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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憲法白痴

行政院對國會改革法案提覆議,院長卓榮泰指法案違憲,覆議不通過將再提釋憲。

民進黨不斷指自己過去支持的改革違憲,無限自我打臉。

1993年擔任民進黨立委的陳水扁就主張,國會調查權是立法院固有附屬的權力,他與謝長廷等17名民進黨立委連署釋憲,主張國會調查權由監察院回歸立法院。

陳水扁與柯建銘並提出「立法院聽證調查法草案」,不但可對人民罰款,若虛偽陳述還可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謊話連篇,卓榮泰滿口謊言,新系大老、憲法理論大師林濁水也看不下去,指卓大院長和民進黨團竟說自己過去支持的國會改革違憲,太震撼!

林濁水表示,難道「1993提釋憲案的兩個第一名的台大大律師陳水扁、京都大法學碩士謝長延,分別領銜提案修法的耶魯政治學博士林佳龍、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名律師顧立雄⋯⋯等等等一個個都是憲法白痴!直到現在才被卓大院長和黨團發現!」

30年前,民進黨立委汲汲於推動立委調查權;30年後,卻使盡各種暴力手段、散播各種不實謠言,就是不允國會改革法案通過。

甚至去年底,賴清德還在總統大選辯論上說,「不管根據憲法,或者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統都有義務,應立法院的要求,到國會去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法委員的國情質詢」。

還不到6個月,賴清德口中的「根據憲法」就變成違憲。

不只陳水扁、謝長延、林佳龍、顧立雄是憲法白痴,賴清德、卓榮泰、柯建銘也是憲法白癡,整個民進黨都是!

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耍賴不認帳,這群可惡的憲法白癡,把人民當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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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1. 法案要看整體條文,包含調查範圍、程序與救濟等內容的設計是否完整,有無互相抵觸或違反其他法律,不能只看其中一條條文就說有問題。況且,任何法案條文都要經過實質討論,不是民進黨曾經提案過就表示該版本是沒有問題的。(資料: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5/31、2024/6/6)

    2.

    出處

    公視新聞 2024大選/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完整記錄
    https://news.pts.org.tw/live/51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5/31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668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4/6/6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685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A0000002&FLNO=4&ty=C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araDeatil.aspx?pcode=A0020058&bp=3

    立法院公告通過修法條文 第15條之1、2、4
    https://ppg.ly.gov.tw/ppg/BillThirdReadi⋯esources/ppgb32100/D_202406171131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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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回報2 則回應1 個月前
  • 近日謠言滿天飛,綠營鼓吹民眾上街抗議,但也不斷有人說不知道國會在吵什麼,因此關於台灣民眾黨版本的修法,我需要澄清幾件事: 第一,立法院不會沒事就成立調查委員會,翻開史頁紀錄,從第四屆到第十屆,每一屆不超過四次,也就是每一年最多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所以並非無論何時、任何人都會被立院傳來問話,必須成立 #調查委員會 才能傳訊弊案關係人,非關係人根本無須擔心這件事,再者,關係人若無故缺席或拒絕提供資料,也要經過院會決議才能處以罰鍰,而院會決議需經過非常嚴謹的程序。 第二,政府官員說謊才會有刑責問題,民間人士就算說謊也只經過相關程序處以行政罰緩,因此請民進黨或相關人等所謂「不來立法院就會被關」,是不可能的事。 第三,關於民進黨所謂「立委會洩漏營業秘密或國防機密」,在職權行使法的第五十九條之一規定非常清楚,涉及國防、外交或其他法令應保密之事項,要以 #秘密會議 行之,有個人隱私遭受到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財產或自由遭受威脅、營業秘密遭受到不當侵害之疑慮,這些特殊狀況聽證會是不公開的,也就是說,有人造謠台積電的Know-how會被立院洩漏,完全是無稽之談。 除了立委的保密義務,立法院本身也有相關的規範,#洩密將會以洩密罪移送法辦。在 #行政訴訟法 上有完整的規定:公務員、醫生、心理師、助產士、律師、會計師等,技術上或職業上接觸到秘密者,都 #可以拒絕證言,把這些相關的規範移到立法院的聽證、調查委員會,一樣有保密的效力。 這幾天,大家可以看到鋪天蓋地的 #抹黑造謠,包含會洩漏機密、民眾來立院會受到幾乎東廠式的逼供,這完全是 #故意製造人民恐慌,台灣民眾黨堅持的國會改革,是希望強化調查權與提名人的審查,就如同民進黨立委十多年來不斷提出的國會改革方案,我們的方案絕對沒有超越他們原先的提案範圍,更沒有超越 #釋字585號大法官解釋 對於聽證調查的範圍,並不會發生逾越現有的法規的情況,更不會超過憲法的授權。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個月前
  • 我終於懂了,為什麼民進黨立委今天賣命演出猴戲原來 民進黨今天必須是死抵黨的法案 是讓民進黨不能再說謊成性,不能再橫著走路 5月17日要通過的法案,以總統應付立院 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應付立院,履行對國家交代國政之義務財 其問及答,民進黨害怕總統,害怕雌雄回答不出來露氣 而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須經由立院表決同意 民進黨怕再也不能欽點無能失敗者當官員 三,調查調閱權,對議案獲准權有重大關聯 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調查委員會 也可舉行聽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及資料 民進黨害怕再也不能封存30年秘密 四,藐視國會官員出席立院,接受質詢時 若須為誰數折除三年,下有期徒刑拘役 獲20萬元以下罰金民進黨 官員怕再也不能打瞌睡,不能跟立委對嗆 五,立法院長選舉,將立委互選 正副院長規定,從現行的不記名投票,改為記名投票 民進黨立委怕再也不能代打卡投票,再也不能敲板去摸魚 你們說說,看哪一條法案是民進黨認同的 難怪今天賣力演出,這下大家看懂了嗎? 懂的人留言告訴我,你的看法最重要的 記得分享分享再分享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個月前
  • 這次主要國會改革有三: 1. 總統國會報告: 總統報告必須即問即答 代表過去有權無責的狀況將一定程度解除 執政的責任將和總統連結 行政院長則正式成為總統幕僚長 神隱總統的狀況將很難再出現! 2. 國會聽證權: 本來台灣的國會調查權 因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採取的是五權分立 因此三權分立的國會的調查與聽證功能 主要是監察院執行 立法院則專司立法 但在憲改之後國會定為一尊即立法院 但監察院、司法院逐步淪為 「完全執政」的總統行政權附庸 造成功能不僅功能不彰的更是喪失! 這次聽證權只是把被閹割的國會 恢復成「正常狀態」的功能而已! 3. 藐視國會罪: 這其實是立法院作為「完整國會」職能的配套 特別是在蘇貞昌那幾年反質詢盛行 國會幾乎從分「立法院」變成「立法會」 「立法委員」成了「立法員」 這本次修法只是讓立法院 修正成「正常國會」而已! 此次未來新的國會機制建立後 民進黨想再像過去幾年 毫無節制監督的濫用權力 「五院一體」、「總統皇帝」的情況 終於得到了一點撥亂反正! 但是任重而道遠 這些修法僅僅是個開始! ●結論: 綜上所述由於一旦國會改革都過了 賴執政必然是不能像蔡執政一樣爽了 而且隨著時間推進 過去的八年許多「執政黑幕」將被陸續挖開 這個風險是民進黨不能接受的! 這次失敗的「太陽花2.0」 顯然就是他們準備來破壞議事的做法 還有吸引國民黨再次上當 對職業學生側翼讓步 可惜綠營千算萬算都忘了 吸收了初代太陽花教主林飛帆 但太陽花大導師黃國昌在白不在綠啊! 立法院長是韓國瑜更不是王金平! 當然國民黨有些人再看不懂 那就真的是蠢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