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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統副總
統選舉罷免法」
的規定
回復國籍者,不
得參選正副總統
看看日裔美籍的
蕭美琴要如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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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蕭美琴非“回復”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而中華民國護照有兩種,一種是在台灣有戶籍有身分證的公民護照,另一種是在台灣沒有戶籍沒有身分證、海外僑胞所持有的護照。雖然後者公民權利不完整,入境需要許可、沒有健保,但身份仍是中華民國國民。(

    出處

    關鍵評論網 2023/12/3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95572

    Yahoo 2023/12/5
    https://ynews.page.link/BVqM9

    中華民國國籍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30001

    日本國籍法
    https://academic-accelerator.com/encyclopedia/zh/japanese-nationality-law

    美國國籍法
    https://academic-accelerator.com/encyclopedia/zh/united-states-nationality-law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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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蕭美琴恐不符參選資格 網友加碼質疑:用什麼身分在台灣念國中? 根據蕭美琴自己的陳述,蕭在當時「應該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而蕭美琴目前的中華民國國籍,如果蕭是當年要擔任立委才回復的,顯然「不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免法的條件。 依規定總統副總統參選人 1.需設籍十五年以上。 2.另若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游淑慧對蕭美琴提出2個質疑:「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 「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4OaZOw62x6#google_vignette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2項,“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所以關鍵在於蕭美琴“如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依國籍法第2條第一項第2款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所以如果蕭美琴的父親在她出生時是中華民國國民,那她就是出生時就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她父親雖是台灣人,但具有強烈的台獨意識為眾所周知,蕭美琴出生時他是否為中華民國國民仍有待查証). 如果蕭美琴出生時其父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不屬中華民國國民,那她就不是依“出生”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可能是依國籍法第4條第一項第四款,“其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而申請“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如果蕭美琴是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8條第一項,中央選委會應撤銷其候選人之登記. 若蕭美琴因資格不符被撤銷登記,則依同法第21條第三項規定,同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如經審定一人或二人資格不符規定,則該組候選人應不准予登記. 也就是說,如果蕭美琴經審定不符合候選人資格,而被撤銷登記,則同組之赖清德依法也將被撤銷登記. 歸根結底,蕭美琴“如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一事,才是全案關鍵之所在. 如果蕭美琴是因“回復”或“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則民進黨這組“美德”候選人依法就將被撤銷登記.蕭美琴的父母,一個台灣人,一個歐裔美國人,是用什麼身份國籍,住在日本,生小孩? 沒想到這個問題,變得這麼有趣!"
    4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按「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次按「同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如經審定一人或二人資格不符規定,則該組候選人,應不准予登記。」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2項、第21條第3項定有明文規規定。 經查,蕭美琴曾申請回復國籍,依據上開法條,其資格係不符規定,中選會應「不准予登記」。 請廣傳,讓全民知道真相。https://youtu.be/27mNoZlThn4?si=F-A1J-lEcLPEgyNg
    2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重磅快評】蕭美琴奇幻之旅:從美籍顧問到參選副總統 2023-12-04 14:18 聯合報/ 主筆室 民進黨人一直沒放棄推動台灣「正常國家化」,賴清德參選總統挑搭檔,便足以證明「這個國家」多麼不尋常。廿三年前,綠營首次執政,蕭美琴是陳水扁總統聘用的「美籍顧問」;此刻「前美國人」搭配美國人阿公參選正副總統。「美德配」正在改寫「外來政權」的定義。 連日來考古蕭美琴國籍成為政治顯學,她的父親蕭清芬的訃聞及友人悼念文章,都成了熱門文章。有人宣稱蕭清芬結束美國學業返台後,曾當過國民兵,主張蕭美琴出生就有中華民國國籍。這說法只是出自某牧師的回憶,牧師聲稱的歷史剪報未曾出現,也查不到。但另一分1986年的剪報「華裔美籍蕭美琴,高分考上省南女」,證明蕭美琴在台就讀中小學是「外籍生」,這符合她自稱的「從小只有美國籍」。 蕭美琴1971年於神戶出生,當時蕭父在日本進修。蕭父1973-1986擔任台南神學院院長,卸任後便舉家遷往美國紐澤西。為何蕭美琴在台生活多年卻沒申請中華民國國籍及戶口,以致她後來只能以「美國人」身分在民進黨中央乃至扁朝總統府任職,這只有她自己知道。 兩千年陳水扁接任總統,蕭美琴擔任美籍外交顧問,引發軒然大波,當時她對國籍的說法就有兩種,一是「只有美國籍」,後來正式發聲明又稱「父親是台灣人,同時具有中華民國籍」。她宣稱自己的護照是「X開頭」(無戶籍國民),沒有一個國家承認,若在取得台灣戶籍前放棄美國籍,會變成「國際流民」。這番說詞被當時外交部政次李大維打臉「與事實不符」,而且其他僑選立委如張旭成等人拿X開頭護照,都沒發生她所說無法出訪的情況。 相較蕭美琴說不清楚,但總統府的親扁人士說出關鍵。該官員表示,蕭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是因國籍法規定必須居住滿一百八十天,她因工作經常出國,以致無法取得國籍。 這段說明透露兩件事:一是蕭美琴沒有我國國籍。再者,所引用的國籍法條文,是外國人及無國籍者申請歸化的規定。 蕭美琴今天的說法是,自己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所以也無回復的問題。兩千年在總統府上班,引起很多討論,是因國家對《國籍法》、《戶籍法》有很多不同規定。她輕描淡寫帶過爭議,把說詞不一的責任推到法律繁瑣。 更可議的是,蕭美琴將總統大選和選立委的資格混為一談。她說立委選那麼多次,國籍問題已經過考驗。但總統大選不允許歸化者參選,她究竟曾是「只有美國籍」,抑或是雙重國籍,仍沒有公開透明的答案。 蕭美琴的國族認同歷程很曲折,她不僅比有身分證卻無法參選的徐春鶯幸運,更比歐巴馬得天厚愛。歐巴馬選總統還得設法證明自己真的在夏威夷出生,蕭美琴卻能從美國人變身中華民國國民選副總統。
    2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藥師林士峰 1小時 • 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二十條第2項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 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x 如果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在2002年時 曾經中斷過中華民國國籍,應該是不具有候選人 資格才對。 大家質疑的是,究竟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2002 年時有沒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如果有,為何 當年會說這張身份證是苦等七年無法取得的證件 呢? 我相信賴清德競辦,能夠深入清楚的跟我們回應 我們的疑問。 賴清德競辦發言人戴瑋姍:「蕭美琴大使於2002年放棄美國籍,網路謠言已經被事實查核 中心,認定為造假謠言,呼籲台灣民眾不要被影響。」 只回應早就放棄美國籍,但有沒有申請回復國籍沒回應,也讓網友有繼續討論的空間。 2024總統大選倒數、候選人、民調分析盡在TVBS 新北耶誕城「桑塔熊回歸」必看光雕秀 活動時間、交通攻略 快來下載TVBS新聞APP,天天打卡抽咖啡 2024龍年運勢全預測!招財撇步、開運攻略一次看!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蕭美琴國籍爭議 張顯耀質疑:完全沒對回復國籍釋疑 2023-12-03 16:41 聯合報 記者張睿廷、蔡晉宇/台北即時報導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被質疑有國籍爭議。前立委張顯耀今天在臉書表示,民進黨至今只澄清蕭美琴已在2002年放棄美國籍,卻完全沒有對回復國籍的問題釋疑,請蕭美琴本人說明,以解國人之疑惑,也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在12月5日前就蕭國籍參選資格問題做出裁示。 張顯耀指出,蕭美琴在2002年當選第5屆立法委員,資格為「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區」,的確為了擔任立委,才願意放棄美國籍,辦了中華民國身分證。
    1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
  • 最新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關於正副總統罷免、彈劾的第2條第8、9項以及「總統副 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的罷免專章~ 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第8項總統、副總統之罷免 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 | 士林大同 O 士林大同 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 商家聊天室 你好,感謝您與我們聯繫! 這是自動回覆訊息,我們會盡快處理您 的訊息。 23% 委員您好 |Aa 國籍法修法屬人主義是民國89年,並 往前追溯20年,也就是69年後出生者 適用之,如果蕭美琴出生於民國69年 之後,出生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依法 可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若出生於 69年之前,則出生時不具中華民國國 籍,可依法歸化,蕭美琴小姐出生於民 國60年(1971),非在追溯期間內,也 證明過去所言非假(2000年自曝云云) 雖然蕭美琴小姐2002年透過參選僑居 國外國民選區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依 選罷法第20條第二款,因歸化取得中 華民國國籍,不得登記為正副總統候選 人。 現在大家都不相信民進黨會依法退選, 就期待明天要怎麼凹而已,建議委員 PO文請大家幫民進黨提供解套方法 已傳送
    1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游梓翔 • 2天 #我們不再認同自己是中華民國 #猜猜哪個參選人說的 在這次參選正副總統的三組六位候選 面這句話 查看更多 台灣學者曝: 蕭美琴會跟美媒說這話! Red Cross. “We no longer identify our selv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says legislator and Oberlin College gradu ate Hsiao Bi-khim, who heads the par ty's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We are Taiwanese. We're tired The Weekly Standard, 2003/10/20p.20 有趣吧! 一個會對美國人說 「我們不再認同自己是中華民國」 還在美國媒體留下白紙黑字的人 要參選中華民國的副總統呢!
    3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轉文 翁立民先生原文很長,節錄重點: 噓〜《回復國籍》這個秘密,民進黨暫時不要告訴國民黨! 只要證明郭台銘曾經放棄我國國籍,不論是曾經入籍新加坡或是美國,中選會就可以直接淘汰郭台銘,到時候國民黨依法不能換人,蔡英文連任將輕而易舉。 ▲郭台銘應是中華民國籍 根據一般常識,雙重國籍不能參選。 ▲總統副總統特殊的規定 大家都忽略選總統有一個致命的要害,不論多少年前《回復中華民國國籍》都禁止參選總統、副總統。 這是總統副總統特殊的規定 ▲即使回復國籍 也禁止選總統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 ▲回復國籍 一生不能選總統 這是一個危險的陷阱,因為郭台銘確實可能具有美國籍、也確實可能具有新加坡籍,不論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一輩子不能選總統。 ▲郭全家入籍美國 五年前沒否認 根據2014-11-19財經專家郭恭克公開批評郭台銘說:「…全家早就入籍美國,xxxxxxx,你來參選啊,但是你沒資格!」後來媒體去問郭董,郭董說「我就知道你們會問這個問題!」但是卻沒有反駁 ▲如果…那小英就中樂透了! 大陸的財經日報《21世紀經濟報導》2009年曾經報導《郭台銘38億美元逃稅和33起美國訴訟疑雲》,郭台銘早在1988年就已經全家移民美國,包括郭已病故的妻子林淑如、女兒郭曉玲、兒子郭守正,胞弟郭台成全家、郭台強全家都擁有美國社會安全號碼。 如果郭台銘果然曾在30年前放棄國籍,那麼蔡英文就中了樂透了! ▲郭守正沒當兵 兒子國籍大疑,社會安全碼不等於擁美籍,但是郭守正沒有當過兵是事實,而且根據本報所掌握郭家人的社會安全碼,開頭都是6,也就是南加州所發的,郭台銘得解釋擁有美國社會安全碼的由來。 ▲郭台銘擁有美國籍的新證據 2000年鴻海到捷克投資成立三家公司,依照捷克的的法令規定,在捷克申請成立公司的外國人必須有以下條件: 1企業的法人、負責人及董事會成員,必須取得捷克長期居留的許可,如美國的公民不受此限制。 而郭台銘正是捷克公司的負責人,郭台銘要不有美籍,要不有他國籍,否則捷克不可能讓他擔任公司負責人。 ▲入籍新加坡 必須放棄我國籍 2016年9月,據說郭台銘為了節稅而入新加坡籍,鴻海出面表示「郭董沒有入籍、沒有擁有新加坡籍」。後來專家解釋:外國人要申請成為新加坡公民之前必須先取得永久居留權,在獲得永久居留權2年後,才能夠申請成為新加坡公民,中間過渡期,原國籍仍可以保留。 由於新加坡不承認雙重國籍,如果確定要成為新加坡公民,最終必須放棄我國籍。 也許郭董當時只是居留權,也許是雖然入籍新加坡但又放棄了,也許後來回復我國國籍,所以宣稱《沒有入籍》,總之郭董都有可能曾經放棄我國國籍。 ▲中選會審查時會有驚天一擊 郭台銘的出現,是上天給蔡英文的禮物,民進黨用國家機器去查,有什麼查不到 ,等到中選會審查時出手,國民黨應聲全垮。
    3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