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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領導野百合爭民主的范芸,進入民進黨後短短數年轉變成違反民主原則、「閹割」立委監督權的幫凶?

為怕衝擊選情,民進黨為了不讓該案出現在議事殿堂表決,甚至也不想在議事紀錄上留下阻擋公布的紀錄,竟直接提案、率先表決抽掉討論事項程序,這是民進黨完全執政以來第一次以此方式破壞立院院會程序,開此惡例,是違反民主原則、「閹割」立委監督權。

高端EUA審查卻不給全民、立委監督,甚至對於提案「連表決都不給」,完全沒協商空間,已是打破民主界線。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6767543?utm_source=lineapi&utm_medium=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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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來,自己選區的民進黨立委,請各自領回家(6/18用多數暴力反對): 第324案:衛福部在一個月內盡速採購完成WHO認證、並列入緊急使用清單的新冠疫苗擴大採購至四千萬劑以上確保疫苗涵蓋率達90%以上。 表決結果:反對 第417案: (3+11)要求指揮中心應提供4/13完整的會議紀錄(含錄音、錄影...防疫相關決策及會議規則)。 表決結果:反對 第418案:要求政府應在高端申請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時,比照美國FDA審查輝瑞、BNT疫苗全程直播接受國人檢視,因國人生命無價絕不允許黑箱作業。 表決結果:反對 第425案:要求政府須等國產疫苗循程序完成三級臨床期中報告後並取得合格保護力數據、獲得國際認證後方可提供國人接種。 表決結果:反對 第457案:為促進國產疫苗發展,同時釐清相關疑慮供國人周知請衛福部公開相關會議會議紀錄,及會議資料等事項。 表決結果:反對 第460案:衛福部應確保我國緊急授權之疫苗皆安全且有效要求衛福部,應採用國際認可之COV-19試驗,作為緊急授權之療效及評估標準。 表決結果:反對 第467案:為確實監督通過衛福部緊急授權審查之疫苗之安全有效,特提案於第四會期應優先成立我國國產疫苗EUA審查調閱特別委員會,釐清衛福部對於EUA審查標準訂立之過程等事項以善盡國會監督職責。 表決結果:反對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4012179.A.DCF.html?fbclid=IwAR2S6gCynh-s9MUtfZhol6H4wc8GfFSh3FgXWcQ6sZaychfvKirt4YROWYg
    2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今天的新聞果然全部被普優馬佔住 我覺得很不妙 宗教基本法整體來說 對台灣的危害程度 是鋪天蓋地的 而且本週三就要審查 這是比同婚公投還嚴重急迫的事件 請大家有空的話去立委臉書 表達你的不滿 以下連結都檢查過 都有經營 請大家不吝分享 提案人: 國民黨 王金平粉絲團 國民黨 黃昭順-鐵的康乃馨 民進黨 林岱樺 國民黨 馬文君 連署人: 民進黨 施義芳粉絲團 民進黨 陳亭妃 民進黨 黃秀芳 民進黨 鄭寶清 民進黨 陳素月SayYes 民進黨 鍾佳濱 民進黨 鍾孔炤|勞工,值得更好 民進黨 張宏陸 民進黨 蘇治芬 民進黨 江永昌 民進黨 醫師立委邱泰源 民進黨 吳琪銘 民進黨 黃國書 民進黨 郭正亮 (抱歉看來他不玩臉書) 民進黨 劉建國 民進黨 蔡易餘 家己人 無黨籍 趙正宇 親民黨 立委 陳怡潔 Chen Yi-Chieh 國民黨 立法委員陳雪生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2730369711) 國民黨 羅明才 國民黨 鄭天財 國民黨 立法委員 陳宜民 國民黨 看見幸福 呂玉玲 國民黨 徐志榮 國民黨 林德福 國民黨 柯志恩 國民黨 立法委員 林麗蟬 國民黨 顏寬恒 國民黨 蔣萬安 國民黨 賴士葆 國民黨 蔣乃辛 國民黨 費鴻泰(阿力克司) **以下有的不是提案委員 但他們將在10/24的會議審查此法案 審查的會議是 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審查立委包括: 民進黨 管碧玲 (kuanbiling) (召委) 民進黨 吳琪銘 民進黨 林淑芬 民進黨 姚文智 民進黨 洪宗熠-關鍵熠席 民進黨 張宏陸 民進黨 劉世芳-高雄芳城市 民進黨 蔣絜安 國會新聲 靚靚客家 無黨籍 趙正宇 親民黨 立委 陳怡潔 Chen Yi-Chieh 國民黨 張麗善 國民黨 黃昭順(召委) 國民黨 躍動金門-楊鎮浯 國民黨 鄭天財 以下圖文出自: 妙法無邊雷射蓮花宗 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lazerlotus/photos/a.247618612104296/942624739270343/?type=3&theater 【宗教(巨嬰)基本法提案連結:https://pse.is/B6FMC】 草案總說明: 我們參考了世界各國宗教相關的法令,擷取出了全部對我們有利的部分。 如果我們覺得不夠的部分,我們會自己延伸一下,勉為其難的用自己國家法令方便的任何部分一起放進來。 核心精神就是,我要自由,你們要負責讓我覺得很開心不然我就覺得我不自由。 哇嗚哇嗚。 ▍第一條、立法目的:引用一些東西表達自己作為巨嬰的正當性 ▍第二條、宗教價值及保障目的:把第一條再講一遍 ▍第三條、名詞定義:巨嬰的外觀,偷偷把放生也說是宗教儀式了。 ▍第四條、主管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跟地方都應該來照顧我 ▍第五條、宗教事務人員:政府要有專門的宗教事務人員,而且要特別訓練 ▍第六條、宗教立法權限:但是我不想給地方政府管,不過他們依然要照顧我 ▍第七條、宗教自由之保障範圍及內容:我是巨嬰我驕傲 ▍第八條、宗教平等、中立及寬容原則:政府對每個巨嬰都要一樣好 ▍第九條、宗教歧視之排除:你們不可以說我是巨嬰 ▍第十條、聖俗分離原則:政府要照顧我,但不可以管我,法院也是 ▍第十一條、宗教自由之限制:再強調一次,巨嬰不給管 ▍第十二條、法律明確原則:如果要管我一定要讓我知道會怎樣被管,絕對不可以讓我聽不懂 ▍第十三條、宗教自主權:除了政府不能管之外,民法與財團法人法都不可以限制我們喔 ▍第十四條、就業歧視之例外:但是巨嬰可以歧視別人ㄛ,不想給誰工作就不給誰工作。 ▍第十五條、未成年人之宗教選擇權:爸媽可以幫未滿十六歲的小孩決定他要信什麼,這也是一種自由 ▍第十六條、宗教知識教育:國民基本教育應將宗教知識教育列入課程。(如果會放妙雷,本教可以接受) ▍第十七條、社會宗教教育:政府的公益節目應該也要幫我們做廣告 ▍第十八條、宗教師、宗教徒與宗教團體之關係:我們的大師要叫什麼我們自己決定就可以了 ▍第十九條、育才自主權:成立宗教學院,我們可以自己決定證書要怎麼發 ▍第二十條、財務自主原則:大師的親屬不可以來爭產(比民法還大) ▍第二十一條、宗教團體證之核(換)發及法律地位:巨嬰的證明 ▍第二十二條、法物及宗教固有不動產保障原則:登記成宗教用的不動產禁止扣押跟拍賣。 ▍第二十三條、稅捐:不受財團法人管理,但繳稅希望比照公益財團法人。 ▍第二十四條、興辦公益等事業:光明正大的用隨附組織營利也是宗教的一部份 ▍第二十五條、宗教資訊之處理:我們的財報千萬不能給人家看 ▍第二十六條、都市道場之設置:公寓也要可以蓋廟,你們再幫我想想辦法。 ▍第二十七條、宗教用地的地權與地用:農地可以轉宗教用地,占國有地超過五年的廟,現在國有地是你們的了。而且宗教建築有神明加持,不會起火,自然不必遵守庸俗的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宗教自由白皮書:每兩年幫我弄本報告 ▍第二十九條、宗教研究預算之寬列及調查統計:政府要出錢統計巨嬰幹了什麼。 ▍第三十條、相關法令之修正或廢止: ▍第三十一條、施行日期:快點過好嗎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民進黨立委所提最新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禁止在投開票所任何範圍內監票的「紀錄」,是開民主倒車。 從卡特夫人看民進黨立委蘊釀的選罷法修正案 (朱雲鵬)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1206005383-262104 剛病世不久的卡特夫人,是鼓勵卡特從政的關鍵人物。1962年她鼓勵卡特參加民主黨喬治亞州州議員初選,公布結果是他落敗。但她早就懷疑那次選舉會作票,所以事先安排表弟在投票所外計算多少人來投票;投票結束後,開票的結果顯示,投開票所公布的「領票人數」遠超過她表弟所統計者。 他們採取法律途徑提起訴訟,法院後來判定該次選舉無效,重新舉行,結果卡特獲選,成為民主黨的州議員候選人,最後並當選。就這樣,卡特走向政治長路,十多年當中自州議員開始,選上州長,最後獲選成為美國第39屆總統。 在台灣,有一件事卻正在立法院發生,就是有民進黨立法委員提案,要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8條文,增定:「無故於投票所外,拍攝、紀錄或以他法標定他人進出投票所,經警衛或警察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而且這個修正草案已經在5月時通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初審,之後如果通過院會三讀,就會成為法律。 這個法律若成立,卡特夫人當年要她表弟在投開票所外紀錄前往投票人數的事,在台灣做的話,就會成為非法,而需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請問立法院確定要這樣做嗎? 提出這個修正案的背景,依據提案委員所召開記者會的說明,是因為在上次九合一選舉時「全民監票行動聯盟」在幾個投開票所外架設攝影機,計算領票人數,「干擾選民投票」。 但據了解,現行選罷法對此已經有規範,依據選罷法的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以下罰金。」現在的修法,是要把30公尺擴充到任何距離。 據報導,「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理事長事後被檢方以違反選罷法起訴,但是日前一審宣判,理事長獲判長無罪。判決理由為,該理事長架設攝影機的位置在投開票所外,沒有具體而積極之干預擾亂他人投票意志的行為。看來,一審法官相信此聯盟之行為目的在於統計人數,而非干擾投票。 民主制度建立不易,需要許多基礎。其中最要的,應該就是一人一票,人人平等。選舉的公正,以及各種有助於公正的措施或運動,對於民主的發展都是必要的且正面的。套用前卡特夫人醫療顧問、前立委高資敏的話,他們認為作票就是假民主,就會造成竊賊當政,人民必受危害。卡特卸任總統後與夫人成立卡特中心,在非洲、拉丁美洲、亞洲就成立選舉觀察團,推動公正選舉、防止作票,就是在為世界的民主開路。 其實,立法院真正該做的事是設定程序,讓人民團體可以正式申請在定點,於不涉及選民人臉辨識的前提下,就排隊投票的人數進行統計。這種事,應該公開、大方的做,有何不可?讓所有有興趣做這種統計的人民團體或政黨,都可以事先申請,一如在公共場所遊行和集會一樣。 相信台灣的民主,在這樣的設計下,會獲得更多的保障。最新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禁止在投開票所任何範圍內的「紀錄」,其實是開民主的倒車。如果選務公正,不會灌票,有什麼理由要阻止排隊投票人數被統計?反過來說,選委會既然公正執行選務,應該歡迎各界人士來查核其開票結果,增進其誠信才對。我們希望立法院不要通過這個開民主倒車的修正案。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個月前
  • 😨驚😨驚😨驚!!! (火)《民進黨元老》(火)【林正杰】他說:「不惜出手讓《民進黨新貴》消失在地球上」~2018.6.18 (火)給民進黨誠摯的勸告~ 當家鬧事是愚蠢的行為 ! 而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 1.溯及既往70年。 2.無罪推論。 3.財產權至上經濟運作的無上規律。 4.國會無權針對特別對像立法,只能制定普遍適用的法令。 5.三權分立。 😤民進黨的前身~黨外,所追求的民主〝不〞是這種法西斯。 😤我們以前反對一黨專政,然而民進黨目前做的正是『一黨專政』。 😤《國民黨》溫良恭儉讓!但『老黨外』絕不會坐視一生犧牲奮鬥的民主毀在割稻尾的新貴手上。 😤國民黨們軟趴趴,但是有我們這些對台灣價值還有信念的人會出手。 ⚠《民進黨》是我命名的政黨⚠!但~如今已失去民主黨魂,〝我們不惜讓民進黨新貴從地球上消失〞。 😤要多轉此文章大力宣導讓百姓了解菜集團的不當性才是正辦。惟有多數百性了解支持才能翻轉,而不是只在細節跟他們爭辯。 請問大家 😤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相信大部份的朋友和我一樣覺得不是! 哪裡不是?說不出來!我來告訴大家!台灣已經變成一個民粹集權獨裁的國家了! 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 😤要凍結一個帳戶竟然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也無需提存保證金? 連一紙法院公文都不需要! 😤就憑黨產委員會認定他「不當」就直接凍結! 這不是集權獨裁是什麼?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法律,組成的黨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 😤試問凍結帳戶至少要經過法律程序吧? 這是司法院的事!立法院自己立個法就可以在總統府下成立黨產委員會去管司法院的事? 😤這不叫違法亂紀嗎? 總統府的黨產委員會可以有行政權、司法權! 😤總統府豈不是集權獨裁的大怪獸嗎?全世界有這樣超越行政立法司法的政府體制嗎? 😤你顧立雄憑什麼下條子要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資金?你只是個律師!不是大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大法官也只能依法依證據判罪! 😨檢察官也只能依法提出假扣押!你顧立雄比最高法院法官還要大! 😨一句話!國民黨就被你掐死了!完全沒有任何辯駁的機會? 😨這不是集權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嗎? 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再看看「年金改革委員會」也如出一轍! 由立法院多數通過法律依據!就跨越考試院詮敘部等主管機關,直接在總統府下設立一個「年金改革委員會」就開始討論誰退休該領多少錢? 😤這些林萬億等號稱學者專家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公務員累積一輩子所該領的退休金? 😤國家可以憑這群御用學者的決議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對承諾應發給的退休金毁諾? 😤這樣的政權還是民主法治的政權嗎? 😈蔡英文😈 已經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了!他掌握了立法院和行政院就可以實現他的集權獨裁?任何一個政策只要立法院通過! 😈可以不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全部在總統府下成立委員會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年金改革委員會」、「不當黨產委員會」,這些黑機關的權利大到沒有任何監督機制! 😈這樣的政權比中共更民主嗎?我相信中國共產黨在肅貪的同時,也必需拿出證據才能讓人信服吧? 😈顧立雄、林萬億這兩組人馬竟然可以擁有比司法院長和考試院長更高的權力? 😤這樣的民主是真民主嗎?不是!這樣的現象就是包著民主外衣的獨裁政權!背後的影武者就是蔡英文! 😤熱愛中華民國的同胞們還在討論年金應該如何改革嗎?笨蛋! 😤連主導的機關都是違法違憲的機關!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火)別再沈默了!這個集權獨裁的政府根本不會把你們的意見放在心裡! 2018/6/18 https://youtu.be/l8rl93LJqHM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轉貼 : 林正杰 (民進黨元老) 2017,01,08,15:25 ( 給民進黨誠摯的勸告--當家鬧事是愚蠢的行為 ) 不當黨產追殺只是仇恨報復。 這種惡法是世界笑話。完全無憲法,無國法,不合民主基本原則: 1,溯及既往70年。 2,無罪推論。 3,財產權至上經濟運作的無上規律。 4,國會無權針對特別對像立法,只能制定普遍適用的法令。 5,三權分立。 ///民進黨的前身~黨外,追求的民主不是這種法西斯。 我們以前反對一黨專政,民進黨目前做的正是一黨專政。 國民黨溫良恭儉讓,但老黨外絕不會坐視一生犧牲奮鬥的民主毀在割稻尾的新貴手上。 國民黨軟趴趴,但是有我們這些對台灣價值還有信念的人會出手。 民進黨是我命名的政黨,如今已失去民主黨魂,我們不惜讓民進黨新貴從地球上消失。 要多轉此文章大力宣導讓百姓了解菜集團的不當性才是正辦, 惟有多數百性了解支持才能翻轉,而不是只在細節跟他們爭辯 請問大家 : 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嗎?相信大部份的朋友和我一樣覺得不是! 哪裡不是?說不出來!我來告訴大家!台灣已經變成一個民粹集權獨裁的國家了! 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 要凍結一個帳戶竟然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也無需提存保證金? 連一紙法院公文都不需要! 就憑黨產委員會認定他「不當」就直接凍結! 這不是集權獨裁是什麼?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民意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法律,組成的黨產委員會所做的決定! 試問凍結帳戶至少要經過法律程序吧? 這是司法院的事!立法院自己立個法就可以在總統府下成立黨產委員會去管司法院的事? 這不叫違法亂紀嗎? 總統府的黨產委員會可以有行政權、司法權! 總統府豈不是集權獨裁的大怪獸嗎?全世界有這樣超越行政立法司法的政府體制嗎? 你顧立雄憑什麼下條子要永豐銀行凍結國民黨資金?你只是個律師!不是大法官!也不是檢察官!大法官也只能依法依證據判罪! 檢察官也只能依法提出假扣押!你顧立雄比最高法院法官還要大! 一句話!國民黨就被你掐死了!完全沒有任何辯駁的機會? 這不是集權專制的國家才會發生的事嗎? 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 再看看「年金改革委員會」也如出一轍! 由立法院多數通過法律依據!就跨越考試院詮敘部等主管機關,直接在總統府下設立一個「年金改革委員會」就開始討論誰退休該領多少錢? 這些林萬億等號稱學者專家有什麼權利去剝奪公務員累積一輩子所該領的退休金? 國家可以憑這群御用學者的決議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對承諾應發給的退休金毁諾? 這樣的政權還是民主法治的政權嗎? 蔡英文 已經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了! 他掌握了立法院和行政院就可以實現他的集權獨裁?任何一個政策只要立法院通過! 可以不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全部在總統府下成立委員會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年金改革委員會」、「不當黨產委員會」,這些黑機關的權利大到沒有任何監督機制! 這樣的政權比中共更民主嗎?我相信中國共產黨在肅貪的同時,也必需拿出證據才能讓人信服吧? 顧立雄、林萬億這兩組人馬竟然可以擁有比司法院長和考試院長更高的權力? 這樣的民主是真民主嗎?不是!這樣的現象就是包著民主外衣的獨裁政權!背後的影武者就是蔡英文! 熱愛中華民國的同胞們!還在討論年金應該如何改革嗎?笨蛋! 連主導的機關都是違法違憲的機關!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別再沈默了!這個集權獨裁的政府根本不會把你們的意見放在心裡! 看到國民黨的下場了嗎?...
    1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龍應台 -寫於4/27/2018深夜》 「載入史冊的今天」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要說什麼? 在台灣百年來的民主自由的追求史來說,今天是一個一定載入史冊的日期:4/27/2018。 歷史,會審判的。遲早而已。 但是今晚我傷心。我傷心的是,當審判的日子到來,該被審判的被審判吧,但是幾代人幾十年近百年來一滴淚、一滴汗、一滴血、滿腔辛酸所建立起來的包容、開放、溫潤又講究公平與寬容的台灣,正式進入崩壞。而我們,和我們清純可愛的下一代,都逃不掉。
    3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蔡英文利用總統職權,大量提名支持同婚運動者出任大法官,並在立法院民進黨占多數護航下就任,這些大法官們新上任後迅速通過民法男女結婚之規定違憲之748號解釋,並指出立法院歴經10餘年,尚未能完成與同性婚姻相關法案之立法程序,限定立法院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制定新法,否則行政體系之戶政機關就要接受同婚登記,司法權凌駕立法權及行政權之上,指揮其他兩權作這作那,好大的威風。 問題是針對這樣一個強烈爭議性的議題,國人並未形成共識,對劇烈撼動國家社會根本基礎之婚姻家庭制度之文化價值觀之重大歧異議題,立法院已在審議不同提案過程當中,行政院法務部亦在研擬同性伴侶法中,民主程序並未失靈,區區14個人(大法官)開完一次言詞辯論(106/3/24)後,就以12個人同意,1人反對,1人部分反對,趕在106/5/24提出違憲解釋,要說其中沒有政治操作,其誰能信! 蔡英文政府精心布局,先以暗度陳倉方式在立法院由不具民意基礎的不分區立委提案,並利用擔任召集委員身份排案審查,(期間幾乎所有媒體無不對同婚運動者歌頌讚揚,好像他們是台灣之光一樣),被爆料偷渡法案遭遇反同民眾集結衝入立法院後,勉強同意召開兩場公聽會,挾立委人數優勢一審過案,將法案送出委員會待機進入院會,復因反同民眾至凱達格蘭大道強烈抗議及推年金改革.前瞻計畫暫時在立法院擱下,這時換事先安排好,不具民意基礎.更不受民意監督的大法官上場,發布釋憲文宣布同婚合法化。 但此種蠻橫作法完全摧毀了台灣社會對此一爭議敏感議題對話交流,找出各方不同意見者可以(勉強)接受的共識方案的可能空間,激化對立,更令人難過的是賠上了大法官的公信力,後者淪為執行政治意志的馬前卒。 釋字748號解釋文不但無法達到定紛止爭效果,此一重大爭議將越演越烈,撕裂台灣社會,政府要負完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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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進黨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刑事告發狀 告發人 王為仁 地址 40767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一路90之4號 電話 0923-101305 被告 民主進步黨 法定代理人 卓榮泰 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號10樓 電話 02-2392-9989(總機) 民主進步黨徒(以下簡稱民進黨)如果以推翻中華民國為己任,並著手實行,他們是涉嫌內亂罪的叛亂團體;如果只是用建立台灣共和國,作為招搖撞騙的幌子,並不準備真正落實,他們則是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的詐欺集團。總之,由兩次執政的結果來看,民進黨輕視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蔑視代表最高權力的公投民意,是使台灣沉淪苦海的犯罪組織,敬請依法偵辦事: 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一章內亂罪 第100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1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2條 犯第一百條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39-4 條(加重詐欺罪)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1條(立法目的) 為防制組織犯罪,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2條(犯罪組織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犯罪組織行為之處罰) 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參與情節輕微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犯第一項之罪者,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三年。 前項之強制工作,準用刑法第九十條第二項但書、第三項及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 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而要求他人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出售財產、商業組織之出資或股份或放棄經營權。 二、配合辦理都市更新重建之處理程序。 三、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報酬。 四、履行債務或接受債務協商之內容。 前項犯罪組織,不以現存者為必要。 以第五項之行為,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其行使權利者,亦同。 第五項、第七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罪事實 1986年9月28日黨外後援會推薦大會於臺北市圓山大飯店舉行,132位與會人士簽名組建民主進步黨。11月10日,民進黨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章、黨綱及紀律仲裁辦法等議案,江鵬堅當選第一屆黨主席。(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反對兩蔣的威權統治,台灣大部份的反對勢力整合起來,以民主進步黨的名義,正式進入歷史舞台。 1988年4月17日,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四個如果」決議文:「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1991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前,民進黨正式通過台獨黨綱(註1),黨綱內容正式有主張台獨的立場。(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台灣獨立、台灣共和國,開始成為民進黨高舉的神主牌,奪取政權的旗幟,與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依照憲法主張的兩岸終極統一(國民黨高層目前似乎已經放棄追求終極統一)作明顯區隔。 民進黨在1999年陳水扁正式參選總統後,為求能順利勝選而取得執政權,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式承認中華民國的行政地位,認為台灣已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依憲法叫中華民國。(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騙選票、騙鈔票、奪取政權,民進黨暗示將會先借中華民國的殼,為台灣共和國上市作準備。否則地理名詞的台灣,怎麼可能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名字呢?而且澎湖、金門、馬祖這三個長期捍衛台灣本島的前線地區,民進黨準備放棄它們了嗎(其實民進黨旗早已預示這個期待)?似乎在民進黨眼中,台澎金馬不再被視作是一個整體,南海諸島也被視為一個麻煩的存在。想放棄中華民國原來的主權範圍,想限縮現在的主權範圍,佔山為王就好的心態,這算不算是企圖分裂國土呢? 在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代表黨中央發出「一直都捍衛中華民國」的聲明,批評中國國民黨在與中國共產黨談判及對話時,只提及「兩岸同屬一中」而不提及中華民國,沒有堅守及捍衛台灣的主權。國民黨方面則認為此為選戰策略的兩面手法,但是亦有部分人士認為此與民進黨近年的凍獨議題(凍結「台獨黨綱」)有關[5]。(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真是作賊的喊抓賊。為了混淆視聽,眾所周知企圖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的民進黨,居然以中華民國的捍衛者自居。可惜前後兩位民進黨總統,陳水扁與蔡英文,好像都對「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特別羞於啟齒,經常以「這個國家」、「那個國家」,或者「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代替,所以就不自覺的露餡了。 民進黨主張遵循民主與自由的憲政秩序;施行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建立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創新精進的教育文化;全球國際的國防外交;以臺灣的名義來爭取加入聯合國;反對中國用文攻武嚇脅迫台灣[6]。(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民進黨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顯然就是意圖以台灣共和國的名義加入,那中華民國當然就要被顛覆了。至於經濟成長,只見民進黨在國家資源不斷挹注下快速壯大,民進黨徒及其親朋好友各個都發家致富。不具資格、不具專業的肥貓,遍佈各級政府部門及國營事業,對工商企業面臨嚴重的五缺六失憂心,選擇視而不見。台灣大量的資金、人才、產業外移,外資當然退避三舍、望望而去。導致曾經繁榮昌盛到錢淹腳目的台灣,竟然悽慘落魄到民不聊生、哀鴻遍野;導致上百萬的國人,只好寄希望於崛起中的彼岸。這不就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現代版嗎?民進黨哪裡夠資格指責國人「賣台」或成為「中共代言人」呢?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於就職典禮演說中提出「四不一沒有」主張(註2)。2002年8月2日,陳水扁總統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第二十九屆東京年會上提出一邊一國論。2006年1月1日,陳水扁總統宣布緊縮兩岸政策,將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轉變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2006年1月26日,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就職典禮時,陳水扁總統指示:民進黨應進行中國政策大辯論。2006年1月29日,陳水扁總統在春節談話中表示考慮是否要廢除國統會、廢除國統綱領。2006年2月7日,民進黨發布新聞稿「邁向正常國家 廢除國統綱領」。之後原定3月所舉行的中國政策大辯論,由於行政院發布「積極管理」政策,引起預定參加辯論之部分人選反彈、退出辯論,辯論會因而取消。2007年3月4日,陳水扁總統在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二十五周年慶晚宴上,並提出「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獨統問題」的「四要一沒有」訴求。(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為了掩飾招權納賄、賣官鬻爵、失政敗德,海內外各地藏錢都數以億計的陳水扁,不斷操作兩岸關係,製造台海緊張情勢,不惜成為國際公認討厭的麻煩製造者。民進黨主要幹部當然也不甘落後的有樣學樣,也藉各種名目來大肆斂財或公然索賄了! 民進黨在史冊上最多黨員是2009年有黨員總數有458,551人,至2012年民進黨全國黨員總數有335,643人,其中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共計287人(包括全國各個地區黨部284人,勞工黨部2人,全國原住民代表1人)。(以上引用自維基百科)。姑不論其他或明或暗更大宗的政治獻金收入,民進黨黨員人數最多時期,每年只算常年黨費收入,就高達137.565.300元(300*458551),可見只要詐欺得逞,常態性的收入就非常可觀。當然其中多數是人財兩失的愚夫愚婦,但是幹部應該都是知情的參與者了。 「蘋果日報(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出版時間:2016/12/15 12:13 據民進黨統計,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黨員人數約有4、50萬人,但扁家爆發貪汙弊案後,加上2011年總統、區域立委、縣市長等公職黨內初選改採「全民調」方式,使得2014年5月黨主席選舉時,黨員數大幅降至14萬3千餘人,去年一整年申請入黨僅為3千600餘人。 不過,民進黨今年初贏得總統大選後,入黨人數大增。李政毅說,今年截至目前為止,申請入黨者就多達5萬人,其中90%集中在上半年度。不過也有人認為,黨員人數爆增2018年地方選舉「兩年條款」將於今年底到期。」 即使黨員人數腰斬,2016年立委選後,民進黨每年可領政黨補助金268.547.650元(50*5370953)。可見每次選舉以後的收入,起碼都數以億計。這些牙尖嘴利、能說會道、顛倒是非、無恥硬拗的黨內高幹,難道都會在狀況外嗎? 「自由時報2015-04-09 19:01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民進黨今天召開中國事務委員會,黨主席蔡英文在會中表示,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原則,就是「維持兩岸現狀」,也就是維繫台海和平及持續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現狀;這是兩岸關係的核心,也是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將致力的目標。 蔡英文今天召開任內第二次會議中國事務委員會,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桃園市長鄭文燦、宜蘭縣長林聰賢等縣市長出席,前秘書長吳乃仁、邱義仁均與會。」 在蔡英文主導下,民進黨企圖以含糊的「維持兩岸現狀」來安定民心,繼續騙選票、騙鈔票、騙取政權。它也確實得逞了,目前是完全掌控政府機器的執政黨了。可是他們除了會包裝、會悲情、會欺騙、會抹黑、會選舉,會斂財、會奪權、會租用暴民、會租用網軍、會扼殺反對黨、會消滅所有反對勢力、會製造社會對立,還會不顧一切的灑錢以討好外人。總之,為了固位護權以及隨之而來的龐大利益,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割喉割到斷,其他治國理政的真本事硬功夫,如何治國安民,如何福國利民,如何造福弱勢族群,卻都是一籌莫展,所以台灣社會現在是烏煙瘴氣的亂成一團、衝突四起,連蔡英文在府內都要靠鐵籠拒馬圍繞保護,外出都要警備森嚴的預防抗議。即使已經這樣狼狽不堪,他們還想要透過壓制輿論,收買媒體,發佈假消息,企圖欺騙選民;全盤掌控選舉機器,企圖必要時可以靠作弊改變選舉結果,不顧可能引發暴動的繼續主政下去呢! 「2015年06月06日 04:10 中國時報 資深記者王銘義專欄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華府智庫CSIS演說時指稱,「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這是蔡英文繼提出「維持現狀說」之後的最新政策表述,隨即受到台美中各方的關注與議論。」 民進黨例行性的選前赴美,向老大哥宣誓效忠,並發表兩岸論述,「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說法,現在看起來是不是很可笑?先後加入美國的重返亞太及印太戰略,不自量力的參與圍堵中國大陸並金援香港暴民。兩岸視同敵國,陸客不再愛來,觀光業叫苦連天;大陸軍機、軍艦只不過常態性的環繞台灣軍事演習,向世界各國宣佈勢力範圍,阮囊羞澀的國防部,都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來應處;美國老大哥藉機不斷訂定各種向台灣示好的國內法,以極限施壓的方式來測試大陸的底線。這就是民進黨所要推動的和平穩定發展嗎?看起來倒是像戰爭邊緣策略呢! 「2017-10-10 01:19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今天是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國慶,蔡英文總統將發表國慶談話表示,今年是兩岸交流卅周年,兩岸應該珍惜卅年來得來不易的成果及累積的善意;在既有的基礎上,尋求兩岸關係的突破。她重申「我們的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的老路,但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 民進黨寧可接受外人鉅額的敲詐勒索,也不願意承認符合歷史事實的兩岸同屬一中。拒絕接受92共識的後果,就是導致兩岸敵意加深,官方接觸中斷。因為1992年,兩岸間實際達成的共識,是「一個中國,反對台獨」。雖然經過國民黨的淡化處理,成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或「一中各表」,甚至認為「一中同表是邪惡的語言」、「主張統一的人可以住到大陸去」的徹底倒向獨台。但是民進黨仍然擔心接受92共識,豈不就直接戳穿自己長期藉以招搖的神主牌是騙局,那還能繼續在台灣欺騙善良百姓的吃銅吃鐵、吃香喝辣嗎?所以即使兩岸情勢嚴峻,瀕臨戰爭邊緣,仍然死不承認。只是蔡英文總統需要經常作36計走為上計的演練(愛台灣、顧主權的民進黨,既然要搞台獨,怎麼不準備與台灣共存亡呢?)。但是她逃走的時候,會不會把台灣所有的外匯存底也席捲而去,使得台灣囊空如洗,經濟崩潰呢?彭淮南堅辭連任20年的中央銀行總裁,果斷放棄蟬聯「14A總裁」的榮譽,就可知他已洞見民進黨的險惡用心了。 至於不接受兩岸一家親這無可否認的血緣關係,極力區隔兩岸歷史文化的同出一源,極力美化日據時代的次殖民地歷史,對中國歷代在台的建設隻字不提,對日本殖民遺址的萬分珍惜,誇大兩蔣時代的白色恐怖,隱瞞日軍對台民的大肆殺戮。種種不可思議的作為,顯然這些民進黨徒應該都是倭寇及倭奴的子孫,雖然蔣介石的以德報怨,使得他們得以延續日據時期的優勢地位,並進而優先攫取台灣經濟及政治發展的甜美果實,但是他們不知感恩圖報,不願融入寬宏大量不念舊惡的中國。反共、反蔣、去中,無所不至。似乎仍然想要為他們祖先無條件投降的屈辱報仇。 其實台灣是大陸邊緣的小島,由於它的地理位置特殊,使得它經常身不由己的隨著大國勢力的角力而擺盪。它曾經被西班牙、荷蘭佔據,曾經被鄭成功的部隊作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曾經被滿清政府納入版圖,曾經被迫割讓給日本,隨後又被中華民國光復,在中央政府撤退來台後,整軍經武、勵精圖治,又變成復興中華的基地。但是由於二次大戰以後的強權角力仍在繼續進行中,台灣的命運,仍然有待強權角力的結果才能明朗化。從民進黨喪權辱國的竭力擁抱美、日大腿,可知認為台灣就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實在未免欺人太甚了。就好像勞基法修法,勞工即使絕食抗議,也不能改變民進黨一年內兩次修惡的事實;就好像軍公教警消反年改修法,即使數十萬人上街頭吶喊,也完全無濟於事,未來仍然要淪為下流老人;巴拿馬、格瑞那達的總統,美國說抓就抓;伊拉克、敘利亞這兩個文明古國,美國說打就打。因為不管國內或國際,「強權就是公理」,這好像也是許多所謂民主國家的普世價值呢! 民進黨在陳水扁八年執政時期,以國會內朝小野大為藉口,不敢貫徹實施台獨黨綱,只敢虛張聲勢的高喊「公投、正名、制憲、建國」,只敢搞同心圓史綱的表示有在去中國化,而不敢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因為他知道台灣獨立建國「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並以即使威權主政12年的李登輝也做不到,來自我解嘲! 現在民進黨完全執政,可以完全負責。蔡英文周邊環繞的,各個都是號稱長期主張台灣獨立的台獨份子,甚至提名賴清德這自稱「務實的台獨工作者」做為爭取連任的副手,以示敢於挑釁彼岸。但是敢對反對黨手段殘忍、趕盡殺絕的民進黨,蔡英文四年任期將盡的時候,怎麼還在提什麼兩岸「維持現狀」,還在提什麼對大陸「善意不變」,仍然不敢以自認具有的民意作基礎,公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宣佈台灣共和國成立有這麼難嗎?不是在總統府內擺個檯子,向國內外媒體發聲就好嗎?顯然自知台灣的地位並不是可以自行作主的,台灣地位的決定,仍然要看強權角力的結果。唐景崧的台灣民主國,只在歷史上留下驚鴻一撇,就是明證呢。 如果台獨黨綱是民進黨永遠不變的宗旨,全力以赴的目標,則意圖破壞國體並著手實行,民進黨徒已經涉嫌觸犯了內亂罪;如果台獨黨綱只是民進黨徒招搖撞騙的牟利工具,甚至今天已經「大盜竊國」的以掏空國庫及羅掘民財為己任了,棄公投民意如敝屣的民進黨,這「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萬國公憤的詐欺集團,難道台灣人沒有道德勇氣去口誅筆伐進而聲罪致討嗎? 蔡政府提供給國人的各項數據,台灣應該是歌舞昇平、一片榮景。但是事實上民間所見到、所感受到的,卻是公司倒閉、勞工失業,景況淒涼、日子難過。顯然民主進步黨執政以後,提供給國人的,不是民主進步而是威權復辟,不是尊重法律而是橫行霸道,不是民生樂利而是經濟蕭條,不是融入世界而是被邊緣化,整體國力不是向上提昇而是往下沉淪。總之,民進黨不管是叛亂團體還是詐欺集團,它從一意孤行、吃相難看的以各種名目掏空國庫、剝削民財的窮台,走向廣設黑機關、濫用黑人,破壞固有典章制度的毀台,再到以效法歐美進步價值為藉口,也是違反愛家公投結果的推動性平、同婚等摧毀傳統倫理道德,導致愛滋氾濫、絕子絕孫的滅台。罄竹難書的倒行逆施,已經是為台灣人帶來重大災難的犯罪組織,確實應該「自作孽不可活」的走到鎮瀾宮籤詩所示「田英飛入蜘蛛網」勢必在劫難逃的命運了。 為此 狀請鈞署順天應人,立即指派幹員查辦起訴,以拯救中華民國免於遭到戰火的摧殘,以保障人民免於遭到亡國滅種的命運,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也或可避免司法人員於政黨輪替後,「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不幸被國人認為是犯罪組織的幫兇或共犯,而難堪的從「座上客變階下囚」的去吃免費的公家飯了。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公鑒 註1: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後續因應選舉的一些策略性調整聲明 (一) 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國家領域主權和國民身份的確立,是現代主權國家對內建立法政秩序、對外發展國際外交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才能保障台灣社會共同體及個別國民之尊嚴、安全,並提供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幸福、正義及自我實現之機會。但由於國民黨一意藉著「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之虛構,維持大而無當的「中華民國五權憲法體制」,並賴以長期維持反民主之統治與特權。國民黨這一違背台灣主權現實的作法,不僅對內造成憲政改造的僵局,對外引起中共之覬覦野心;在國際上也因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政治現實,以致於無法正常地參與國際社會;甚至造成台灣人民國家意識的模糊,以及文化發展的障礙。 因此我們主張: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使法政體系符合台灣社會現實,並依據國際法之原則重返國際社會。 依照台灣主權現實重新界定台灣國家領域主權及對人主權之範圍,使台海兩岸得以依國際法建立往來之法秩序,並保障雙方人民往來時之權益。 以台灣社會共同體為基礎,依保障文化多元發展的原則重新調整國民教育內容,使人民之國家、社會、文化認同自然發展成熟,而建立符合現實之國民意識。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其他相關決議立場之演進 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在該黨更多地參選各地公職、參與國家事務之後,至1990年代末,已與環境不能完全相適應,特別是當時該黨即將提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為使各界及美國不致以為該黨將強行推動台灣獨立,也為了因應中國崛起後的國際新形勢,民進黨又分別產生以下決議文件: 1988年的「417決議文」 要旨:「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 1990年的「1007決議文」 要旨:「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圍之上。」 台灣前途決議文 民進黨於1999年五月其第八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二次全體會議中,做成「台灣前途決議文」。該條文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正當性做了有條件的承認,部分內容如下: 主權的獨立與自主,是國家安全、社會發展及人民幸福的前提。台灣主權獨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既是歷史事實,也是現實狀態。這不但是台灣生存的條件,也是發展民主政治與創造經濟奇蹟的依憑。 民主進步黨於一九九一年藉著冷戰體制瓦解,自由、民主、自決思潮全面獲勝之際,通過黨綱修改,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提出重新界定國家領域、修改憲政體制、發展新國民意識等三項主張。當時雖然被打壓成異端,但不到十年,台灣主權獨立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其延伸的具體主張,也迅速成為憲政體制及法令規章的血肉。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冷戰的結束、自由民主思潮的全面勝利、台灣的民主化及民意反對統一的比例不斷上揚,都是維護台灣主權獨立現狀及提升國際地位的有利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國國力更為顯著的上揚及持續僵化的的霸權思想,則是台灣前途的重大障礙。民主進步黨認為,在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及諸般利害因素的交錯下,台灣必須審時度勢,妥善規劃安全、謹慎、漸進的中國政策。 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 2004年9月26日第十一屆第一次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六、 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相互接納: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不應被曲解為族群對立,而應相互尊重、理解和接納。... 十、 建立台灣為全球多元文化國家典範:我國為因應全球化,應積極推動多元文化政策,並成為族群文化多樣性之全球努力的實踐模範,繼民主化之後,建構一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新國家。」[1] 正常國家決議文 2007年9月30日第十二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制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但中國國民黨威權與中國霸權的內外挑戰,形成當前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五大威脅。第一,中國對台灣全面的軍事、外交、經濟、文化和政治攻勢,以「一個中國原則」和「反分裂國家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危及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安全,壓縮台灣國際生存空間,造成「國際關係不正常」。第二,台灣至今仍沿用不當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導致民選政府無法正常運作,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第三,外來威權統治殘留的教育文化迷思和對本土文化的壓制與污名化,阻礙台灣人民的國家認同,造成「國家認同不正常」。第四,對特定身份團體的差別待遇,破壞以公民身份為基礎的社會團結,造成「社會公義不正常」。第五,中國國民黨長期擁有龐大不當黨產;助長賄選文化,黨國不分,破壞民主,造成「政黨競爭不正常」。面對當前五大威脅,民主進步黨作為代表台灣人民確保獨立自主與追求民主正義的進步力量,應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正常國家決議文」,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落實轉型正義與建立台灣主體性等作為,以實現台灣為正常國家。」[1](引用自維基百科) 註2:四不一沒有是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5月20日第十任總統的就職典禮上發表的「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布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這是陳水扁政府針對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重要言論,亦曾是陳水扁代表當時作為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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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載入史冊的今天 ~龍應台 教育部拖延任命台大透過遴選機制選出來的校長當選人三個半月。拖延的理由一再變動。 過程中台大被迫召開三次會議:第一次,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結論是,所謂抄襲案不成案。第二次,遴選委員會不得不開會,結論是,認定當選無疑義。第三次,被迫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結論是,五個所謂「有問題」的提案全部「擱置」。「擱置」,不是字面上「不予處理」的意思,而是一個正式的行政作為,認為「不應該成案」。 台大的三次會議、三次檢視、三次結論,都被教育部拒絕。 在這一百多天內,教育部讓台大沒有校長。今天拿出最後手段:台大遴選會所選出的校長,不予聘任。 我跟台大沒有淵源——我這漁村的孩子沒考上台大。 我跟管中閔湊巧共事過,但是我們的業務交集不多,也無暇建立私交。他會不會是台大最好的校長?I don’t know and I don’t care. 我不是遴選委員。 但我知道的是,他是台大經過正規程序產生的校長。 所以,我知道幾件根本的事: 我知道,大學的自由、獨立,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之首要大宗。 我知道,尊重程序正義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棟樑原則,絕不可破,一破就是大崩潰。 我曾經擔任行政院政務官,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重大事件,不論是哪一個部的業務,最後的主導者、決策者、拍板定案者,是行政院長。 我曾經是中央政府的部長,因此我知道,對於社會矚目、影響深遠的事件,行政院長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總統詳細報告,分析利弊。 所以,不要告訴我,這是教育部一個單一部會做的一件事。它,不是。 今天,2018年4月27日,教育部拒絕任命台大獨立選出的校長,我知道的是: 這是一個台灣百年民主追求史上一個里程碑的日期。這個日期標註了: 在總統蔡英文的許可、行政院長賴清德的拍板下,決定做出了。他們身為政治人物的從政史上,留下一個紀錄:為了一黨之私,他們破壞了「大學自主」的核心精神。 在民進黨做為一個拿「民主進步」為招搖旗幟的政黨史上,留下一個紀錄:這個黨為了獨佔權力,踐踏了民主進步的關鍵原則,就是尊重大學獨立、自由的精神。 在台灣大學做為台灣最重要的大學校史上,今天留下一個紀錄:它的師生在捍衛自己獨立而自由的空間上,失敗了。 遴選委員們,你要說什麼? 校長候選人們,你要說什麼? 其他的大學校長們,你要說什麼? 未來被這個政府邀請、「許可」做台大校長的人,你... 對於軍、公、教、警消的退休金,政府砍殺得沒有『道理』,陳台光律師寫出一篇文章,寫的很白!很損!但是很有『道理』! 分享文章: 陳台光律師看不下去,以律師專業角度發出鏗鏘有力的觀點, 與大家分享: 藍的、綠的、黃的、橘的、老的、中的、小的、本省的、外省的、 第一代的、第二代的、第幾代的、男的、女的、魯蛇的、溫拿的…… ….問幾個問題: 不管是:以前的軍、公、教、警、消…… 還是:現在的軍、公、教、警、消…… 甚或是:未來的軍、公、教、警、消…… 一、我們選擇了這份職業是跟政府的約定?還是跟基金的約定? 如果是跟政府有約,基金的運作狀況如何,干軍、公、教、警、 消什麼事? 二、現在的狀況是基金要破產?還是國家要破產? 如果是基金要破產,又不是國家要破產,干軍、公、教、警、 消什麼事? 三、基金是政府在操盤?還是軍、公、教、警、消自己在操盤? 如果是政府在操盤,政府績效不彰,干軍、公、教、警、消什麼事? 簡言之,政府爛,到底干軍、公、教、警、消什麼事? 如果說國家要破產了,大家要共體時艱,可以呀!但是要「共」 體時艱呀,為什麼現在只叫軍、公、教、警、消來體時艱? 總統減薪了沒? 各院院長減薪了沒? 立法委員減薪了沒? 各縣巿首長減薪了沒? 各縣巿議員減薪了沒? 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主管減薪了沒? 弄個比例出來,大家一路往下減,都減了,都沒得減了,你砍我吧, 我不會怪你毀約背信的! 再說「艱」吧!總統座車怎麼回事?法國菜味道不錯吧? 核四停建是軍、公、教、警、消決議的? 各地蚊子館是軍、公、教、警、消蓋的? 疊床架屋的黑機關所耗費的公帑是軍、公、教、警、消搞的? 現在還有個東西要準備8800億?寫成阿拉伯數字會不會, 寫給你看喔:880,000,000,000,爽吧! 這國家有要破產的樣子嗎?有很「艱」嗎?如果沒有,為什麼要「 共」體時「艱」? 減了嗎?砍我們的這些人,你們有沒有先拿出誠意減薪救國? 如果沒有,你砍我的目的是什麼?毀我的家只是為了成就你的爽, 是嗎? 是的,現在你是刀俎,我是魚肉,「遍地腥膻,滿街狼犬, 稱心快意,幾家能夠!」 如此政府,要天祐臺灣嗎?奢望! 如此政府,要國泰民安嗎?空想! 如此政府,要大家團結嗎?做夢! 如此政府,要盡忠報國嗎?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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