款項暫時被凍結 3、 您訂購之賣場尚未簽約【OO】條款,系統將買家帳號及訂單凍結 4、 買家已匯款,線上訂單生效,由於未完成連結收款帳戶,請聯絡客服 5、 由於寄件人尚未完成【OO】綁定,款項無法匯入收款帳戶 6、 由於賣家尚未認證,導致訂單被攔截,請進行簽署認證 7、 您的賣場尚未申請開通【OO金流】您的帳號已被限制提領 8、 帳戶未經實名認證 9、 帳戶未簽署誠信認證 10、帳戶未簽署洗錢法制法聲明 11、 帳戶未經簽署交易保障協議 12、須簽署金流協定 13、黑貓宅急便/Lalamove託運條款認證 14、未進行三方認證,無法索取託運單據 15、「本次認證無需收取任何費用」請您提供姓名/連絡電話/賣場收款銀行名稱(不需帳戶號碼),為您審核提交辦理 16、打開網銀確認餘額 17、操作網路銀行以簽署保障合約 18、銀行帳戶做虛擬認證 19、匯款帳號輸入身分證字號以開啟個資進行身分認證;第二次操作為關閉個資,需輸入關閉代碼(即人頭帳號) 20、操作不會真的將存款匯出,匯出的款項次日會回沖 假中獎通知詐騙 防詐秘笈 1、盲盒抽獎 2、砸金蛋抽禮金 3、慈善捐款參加活動領獎 4、抽中獎金/獎品可兌現 5、報名減脂比賽,並稱獲得第二名大獎,後又稱第一名從缺,創辦人連同第一名、第二名獎金一併頒發 6、智匯金融中心稱未開通第三方金流服務 7、融合支付中心稱帳戶無法收款 8、提領獎金時填寫的資料中銀行代碼輸入錯誤,稱需要語音線上核對身分 9、須先匯款扣稅金額 10、稱需連繫金融機構審核獎金的匯款帳戶是否為本人所有 11、要求開啟網路銀行及分享畫面 12、開啟網路銀行依指示開通授權 13、先支付帳戶核實金 14、開通網銀代付沖正以利收款 15、金管會核對帳戶能否穩定交易 16、先轉幾筆錢建立連結,稱那幾筆錢為代碼不會扣錢,錢會自動退回 17、要求匯款至指定帳號,以提供國稅局交叉比對 18、轉帳金額隔日會連同獎金一併退還,隔日再確認是否入帳 19、因帳戶個資是開放狀態,需要將名下所有帳戶的卡片寄送過去,明日協助卡片更新並關閉個資,以防遭盜領 假求職詐騙 防詐秘笈 1、 家庭代工 2、 幫企業節稅 3、 博弈徵才 4、 協助廠商衝流量賺獎金 5、 協助公司購買材料可減稅 6、 節省購買材料稅金 7、 需提供帳號以便匯入薪資 8、 需以金融卡做實名登記購買材料 9、 合約內稱寄一張卡片能獲得補貼金,最多能一次寄送6張提款卡 10、台幣轉虛擬貨幣小幫手,購入虛擬貨幣在轉出即可賺取價差及月薪 11、 藉由匯款給對方讓店家刷商品銷售量,隔日就會返還款項及贈予薪水 12、以超商店到店寄出金融卡、提款卡或存簿 13、將卡片以空軍一號寄出 14、將卡片放置於指定置物櫃、郵箱,專人會前往收取 15、提供個人帳戶,有款項匯入時購買虛擬貨幣並存入指定錢包 假交友(徵婚詐財)詐騙 防詐秘笈 1、 對方人在海外 2、 聲稱美國軍醫 3、 聲稱機長 4、 聲稱香港建商 5、 聲稱洛杉磯醫生,稱被調至黎巴嫩戰地當軍醫 6、 稱自海外寄送禮品給民眾 7、 稱委託聯合國寄送包裹,但須支付運費 8、 欲移民來台,以移民程序中金管會需審核財力為由要求協助 9、 欲返台結婚,匯一筆錢給民眾,但民眾帳戶未開通外幣收款功能 10、人在日本無台幣帳戶,欲借用帳戶予客戶匯款使用 11、 欲回台工作,但無台灣戶頭無法先行應徵工作 12、稱家人生病需要醫療費 13、欲在台投資(蓋醫院、開公司、買房子),請民眾協助匯款認證 14、協助申請手機門號方便回台時連絡 15、欲返回台灣創業,但因無台灣手機門號,要求協助申辦手機門號並提供SIM卡 16、稱有一筆港幣需要幫忙兌換成臺幣 17、領取海外貨物需繳納進口稅、消費稅 18、開通外幣收款功能需依指示操作網銀/ATM 19、將卡片、存簿以賣貨便方式寄出,在台友人會協助處理 20、將SIM卡以賣貨便方式寄出,在台友人會協助處理 假借銀行貸款詐騙 防詐秘笈 1、「超低利率」、「超高額度」、「絕對過件」三項特徵來吸引急需資金的人申辦 2、「不限職業身分,享XX利率」 3、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品、聯徵紀錄就能進行貸款 4、以「律師費、保險費、審核費或是其他名義」繳交費用 假廣告詐騙 防詐秘笈 1、租屋廣告,房間美價格實惠 2、刊登廣告貼文,稱可以代辦看護證 3、假冒票券網,優惠價格 4、稱看房人數眾多,前面還有好幾組,如先匯款訂金可以優先看房 5、預付訂金才能保留物件 6、先匯款代辦費,稱收款後3天內辦好 7、於網頁指示輸入【信用卡號、姓名、電子郵件】等資訊,即可登記購票 8、變更見面看房時間,稱直接預付半年租金享有優惠價格,並傳送假租屋合約 9、匯款後即消失 10、信用卡遭盜刷 假檢警詐騙 防詐秘笈 1、主動致電稱身分遭冒用,需轉介警方處理 2、他人冒用證件申辦戶籍謄本 3、冒用證件申請健保補助 4、健保卡遭盜刷 5、冒用證件申辦門號,積欠電話費 6、他人冒用存摺盜領 7、冒用身分申辦貸款 8、名下金融帳號有異常交易 9、假警察稱涉及刑案,加入假檢警LINE 10、身分遭冒用已涉洗錢、販毒等刑案 11、偵查不公開不得向他人透漏 12、電話監聽中,不得告訴他人,會再犯洩密罪 13、加LINE製作線上筆錄 14、之前通知皆未到案,案件已移送檢察官調查 15、假檢察官/法院要求繳交存款 16、證明清白匯款擔保金 17、財產暫時扣押 18、調查期間財產由法院集中保管 19、每天LINE回報行蹤 20、調查期間需監管帳戶 21、LINE傳送扣押處分凍結管制命令等假公文 22、指示至超商收公文傳真 23、支付保證金否則帳戶凍結 24、調查金流須交付帳戶 25、司法調查金流需比對存摺及提款卡 猜猜我是誰詐騙 防詐秘笈 1、我是○○,我最近換了新電話,以後要用這個號碼來聯繫,記得通訊錄要更新。 2、我的手機壞了,換新手機,要重新加LINE。 3、聲音不太像?喔!我最近就用感冒聲音有點沙啞。 4、訊號不好,斷斷續續的,所以聲音不像。 5、最近出了點事,手頭有點緊,能不能借我一點錢。 6、我支票即將跳票,可以借錢周轉嗎。 7、我有一筆貨款急需付款,幫我支付這筆錢 色情應召詐財詐騙 防詐秘笈 1、自稱直播主 2、從事八大行業 3、酒店男模 4、約定見面、援交 5、網路交友雙方視訊裸聊 6、在地下賭場工作 7、註冊交友網站,儲值金幣才能進一步聊天 8、加碼可升等會員級別 9、須付費解鎖個人資料 10、協助衝直播業績拿獎勵跟分成 11、需繳保證金給經理才能見面 12、證明不是警察,先付一筆保證金 13、稱已側錄視訊裸聊影片,威脅散布 14、稱於地下賭場工作,相約見面必須請示經理,依指示加入經理line好友,後要求支付出場費及保證金 15、提供超商繳費QR Code要求繳費 16、要求購買遊戲點數後拍照回傳 17、APP STORE點數卡 釣魚簡訊(惡意連結)詐騙 防詐秘笈 1、「[某某銀行]通知:您的帳戶因異常操作已被暫時凍結,請立即點擊以下連結進行身份驗證:[惡意連結],以免影響使用。」 2、「[快遞公司名稱]提醒:您的包裹配送失敗,請點擊:[惡意連結] 重新確認地址,否則將退回寄件人。」 3、「財政部:您的退稅金額尚未領取,請立即點擊以下連結輸入帳戶資料完成領取:[惡意連結]。」 4、「[購物平台名稱]提醒:您的訂單因付款異常被暫停處理,請點擊:[惡意連結] 確認付款狀態。」 5、「[社群網站名稱]提醒:您的帳號異常登入,請點擊以下連結確認身份:[惡意連結],以免帳號被停用。」 6、「親愛的用戶:我們的系統正在升級,請點擊:[惡意連結],完成系統更新以保持服務正常。」 7、「[金融機構名稱]通知:您的貸款申請已批准,請點擊以下連結確認信息:[惡意連結]。」 8、「[通信公司名稱]提醒:您的話費尚有欠款,請立即點擊:[惡意連結] 繳費,否則將暫停服務。」 9、[醫療機構名稱]提醒:您的檢測報告已出,請點擊:[惡意連結] 查看詳細報告。」 騙取金融帳戶(卡片)詐騙 防詐秘笈 1、 冒充銀行客服,通過電話或簡訊聯絡受害人,聲稱需要驗證卡片,要將卡片寄回。 2、 冒充銀行客服,聲稱要處理異常交易,需要提供金融卡資訊。 3、 仿冒銀行網站或APP,誘使受害人輸入金融卡資訊或登入憑證。 4、 透過社交媒體或電話等方式,與受害人建立信任關係,誘使受害人透露卡片資訊。 5、 聲稱受害人贏得獎品,並要求受害人支付一筆「保證金」或「手續費」,要求提供金融卡資料進行扣款。 6、 張貼尋找家庭代工,稱需要提供金融卡進貨。 7、 寄用不到的提款卡換取現金。 8、 宣稱健保公益基金中獎,需寄金融卡。 9、 假冒檢察官聲稱涉及洗錢,要求交付金融卡。 10、 張貼徵才廣告,要求提供金融卡及密碼。 11、 假冒行員,稱快放假或是假日沒上班,要求民眾將證件、存摺和金融卡放到火車站的置物櫃裡 12、 徵打字員廣告。 method_warn 虛擬遊戲詐騙 防詐秘笈 1、雙方約定交易遊戲帳號/遊戲裝備/點數 2、要求至遊戲交易平台網站交易,卻被網站告知帳戶出錯要求儲值才能退款 3、對方稱不明原因無法交易傳送一國際擔保平台交易連結,平台客服稱帳戶凍結,需儲值才能解凍 4、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儲值 5、要求購買點數卡後拍照 內政部警政署 打詐儀錶板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Map】 詐防中心服務電話:(02)2769-6018 內政部警政署 165全民防騙網 服務電話: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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