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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公投有公信力?
第14案同性婚姻:同性伴侶結婚是用民法,與異性戀婚姻有相同權利。
同意:338萬2286票/不同意:694萬9697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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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轉傳正確的法律和憲法知識 同性婚姻入民法? 民法教授:同性伴侶收養小孩將影響「尚未獨立自主的第三人」 https://taiwanfamily.com/100357 同性婚姻入民法修的是民法親屬編,吳煜宗教授是親屬法專家,曾任法務部民法親屬繼承編研究修正委員。他在去年的同性婚姻公聽會就強調,從法律的演進來看,婚姻是異性的關係,法律只不過是給予「確認」而已。民法上的婚姻是不是異性婚,這在立法裁量之外,立法者並無權更動。同樣的,憲法也是如此。同性間不能結婚不是憲法問題,因為憲法無權去侵犯人類歷史的文化!就如同憲法和法律不能規定元旦不是1月1號,同樣法律也不能規定聖誕節不是12月25日,這是人類文化就已經存在的東西。 我們邀請您響應公投連署 >> 公投連署書下載網址:goo.gl/jVnHTP (僅能瀏覽PDF檔案的手機電腦才能看到檔案) ▶更多最新消息請看幸福盟FB官方粉絲頁 >> goo.gl/tdZCzq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同性婚姻通過後,初二回娘家,到底回誰家,誰是公公誰是婆婆,男男和女女傻傻的都分不清。 同性婚姻真的對我們的生活沒影響嗎? 同性戀養成教育和多元情慾教育已伸入校園,當子輩、孫輩長年來接受這種教育的洗禮變成同性戀,以後他們帶同性伴侶回家時,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的組合,誰當丈夫?誰當妻子?他們老了以後,誰當公公?誰當婆婆? 而且現在課本還教導孩子可以選擇自己的性別,灌輸孩子可以選擇30%當公、70%當母的觀念。 這些打破傳統的思想,作為父母、阿公阿嬤的人能接受嗎? 如果您無法接受,幸福盟邀請您將以下文章廣傳給親友看,邀請大家連署公投書,拒絕同性婚姻入民法。 -- 💡 公民愛家系列文章 教育篇|台灣教育危機 驚!不當教材入侵校園 https://taiwanfamily.com/100965 性病篇|性病、愛滋疫情氾濫 下一代健康誰來守護? https://taiwanfamily.com/100995 外國篇|同性婚姻會帶來哪些壞事?台灣勿重演國外慘痛經驗! https://taiwanfamily.com/101056 權益篇|同性戀已能依法成家 簽手術同意書 台灣不需要會升高社會對立的同性婚姻 https://taiwanfamily.com/101088 ★ 公民愛家行動影片集:goo.gl/WlaTmm (點入後請選您有興趣的主題觀看) --- 若長輩無法上網,不妨將以下檔案列印成紙本。 🔥 公投連署書:goo.gl/jVnHTP ✊ 文宣下載網址 ✊ ▲ A3彩色印刷:goo.gl/J02KeR ▲ A4單頁無裁切線:goo.gl/a9unMX (僅具PDF閱讀功能的手機和電腦才能看文件) 🌹 請加入幸福盟Line(ID:@hope.family) 或點網址:https://line.me/R/ti/p/@dqz7176w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logo image 選單 法市長因信仰未替同志證婚  恐判5年徒刑 2017-01-06 • 作者: 吳雯淇 分享推文Pin郵件 13562 法國南部小城波萊納( Bollene )市長龐帕爾( Marie-Claude Bompard )基於信念無法替一對女同性伴侶證婚,涉嫌歧視而被起訴,這是法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後的首例被控歧視之案例。在美國常有人們因宗教信仰問題無法替同志提供部分服務,而遭控「歧視」,現在連法國也開始有了首次案例,讓許多具有虔誠信仰的人們,難過的表示宗教自由已快蕩然無存。 法國於2013年5月起,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妻一樣有權在市政府公證結婚。之後曾出現極少數基於個人宗教信仰而不能替同性伴侶證婚的市長,但大多以指派他人的方式妥協。隸屬極右派政黨「南方聯盟」(Ligue du Sud)的龐帕爾(Marie-Claude Bompard)於2013年8月拒絕替一對女同性伴侶證婚,但她也未指派其他人代替她證婚,該對伴侶認為龐帕爾涉嫌歧視,一狀告上法庭。龐帕爾於5日出庭受審。 龐帕爾於5日出庭時表示,基於親子關係和對孩子的權利觀點來看,她信奉1男1女的婚姻,是最好的。本著自己的良心,替兩名相同性別的人證婚是個問題,她無法證婚,只是個人信念問題,並非歧視。她接著表示,控訴她的那兩名女性,後來由市府助理完成證婚,也未指定一定要她證婚,她不知為什麼她們突然就要告她歧視。「我並不反對波萊納市府依法行政,我只要求保有自己的信仰自由」。 法庭將於3月23日做出判決,如果罪刑成立,她恐面臨最高5年徒刑與7萬5000歐元罰款。(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請支持風向新聞,在愛中竭力追求真理,重視媒體對家庭及年輕人的影響。♡ 捐款連結:http://lovecom.org/donate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隨時收到優質清新的好新聞,請至以下FB、 Line@、App追蹤我們! 好友人數 13562 Facebook 留言 相關 英未成年孩童傳色情簡訊漸氾濫 最小年齡為6歲 印度發明有機塑膠袋 不僅可自然分解還可食用 日本新潟大火燒毀120棟屋 唯一民房廢墟中奇蹟倖存 美名人夫妻被質疑歧視同志 牧師好友強調 : 婚姻是一夫一妻廝守一生的誓約 無畏聯合國施壓 墨政府拒絕全國墮胎合法化 捐line_icon 1.5k 分享Facebook1.5kGoogle+1TwitterLineEmailSumoMe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同性婚姻專法: 1、是亡國滅種專法: 看所多瑪、娥摩拉被天火完全滅絕,因著同性戀性行為。看整本聖經白紙黑字責備同性性行為,並鐡口直斷,在他們的身體上必受報應;果然用愛滋病報應他們。 2、是多P,通姦無罪論、多元成家方案的吳三桂打開山海關。同性戀者絶大多數是多P,多P當然進一步要求通姦無罪論、多元成家方案。 3、比以往更肆無忌憚在學校公開推同性戀教育,因為已經合法化了。 4、社會倫理道德更加敗壞:他們會更大膽更囂張在公共場所表演不堪入目的淫行。 5、愛滋病必更快速漫延;外國的愛滋病者與台灣同性戀者結婚,成為台灣人,享受健保給付,因為現在製造愛滋病藥品的公司在台灣,如此拖累健保局。(治療愛滋病費昂貴)。 我們要如何因應: 1、用心研讀聖經,更進一步了解上帝的心意。 2、心法:要如孟子養吾浩然正氣,「義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要有站在洪流前面抵擋洪流的決心,即或被洪流冲垮而死,在所不惜。「你們敵擋罪惡還沒有到流血的地步。」現在要有流血的預備!大家竭盡心力阻擋同性戀一切罪惡行徑(在任何方面)。 3、大力鼓吹,把推動同性婚姻專法的總統、立委在2020年選舉時,把他們全部拉下台,選出認同傳統倫理道德者上來,再把「同性婚姻專法」撤除,再把「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列入民法。「反對國小國中高中推動同性戀教育」,同性戀者另立「同性伴侶專法」規定他們的權利義務,不得違反伴侶忠貞原則,以及維護社會善良風俗。 4、嚴格確保社會善良風俗行為,嚴懲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者。 總之,我們在上帝面前,要成為社會的鹽,防腐作用,使社會道德要往上提升,不是往下沈淪,以致於被上帝滅絕。 也要成為社會的光,光照同性戀者黑暗的心思,帶他們悔改歸回正常異性交往。同性戀不是天生,是可以回歸正常的,可以去買書來看:「跨越彩虹」13個走出同性戀的真實故事。 出版者:社團法人中華愛傳資訊媒體發展協會。 傳真:02-2911-0954 郵政劃撥:503-059-35 戶名:(同出版者)
    1 人回報4 則回應7 年前
  • 今日南非,明日台灣~~(無關政治.宗教.人權與種族) 南非:非洲第一個接受同性戀婚姻的國家~人口將近5500萬人卻有680萬人染愛滋病。 悲慘結果:全國680萬人罹患愛滋……。台灣要嗎? 愛滋上身 = 終生無期藥監 同性婚姻 = 國家罹患癌症 此風暴正準備席捲台灣! (check mark)680萬是南非感染愛滋病的人數,還持續增加中... 南非是'非洲第1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卻沒全盤防疫規劃,財政規劃,這災難非從天而降,是人類自己的選擇... 男男肛交是愛滋病最主要感染途徑,疾病管制署的資料顯示高達8成! 世界各國感染愛滋病人數,更是多得驚人!已死亡高達3000萬人!台灣感染人數也急速增加,屢創新高,防疫經費高達207億,更可怕的是年輕化至15歲... (dart)總統,縣市長大聲挺同,高分貝參加同志大遊行,說是世界潮流,卻說不出如何面對這背後的(悲慘代價,)卻未曾舉辦同等規模的遊行,宣導性(忠誠的安全)! (dart)同運人士操弄掌控網路,媒體,透過政客,電影,演藝人員,明星,直接灌輸,鼓吹年輕人性解放的訊息,正在世界各地橫掃全球,包裝美化的性解放思潮,(攻擊異性戀價值觀),也(綁架傷害了同性戀.).. (dart)此三位沒民意基礎的立委,不顧後果,粗暴倉促想修改國家大法;民法,將民法972條,結婚對象由'男女'同意,改為'雙方'同意,變更家庭的結構,要將災難霸凌我們的家,我們的年輕人,我們的孩子! (check mark)若是法案被修改了,我們是'亞洲第一個'允許同婚的國家,男男結婚,女女結婚就是通例,媳婦可以是男的,女婿可以是男的,岳父是女的,岳母是男的! 我們全民的健康呢?公衛系統?防疫經費呢? 會不會淪為南非的亞洲版? 修國家大法是全民的重要議題,對同志友善,同性戀權益要被保障,但一定要有完善通盤配套的方案! 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您的家庭準備好了嗎? 我們還要沈默不表態嗎?我們還要以為這是別人家的事跟我無關嗎?
    8 人回報4 則回應9 年前
  • 摘自:芸芸眾生 南非是非洲第一個接受同性戀婚姻的 一個國家680萬人,罹患愛滋病... 愛兒輓歌白髮淚,忍叫青春葬慾海... 這不是數字,是活生生的人,是有兒有女的家庭,是無法根治,幾近終身用藥的無期藥刑監牢,愛滋上身,就是終生,比癌症更可怕的國難! 這場風暴此刻也正席捲台灣! 今日南非,明日台灣... 若我們以為可以置身事外,不謹慎應對,那絕對是天真! 680萬人,南非感染愛滋病的人數,仍在持續增加中... 南非是'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卻沒有全盤的防疫規劃,財政規劃,災難不是從天而來,是自己的選擇... 肛門是人體極脆弱的地方... 男男肛交是愛滋病最主要的感染途徑,疾病管制署的資料顯示高達8成! 這是西方性解放浪潮的悲歌,縱慾逆天的代價,有多少男男性交造成的!南非政府當初有評估這個後果嗎! 680萬人感染愛滋病等於北北基的總人口數... 台北市+新北市人口670萬 台中市人口275萬,高雄市人口280萬 台南市人口190萬 世界各國感染愛滋病的人數,更是多得驚人!已死亡高達3000萬人!台灣的感染人數也是急速增加,屢創新高,防疫經費高達207億,更可怕的是年輕化至15歲... 軟弱的衛福部噤若寒蟬,各級政府更是唯唯諾諾不敢觸碰這議題,深恐被連結貼上「反同」的歧視罪名! 總統,縣市長大聲挺同,高分貝參加同志大遊行,說是世界潮流,卻說不出如何面對這背後的代價,卻未曾舉辦同等規模的遊行,宣導性忠誠的安全! 西方同運菁英人士操弄掌控網路,媒體,透過政客,電影,演藝人員,明星,直接灌輸,鼓吹年輕人性解放的訊息,在世界攻城掠地,橫掃全球,包裝美化的性解放思潮,攻擊異性戀價值觀,也綁架傷害了同性戀... 網友指出,性解放人士一生的性伴侶(熟識或陌生)超過20位... 同性戀絕對不等同於性解放,愛是互許終身,忠貞不渝,不也是同性戀人最深的渴望嗎? 愛一個人20年和一生愛20個人是絕對不同的... 媒體用標籤化'歧視','反同','霸權',醜化反對性解放的家長們,台灣大學說一夫一妻制度,竟被教育部罰款3萬元,真令人匪夷所思!令人驚愕錯謬!這是我們的時代嗎? 公正的報導是媒體的天職,我們能期待嗎?社會的公器淪為西方災難思潮的幫手! 值此三位沒有民意基礎的立委,不顧後果,粗暴倉促想修改國家大法;民法,將民法972條,結婚對象由'男女'同意,改為'雙方'同意,變更家庭的結構,要將災難霸凌我們的家,我們的年輕人,我們的孩子! 若是法案被修改了,我們是'亞洲第一個'允許同婚的國家,男男結婚,女女結婚就是通例,媳婦可以是男的,女婿可以是男的,岳父是女的,岳母是男的! 人倫綱常沒了,全民健康呢?公衛系統?防疫經費呢? 會不會淪為南非的亞洲版? 修國家大法是全民的重要議題,對同志友善,同性戀權益要被保障,但一定要有完善通盤配套的方案! 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您的家庭準備好了嗎? 我們還能沈默不表態嗎?我們還能以為這是別人家的事嗎?
    1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
  • 同性婚姻對家庭、子女及社會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本文以西方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術研究為根據,分別從「家庭結構」、「子女福祉」、「社會秩序」,說明同性婚姻對家庭、子女及社會可能產生的負面效應。 壹、家庭結構 一、母性相妒相爭,不利養育孩童與雙方關係。 有些研究發現,單一性別之兩個人在家庭結構上發揮的角色,互補功能比較低。例如女同志的婚姻讓兩個母親養育孩子,卻造成兩個母親彼此嫉妒競爭(Chrisp, 2001;Gartrell at al., 2000),基於母性特質照顧孩子卻衍生出競爭關係,是同志家庭無法穩固的原因之一。 二、子女缺少兩性平衡之角色典範。 研究顯示異性戀父母家庭的孩童,所表現的性別差異比同志家庭的孩童來得明顯。而且研究顯示女同志家庭的男孩,因缺乏男性角色模範,而比其他種類家庭(男同志家庭、單親家庭……)的男孩更少表現男子氣概,反而因耳濡目染而出現女性特質(Goldberg, Kashy,& Smith, 2012),這是同志家庭無法兼顧男女平衡結構的結果。 三、同志彼此忠誠度不夠,難委身於長期關係,家庭結構脆弱。 同志的感情關係不穩定,進入婚姻後,家庭結構也比較脆弱。研究顯示孩子在穩定的婚姻關係下成長比較好(Brown, 2004),不穩定與不確定的家庭會傷害孩子(Cherlin, 2009)。2003-2004年Gay/Lesbian Consumer Online Census網路問卷調查7,862名同志,其中42%的同志承諾關係(結婚或同居)維持不足四年,71%不到八年,只有9%超過16年(關啟文,2013)。造成同志伴侶穩定度不高的原因,可能是同性伴侶的關係不受家庭、文化及制度支持,退出關係時也沒有阻礙(Biblarz & Stacey, 2010),形成合則來、不合則去的現象。 貳、子女福祉 一、同志婚姻關係不穩,導致收養子女的學業表現不佳。 研究發現在數學方面,同志婚姻收養的孩子比起異性父母家庭的孩子,成績比較差。很多研究也確實顯示同志、單親或隔代教養的孩子,表現不如父母關係穩定的孩子。但是這並不是因為家庭結構的關係,而是因為家庭的分裂、不穩定與改變,很容易影響孩子學業表現(Potter, 2012)。此外,Regnerus(2012)訪談2988名18-39歲的年輕人,將受訪者分成八種家庭類型,就40項與社會、情感及人際關係相關的項目進行研究。研究結果顯示,異性戀雙親家庭養育的子女在不同方面皆呈現較好的結果,女同志家庭的子女在許多項目上是八種家庭類型中結果最差的。 二、同性父母潛移默化其子女開放同性關係。 研究指出,6位由女同志所養育的成人子女(5女1男)表示自己跟同性有過性關係,而由異性戀母親所養育的成人子女則沒有。而且女同志所養育的女兒,對同性戀行為很開放(引自Gartrell, Bos, & Goldberg, 2011)。研究顯示,女同志父母對於子女的性別角色,比異性戀父母更開放(Fulcher et al, 2008;引自Goldberg, Kashy, & Smith, 2012),因為同志比較不會用社會刻板印象規範孩子。如Fulcher、Sutfgin與Patterson (2008)研究得到的結論,父母的態度與行為比父母本身的性傾向,在孩子的性別發展上具有更大影響力(引自Tasker, 2010)。我個人以為,同志婚姻的結構只有單一性別,子女比較少均衡學習男女兩性角色的機會,所以孩子的人際關係,有可能比較拘泥於同性之間。 三、同性父母影響子女認定其性別傾向。 Regnerus(2012)訪談2988名成人子女,發現女同志家庭的子女(介於18-39歲)比較少認為自己是異性戀(69%,所有類型中最低),男同志家庭的子女為第二低(71%),原生雙親家庭之成人子女則有九成(90%)認定自己是異性戀者。甚至同志家庭養育的女兒在性伴侶(不分男女)數量,都比異性戀雙親家庭的女兒多。由此可知無論是成人子女、或青少年子女,同性父母對於子女認定其性別傾向,均具重要影響力! 參、社會秩序 一、同志家庭子女受到不當性接觸比例偏高。 根據Regnerus(2012)的研究, 23%的女同志家庭子女表示有被父母或照顧者以性的方式碰觸、強迫碰觸,或強迫發生性關係;同樣的事情在異性戀雙親家庭中只有2%。31%女同志家庭的女兒表示與父母或照顧者,有過性接觸或遭受性侵;異性戀家庭的女兒是3%。更誇張的是有48%女同志家庭的女兒及52%男同志家庭的女兒表示,曾經被強迫發生性行為!這似乎跟同志性生活比較複雜有關,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我認為不該讓同志藉由收養等方式養育兒女! 二、同志家庭之子女較常有不良或犯罪行為。 依據Regnerus(2012)的研究成果,同志家庭的子女有比較多抽菸情況、比較常被逮捕,同時也犯下比較多的罪,妨礙社會治安。以上所有的研究都顯示同志家庭環境不利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三、女同志家庭之女兒成為雙性戀的機率較高。 Gartrell、Bos與Goldberg (2011)研究發現在女同志家庭中,青少女比起青少年更加明顯認定自己是雙性戀。而在同志家庭長大的青少女比起異性戀雙親的青少女,更可能跟同性發生性行為、使用緊急的避孕措施。可見在女同志家庭成長很可能使年輕人罹患性病的狀況惡化,非婚生子墮胎狀況增加,並且加速性氾濫,有害社會善良風俗。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1. 南非的同性婚姻(2006 年)與愛滋感染(2000 年以前就已是嚴重問題,以年輕女性為感染大宗)根本無關。 2. 「同性戀藉由男男婚姻,入籍台灣」衛福部回應,外籍人士感染愛滋人數並無增加,105 年僅 37 人。婚姻的成立,需要多重步驟,且除了我國,國外許多先進國家,也提供愛滋治療,疫情也已獲控制。因此,入籍台灣享受免費愛滋醫療的狀況不致發生。 3. 關於「性解放」: 解放的意義有三個層次: • 知識的:除魅、破除對性的迷信。例如破除處女情節,對於處女守貞的壓迫以及非處女的歧視。 • 政治的:民主、平等。例如對於性別參政、投票平等的權利。 • 自由的:身體自主、選擇。例如對於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保障。 所以把「性」套入後就可得出性解放的意涵:性的理性除魅、性的民主平等,擁有對身體自主的選擇權。 套在「同性戀的性壓抑解放」就是:破除對於同性戀的迷思、追求同性戀的民主平等、尊重選擇同性性行為的權利。以此類推……。於是「解放」與「平權/運動/平權運動」等字彙可以說是有著相通的內涵,使用上也經常互換。 4. 關於性傾向: 目前為止,科學家對於形成性傾向的具體原因尚未達成共識。儘管許多研究考察過可能會影響性傾向的因素,但尚無研究能夠明確證實性傾向是由某個特定因素或多種因素所引致的。近數十年來科學界已出版數十篇生物學理論方面的研究論文,指出性傾向的形成可能涉及基因或子宮環境等生物性因素。雖然性傾向的起源仍未能確定,其形成很可能是由於生物因子(基因、激素)和孕後環境因子交互作用促成。有些人對同性間的性活動抱有成見,但科學研究已證實同性戀是人類性慾的自然展現型式之一,同性戀此一性傾向同異性戀雙性戀,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傷害。性傾向未必不會在一生中發生某種程度的變化,或未必有固定的身份認同;儘管如此,大多數人對於他們的性傾向,幾乎沒有或沒有經驗到能選擇的感覺,並且沒有充足可靠的科學證據支持能用心理學手段干預性傾向。 5. 關於婚姻平權草案,目前出委員會的法案保留《民法》972條原先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新增第二項「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並沒有結婚對象由 「把『男女』同意改為『雙方』同意」之疑慮。
    2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 如果愛家公投沒有達到500萬同意票會發生甚麼事? 1.明年五月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可合法結婚、父母稱謂消失、媳婦可以是男性、女婿可以是女性,所有媳婦、女婿、舅媽、姨丈、嬸嬸、伯母、公公、婆婆,等倫常稱謂輩分混亂的國家,傳統家庭倫理架構全然崩解。 2.外國同性戀藉結婚工作來台治療愛滋病,都是用你我所繳的健保支付,全民買單;而且台灣愛滋病患者將大為增加,並且有可能就是你的孩子。 3.學校對國中小教導孩子性別可以自選、自慰、鼓勵使用保險套、實施同志洗腦教育、性解放教育將成為法律保障規定(目前的教材已是這樣先做了),父母不能反對,不然將來會像美、加等通過同性婚國家的父母一樣,反對就會被抓去關。 4.將來可能像通過同性婚國家的父母一樣,不能填寫孩子的性別欄,你的國小、國中孩子們萬一有男女性關係也不能罵他們(學校教材鼓勵的)。 5.當男女性別模糊之後,你的孩子們會被教導成性別混亂、同志傾向、性行為混亂,甚至將來帶回同性伴侶說要結婚的世代,父母不能反對,服務業也不能拒絕服務同性婚或表達反對。 6.當男女性別模糊之後,任何自稱跨性別者,都可合法進入異性廁所、浴室、宿舍,你的女兒、妻子的隱私、安全都將大受威脅。 7.同運團體高喊人權、平等,卻抹黑反同婚的人是歧視,並漠視大多數人說不的人權,硬要修改影響大多數人的民法成同婚法,而不接受另立專法保障他們。這就像世上有4%的人色盲,硬要改紅綠燈,而漠視其他96%正常人的安全習慣一樣。 8.剝奪了同志家庭所生養的孩童的人權,他們永遠無法擁有正常的父親或母親,也無正常可學習模仿對象,他們的心理、性別認同、兒童權益的問題,成了婚姻平權下的犧牲品,誰來關心? 你若不願意你的家庭發生這種事,就要在這關鍵公投上挺身而出,廣為宣傳; 並在第10、11、12號公投案蓋上同意,在第14、15號公投案蓋上反對。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心情很沈重(!)不得不用力ㄉ轉傳這篇文章!請大家忍耐的看完,並且幫忙分享! 🍀🍀🍀🍀🍀🍀 轉網路文章: 一個國家680萬人,罹患愛滋病……,這場風暴此刻也正席捲台灣! 今日南非, 明日台灣……, 若我們以為可以置身事外,不謹慎應對,那絕對是天真。 680萬人,南非感染愛滋病的人數,仍在持續增加中……。 南非是【非洲第一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卻沒有全盤的防疫規劃、財政規劃,災難不是從天而來,是自己的選擇。 肛門是人體極脆弱的地方,男男肛交是愛滋病最主要的感染途徑,疾病管制署的資料顯示高達9成。 這是西方性解放浪潮的悲歌,縱慾逆天的代價,有多少男男性交造成的。 南非政府當初有評估這個後果嗎? 680萬人感染愛滋病,等於 北北基的總人口數。 世界各國感染愛滋病,死亡人數高達3000萬人。 台灣 的感染死亡人數也是急速增加,統計至103年底已有4651人死亡,目前尚有3萬3千名患者,更以每日平均增加6人速度傳染。 衛生署 不公開 人 還要保護他們 目前最有效的「雞尾酒療法」,只能延長發病死亡時間。 若每人需10年,每月需3萬元醫藥費,每人要投入1200萬,每年耗費防疫經費高達207億,這些全部由 「全民健保」買單,全世界僅有 台灣(!)有此福利 台灣如果• 同婚立案後(!) 全世界同性戀藉由男男婚姻(!) 入籍(!)台灣 享受免費愛滋醫療,移民署不得拒絕 否則就是歧視。 請問(?)台灣全民 要付出多少健保費(?) 大家每月要多繳幾倍健保費來支應(?) 看南非開放同婚後的愛滋罹患率,不是在危言慫聽。 軟弱的「衛福部」噤若寒蟬(!) 各級政府更是唯唯諾諾(!) 不敢觸碰這議題 深恐被貼上「反同」的歧視罪名(!) 台灣總統、縣市長 大聲挺同,高分貝參加同志大遊行, 說是世界潮流 卻說不出(!) 如何面對這背後的代價(!) 有網友指出 性解放人士一生的性伴侶 (熟識或陌生) 超過20位(!) 其心態是反正患了愛滋病 在餘生放縱享受性愛 「同性戀」 絕對不等 同於 「性解放」。 目前 (!)教育部魔手 竟然伸入中小學 教導孩童 學習同性性交 令人驚愕錯謬! 醫學證明: 「同性戀」大部分不是先天的 是後天(!)學習來的 值此三位沒有民意基礎的立委(!)(尤立委帶頭) 不顧後果,粗暴倉促 想修改民法 將民法972條 結婚對象由 「男女」同意 改為「雙方」同意 (!)變更家庭的結構 要將災難(!)霸凌我們的年輕人。 若是972法案被修改了 (!)台灣將是 【亞洲第一個允許同婚的國家】 這有什麼光榮嗎(!) 很奇怪的想法 [總統立委不為國家經濟打拼](!)(!) 却為這搞得人民對立 【男男結婚】 【女女結婚】 就是通例 媳婦可以是男的 女婿可以是女的 岳父是女的 岳母是男的……。(!) 您如果還不漠關心 小心孩子們回來就是這種狀況(!) 人倫綱常沒了(!) 全民健康呢(?) 公衛系統呢?(?) 防疫經費呢?(?) 會不會淪為(!)南非的亞洲版(!) 修國家大法是全民的重要議題(!) 我們還能沈默不表態嗎(!) 我們還能以為這是別人家的事嗎? (!) 法國20萬人上街頭 要求廢除「同性婚姻法」 因為社會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台灣(!) 還以為自己很進步 (happy) 家庭全瓦解(happy) 還有嚴重的一點 同性戀也會 (娶 )(嫁) 異性 的(統計) 您怎麼知道我們的孩子不會(娶)(嫁)到 曾經是同性的而被感染, 這也是要擔憂的 請幫傳出去 https://kairos.news/55163
    7 人回報2 則回應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