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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在美國政府的全球臨床試驗資料庫(clinicaltrials.gov)上,以英文載明受試者排除條件有19項,但在國內,衛福部委託審查的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公告高端二期試驗中文資料,卻僅列出未接受2種對象做試驗,即懷孕或哺乳中,或計畫在施打第二劑試驗疫苗後30天內懷孕者;與該試驗執行機構、委託者或受託研究機構員工,未提及另外17項。該學者氣憤地指出,「敢隱瞞國人,不敢隱瞞外國人。」
衛福部未全部告知民眾。有親友擔任高端受試者,根據受試者同意書,排除條件共19種對象,包括20幾種病種如B肝帶原、C肝帶原、慢性腎臟病中度以上、HIV陽性、癌症病史、慢性阻塞性肺病3期以上、心臟病3級以上、失智症、精神病、糖尿病一定指數以上等,都不在高端臨床試驗裡。

排除條件應為21種對象~原文連結 https://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4487210?term=Taiwan&cond=Covid19&cntry=TW&draw=2&ran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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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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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digen MVC就是高端疫苗,5月12日還在招募65歲以上受試者參與二期臨床試驗,表定要做到9月30日。然後今天就硬幹了。要嘛是7月底施打二期都做不完全的疫苗,要嘛是拖到至少10月才有僅做完二期的疫苗。這不是草菅人命,真的不是!草菅人命的本質是輕忽,這是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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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政大劉宏恩教授的文章 話術:什麼是話術?把「臨床試驗毋需第三期完全做完」講成「臨床試驗毋需進行到第三期」,就叫做話術。 誠實:什麼是誠實?明明並非比照美國FDA等國際標準來審查國產疫苗緊急許可,那就明白承認自己的標準比較寬鬆,不可以說自己的標準跟他們同樣嚴格。 底下的資料都是一翻兩瞪眼的「事實」資料,沒有個人意見或口水的問題。任何人只要直接看原文或是Google翻譯一下都知道「事實」是什麼: 1. 美國FDA公告的COVID-19疫苗緊急授權許可(EUA)的申請標準,第4頁明白要求:申請廠商必須提供臨床試驗第三期得出的清楚明確的有效性與安全性數據,才有可能獲得許可。 http://markliu.org/FDAguidance.pdf 2. 去年1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Pfizer/BioNTech 疫苗,Pfizer 公司的說明清楚表示:美國FDA是依據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達四萬四千人以上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Pfizer.pdf 3. 今年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Moderna 疫苗,美國FDA的許可信函中明確說明: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約三萬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Moderna.pdf 4. 今年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EUA)的 Johnson & Johnson (Janssen) 疫苗,美國FDA的許可信函中明確說明: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約四萬四千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Johnson.pdf 5. 今年1月歐盟藥物管理局EMA許可的 AstraZeneca 疫苗,該公司的說明清楚表示:歐盟EMA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三期、受試者人數近二萬四千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http://markliu.org/AZ.pdf 以上如果沒有時間看完全文,可以看我用黃色標示的段落句子。 台灣政府如今為了國產疫苗問題陷入各方口水爭議和泥淖,我內心覺得非常痛心。因為去年10月衛福部食藥署一公告國產疫苗EUA的標準只需要做臨床試驗第二期,且受試者人數三千人以上即可,我就覺得非常擔憂,認為這樣子的政策未來一定會引發爭議,請政府對於其為何採取比歐美寬鬆的標準務必做清楚的公開說理與公共政策論辯。當時我盡快在蘋果日報紙本上投書 ( http://markliu.org/vaccine1.pdf ),希望提醒政府不可不慎。但是七個多月過去了,我始終沒有看到政府對此有清楚的公開說理,卻眼睜睜看著爭議越演越烈,許多民眾對於國產疫苗和政府相關政策的信任越來越動搖。如今,政策溝通與修正調整的時機早已錯過,一切只能被口水淹沒。 為什麼疫苗臨床試驗第三期很重要?台灣食藥署的標準為什麼可能失之太寬鬆?陳建煒教授(台大醫學院教授、台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的這篇「台灣疫苗進度落後沒面子?國產疫苗不要急著上路!」寫得非常好,我把它放在底下留言第一則。強烈推薦閱讀。 事實問題不應該隨著黨派立場而轉彎。以上美國政府FDA、歐盟EMA、各大藥廠的疫苗許可資料,都是來自於它們的第一手原始資料,不是轉述。麻煩各方論辯都請奠基於事實,而不是更多口水和話術。 . . 劉宏恩/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委員,台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
    2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王惠珀感懷隨筆》國產疫苗演義:疫苗施打日,正是夢靨起錨時 ! 轉載自王惠珀的《臉書》2021-6-18並發表於《優傳媒》 王惠珀,台灣桃園人,台大藥學系學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獲15 國 41項新藥發明專利;發表學術論文 124篇,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 《前言》 台灣有一群人將心向明月,用立場在挺蔡,蔡總統卻明月照溝渠,在玩人民的身體。 萊豬演義尚未謝幕,國產 (高端、聯亞) 疫苗演義已開拍,蔡政府要授權緊急使用臨床二期之「試藥」。我們不知道將心向明月者是否受了傷,但民怨沸騰則是事實。苛政猛於虎,為了避難只好演出逃難疫苗、投中疫苗、特權疫苗、插隊疫苗等戲碼。 這國產疫苗跟萊豬政策一樣,行不由徑,壞了治國根基,再一次證明「橫柴入灶」是蔡政府完全執政的硬道理。這是一場執政者與烏合蒼生之間權力不對等的戰爭,怨嘆、憤怒都無濟於事,但是人民不該束手就擒,最好的防禦就是主動出擊。 對人民而言,國產疫苗演義太真實,太接近自己,正是公民教育的好機會。臨場感十足的威脅,正是自我教育的好題材。每個人都該教育自己具備醫療法律常識,去施打國產疫苗之前該了解自己將面對的不平等待遇。台灣人才濟濟,高手在民間,出手救蒼生,此其時也。此時集體教育,腦力激盪,足可釀出捍衛醫療人權以及法律正義之對策。 本文且以法律 (法規) 的邏輯推演,用AZ疫苗以及消炎藥偉克適(Vioxx) 的回收訟案為例,論述行不由徑的疫苗施打,其夢靨從打在人民身上的那一針起,才要開始。 《摸黑走路,不翻跟斗者幾稀矣》 不同的病毒隨時會橫空出世,孩子們的成長過程離不開各種 (五合一、六合一) 疫苗,我們還會需要各式各樣的疫苗。 法規一體適用,就藥政管理而言,如果臨床二期的國產疫苗可以施打,那麼往後任何疫苗都可以走「高端捷徑」緊急使用囉,主管機關能不受理? 《何謂臨床三期?》 國產疫苗做完臨床二期,不代表它具有保護力,也不代表它對不同身體態樣 (status) 的人沒有副作用,因為臨床二期的「安全」與三期的「副作用」是兩回事。 藥品毒性及安全性是臨床一期跟二期在做的事,收錄的試驗者以健康的成年男性為主。記住喔,受試者沒有疑難雜症,不包括小孩、孕婦、慢性病人等。哪一個老人家沒有各種疑難雜症? 那麼,只做到臨床二期試驗,如何告訴你這疫苗對所有人都有保護力? 對老人家不會造成傷害,孕婦、小孩也可以摸黑上路? AZ疫苗就是在臨床三期緊急授權使用後,發現了血栓副作用,拿不到許可證。告訴我們,任何藥物都可能存在著沒有被發現的副作用,所以越是專家,在預防用藥風險的態度上也越趨保守。筆者曾在衛生署說「以媽媽的天性」掌新藥審批,被 #陳建仁署長 批「用二十世紀的思維在辦事」。我得說,保守是人道,不是落伍。 《醫療人權訴訟案》 新藥即使走完臨床試驗三期,獲得上市許可,也不保證能永續使用,偉克適 (Vioxx) 回收事件就是個被稱為「哈佛大學教科書等級」的經典案例。 偉克適是 Merck藥廠的 Cox-2 型消炎藥。這隻金雞母上市五年,產生了88,000個藥物不良反應申訴案,這「臨床四期」資料顯示它有心臟方面的副作用,而於2004年主動下市。病人可不是省油之燈,跟著提出47,000件個人以及265件集體訴訟案,求償金額高達 880億美金,藥廠最終以 48.5億美元 (1360億台幣) 和解金擺平此事。偉克適回收事件說明,藥廠未做好用藥風險預防,會吃不了兜著走。 《醫療人權》 就七月要開打的國產疫苗而言,即使在台灣打了 500萬劑 (二劑/人),還是只有臨床二期的實證資料,接下來就會產生幾個無法解決的難題: 一、 政策將人民推向涉險醫療,有刑事責任,人民有權提起刑事告訴。有哪個審批委員敢為涉險醫療的申請案背書? 可以預知,該疫苗在藥審會就不會過關。 二、即使過關,可以用來申請藥證嗎? 當然不行。申請藥證必須做完臨床三期。因為沒有三期試驗,沒有人知道它的副作用、配伍禁忌(有甚麼病的人、在服用甚麼藥的人不可以打…),以及甚麼人不可以打…。 三、「多國多中心」的臨床三期試驗一開始做,法律問題就來了:依臨床試驗規範,在他國試驗的受試者將得到涉險之保障與補償 (如高端高層所言,3萬美金/人),為什麼七月要開打的人白白當了廠商的白老鼠? 白老鼠可以提告廠商侵犯人權。 四、已經施打在 250萬人身上的疫苗,回頭再做三期試驗,其法律/法規邏輯在哪裡? 如果三期試驗結果未通過評估,卻以 250萬人已打疫苗的既成事實「蓋牌」讓它通過,得到藥證,有哪個審批委員敢參與這侵犯生命權的賭局? 五、如果該疫苗未通過評估,也未得到藥證,那麼250萬人是不是該向廠商求償? 廠商會辯稱有政策授權,那麼人民是不是該提告國賠,以及刑事訴訟告政府讓人民涉險? 由此可知,「緊急使用臨床二期試驗疫苗」一事,對人民、廠商、決策者、食藥署之藥審委員而言,都是輸家。 《法律人權》 為了避免惡法侵犯人權,筆者建議願意施打國產疫苗的人,應該要求「以參與臨床三期受試者的權利及義務」去施打疫苗,亦即:(1) 疫苗廠商應依照臨床試驗規範,與受試者簽定契約;(2) 以三期試驗之計畫書為依據,給予受試者合理的報償、傷害保障 (保險…),以及不可預知傷害的補償;(3) 簽署受試同意書才施打疫苗,沒有契約保障,不必去當白老鼠。 《結語》 奉勸擬申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的廠商懸崖勒馬,不要吃同胞的豆腐,老百姓沒有義務當你們無償、無保障的白老鼠。 至於執政者,外行、勇敢、剛愎、愚蠢,不合人道的政策已犯了侵犯人權的大忌,疫苗開始施打日,就會是夢靨起錨時。行不由徑的政策丟盡了台灣人的臉面,我們跳出來譴責政府吃人(民)夠夠,也只是剛剛好而已。至於政策讓人民涉險,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就有勞法學高手費心了。
    49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冷血的政府、草菅人命的陳時中 AZ疫苗施打第3天,已經有44位長者因而失去性命,陳時中說那些死者與施打疫苗沒有關係、台灣的死亡率不算高、施打疫苗是「利大於弊」。更有所謂「專家」拿出老人的死亡率來作對比,說明施打疫苗死亡與疫苗沒有關係,不打也會死。沒有人能够從專業、科學角度去深入了解AZ疫苗的實驗過程、安全數据,及造成死亡的真正原因,還死者一個公道,拯救長者性命。 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副院長王明鉅在臉書表示,他查閱了AZ疫苗臨床試驗資料,並沒有80歲以上華人、有不同的慢性疾病病人如洗賢、糖尿病、高血壓,接種AZ疫苗後的安全性數据。也就是在開發AZ疫苗過程中參與實驗的對象絕大多數是西方人,並沒有80歲以上華人。因此洗賢的高齡華人、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的高齡華人,接受施打AZ疫苗安不安全?會不會有副作用?會否造成血栓或猝死?一概莫宰羊。換句話說AZ疫苗大規模打進華人手臂上,這還是破天荒第一回,台灣成了AZ疫苗對華人保護力的實驗場。 身為衛福部長,陳時中必需本主管機關立場,為人民生命安全把關,負責任的去釐清疫苗會否造成血栓或猝死,不能再用那些既不專業、也不科學的話來搪塞。對於那些因施打疫苗而死亡的長者,政府應予慰問並主動、迅速、從寬發給救濟金。 "陳曦快評》利大於弊 帳怎麼算 - 快評 - 言論"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619001209-262103?ctrack=mo_main_recmd_p02
    1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
  • 敬告所有雇主: 根據衛福部的回應,目前政府沒有強制規定必須施打新冠疫苗跟做篩檢,目前都是"要求"跟"建議"。 衛福部目前所發公文都只是命令,「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違者無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1 條https://bit.ly/32PKGQV 政府與任何人(雇主網紅醫生媒體等)"要求"跟"建議"人民施打新冠疫苗跟篩檢,已經違反病人自主權利法第4條第2項「人民用藥選擇權」而剝奪第1項「「人民用藥知情權」 https://bit.ly/3DjQVJB 也違反國際法紐倫堡公約第1條「受試者的自願同意是絕對必要的.」原則。https://bit.ly/331MK84 政府更不能強制規定人民要施打新冠疫苗跟做篩檢,遑論剝奪人民自由行使護照權! 您之前配合政府違法政策讓員工去打新冠危險實驗針,之後必定面臨被控告求償的局面,現在您只能選擇懸崖勒馬立即發公告:停止"要求"或"建議"員工去打針或做篩檢 (因為要求做篩檢是變相讓員工屈服於打新冠危險實驗針),「人民既用藥選擇權」即有權不打針沒篩檢不會有法律上的任何歧視,並希望已經打針或篩檢的員工提前注意身體健康。以此來爭取日後疫苗受害員工對您的諒解以及減少被求償控告的可能。 所有的新冠疫苗都是,「試驗用藥物」,「醫療效能及安全尚未經證實,專供動物毒性藥理評估或臨床試驗用之藥物」,此觀藥事法第5條及第44條https://bit.ly/3Jyz31v 自明,如果貴公司不想被求償到破產倒閉,請一窺新冠毒針的真相(人類覺醒.tw),因打針與否茲事體大,敬告所有雇主都需要了解新冠疫苗的危害,提早做出相應的措施。 鈞長若不怕有一天會,如「印度律師協會2021年5月25日向法院起訴世界衛生組織首席研究員索米婭·斯瓦米納坦,如果斯瓦米納坦被判有罪,她將被判處死刑」的降臨嗎? https://bit.ly/3j7Mt8P 特此警告鈞長,當苦民所苦,用正義且智慧的力量,粉碎全球極端分子想操控人類的計謀!祈鈞長促停打疫苗,以免無辜的民眾繼續受害。 如果對上述內容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慮 歡迎致電前檢察官 曾勁元律師 證實訊息 電話:0933023216 也歡迎到 Facebook 反毒針台灣守護者聯盟 查看毒針危害相關資料 反毒針台灣守護者聯盟、人民用藥選擇聯盟、福爾摩沙自治聯明、 珍寶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曾勁元律師0933023216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且進一步分析表明,較低的癌症風險是由於患者所吸收的咖啡因造成的,而不是咖啡的其他成分的量。 3、咖啡降低肝癌發病風險 義大利米蘭大學臨床科學與公共衛生部、米蘭 Mario Negri藥理研究所的研究學者曾在《臨床胃腸病學與肝病學》雜誌上發表報告稱,攝入任何種類的咖啡可能使肝細胞癌(HCC)風險降低達50%(降低幅度取決於攝入量)。 這項報告檢查了1996年-2012年間進行的16項研究,總計3153個案例。研究者表示,咖啡預防肝癌的積極作用可能要歸功於咖啡被人熟知的預防糖尿病的功效,而糖尿病則是導致肝癌的因素之一;還有另一種可能是咖啡能預防肝硬化,對肝臟中的酶起到有益效果。 但也有可能因為已經得了肝細胞癌的患者普遍避免飲用咖啡而影響了統計的結果,所以,不能確定咖啡因在預防肝癌中是否發揮了額外作用。 4、咖啡降低黑色素瘤發病風險 2015年1月20日發表在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Journal of th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上的研究表明,每天喝超過四杯咖啡,可以在十年里降低20%的皮膚癌風險。 這項研究全面觀察了44.7萬名受試者,涉及124項食品問卷調查,受試者的年齡在50至71歲,在研究開始的時候均未患有癌症。在長達十多年的研究過程中,有2900多名受試者患上了惡性黑色素瘤,1900多名受試者患上了另一種皮膚癌:原位黑色素瘤。 排除年齡、飲食、家族史等因素,只考慮含咖啡因的咖啡與黑色素瘤之間的關係,每天超過四杯咖啡,可以在十年里降低20%的皮膚癌風險。 從理論上來說,咖啡中的各種成分被證實能影響相當數量的分子路徑,而這些路徑能夠降低與紫外線相關的皮膚癌的風險。但如此以人類為試驗對象進行的大樣本研究還是很有說服力的。 喝咖啡可以抑制腫瘤的生長(圖片來源:pixabay) 5、咖啡能抑制乳腺癌生長 英國Lund大學的Skane大學醫院的研究人員在Clinical Cancer Research雜誌上發表研究結果稱,對於被診斷出患有乳腺癌並且應用他莫昔芬進行治療的女性,喝咖啡可以抑制腫瘤的生長,減少複發風險。 這項研究針對瑞典1090名診斷為原發侵襲性乳腺癌的患者,主要評估兩種通常產生在瑞典咖啡中的物質:咖啡因和咖啡酸與腫瘤特徵和無病生存期之間的關係。 研究結果顯示,接受他莫昔芬治療的至少500名婦女中,每天至少喝兩杯咖啡的婦女乳腺癌複發風險,是喝兩杯以下或不喝咖啡的婦女的一半,且腫瘤體積較小、發生激素依賴性腫瘤的比例較低。 研究者認為,咖啡因和咖啡酸能導致細胞周期進展受阻和增強細胞死亡,加強他莫昔芬治療的效果。 6、咖啡降低頭頸癌發病風險 日本愛知縣癌症中心針對頭頸癌的調查發現,每天喝3杯以上咖啡的人,頭頸癌發病風險比喝不到一杯的人低了約40%。 從降低死亡風險,到降低某些癌症和糖尿病的風險,再到降低抑鬱和帕金森病風險。咖啡似乎已經成了醫學的「寵兒」。 但關於咖啡的問題,似乎永遠沒有確切的答案,儘管大部分研究都表明,對大多數人而言,咖啡的好處大過壞處,但沒有研究者願意給出「請盡情飲用咖啡」的暗示。 最保守的說法還是:如果你是一個愛喝咖啡的人,並且正在接受一些癌症的治療,那就不要停止喝。沒有喝咖啡習慣的健康人群,不妨從現在開始培養喝咖啡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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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惠珀感懷隨筆》中間選民與兩大黨及電視傳媒的對決 2023-12-22 06:30:00 但丁地獄篇:地獄最黑暗的地方,保留給那些在道德存亡之際袖手旁觀的人。 作者/王惠珀 《前言》 十二月天,街上生氣盎然,年輕人正擺出宋江陣,聽柯文哲笑傲江湖,叫版「義無反顧拚一次」。電視機前,藍、綠人等盯著過氣名嘴,張牙舞爪在罵柯文哲,還有趙少康在招安現代宋江。 孤臣孽子與藍、綠順民正在街上較勁,客廳的傳統電視與手上的自媒體正在對決。一個台灣譜出兩個世界,真是精采。 這故事源自意識形態。當人泡在醬缸三十年,不變成色盲也難。當電視蠱惑人心三十年,社會不產生矛盾也難。當人心墮落到極致,民主台灣不出現2.0版水滸傳,更難。 我不看電視,忙著寫回憶錄。其中一章《我與我爸的共同記憶》緬懷父親,避不開綠色文革帶給我父女的矛盾。於是寫下醬缸如何扭曲台灣價值,如何作賤台灣人的善良。這是控訴也是反思,不寫下來,是罪過。   《綠色神話》 我畢業後去了密西根大學,學會思想解放才有真正的自由,做自己就要破除封建思想,在那裏,做了不敢讓我爸知道的事(民主運動…)。 回台後(1984),我只入綠色公門,擔任衛生署藥政處長(2002~2005)。在那裏,上面的黑手伸進來干預攸關人命的藥政,我的理想破滅了。 其一,行政院的政策「亞洲臨床試驗中心」,要推動臨床試驗產業化。政府可以拿人民的身體拚經濟?我得捍衛人權,堅持專業,一直在逆勢把關。 臨床試驗首重用藥安全,捍衛人權,因為看不見的危險最危險。 其二,該政策成為立法委員干預藥政,施壓加速新藥審查以及公開審查委員名單的濫觴。 當時新潮流立委接力為海喬公司進口精神科用藥案施壓,纏了我三年。經驗告訴我,立法干預行政,是在破壞民主制度的制約平衡(check and balance) ,所以我堅持審查的程序正義(SOP),拒絕介入個案。賴清德委員於是在預算審查時使出殺手鐧,凍結藥政處30%的預算(8000萬)。 藥政處每年通過的新藥案約70~100件,我們不曾怠惰。海喬案在我離開時,還是沒有通過。 其三,我們核准的試驗案死了一個嬰兒。二個月大的嬰兒怎麼會參加試驗?我要釐清哪一個環節違背了SOP。長官不准我調查,而我不想吃案,於是下令停止試驗(怕受試者涉險),等待司法究責。署長要將我調離藥政處,改派到非洲馬拉威醫療團。我當即辭職回家。 外子說:「你擋綠色執政做壞事,擋了三年,應該欣慰。回家,我來養妳。」二個月後,衛生署通過可執行臨床試驗的機構,從19家醫學中心擴張到127家醫院。 夠清楚了,綠色執政政治正確一切正確。到了2021年,總統的手伸進來,限期啟用還在臨床二期的高端疫苗,醫師賴清德未先期制止,在總統開打該疫苗時,伸出手臂做了最壞的示範。於是,80萬年輕人成了讓股民發國難財的白老鼠。 《踐踏百姓靈魂的媒體》 家父極為善良,是個凡事先自省的人。當報紙頭版頭寫著「游揆震怒…..王惠珀是國家發展生技的阻礙者…」時,他真的相信女兒對不起國家。 那一天,我把委屈一股腦兒抖出來:「你女兒懷著理想回國,放棄美國籍進綠色公門,卻發現這個政府連二個月的嬰兒都要欺負。你女兒為了替孩子討公道,正在官場被一群豺狼吞噬,你報紙要倒著看啦!」 父親委屈的說: 「我不看自由時報,就沒有朋友了,那怎麼辦?」 那一天我哭了,為老爸活在綠色牢籠,靈魂被踐踏而哭。我還是買自由時報讓他度過美好的每一天,心裡則在吶喊,去他的民進黨,去他的三民自…。 《藍色神話》 2023年的今天,中間選民的我在心裡吶喊,去他的三民自、去他的東森關鍵、去他的少康戰情室…。 五月中國民黨總統初選,玩掉一個郭台銘,中間選民的區塊跟著增胖。八月「在野大聯盟」起風了,柯文哲沒有忘記交好在野的郭台銘,國民黨卻昧著民意,以「藍白合」先玩掛科學民調,再以大欺小逼退柯文哲,被英雄黃珊珊擋了下來。 趙少康接著跳出來罵人:「柯文哲….要有自己的主見,不要被底下人左右…。賴皮….要以大局為重…勸柯就讓了吧!」本該捍衛第四權的媒體大咖,在媒體上做了反民主的最壞示範。國民黨順勢逼第一名讓位給第二名,導致協商破局,然後當起大哥,呼籲在野合作下架民進黨。 《水滸再現》 中間選民可不這麼想。 民進黨完全執政,導致台灣崩壞。國民黨總統、立委一鍋端,吃人夠夠。兩大黨輪流完全執政,明天會更好? 被壓迫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自己的未來自己救。孤臣孽子的水滸精神就在兩大黨吃相難看及墮落媒體的推波助瀾下,開始發酵,集結上街展民意了。   《結語》 奉勸年輕人,為自己活出尊嚴,要去投票。還要揪阿公阿嬤去投票,幫長輩把年輕找回來。奉勸老人家,看電視對身體不好,老嫗我二十年不看電視,不被凌遲,所以年輕如昔。 王惠珀,台灣桃園人,台大藥學院學士、美國密西根大學藥學博士。曾任台大醫學院藥學院(系)教授及系主任、長庚大學醫學院天然藥物研究所創所所長、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長、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處長等職。專長涵蓋新藥設計開發及藥事管理。 其新藥研究曾獲十五國四十一項發明專利,及獲頒經濟部「國家發明獎」等多項發明與研究貢獻獎,並列名當代名人錄及國際年度專業人士。 王惠珀在藥政管理上致力於以智財權管理藥品之學名藥立法、推動優良藥品製造規範等,以及促成健保藥價「三同政策」。此外並曾開啟專業橋接庶民的「全民用藥教育」計畫、「人民的眼睛」計畫,蓄積藥師參與社區公共衛生及長期照護的能量,獲得行政院「參與及建立制度獎」、藥師典範獎。 其在《優傳媒》所撰專欄,榮獲第20屆卓越《新聞評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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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想打疫苗的參考一下 國際四大醫學期刊之一的《新英格蘭醫學雜誌》(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整理了關於疫苗的Q&A,讀者可以參考後,與自己的醫師根據自身狀況討論,再決定是否要/是否可以施打疫苗。 首先要知道,目前市面上可以施打的疫苗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種類,mRNA疫苗跟腺病毒載體疫苗。 輝瑞/BioNtech與莫德納疫苗屬於mRNA疫苗,注射後,mRNA被注射部位的巨噬細胞吸收,並指示這些細胞製造棘蛋白,棘蛋白就會出現在巨噬細胞表面,誘導身體起免疫反應。 AZ疫苗跟嬌生疫苗則屬於腺病毒載體疫苗,是由實驗室中提取新冠病毒的DNA序列,讓其穩定後由腺病毒攜帶,注射疫苗後,腺病毒無法複製,但其遺傳物質可以進入宿主細胞轉換成mRNA,製造出棘蛋白抗原,引起宿主反應,過程模擬Covid-19的自然感染機制,抗體跟細胞免疫都會被誘發。 Q: 疫苗能持續多久?需要補打嗎? 由於疫苗測試從2020年夏天才開始,疫苗保護力可以持續多久尚沒有明確的資訊。 以莫德納疫苗的第一期試驗為例,試驗結果表明抗體大約能持續四個月左右,滴度會隨時間過去輕微下降。(注射時間愈長,免疫效果愈弱) 由於尚未確定疫苗可持續的時間,目前不建議增加劑量或補打。不過各大藥廠的確正在研發加強劑量的疫苗,以及針對變種病毒進行防護的疫苗。 Q: 接種了疫苗,就不會把病毒傳給別人了嗎? 新興證據表明,已接種疫苗者「較不容易」把病毒傳染給別人。 在以色列進行的大型研究中發現,已接種者無症狀感染病毒的機率比未接種者減少了90%。此外,在接種疫苗後仍被感染的人群中,病毒量似乎也比未接種者來得低。嬌生疫苗的研究發現接種後第29天,接種疫苗組出現18例無症狀感染,而安慰劑組則是50例,也就是疫苗組少了66%。 可以合理假設,無症狀感染數少,病毒傳播的機率就會降低 (無症狀者會到處跑,所以傳播機率高)。這讓人看到疫苗抵禦病毒感染跟減少傳播的希望,而疫苗政策背後的動機,也多是為了控制傳染數。 即使疫苗降低了病毒傳播的可能性,我們不能說「打了疫苗就不會傳給別人」,因為保護效果永遠不會達到100%。 因此,在新病例減少,而且大部分人都接種疫苗以前,政府單位有責任繼續向大眾強調,接種了疫苗不代表其他的防護措施就不需要了,在公共室內空間仍應繼續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不去人多的地方仍是重要且必須遵循的政策。 Q: 疫苗真的安全嗎?過了幾年會不會有後遺症啊? 無奈的是,由於疫苗發展進行時間很短,目前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後續,而不是好幾年。 輝瑞跟莫德納的疫苗試驗都是從2020年夏天開始,嬌生則是2020年9月才開始。不過以過往其他病毒的疫苗為例,嚴重的不良反應通常會在幾天或幾週內就發生。 幸運地是,根據長期研究的結果,目前世界上大部分疾病的疫苗長期副作用非常少見,當然新冠疫苗的長期副作用要等到數年後才能確定。接種疫苗後病人的資訊都會被蒐集並集中分析。 Q: 針對不同族群,是否有建議施打的疫苗品牌? 目前輝瑞疫苗可以讓16歲以上人群施打,而AZ、莫德納和嬌生則是18歲以上人群才能施打。 一開始疫苗很少的時候,醫界呼籲所有成人都可以施打各牌疫苗,不過現在已經開始有比較明確的建議,尤其是AZ和嬌生疫苗施打者,都有部分被誘發血栓性血小板減少症(TTS)的症狀,尤其年輕女性出現此狀況的機率特別高,因此臨床醫師建議50歲以下的女性最好使用輝瑞或莫德納等mRNA疫苗。 而對於施打mRNA疫苗者,一旦施打了第一劑,就應該按照醫生給予的第二劑預約時間施打「相同品牌」的第二劑疫苗。現在完全沒有關於第一劑和第二劑使用不同廠牌疫苗的安全報告。 不過CDC表示若真的無法獲得第一劑使用的廠牌時,只要與第一劑施打時間間隔28天以上,就可以使用不同廠牌的mRNA疫苗。雖然仍應該「盡可能」不要使用不同廠牌的疫苗,但如果同是mRNA疫苗「理論上」是可行的。而對第一劑mRNA疫苗有嚴重過敏反應者,CDC建議在醫生監控下給予嬌生疫苗進行第二劑施打。 Q: 打疫苗有禁忌嗎? 目前施打Covid-19疫苗唯一的禁忌,是已經知道自己對疫苗成分有超敏反應的人不能打。CDC明確指出禁打疫苗的族群如下: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或曾服用任何疫苗成分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者 先前施打Covid-19疫苗時,出現立即性的過敏反應(不管嚴重程度),或對任何疫苗成分有過敏史者 對任何其他疫苗/注射療法曾有過過敏史者,則不在禁打疫苗之列,但有過敏史者應該由醫療人員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密切觀察至少30分鐘。如果有人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則不應該再施打第二劑mRNA疫苗。不過,建議四週後可以在嚴密監控下施打嬌生疫苗。 而如果在施打第一劑mRNA疫苗後,出現嚴重疼痛,或其他非過敏性症狀,則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第二劑。醫生不會禁止,但第二劑的副作用可能會更嚴重。(不過要注意,曾經感染Covid-19的人通常會回報第一劑的副作用比第二劑更嚴重,這很可能是因為他們的免疫系統已經準備好要對付Covid-19疫苗)。 如果擔心第二劑疫苗的副作用很嚴重,一種解決方法是在施打完第二劑,疼痛開始發作時就馬上服用布洛芬 (ibuprofen) 或醋氨酚 (acetaminophen) 等止痛藥。不過不建議在施打疫苗前就進行投藥,因為理論上它們會減弱疫苗引發的抗體反應,讓產生抗體的效果變差。 用於治療Covid-19的單克隆抗體 (monoclonal antibodies) 或恢復期血漿 (convalescent plasma) 可能會降低疫苗的效用。任何曾經接受這些療法的人必須至少等90天以上再進行疫苗施打,考慮到這段時間這些療法會進入半衰期,而已得過Covid-19的人三個月內再度被感染的機率也極低。這一建議已被加到CDC指南的臨床考量中。 Q: 孕婦或哺乳婦女可以施打疫苗嗎? 孕婦和哺乳者出於安全考量都沒有被包含在Covid-19疫苗試驗中,因此沒有相關的安全數據。然而CDC建議醫療系統可以提供孕婦和哺乳者施打疫苗的機會,而這兩個群體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施打。美國婦產科醫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 和母嬰醫學會 (Society for Maternal-Fetal Medicine) 都同意這個觀點,而這兩個學會都是婦產科界的權威。目前輝瑞針對孕婦研發的疫苗已經在試驗階段。 而嬌生在疫苗試驗階段同樣排除了孕婦、哺乳婦女,以及近期有懷孕計畫的婦女。在研究過程中,有8名婦女懷孕,疫苗組跟安慰劑組各4名,兩組都有出現少數妊娠不良反應,但是樣本實在太少,很難說是由於疫苗或研究引起的。 不過由於年輕婦女較可能出現血栓反應,而且懷孕期間發生血栓的機率本來就很高,歐美醫界目前偏向給予懷孕跟哺乳婦女mRNA疫苗,而非AZ或嬌生疫苗。 理論上,mRNA疫苗不會對懷孕婦女、發展中的胎兒或者哺乳中的嬰兒造成傷害。 懷孕的大鼠在接受莫德納疫苗後,也沒有出現與胎兒或胚胎發育有關的隱憂。而懷孕期間接種疫苗的一項潛在好處,是抗體可以經由胎盤傳給胎兒,這也是建議孕婦可以接種百日咳疫苗的主因,最新的病例也表明Covid-19抗體確實可以透過胎盤傳給肚子裡的胎兒,理論上也能保護新生兒免於被感染。 孕婦必須知道懷孕期間感染Covid-19或流感,重症的機率特別高。孕婦可以根據這項事實,自己感染Covid-19的機率(例如工作性質),以及目前已知的疫苗風險(雖然資料很少)自己判斷是否想要接種。不過,接種疫苗仍應是孕婦的選項之一,畢竟過去也未曾限制孕婦施打流感疫苗,孕婦應該跟婦產科醫師充分討論所有有關問題與疑慮再下決定。 Q: 如果我已經出現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還可以接種疫苗嗎? 如果你已經出現Covid-19相關症狀,或病得很重,則不能接種疫苗,需要推遲到康復以後再進行接種。不管懷疑是Covid-19感染,或者跟Covid-19無關,只要有疾病症狀,都最好先不要接種。不過,患有慢性病且症狀穩定的人則可以接種。例如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長期呼吸困難或發炎性腸道疾病 (IBD),以及有腸胃道症狀的人,是可以施打Covid-19疫苗的。當然,在施打疫苗之前必須跟醫師進一步討論可能的疑慮。 Q: 我很害怕疫苗的副作用,怎麼辦? 止痛藥跟退燒藥,例如布洛芬跟醋氨酚可以有效控制疫苗接種後的副作用,包括注射部位疼痛、肌肉痛跟發燒等。 但是這些藥物建議在注射結束後出現症狀時再使用,不要在注射前「預防性投藥」,以免使抗體效果下降。由於仍有少數的過敏風險,疫苗施打的場所必須嚴格注意並有辦法評估及治療可能造成生命威脅的過敏反應。 Q: 我曾經跟確診人士近距離接觸,趕快打疫苗可以避免感染嗎? 很遺憾,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與確診個案接觸的人,緊急接種疫苗可以預防感染。由於Covid-19的平均潛伏期為5天,疫苗反應速度不太可能快到可以產生抗體。因此,曾經接觸過確診個案的人,應該好好完成14天的隔離,再施打疫苗。 Q: 我已經得過Covid-19又康復了,還需要打疫苗嗎? 是的,你還是應該接種疫苗。臨床試驗中有一部分人已經有Covid-19的抗體,而疫苗試驗在這群人當中是安全有效的。 由於得到Covid-19再康復後,90天內再次被感染的機率非常低,有些Covid-19康復者可能希望推遲施打疫苗的時間,不過就算你希望可以早點打,這也不是禁止的。不過曾經接受單克隆抗體或恢復期血漿治療的患者則一定要等90天以上才能施打疫苗,因為這些治療方式可能會讓疫苗失效。 須注意的是,曾經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在施打第一劑疫苗時,可能伴隨更明顯的全身性副作用,因為身體的免疫系統對此病毒並不陌生。這也表明曾經得過Covid-19的患者自身的免疫抗體是「主要的」,而疫苗則是「增強用」,因此有些學者認為曾得過Covid-19的康復者不需注射第二劑疫苗,但並非所有免疫學家都認同。目前,CDC仍然建議兩劑疫苗都要施打。 對於要不要打疫苗這件事,只能說避免大規模傳染需要一定人口接種,但由於疫苗上市後後續研究時間還不長,每個人應該根據本身的風險與身體因素,與醫師充分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施打。 奧 (參考資料: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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