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蕭美琴自己的陳述,蕭在當時「應該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而蕭美琴目前的中華民國國籍,如果蕭是當年要擔任立委才回復的,顯然「不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免法的條件。
依規定總統副總統參選人
1.需設籍十五年以上。
2.另若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游淑慧對蕭美琴提出2個質疑:「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
「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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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稱蕭美琴恐不符參選資格 網友加碼質疑:用什麼身分在台灣念國中? | 中天新聞網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4OaZOw62x6#google_vignette蕭美琴的國籍被外界關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表示,蕭美琴曾說過的一段話,應可證明蕭當時應該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不符合正副總統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