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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 道路交通條例修改法三讀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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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騎車開車使用手機
機車1200元 汽車3000元
2️⃣ 騎車開車抽菸、手持已點燃香菸
汽機車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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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院今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改法初審 ⬇️ ‼️機車駕駛手持手機罰鍰1200元 ‼️騎車開車抽菸或手持已點燃的菸罰鍰1200元
    2 人回報1 則回應6 個月前
  • 道路交通條例三讀通過 駕駛手持手機罰三千 駕駛抽菸罰1200元 三讀條文明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 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 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 駛人行駛於道路時,做出上述行為者,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另外,汽機車駕駛人若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 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CHIAYI TAIWA 綠豆嘉義人 Olovechiayihome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個月前
  • 防止「檢舉魔人」,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定警 察機關得不再受理紅黃線臨停檢舉,但因行政院遲未公布施行日,有機車騎士在法律三讀 通過後,仍因臨停紅線穿雨衣遭檢舉挨罰。交通部昨日緊急回應表示,雖然該條例將擬於 4月30日施行,但在4月30日前,不僅前述的穿雨衣個案,修正案中提及的46項違規項目, 包括未戴安全帽、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等類似個案,都可免予舉發。 根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遭檢舉最多的前5名依序是:違規停車、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 用方向燈、闖紅燈、跨越雙白線行駛,以及紅燈時占用機車停等區。 交通部官員表示,立法院去年12月7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 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項目,在修例實施之後,警察機關即不再受理民眾檢 舉,包括: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電話駕駛、違規超車、闖紅燈及駕車行 1;;33[m駛人行道等。 另檢舉同1輛汽車的同1違規行為,若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1個路口以上,以 舉發1次為限,違規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不予舉發,但原本民眾最常檢舉的紅黃線違停,不 在名單內。
    2 人回報2 則回應4 年前