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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 年前
「年金改革」最讓人不能接受的,不是它「砍」了我們的退休金,而是「假改革真鬥爭」。
真正的改革,不能單挑「軍公教」,而是要針對全民,依據台灣的國民平均所得、物價水平,去建立世界銀行所提出的「三層保障的年金制度」,意即第一層保障的強制性社會安全制度(如國民基礎年金)、第二層保障的政府(企業)員工退休制度、第三層保障的自願性儲蓄制度。
年金改革單挑軍公教,而且只針對第二層的職業退休金,採「減法改革」、參考OECD國家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來降低所得替代率,以拉近與勞工的差距。而無視於OECD國家除職業退休金外,尚有第一層強制性社會安全制度及第三層自願性儲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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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新增影響人數)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支領月退休金者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0;支領一次退休金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6%。至於公教所得替代率,分15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35年資者由75%至60%;30年資者由67.5%至52.5%;25年資者由60%至45%。 行政院指出,年改會所公布改革方案的規劃重點,主要包括:終結優惠存款制度,讓18%走入歷史;調降公教所得替代率,與國際接軌;延長投保(提撥)薪資採計期間,縮減基金收支落差;延後請領年齡,以因應人口老化;提高費率上限,漸進調整費率;政府財源挹注,強化基金財務永續;設計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跨職域就業有保障;基金管理專業化、透明化,提升投資效率,及改革黨職併公職等不合理設計,讓制度回歸常軌。 行政院希望透過改革,延長基金壽命,確保基金餘額至少一個世代不會用盡;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將繼續研議提升保障相對不足的人口群之年金給付,並檢討各年金制度整合的可行性及其方向。為使年金制度永續,也將同步建立監控機制,每5年或10年定期檢討制度運作所面對的挑戰與回應未來社會人口變遷的趨勢。 在「優惠存款制度」的部份,支領月退休金者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0;支領一次退休金優存利率分6年由18%調降至6%。並設有最低保障金額,已退及現職人員最低保障金額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合計數額(3萬2160元);但原退休所得金額即低於最低保障金額者,依原金額支給。 至於「公教所得替代率」,分15年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35年資者由75%至60%;30年資者由67.5%至52.5%;25年資者由60%至45%。並設有最低保障金額。「延長投保(提撥)薪資採計期間」,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本薪額漸進過渡至以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薪額」。 林騰蛟說,在延後請領年齡的部份,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同時兼顧中小學師資培育的歷史軌跡及教學現場需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60歲與其餘教育人員65歲退休年齡區隔處理。在「提高費率上限」的部份,調整退撫基金提撥費率,由現行8%至12%調整為12%至18%。另外,草案也設計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為保障職域轉換者的年金權,訂定年資保留與年資併計機制。 另外,行政院也針對現行制度不合宜的措施進行檢討,包括(1)刪除55歲自願退休加發5個基數一次退休金之規定。(2)廢止年資補償金制度。(3)檢討遺族月撫慰金制度(配偶支領月撫慰金起支年齡為65歲,婚姻關係須於退休人員亡故時累積存續15年以上遺族;已依法令支領由政府編列預算等相關定期性給與者,教育人員部分原則不得擇領月撫慰金。 至於影響人數,行政院表示,全國支領月退休金教育人員人數為12萬5097人,未來年金改革法案通過,優存利率全面降至0%,將有12萬2301人;支領一次退休金人數為1萬8552人,其中辦理優存人數1萬2424人,而超出最低保障金額(新台幣3萬2160元)的優存利率降到6%,將有1萬0854人受影響。(林修卉/台北報導)
    2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年金改革應遵守信賴利益保護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之相關見解。對此論點,年金改革辦公室已多次說明,依據大法官針對優惠存款制度所作的第717 號解釋意旨,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並非全然禁止新法規的溯及與適用,立法者仍可在舊法有瑕疵及破裂、新法規修正的預見可能性、為了公益保留或輕微保留等情形下,例外溯及既往,因此,當客觀情勢發生變更,基於強烈公益要求,仍得使法律溯及既往。 國家年金改革係基於世代正義與國家整體利益的考量,不得不在充分衡酌現職及退休軍公教人員的信賴利益下,基於公益比重與變革迫切性,以微調現職及退休人員法律地位的方式,進行制度調整。 且考量年金改革對被改革者的衝擊、經濟弱勢者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以及社會公平正義,已規劃合理的過渡規定,將軍公教人員因信賴而減損的利益降到最低,以兼顧公益及信賴利益之衡平。也就是在所得替代率調降、優惠存款調整等改革同時,訂定「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門檻,以保障其老年經濟生活無虞。 我國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公務員在民國84年7月以前、教育人員在85年2月以前、軍人在86年1月以前屬恩給制(退撫舊制),是由國家負擔軍公教人員退休後的月退休金或一次金的財務責任,軍公教人員不需於在職時提撥或繳費。之後,改為提撥制(退撫新制),軍公教人員於在職時提撥一定費率的35%,政府(雇主)配合提撥另65%。不論是新、舊制,都是廣義的退休(或老年)年金,目的是保障軍公教人員退休後的適足收入,只是財源或分攤比率不同。 因此,退休金的額度受薪資、年資、費率等的影響;也會隨社會經濟條件而調整其所得替代率(保障水準)。故各國的年金制度並非恆定不變,當人口老化、經濟條件等改變時,年金改革是常見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07:05 Meifang Chang 各位退休的同學,應該都收到「年金改革重新計算退休金的處分書」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仔細看過內容? 我們的退休金整體來說(不計較法律上精準的定義),分成4個部份: 1.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民國84年之前的年資) 2.月補償金,這部份比較複雜,可能當初你是一次領回(那月退休金就沒有這個項目),可能你當初選擇按月領回(那你的月退休金就包含這項) 3.舊制退休金(民國84年之前的年資) 4.新制退休金(民國84年之後的資),也就是「退輔基金」(其實是我們自己按月扣繳的)<=這項類似勞保、勞退 重點開始: 這次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下降(簡單的說就是「退休金被砍」) 你知道政府怎麼砍? 1.優先砍「公保養老優存」(18%) 2.第1項砍完,你的退休金(剩下「月補償金 + 舊制 + 新制」)如果還是高於所得替代率,先砍月補償金 3.前二項砍完,你的退休金(剩下「舊制 + 新制」)如果還是高於所得替代率,先砍舊制退休金 4.最後你的退休金只剩下新制退休金 同學們,你看看你的單子上,「新制」的金額是不是從頭到尾都一樣,根本沒有減少(被砍)。 政府砍掉的是「優存(政府要補貼利息)」、「月補償金(政府要補貼)」、「舊制(政府要編預算)」。 也就是說,政府砍掉的是他原本要編預算的部份(政府省下一大筆錢),但是退輔基金的新制卻本沒有變動,也就是說退輔基金還是一樣會面臨破產。 而政府當初年金改革,打著什麼口號?政府不是告訴大家「為了讓退輔基金不要破產」?可是實際上卻不是這樣,政府只是省自己的錢,退輔基金照樣「按時破產」(你說這是不是詐術) 那現職的同事,不要被騙了,我們退休金被砍,但是大家的退輔基金照樣準時破產(年金改革前和年金改革後,退輔基金的支出沒有改變),他們一樣領不到退休金!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以下不是網路轉傳,是我同事的同學自己研究的心得,分享給大家參考... 各位退休的同學,應該都收到「年金改革重新計算退休金的處分書」了,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仔細看過內容?我第一天拿到就發現「有詐術」,下面花點版面解釋給大家聽 我們的退休金整體來說(不計較法律上精準的定義),分成4個部份 1.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民國84年之前的年資) 2.月補償金,這部份比較複雜,可能當初你是一次領回(那月退休金就沒有這個項目),可能你當初選擇按月領回(那你的月退休金就包含這項) 3.舊制退休金(民國84年之前的年資) 4.新制退休金(民國84年之後的資),也就是「退輔基金」(其實是我們自己按月扣繳的)<=這項類似勞保、勞退 重點開始: 這次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下降(簡單的說就是「退休金被砍」) 你知道政府怎麼砍? 1.優先砍「公保養老優存」 2.第1.項砍完,你的退休金(剩下「月補償金 + 舊制 + 新制」)如果還是高於所得替代率,先砍月補償金 3.前二項砍完,你的退休金(剩下「舊制 + 新制」)如果還是高於所得替代率,先砍舊制退休金 4.最後你的退休金只剩下新制退休金 同學們,你看看你的單子上,「新制」的金額是不是從頭到尾都一樣,根本沒有減少(被砍) 政府砍掉的是「優存(政府要補貼利息)」、「月補償金(政府要補貼)」、「舊制(政府要編預算)」 也就是說,政府砍掉的是他原本要編預算的部份(政府省下一大筆錢),但是退輔基金的新制卻本沒有變動,也就是說退輔基金還是一樣會面臨破產 而政府當初年金改革,打著什麼口號?政府不是告訴大家「為了讓退輔基金不要破產」?可是實際上卻不是這樣,政府只是省自己的錢,退輔基金照樣「按時破產」(你說這是不是詐術) 趕快告訴現職的同事,不要被騙了,我們退休金被砍,但是大家的退輔基金照樣準時破產(年金改革前和年金改革後,退輔基金的支出沒有改變),他們一樣領不到退休金!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16年12月23日電)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林萬億今天說,政府將召開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包括18%優惠存款利息儘速走入歷史及黨職併公職等改革,都會考量基本生活保障,民眾不必恐慌。 林萬億上午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說明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即將於12月31日、民國106年1月7日、8日、14日,分別在全國北中南東召開4場分區座談會議;接著1月21至22日舉辦全國大會。 你喝威士忌,但你真的懂酒? Sponsored 酩悅軒尼詩 他指出,由於年金制度實在非常複雜分歧,因此採納多位年金改革委員的建議,採取分短中長期的改革進程,先對各年金制度內涵進行原則一致的調整,待改革之後新制度穩健上路後,再進行制度整合的研議。 據此,這次年金改革的內容包括讓18%優惠存款利息儘速走入歷史、調降所得替代率、延長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延後請領年齡、調高投保或提撥費率、改善基金投資報酬率、引進跨職域年資可攜帶,以及針對特殊對象例外優惠的改革等。 他說,不論是優惠存款利息、所得替代率、請領年齡、費率調整等,都會採逐步或逐年漸進方式進行,以利相關利害關係人有調整適應期間。 而對於18%優惠利息、黨職併公職等的改革,也都會考量「老年基本生活保障」的設定,以免影響相對經濟弱勢者的老年經濟安全。這是任何良善的制度改革都必須兼顧的人性考量。 因此,希望各相關利害關係人不必恐慌,也希望國人能全力支持階段性、合理性的年金制度改革,共同打造一個永續發展的健全年金制度。 他表示,國是會議分區座談及全國大會邀請的參與人員包括專家學者、各利害關係人職業別團體包括退休與現職(含警消)公務人員代表、退休與現職(含私校)教育人員代表、勞工代表、雇主代表、農民代表、漁民代表、公民團體代表、婦女代表、青年代表、政黨代表、政府機關代表與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等人員。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重大瑕疵與盲點 105.12.31 葉長明 本年12月17日臺大榮譽教授陳博志在主持年金改革座談會時指出,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做法,發現已有下列的重大瑕疵與盲點: 一、他歸納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所以發生許多爭議與批評,主要原因是改革目的目標有所偏差以及依據理論觀念混淆不清。例如要拉齊各職業別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當作改革的目標,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我們用膝蓋去想也都知道的。又如把第一層的社會保險跟第二層的職業退休金相互比較,這是理論觀念的混淆不清。 二、政府不應該把軍公教人員污名化,將他們視為享受不當利益的特權階級,鼓動民眾媒體日以繼夜鋪天蓋地撻伐,而且誣衊他們都是反對年金改革者,無恥放話真是邪惡居心。 三、陳教授說:「根據經濟學理可以證明退休金是延後給付的薪資,不是社會福利。」政府卻把僱主應該負擔支出的退休金當作社會福利,自認可以隨著財政收支情況自行毀約片面調整,所以要終結18趴優存及削減退休給付,這是違憲違法的暴政做法。 四、蔡政府批評舊制現制都是不合理不恰當的,這是不公平不道德並且有嚴重的瑕疵。我們知道任何制度的建置與施行,都有它的時代背景與事實需要,任何制度也絕不可能歷久而不變,政府與社會各界的許多批評,多數可能出於誤解或是不明因果關係與事實真相。 五、政府要調降退休金的理由與方法,必須具有充足合乎情理的條件,才會是公平公正。對於現況相關事實的詮釋必須要符合學理的檢驗,才會產生正確的改革方法。蔡政府更不應將重建新制與調整現制混水摸魚一併處理。 總之,我們出來抗議是不得已、也是根據情理法,雖然政府像是裝睡的人叫不醒的,但是我們還是要團結一致、繼續共同努力奮鬥! ~~轉PO~~ 陳博志博士雲林虎尾人,曾任台大經濟系所主任、所長,為李扁所重用的經濟學者,曽任經建會主委等要職,被綠營譽為師公級的國家經濟規劃師。 他這篇論述,公正客觀,條理清淅,直言關鍵錯誤所在。 只惜今日主政者已聽不進去了。
    2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侯友宜昨天星期日到南部高雄舉辦造勢活動,他參觀了鳳山陸軍官校,侯友宜在陸軍官校發表簡短談話時親口保證:明年113年1月13日如果有幸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將立即成立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二次改革研究小組,會邀請退休軍公教警消代表性人物參與研究小組,將會適度的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將公教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最高天花板定在只有60%,實在是太低,台灣目前的各種職業年金制度中以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制度待遇最差,繳多領少。農民只需每個月繳交78元,年滿65歲即可領取老農年金8000元+農民退休金每月只需繳交基本工資的1/10(2525元),年資滿30年,即可領取45000元=53000元,在台灣當農夫,月退休金可以領到53000元,而勞工的勞保更是優惠,勞工只需每個月繳交962元,年資滿25年,即可領取勞保退休金每月24846元,勞工還有勞退舊制(94年以前的年資)、勞退新制(94年以後的年資),都是由顧主來替勞工繳交費用的。勞保是台灣各種職業年金中財務最差、最早會破產的職業年金,可是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宣佈:勞保不必改革,政府將會每年至少編列預算台幣1000億元以上來彌補勞保的虧損,保證勞保不會破產,保證每個勞工都領得到。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對台灣所有的職業年金都是採取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的方式來彌補虧損,唯獨對軍公教人員卻是痛下殺手,一口氣狠狠砍掉4成的退休金,讓退休公教警消人員的家庭淪為中低收入戶,下手之狠,令人怵目驚心,國民黨已經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了,所以 今天侯友宜開口了,如果能夠當選下屆的總統,一定會適度地調高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所以請各位先進同仁要全力支持國民黨籍的候選人,要為侯友宜拉票,這也是為自己晚年的生活爭一口氣,我們經由國家考試及格,為國家、社會服務一輩子,並且完全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每個月自行繳納退撫自行負擔金額,退休後領取合法的退休金來養老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何況軍公教人員所繳交的自行負擔金額是所有職業年金中最高、最多的,所以我們不是米蟲,陳建仁才是米蟲,陳建仁利用特權,將自己聘為中央研究院終身制特聘研究員,每一年領走國庫公帑1700萬元(陳建仁月薪53萬+年終獎金75萬+研究獎勵金每年1000萬元以上),林萬億才是米蟲,林萬億領取二份退休金(台大教授月退休金天花板63690元+政務官月退休金74000元),負責砍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金的「年金改革委員會總召陳建仁」和「年金改革委員會的副總召兼執行長林萬億」都食言而肥,口口聲聲說要和退休軍公教警消人員共體時艱,說一定會以身作則,說自已二人退休後一定會比照退休公教警消人員,每月最高只會領取公教人員月退休金的天花板條款每月最高63690元,結果二人全部都是食言而肥,這二人都是詐騙高手。民進黨蔡英文政府把台灣人繳納的稅收,拿到國際間亂花錢買外交關係,買立陶宛到台灣設立非正式的外交關係「立陶宛經貿辦事處」竟然要花美金12億元(台幣360億元),買密克羅尼西亞短短不到二個月的外交關係竟然也要花費15億元,宏都拉斯竟然要求台灣民進黨政府要經援美金25億元(台幣750億元),民進黨到處亂花錢,卻在國內壓榨退休公教警消人員。
    21 人回報4 則回應1 年前
  • 早安! 我們是不是對軍公教有所誤解了呢? 曾幾何時,我們把族群撕裂得如此令人錐心?又曾幾何時,我們要如共產制度一般,讓所有職業都成了不同工也同酬呢? 我們要的是台灣往上提升,而非向下沉淪啊! ~~~~~轉PO~~~~~ 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重大瑕疵與盲點 105.12.31 葉長明 本年12月17日臺大榮譽教授陳博志在主持年金改革座談會時指出,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做法,發現已有下列的重大瑕疵與盲點: 一、他歸納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所以發生許多爭議與批評,主要原因是改革目的目標有所偏差以及依據理論觀念混淆不清。例如要拉齊各職業別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當作改革的目標,這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我們用膝蓋去想也都知道的。又如把第一層的社會保險跟第二層的職業退休金相互比較,這是理論觀念的混淆不清。 二、政府不應該把軍公教人員污名化,將他們視為享受不當利益的特權階級,鼓動民眾媒體日以繼夜鋪天蓋地撻伐,而且誣衊他們都是反對年金改革者,無恥放話真是邪惡居心。 三、陳教授說:「根據經濟學理可以證明退休金是延後給付的薪資,不是社會福利。」政府卻把僱主應該負擔支出的退休金當作社會福利,自認可以隨著財政收支情況自行毀約片面調整,所以要終結18趴優存及削減退休給付,這是違憲違法的暴政做法。 四、蔡政府批評舊制現制都是不合理不恰當的,這是不公平不道德並且有嚴重的瑕疵。我們知道任何制度的建置與施行,都有它的時代背景與事實需要,任何制度也絕不可能歷久而不變,政府與社會各界的許多批評,多數可能出於誤解或是不明因果關係與事實真相。 五、政府要調降退休金的理由與方法,必須具有充足合乎情理的條件,才會是公平公正。對於現況相關事實的詮釋必須要符合學理的檢驗,才會產生正確的改革方法。蔡政府更不應將重建新制與調整現制混水摸魚一併處理。 總之,我們出來抗議是不得已、也是根據情理法,雖然政府像是裝睡的人叫不醒的,但是我們還是要團結一致、繼續共同努力奮鬥! ~~轉PO~~ 陳博志博士雲林虎尾人,曾任台大經濟系所主任、所長,為李扁所重用的經濟學者,曽任經建會主委等要職,被綠營譽為師公級的國家經濟規劃師。 他這篇論述,公正客觀,條理清淅,直言關鍵錯誤所在。 只可惜今日主政者已聽不進去了。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政府版本的公教年金改革方案之下 1. 地板保障: 32K 或 25K (未定,可討論) 2. 18%分6年調降,每2年調1次,由 9% - 6% - 3%,第7年歸0 3. 所得替代率先降為75%, 再分15年降至60% 4. 公教勞請領年齡為65歲,但中小學教師老師為60歲,警消為55歲 5. 不溯及既往,以前拿的不用繳回 6. 所有省下金額全放回年金不做他用,使年金可長久 總統府更提一個實例試算... 2011年退休的老師 月領66842 + 7265 (18%利息) = 74107 年改後, 第1年月領 70475 (18% 變 9%) 第3年月領 68467 (18% 變 6%) 第5年月領 65912 (18% 變 3%) 第7年月領 64701 既得利益者説這種改革是粗暴,是没有循序漸進?請問,這還不算温和改革?什麼才是温和? 口説贊成改革,卻在座談會吵鬧,在公聽會阻止年輕人入會? 口説贊成改革,卻説不可"溯及既往", 已經退休的人不能改,要改改以後的? 可知政府去年度共為軍公教年金編列3108億元預算,其中優惠存款18%利息補貼就達778億元,政府潛藏負債截至去年底有17兆多元,但光是軍公教潛藏負債就達8兆1367億元,接近50%.... 口説贊成改革,卻説政府没信賴保護原則,説台灣所得替代率是全世界最高又如何,拿100%也没法律依據不法 但要知,軍公教退休制度一開始並不是18%, 在没有18%之前,你怎麼不談信賴保護原則?再者,憲法都可改,為未來世代公平,為不債留子孫,有什麼不能改?世界各國都有軍公教,都面臨老年化和少子化問題,也都改革,為何台灣的3-5年級軍公教不能改? 最後,別用年改之後没人要當軍公教來嚇唬人,如果不改,目前45歲以下的軍公教未來才領不到!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FFen Liew @fitch 在職人員不是針對行政處分進行訴訟,針對法律條文是否涉及違憲一事進行訴訟: 1.改革原因不存在:國家財政不困難、政府精算數據不實 2.改革者罔顧雇主責任:改革中未見雇主65%責任及基金管理不當之責 3.改革幅度不符比例原則,多繳6%以上、少領30%以上,延後退(平均餘命多繳並少領8~10年) 4.一次補償金是財產期使權,被片面剝奪 5.公保是職業保險金,即使以年金方式發放,不應納入退休金所得替代率設限 6.改革未兼顧個人生存尊嚴所需以及未來物價波動。 7.離婚配偶不當分配。 8.工作條件(薪資、退休金、撫卹金)是因個別工作權而存在,改革卻將夫妻同為公務員,而停領撫卹金,這是另類的財產剝奪,因為撫卹金並不是政府片面給予的福利金,是因應工作條件存在。 9.限制退休後的工作權 10.惡法將造成軍公教體制崩解,政府招募不到人才,危及國家安全與發展。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