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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想到這是真的,不是謠言! LINE 瘋傳「越線雷射已陸續裝好」、「這是高雄各路口哦!騎摩托車的千萬別踩過線~」這樣的訊息,經證實這在 2014 年真的就設置了這樣的雷射光幕照相設備,當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出來說明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交通罰單詐騙 *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交通安全宣導標語: 【低頭核宣導/開車要專心,低誤會分心開車、騎車後 用行動電話、電腦相關設備罰款1000-3000元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類記 OR 320 4 580558 580558 330221 36 32000 2 但只要有人不知道我的宣導就有意義 行政 3 3T3020512861 可惡的詐騙集團! 連交通罰單也有詐遍!請小心分辨! 查看更多
    4 人回報1 則回應5 個月前
  • 112.03.15-112.04.14 肇因防制大執法 POLICE 執法 重點 無適格駕照 超速 」車輛未禮讓行人 逆向行駛 行駛禁行機車道 f 乙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 違規迴轉 闖紅燈 行人違規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POLICE 關心您的行車平安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最新通報: 交通組轉達交大對取締噪音改裝車之最新指示: 一、回歸法制面,警察不再主動舉發第43條拆除消音器違規,亦不得以棍棒直通機車排氣管認定舉發,統由環保機關檢測認定。 二、汽車及重型機車之改裝認定,由監理機關認定,員警勿率然自行認定以16條舉發。一般機車改裝以監理單位認定為準,員警勿主動自行認定稽查。 三.警察局不再統計取締第43及16條之績效,僅統計通報噪音網之件數。 四.綜上,請各所務必轉達到基層端末,不要再有以棍棒直通機車排氣管之作為,暫不舉發43及16條,另針對噪音車則以錄影音方式通報噪音網檢測。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新店分局報告: 由於民眾拍照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警察機關在審核罰單及送達期間,常有違規人在不知情況下重覆違規,而在日後陸續收到罰單,為避免民眾大失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規劃「交通違規即時簡訊便民服務系統」民眾先行登錄資料註冊後,如檢舉人上傳違規資料或固定桿照相案件後,即會自動發送簡訊通知該車所登錄之手機號碼,提醒民眾即時改正違規行為,以免重覆遭舉發。 實施期程: 1、107年6月20日起開放民眾至此系統民眾服務端網頁(https://trafficsms.ntpd.gov.tw)申請會員登記。 2、107年7月1日起正式啟用簡訊通知服務。 請各位網友善加利用喲!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標題:網路「LINE」轉載錯誤交通法令,交大澄清﹗ 副標題:網路「LINE」轉載錯誤交通法令,交大澄清﹗ 發布時間:2015/3/19 下午 04:54:59 近年來隨著3C通訊產品的興起及蓬勃發展,大大地縮短了人類彼此的距離,尤其是通訊軟體「LINE」傳遞訊息更為簡易且方便,除了可用來當作通訊聯絡的另一種選擇方式,而且還可轉寄更為生動活潑的文字圖像檔,不再只是像往昔那種單調缺乏變化的聲音,所以深受國人的青睞,但是如果傳遞的消息不正確,也是一件很嚴重而令人感到困擾的事情。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最近一年來,於每個月20日都會接獲民眾打來諮詢同一件事情的電話,執勤人員為委婉詳細解說便造成莫大的困擾,希望藉由主動澄清方式讓民眾知道正確的訊息(民眾有知的權利),進而也呼籲民眾不要再以訛傳訛,轉載這件錯誤的訊息給其他無知的民眾,造成更多人的困擾,該件網路謠言訊息內文如下︰「本月20日起,馬上開始罰了,不管你是騎機車或者是開汽車的~~~請注意!!全國(Taiwan)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凡是在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者馬上處以900的罰金。紅燈右轉罰5400,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高為3600~7200元,超速由1200~2400元調高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上述法條只有紅燈時車輛的前車輪超越停止線但後車輪沒有越線的情形下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是真的,其餘提到的罰鍰金額都是不正確的網路謠言,民眾如果仍有疑慮可自行上網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網」http://law.moj.gov.tw/Index.aspx ,查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即可得到正確資訊,交通法規如有新增或修訂,本大隊亦會主動發布新聞並加強宣導,請民眾不用擔心。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 有 1 則查證表示這是真的, 有 1 則查證表示這是謠言 -------------- 一則關於這是真的的查證 🔎 LINE 持續瘋傳「越線雷射已陸續裝好」「這是高雄各路口哦!騎摩托車的千萬別踩過線~」這樣的訊息,有些人以為又是交通的謠言,事實上經過證實,這在 2014 年真的就設置了這樣的雷射光幕照相設備,當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也出來說明了,主要取締對象是針對駕駛人於路口號誌紅燈亮起後,卻未依規定停等於停止線內的人,還是好好遵守交通規則吧! 📖 MyGoPen|這是假消息 【這真的】高雄越線雷射已陸續裝好不是謠言!請乖乖遵守道路交通標誌 http://www.mygopen.com/2018/01/blog-post_26.html -------------- 一則關於這是謠言的查證 🔎 只是路口監視攝影機的一種,監視攝錄影系統依法是不能用來開罰單的。 103年高雄市警方有設置5處雷射感應式測照設備,主要取締功能係針對駕駛人於路口號誌紅燈亮起後,卻未依規定停等於停止線內,越線進入雷射設定路口範圍,則啟動照相功能拍照取締 📖 https://www.facebook.com/kmphtrafficpolice/posts/514773472025666 -------------- 你也查到了其他的論點嗎?歡迎回應在 https://cofacts.g0v.tw/article/5510753574384-rumor !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函 受文者:清水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中市警交字第11100982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檔 號: 保存年限: 地址:407059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 (交通警察大隊) 承辦人:巡官 邱俊皓 電話:自動23289285 警用742-5023 傳真:自動2328830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有關本市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賡續啟動案,請查照。 說明: 、為防制交通事故,嚇阻違規行為,繼7處交通科技執法於本 (111)年度10月24日啟用後,下列地點規劃於12月1日正式 執法: (一)南區建國北路與文心南路口。 (二)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 (三)南屯區環中路與永春路口。 (四)北屯區崇德路與文心路口。 (五)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 (六)北屯區文心路與北屯路口。 (七)北屯區中清路與文心路口。 (八)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文心路口。 (九)西屯區環中路與西屯路口。 (十)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 (十一)西屯區環中路與中清路口。 交通組 4:111/12/01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